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是确保养殖场内动物健康、预防疾病传播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以下是常见的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1. 动物进场检疫:养殖场应对所有进场的动物进行检疫,排除可能存在的传染病或潜在感染源。
2. 严格的垂直隔离制度:养殖场应实行严格的垂直隔离制度,确保母畜和新生儿不与潜在的传染源接触。
3. 疫苗接种和免疫管理:养殖场应根据不同动物的需求,制定合理的疫苗接种计划,并确保每只动物都按时接种疫苗。
4. 环境卫生管理:养殖场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对场址、栏舍、饮水设施等进行清洁和消毒。
5. 定期健康检查:养殖场应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患病动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疗或隔离。
6. 生物安全措施:养殖场应建立生物安全区域,控制人员和物资进出,防止病原体带入和扩散。
7. 废弃物处理:养殖场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废弃物处理系统,避免废弃物对环境和动物健康造成污染和危害。
8. 紧急处置措施:养殖场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包括疫情报告、隔离措施、灭菌处理等,以控制和遏制疫情的发展。
这些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是养殖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保障养殖场的正常运营、动物的健康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4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引言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养殖场内动物的健康和安全,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和扩散,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动物养殖环境管理、防疫措施、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养殖场动物养殖环境管理1.饲料和饮水管理(1)饲料和饮水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动物获得营养均衡的饲料和清洁安全的饮用水。
(2)饲料和饮水的储存和配送应符合卫生要求,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2.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1)保持养殖场环境清洁,定期清理和消毒动物圈舍、饲养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严禁养殖场内放置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3)加强鼠害和昆虫等害虫的防治,采用无害化方法进行杀灭和防止再次侵入。
3.环境温度和通风管理(1)根据动物种类和不同生理阶段,调节和控制养殖环境的温度和湿度,确保动物的舒适。
(2)养殖场内应设有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
三、养殖场动物防疫措施1.动物疫苗接种(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易感动物进行规定的疫苗接种,提高免疫力,降低疾病的发生风险。
(2)疫苗接种应由具备资质的兽医师进行,记录接种情况,并及时更新动物健康档案。
2.动物隔离管理(1)新购进的动物应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检测,确保其健康状态。
(2)发现有可能携带疾病的动物,应立即隔离起来,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动物实验室检测(1)定期对养殖场内的动物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血液、粪便、尿液等样品的检验,确保动物的健康状况。
(2)将检测情况记录并归档,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动物防疫消毒(1)定期对养殖场内的圈舍、设备、运输工具等进行消毒,采用有效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
(2)消毒记录应详细记录消毒的时间、地点和消毒剂的种类和使用方法,确保消毒工作的落实。
四、养殖场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1.动物疫病监测(1)定期对养殖场内的动物进行监测,包括体温测量、观察行为和食欲等方面的情况。
养羊场卫生防疫制度(5篇)
养羊场卫生防疫制度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2、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和羊舍,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消毒后方可进入,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非生产人员及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生产区时,更换防护服,消毒后方可进入,并遵守本场防疫制度。
3.场容要整洁。
搞好羊舍内外环境卫生、消灭杂草、填干水坑,以防蚊、蝇孪生;4、羊舍周围环境每2-____周消毒一次,小区周围及生产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消毒一次,生产区大门口、羊舍入口消毒池中消毒液应定期更换。
5.羊舍、羊体要经常保持清洁。
羊舍内春、夏、秋每月消毒一次。
剪毛后l-____周药浴一次,间隔一周再药浴一次。
每年春秋驱虫两次。
对寄生虫严重地区,要增加驱虫次数。
可用“虫克星”等粉剂口服或针剂肌肉注射驱出体内外寄生虫。
6、每批羊调出或转群,羊舍要彻底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并空圈5-____天。
7、羊场内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
8、羊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的畜产品。
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羊及其它动物疫病,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羊的配种工作。
9.场内要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源。
10.每天坚持打扫羊舍卫生,粪便要及时清除。
保持饲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舍内要定期消毒。
11.按畜牧部门的免疫计划进行预防注射。
每年春秋接种四联苗(羊快疫、肠毒血症、猝狙、羔羊痢疾)、布病菌苗。
对易感地区还要注射口蹄疫疫苗、羊痘、Ⅱ号____芽孢。
12.发生传染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羊,迅速向畜牧部门报告。
加强对病羊的治疗。
并对健康羊和传染病可能涉及的羊群进行预防接种。
13.传染病羊要设专人管理,固定用具,并要特别注意卫生消毒,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人员要进行清洗、消毒。
14.被传染病污染的羊舍、运动场、用具、饲槽、工作服必须进行彻底消毒。
焚烧垫草。
粪便经发酵处理后方可使用。
