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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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88709 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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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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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的:

为了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车

间、二期垃圾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火灾、

气体爆炸、中毒、微生物感染、污水外溢等安全事故发生,

制定本管理规定。

2、管理范围: 污水处理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管道,以及与其

直接

连接的相关区域,包括二期垃圾库、二期垃圾库渗沥集收集系统等;在污水处理系统作业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

3、管理职责: 3.1管理责任:本规定管理范围的管理责任由公司生

技术部负责;

3.2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制订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定,

负责监督落实相关管理和技术规定;

3.3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配合领导制订管理规定,负责

制订相关技术管理规范,负责具体落实相关管理和技术规定,负责指导各项工作;

3.4化学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本规定管理范围技术安全

第一负责人;

3.5值长:当值期间,本规定管理范围的安全第一负责

人;

3.6相关员工:岗位人员应熟悉污水处理、二期垃圾库

所属设备的结构、性能、。对于污水车间内和二期垃圾库内的工作的危险情况熟知。负责本专业本班值、专业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对发生的火警、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补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7外委工作单位:本系统检修或运行维护工作外委,

外委合同不得与本规定原则有冲突;外委工作单位的工作必段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4、运行维护管理: 本规定管理范围内的运行工作由一期运行值化

水专业

运行班负责;按生产技术部的维护工作划分,由运行值和检修班分别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维护工作;

所有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按化学专业相关规程执行;

5、检修管理: 5.1凡于本规定管理范围涉及动火、切割、电钻及臭

系统的检修等作业,必须开具工作票。

5.2进入密闭空间前应采取清洗、通风等安全措施。进

入前应将与密闭空间外部大气相通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打开,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应至少打开作业井

盖及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换气30min以上。通风时应考虑足够的通风量,保证稀释作业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有毒物质,并满足呼吸供应。

5.3机械通风时,应将通风管道伸延至密闭空间底部,

以有效去除其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有害气体或蒸气,保持各处空气的流通。必要时,可在密闭空间的下部放置吸风口;

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密度小于空气的CO等气体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经过通风,如密闭空间内有毒气体浓度仍高于GBZ 2.1所规定的要求,应按照GB/T 16556 的要求选择和佩戴呼吸防护用品。井下气体检测时,应先搅动井

F泥水,使被检测气体充分释放出来,以便于测定井内气体

的实际浓度,工作前用活小动物进行试验,安全后方可开始

5.4密闭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口处,

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为防止无 关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应 在密闭空间外敞面醒目处, 设置警戒区、警戒线和警戒标志。

5.5密闭空间内作业应设有不少于 2名监护人员,监护人员 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的能力,熟练掌握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需接受过相关专业 培训。统一联系信号,准备好救护器材。监护人员会同作业 人员检查安全措施,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 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监护人员应清点出入密闭空间作业人 员的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当发现异常 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合理的救护措施。

6、动火与消防管理: 6.1凡于本规定管理范围内的动火工作,必

须同时办理

检修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外委施工人员和普工不得担任本 规定区域的工作负责人。

6.2动火工作严格按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6.3动火管理等级:污水处理系统中凡可能产生失火处,

包括与可燃气体产生、聚集、输送相关联的区域、设施、设 备、管道的动火均列为 I 类动火;其它区域动火由动火票签 发人、审核人、批准人视具体情况,确定动火等级;

6.4气体检测:在有失火危险、有毒气体产生聚集区域

进行动火和检修工作前必须进行气体的检测,气体检测时必 须先对检测气体的设备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为预防爆

工作,每人在池内工作一次不要超过

30分钟。

警告

炸,气体的浓度甲烷含量控制在小于50ppm 以下,总可能气体小于5%LEL ;为预防气体中毒H2S含量小于20ppm 以下、CO的含量应小于50ppm 以下,同时,含氧量不得低于18 %;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6.5 一般情况下,对于在栅格间、污泥处理间、调节池等

气体较多的部位,应尽量避免动火、容易产生火花的钻孔工作,必须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动火管理规定和本管理规定执行。

6.6污水处理系统内设施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进入,对

于进入该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在

污水处理车间控制室内将火种交出,在离开时取回,禁止携带火种进入车间。否则按吸烟进行考核。

6.7污水处理系统的灭火器材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的消防

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7、设备设施管理: 7.1机械设备

1)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

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

2)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联轴

器的易损件。

3)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

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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