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技改项目设备验收领导小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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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技改项目设备验收领导小组的决定关于成立技改项目、设施(设备)验收领导小组的决定化工分厂各车间、部门: 为规范技术改造、设备安装、设备改造(以下统称项目)的验收管理,防止和减少因未经验收合格启动生产系统设施及设备造成安全、环保、设备、质量事故,决定成立技改项目设备验收领导小组。
一、组成
组长: 总经理兼化工分厂厂长
成员: 由技术设备部牵头负责,根据验收内容的不同由主管厂长、生产管理部、技术设备部、工艺质量部、电气工程部、基建工程部、项目安装单位(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人、使用车间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二、验收内容
1 环保合规性。
2 安全合规性。
3 施工质量。
4 设计方案、图纸、工艺技术要求符合性(变更设计方案的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的书面变更依据)。
全部配套设施及辅助工程是否完工。5
6 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7 启动前的操作规程、应急措施是否有效。
8 上次验收的不合格项是否彻底整改合格。
9 管理及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熟练掌握相关设施(设备)的原理、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及方法,特种设备岗位是否持证上岗。
10 对需要分阶段实施或验收的项目,是否经过分阶段验收。
、验收标准
1 技改项目按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及相关标准执行。
2 通用机械设备按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执
行。
3 专用设施、设备按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说明书执行。
4 安全、环保、工艺内容的合规性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制度执行。
四、验收程序
1 为减少验收小组的工作量并提高验收效率,所有项目提交验收前必须经项目单位自查、自验合格并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记录,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予验收。
2 技术设备部根据项目单位的验收申请及自查、自验记录,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最终验收,重大和涉及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分别提交主管厂长、总经理、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参加验收。
3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积极、认真、彻底整改不合格项后再次申请验收。
4 对分阶段实施的重点、复杂、大型项目,根据实施阶段的划分和需要,对各主要实施阶段进行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进行总体验收。
五、验收条件
1 项目的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改造已经完成,符合设计方案和图纸要求。
2 环境、劳动保护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 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安全附件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 生产准备工作就绪,能适应启动生产初期的需要。
5 各种技术资料已整理完备,收集齐全。
6 内部自查、自验合格并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验收记录。
六、验收结论
1 技术设备部根据参加验收的主管厂长、各部门及车间验收人员的书面意见,会同验收组成员作出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的报请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启动。
2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小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不合格项整改并自查、自验合格后再次提交验收。
七、职责与考核
1 所有新建项目、改造项目、改造设施(设备)启动运行前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对未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擅自启动运行的,给予主要当事人100,1000 元罚款,对擅自启动造成各类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 为减小验收小组的工作量及提高验收效率,所有项目提交验收前必须经项目单位自查自验合格并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根据验收项目的复杂程度,对一次通过验收的项目在绩效考核分中给予2,15 分加分,对两次通过验收的给予-5,5 分加扣分,对三次以上通过验收的给予-10,-5
分扣分,对三次以上通过验收的给予-20 扣分。对外包工程部分,按外包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本制度进行处罚。
3 对大型设施(设备)、新工艺、新型设备及涉及重要环保、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主管厂长必须亲自组织相关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技术员及各职能部门人员参加。
4 重大技改项目或新建项目,涉及土建、环保、安全、重要工艺、电气及自动控制、机械内容的,分别由相关责任部门作出专项验收是否合格的书面结论,对不合格项要逐条分类列出并经参加验收人员和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作为项目总体验收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5 参加项目验收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对因无故不参加验收或验收不认真、不负责留下隐患造成项目启动运行后发生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相关验收人承
担主要责任。
6 针对不同的项目类型或安装改造设施(设备)的其复杂程度,由设备科负责制定与之先适宜的验收表,以提高验收效率。
本制度与化工分厂原发布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改造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请生产厂长、各职能部门领导、车间领导审阅《电子文档管理办法》请于2012 年5月7日11点30分之前审核完毕〜将修改意见反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