15.因传染病死亡或急宰的病羊,必须经兽医人员检查,并在兽医人员指导下处理。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八篇)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一、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做好畜禽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养殖场出入口应设消毒池,池内保持有消毒夜,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保证出入人员及车辆做好消毒工作。
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疾病流行期间,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做好进前、出后彻底大扫除、大消毒一次,饲养期定期进行带畜(禽)消毒和环境消毒。
遇有传染病威胁及终止流行时须进行紧急消毒,做好记录。
五、畜禽发生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尽快加以确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扑灭疫情。
六、当场内或场区附近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烈性传染病例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封锁和其它应急措施,并向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七、进畜(禽)时应索要检疫证明,查阅种畜(禽)场相关资质证明,严防疫情传入。
八、场内严禁饲养其他畜禽。
九、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佩戴畜禽标识,并做好免疫记录。
十、积极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疫情调查、疫情监测,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防疫监督和指导。
十一、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尸体及污染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和防疫管理,健全养殖场(基地)卫生和防疫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宜居宜业的标准化养殖场(基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要成立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基地要组建基地管委会,负责该基地水、电、路等基础建设规划和公共环境卫的管理工作。
畜禽养殖场(基地)的卫生、防疫工作由本场(基地)承担,对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基地,管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
各乡镇应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4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做好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保证猪群的健康与产品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猪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养殖人员、兽医人员等。
二、养殖环境和设备防疫管理2.1 养殖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病原体滋生和传播。
定期对猪栏、通风设备、饮水设施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2.2 废弃物、粪便等必须妥善处理,定期清理,加强疫虫害的防控。
2.3 新购入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消毒,防止携带病原体带入猪场。
2.4 养殖场的出入口必须设立消毒池或消毒门,所有出入人员和车辆进入前必须进行消毒。
2.5 猪栏之间必须有一定的隔离距离,病区与健康区必须严格分离,避免疾病的传播。
三、动物防疫管理3.1 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每一批入场的猪都必须有详细的健康检查记录和来源证明。
3.2 猪场必须定期进行动物健康监测和疫情调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
3.3 猪场必须建立病畜临床诊断中心,落实兽医到场诊疗制度,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隔离处理。
3.4 动物禽流感、猪瘟、猪链球菌病等重大疫病防控必须执行全程免疫。
3.5 药品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遵守药物使用和药物残留的监管要求。
3.6 动物死亡必须及时处理,采取适当的消毒措施,避免病原体的传播。
四、人员防疫管理4.1 猪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检查制度,每一位员工在入职前和每年都必须进行体检。
4.2 严格执行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员工在进入猪场前进行消毒,穿戴合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4.3 猪场必须开展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卫生素养。
4.4 凡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必须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疫区防控管理5.1 若猪场所在地为疫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防控措施,加强边防检疫工作。
5.2 对于来自疫区的猪只,必须严格检疫和隔离,在健康监测合格后方可投放养殖。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养殖场的防疫管理工作,保障养殖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动物健康,维护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养殖场负责人是养殖场防疫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领导和组织实施防疫管理工作的责任。
2. 养殖场负责人应当对防疫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3. 负责防疫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熟悉养殖场的养殖规程和养殖过程,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制度建设1. 养殖场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疫管理制度,包括防疫诊断、疫情报告、动物检疫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确保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2. 养殖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防疫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防疫药品和器具,做好动物的日常防疫工作。
3. 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防疫档案和台账,完整记录和归档养殖场的防疫信息和资料,方便对防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防疫诊断1. 养殖场应当定期组织对养殖动物进行防疫诊断,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生产安全。
2. 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动物疫病监测系统,对养殖动物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疫病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疫病风险和病原体适应性及毒力的变化情况。
3. 养殖场应当定期请专业的兽医和检测机构对养殖动物进行疫病的检测和诊断,对发现的疫病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治疗措施。
五、疫情报告1. 养殖场在发现疫情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部门和疫病防控机构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控制和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危害。
2. 养殖场应当及时向周边养殖场通报疫情信息,协助相邻养殖场做好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与扩散。
3. 养殖场应当及时向上级畜牧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汇报疫情的情况和处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共同协助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六、动物检疫1. 养殖场应当定期组织对养殖动物进行检疫,对进出场的动物进行必要的检疫手续和检疫证明,确保养殖场的动物来源合法、健康、安全。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确保动物健康和产品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包括养殖场的所有员工和经营者。
第三条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按照科学规范进行动物防疫工作。
第四条养殖场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防疫设备和药品。
第五条养殖场应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档案,记录动物的防疫情况和治疗情况,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二章动物信息管理第六条养殖场应对每只动物进行标识并建立动物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动物的种类、数量、性别等信息。
第七条养殖场应定期对动物进行体检,并记录体检结果。
第八条养殖场应定期检测动物的血液和粪便样本,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三章疫苗接种管理第九条养殖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动物进行必要的疫苗接种,并记录接种情况。
第十条养殖场应定期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并及时补充疫苗。
第四章疫情监测和报告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定期对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如发现动物出现异常情况,养殖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并报告所在地的畜牧部门。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定期向所在地的畜牧部门报告动物防疫情况和疫情监测结果。
第五章防疫药品管理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储备必要的防疫药品和器械,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定期检查防疫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更换过期的药品。
第六章废弃物处理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定期清理动物废弃物,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废弃物处理档案,记录废弃物处理情况,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七章罚则第十八条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动物防疫管理的养殖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故意隐瞒动物防疫情况和疫情监测结果的养殖场,将依法给予重罚,并可能吊销养殖许可证。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养殖场的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上述为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家禽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福鼎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家禽迁移出市外,应将家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5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免疫制度: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消毒制度1、新进场羊只必须在隔离圈舍观察一周,并进行消毒和防疫,经检疫合格后入场;2、饲养人员应随时注意观察猪群饮食和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驻场兽医,立即现场检查、诊断、治疗和隔离;3、发现凝似传染病要立即封锁现场,禁止病畜出入,并及时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4、按照国家和本场规定的免疫病种、免疫程序,按时免疫并做好免疫档案;5、兽医和饲养员在处理疫情后,要立即将污染的衣服、工具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6、病死猪只必须在制定地解剖,其尸体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
一、消毒制度1、全场外围设围墙,防止外人或者外畜进入,场内外保持清洁,道路、坏境每月消毒两次,特殊情况下每周消毒一次;2、养殖区入口处设置参观者须知,凡进入者必须严格遵守;3、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保持有效浓度,每周更换一次,并保持一定的水深;4、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更换场内工作服、工作鞋,严格消毒;5、严禁饲养其他动物,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6、运载工具进出要进行严格消毒7、应选择两种以上经国家gmp认证企业生产的消毒药,并按照规定交替使用。
二、消毒制度1、大门口消毒池内每周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消毒更衣室内上____紫外线灯,下铺麻袋,麻袋用____%火碱液洒湿。
进场人员必须在消毒室内紫外线消毒____分钟并换上本场备用工作服和胶鞋。
肉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4篇)
肉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肉鸽养殖场的防疫管理,保障肉鸽的健康和安全,提高肉鸽养殖业的发展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肉鸽养殖场,包括直接养殖户和合作社。
第三条养殖场要建立完善的防疫管理体系,包括防疫岗位设置、人员培训、防疫设备和药品的采购使用等。
第四条养殖场要定期进行防疫检测,确保养殖环境的卫生和肉鸽的健康。
第五条养殖场要及时报告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疫情,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调查。
第二章防疫岗位设置第六条养殖场要设立专门的防疫岗位,负责对肉鸽养殖过程中的疫情进行监测和管理。
第七条防疫岗位的职责包括:制定防疫计划、采购防疫药品和设备、对养殖环境进行卫生管理、检测病情、制定防疫措施等。
第八条防疫岗位的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人员培训第九条养殖场要定期对防疫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兽医知识、防疫药品和设备的使用方法、疫情监测和处置等。
第十条养殖场还要定期邀请兽医进行专题讲座,提高防疫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第四章防疫设备和药品的采购使用第十二条养殖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需要,配备充足的防疫设备和药品,包括消毒设备、防护服、药剂等。
第十三条防疫设备和药品的采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防疫设备和药品的使用要按照说明书进行,严禁超量使用或滥用药物。
第十五条防疫设备和药品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五章防疫检测第十六条养殖场要定期对肉鸽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温、呼吸、消化系统和羽毛等方面的观察。
第十七条养殖场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包括通风情况、饮水设施、饲料质量等方面的检测。
第十八条养殖场要定期进行病原体检测,包括细菌、病毒和真菌等方面的检测。
第十九条发现疫情或异常情况,养殖场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六章防疫措施第二十条养殖场要制定防疫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防疫工作。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 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是生猪养殖场控制动物疫病的基本措施,适用于所有生猪养殖场。
2.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动物防疫措施,确保猪群健康。
3. 生猪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报告疫情,配合检疫工作。
二、管理职责1. 生猪养殖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物防疫管理人员,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动物防疫和养殖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能够正确判断动物疫情,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生猪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三、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1.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包括隔离舍、消毒室、洗浴池等,确保能够进行有效的病毒杀灭和动物隔离。
2. 隔离舍应只用于临时隔离或重大疫情隔离,隔离舍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应做到位,确保隔离效果。
3. 消毒室应配备专业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剂,按照规定的消毒措施进行操作。
4. 洗浴池应使用清洁的水源,定期更换水,并进行消毒处理。
五、疫情监测与报告1. 生猪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制度,每天对猪群进行观察,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防疫管理人员。
2. 防疫管理人员应根据疫情监测情况,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和病原学检测,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生猪养殖场应及时报告疫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和防控工作。
六、动物接种计划和管理1. 生猪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动物免疫规划,制定猪群动物接种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接种。
2. 接种疫苗应选用合法、合格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 接种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接种时间、地点、接种者、接种疫苗的批号和产地等。
2024年养猪场防疫制度(三篇)
2024年养猪场防疫制度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甘村养猪场防疫管理制度为了搞好猪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养猪生产的顺利进行,向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的种猪或商品猪,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杜绝疫病的发生,制定的有关制度,制定以下《猪场卫生防疫制度》,请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严格执行。
1、猪场分养殖区和生活区,养殖区包括出猪台、化验室、猪舍、沼气池等。
生活区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
2、非生活区工作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生活区,确有需要者必须经场长或主管兽医批准并经严格消毒后,在场内人员陪同____可进入,只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3、生活区防疫制度生活区大门应设消毒门岗,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入场时,均应通过消毒门岗,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每月初对生活区及其环境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灭鼠、灭蝇。
任何人不得从场外购买猪、牛、羊肉及其加工制品入场,场内职工及其家属不得在场内饲养禽兽(如猫、狗)。
饲养员要在场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外出;场内技术人员不得到场外出诊,不得去屠宰场,其它猪场或屠宰户,养猪户场(家)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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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回场或新招员工要在生活区隔离二____方可进入养殖区工作。
搞好场内环境绿化工作4、车辆卫生防疫制度运输饲料进入加工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运猪车辆出入隔离舍,出猪台要彻底消毒。
上述车辆司机不许离开驾驶室与场内人员接触,随车装卸工要同养殖人员一样更衣换鞋消毒。
5、购销猪防疫制度从外地购入种猪,须经过检疫,并在场内隔离饲养观察____天,确认无病健康猪,经冲洗干净并彻底消毒后方可进入养殖区。
出售猪只时,须经兽医临床检查无病的方可出场,出售猪只能单向流动。
养殖人员出入隔离舍、猪舍,要严格更衣、换鞋、消毒,不得与外人接触。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范围1.1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确保养殖场的动物健康和生产经济效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
2. 动物防疫组织2.1 养殖场应设立动物防疫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和工作职责。
2.2 动物防疫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提出防疫计划、查验疫情、提出防疫建议等。
3. 动物疫情报告与监测3.1 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动物疫情。
3.2 养殖场应定期对动物进行常规检查,动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动物防疫管理组织。
3.3 养殖场应与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接受定期的疫情监测。
4. 动物防疫处置4.1 养殖场应建立动物隔离区和防疫区,对接触到的病死、病故和疑似患病动物及时隔离处理。
4.2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防止疫情的扩散。
4.3 养殖场应建立动物防疫档案,记录动物的疫苗接种情况、疫情防控措施等。
5. 疫苗接种与检测5.1 养殖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动物进行疫苗接种。
5.2 疫苗接种前应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动物适合接种。
5.3 养殖场应定期对接种后的动物进行抗体检测,确保免疫效果。
6. 畜牧兽医卫生监督6.1 养殖场应接受当地畜牧兽医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2 当地畜牧兽医卫生监督部门有权对养殖场进行疫情查验和动物临床诊断,养殖场应积极配合。
7. 奖惩制度7.1 养殖场应建立动物防疫奖惩制度,对按规定进行动物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7.2 对违反动物防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处罚。
8. 完善与提升8.1 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动物防疫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防疫意识和防疫技能。
8.2 养殖场应关注和学习国内外相关的动物防疫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以上为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4篇)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养殖场的卫生防疫制度是指养殖场对动物养殖过程中采取的卫生措施和疾病预防措施。
下面是一些通常的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1. 清洁和消毒:养殖场应定期清洁和消毒饲料槽、水槽、饮水设备、粪便清理设备等。
清洁和消毒可以有效杀死病原体,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2. 分离和隔离:养殖场应建立合理的动物分离和隔离制度。
对于有疾病或感染风险的动物,应尽快隔离并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
3. 病死动物处理:养殖场应制定病死动物的处理方法。
病死动物应及时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4. 饲料和水源的安全:养殖场应保证饲料和水源的质量安全。
饲料和水源可能是传播疾病的重要途径,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测。
5. 动物健康监测:养殖场应建立动物健康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疾病控制。
6. 人员卫生管理:养殖场应指导养殖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工作,包括洗手、换衣服、佩戴口罩等。
这有助于防止人员将病原体带入养殖场。
7. 记录和报告:养殖场应建立和维护动物健康档案和卫生记录,记录每只动物的生长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疾病发生情况等。
同时,养殖场应及时报告动物疫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以上只是通常的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实际养殖场的卫生防疫制度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2)一、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参观猪场,必要时须经场长许可。
任何人员进入猪场生产区必须洗澡和更换生产区的工作服、工作鞋,个人衣物必须全部放在生产区以外,并遵守场内一切防疫制度。
二、猪场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它动物,猪场食堂不准外购猪肉及其制品。
生产区内不准带入可能染疫畜产品或其他物品,凡进入生产区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
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只和其他动物疫病,配种人员不得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三、生产区外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运送饲料和物品的车辆必须固定专车,并只能停放在生产区外,司机不能养猪和进入其他猪场。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文县子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家禽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福鼎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家禽迁移出市外,应将家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做好养殖场的防疫工作,保护养殖场的生产安全,确保养殖场的正常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防疫责任1. 养殖场内设立防疫组,由养殖场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养殖场的防疫工作。
2. 防疫组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防疫知识和技能。
3. 防疫组成员应按时到岗,履行防疫责任,确保养殖场的防疫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三章: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1. 养殖场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养殖场内的污物、杂草等。
2.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养殖环境的卫生干净。
3. 养殖场应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并处理病虫害情况,确保养殖场内无病虫害的存在。
第四章:动物疫情监测1. 养殖场应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动物的异常情况。
2. 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监测档案,记录动物的体温、食欲、精神状态等情况,及时发现疫情发生。
3. 养殖场应按照要求进行动物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养殖动物免疫力的提高。
第五章:疫病防控措施1. 养殖场应制定健全的疫病防控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疫病预防控制措施等。
2. 养殖场应设立隔离区,对有疫病嫌疑的动物进行隔离处理。
3. 养殖场应及时报告疫情,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第六章:员工防护1. 养殖场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避免带病工作。
2. 养殖场工作人员应穿着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 养殖场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防疫培训,提高防疫意识和技能。
第七章:处置措施1. 养殖场发现疫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避免疫情扩散。
2. 养殖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寻求协助。
3. 养殖场应加强对疫情处置过程的记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总结和复盘。
第八章:监督检查1. 养殖场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2. 养殖场应配合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文件、档案等资料。
3. 养殖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确保养殖场动物的健康和生产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养殖场,包括畜牧场、禽场、水产场等。
第三条养殖场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管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动物防疫档案,记录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情况,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和规程,制定详细的防疫方案,包括预防、监测、报告、处置等方面的措施。
第六条养殖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动物防疫工具和设备,保持动物防疫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七条养殖场应当根据动物的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合理的防疫计划,包括疫情监测、疫苗接种、防疫药物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养殖场应当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场地清洁、消毒、排水等工作,防止病原体的传播和滋生。
第九条养殖场应当加强对动物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疾病,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第十条养殖场应当规范运输和引进动物的程序,对来自疫病流行区域的动物必须进行检疫和隔离。
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卫生监测系统,定期检测动物、饲料、水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卫生情况。
第三章报告处置第十二条养殖场发现有动物患病或疫情发生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农牧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发生疫情的动物进行隔离、治疗和淘汰等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疫情的调查和溯源工作,提供真实的情况和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或传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各级农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养殖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当配合农牧行政部门进行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第十八条对于不配合检查和不履行动物防疫责任的养殖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2024年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文县子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三)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家禽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福鼎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家禽迁移出市外,应将家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动物防疫是养殖场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养殖场的健康和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详细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确保养殖场的动物健康,防止疫病的传播和扩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2 范围:适用于生猪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2.1 养殖场:负责制定和执行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保障养殖场的动物健康。
2.2 兽医人员:负责动物的健康监测、疫苗接种和疫情报告。
2.3 饲养员:负责动物的日常饲养和精确记录动物的生长情况及异常表现。
2.4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监督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预防接种3.1 疫苗接种计划:制定详细的疫苗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接种种类和接种剂量等。
3.2 疫苗冷链管理:确保疫苗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度控制,防止疫苗失效。
3.3 疫苗接种记录:饲养员在接种时必须记录接种的动物数量、接种的疫苗种类和剂量,以及接种日期和接种人员等信息。
四、动物健康监测4.1 日常观察:饲养员每天应对动物的饮食情况、行为习惯、粪便和尿液等进行观察,及时发现动物的异常情况。
4.2 定期体检:定期请兽医进行动物的体检,发现患病情况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
4.3 疫病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饲养员应立即向兽医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疫病防控5.1 疫病隔离:对疑似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治疗或者安全处置。
5.2 病死动物处理:对病死的动物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并报告兽医,以便进行疫病的诊断。
5.3 卫生消毒:定期对养殖场的环境、设施和器材等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六、防疫档案6.1 动物健康检疫记录:对每批进入养殖场的动物,必须有健康检疫记录,包括动物的来源、疫苗接种情况和健康证明等。
6.2 疫苗接种记录:对每次疫苗接种,必须有详细的接种记录,包括接种的动物数量、接种的疫苗种类和剂量,以及接种日期和接种人员等信息。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和养殖场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内所有动物的防疫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义务1. 养殖场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养殖场防疫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养殖场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防疫工作任务,认真执行防疫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疫情。
3. 养殖场聘请的兽医负责兽医防疫工作,定期巡查养殖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4. 养殖场员工应接受相关防疫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疫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防疫措施1. 养殖场进场禽畜应符合相关检疫规定,严格检查和隔离,防止传染源进入养殖场。
2.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 养殖场应定期对禽畜进行体检,及时发现疫情,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 养殖场应定期对禽畜进行疫苗接种,确保动物的免疫力。
5. 养殖场应加强饲料和饮水的管理,保证饲料和饮水的卫生安全。
6.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五、应急处理1. 养殖场发生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2. 养殖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
3. 养殖场应对受影响的禽畜进行隔离治疗,确保疫情不扩散。
六、监督和检查1. 养殖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疫工作的检查和巡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相关部门和兽医人员应定期对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七、违规处罚对违反防疫管理制度的行为,养殖场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养殖场管理人员应负责宣传和培训,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
(以上为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的范本,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二)免疫制度: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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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制度:
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消毒制度
1、新进场羊只必须在隔离圈舍观察一周,并进行消毒和防疫,经检疫合格后入场;
2、饲养人员应随时注意观察猪群饮食和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驻场兽医,立即现场检查、诊断、治疗和隔离;
3、发现凝似传染病要立即封锁现场,禁止病畜出入,并及时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4、按照国家和本场规定的免疫病种、免疫程序,按时免疫并做好免疫档案;
5、兽医和饲养员在处理疫情后,要立即将污染的衣服、工具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6、病死猪只必须在制定地解剖,其尸体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
一、消毒制度
1、全场外围设围墙,防止外人或者外畜进入,场内外保持清洁,道路、坏境每月消毒两次,特殊情况下每周消毒一次;
2、养殖区入口处设置参观者须知,凡进入者必须严格遵守;
3、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保持有效浓度,每周更换一次,并保持一定的水深;
4、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更换场内工作服、工作鞋,严格消毒;
5、严禁饲养其他动物,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6、运载工具进出要进行严格消毒
7、应选择两种以上经国家GMP认证企业生产的消毒药,并按照规定交替使用。
二、消毒制度
1、大门口消毒池内每周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消毒更衣室内上安装紫外线灯,下铺麻袋,麻袋用2%火碱液洒湿。
进场人员必须在消毒室内紫外线消毒15分钟并换上本场备用工作服和胶鞋。
3、搞好场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粪便、垫料等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
4、生产区每周应该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特殊情况时每周两次。
选用烧碱、复合酚、氯制剂、季铵盐类等药物进行喷雾消毒,每月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5、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手术刀、手术剪、手术钳等)用后要及时冲洗干净,然后再进行高温消毒。
6、饲养人员与工作人员要勤换、勤洗工作服、胶鞋等,饲养用具要做到专栏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二、动物免疫制度
1、本场所饲养的动物实行常年免疫,技术人员要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好各种疫苗的采购计划。
2、对于本场所用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藏,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之前,要仔细检查,凡瓶子有裂纹、瓶塞松动及疫苗色泽、物理形状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疫苗不得使用。
4、要严格控制剂量,剂量不易过大或过小。
5、防疫器械要严格消毒,勤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反应要及时救治。
6、每次防疫时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
三、封锁隔离制度
1、本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要及时报告动物防检监督部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封锁隔离措施。
2、封锁期间,要主动在本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调出和调入任何动物以及动物排泄物,直到解除封锁。
3、封锁期间,坚持对生产、生活区每天消毒一次。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动物的隔离、治疗或扑杀以及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