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自来水公司消防栓运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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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管理规定

消防栓管理规定

消防栓管理规定消防栓是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设施,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消防栓的正常使用,下面给出了一些消防栓管理规定。

一、消防栓的安装与标识1. 消防栓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容易被人发现和接近的区域。

禁止在高墙、围墙或建筑物之内以及容易被阻挡的地方安装消防栓。

2. 消防栓的标识牌应清晰可见,标明“消防栓”字样和具体的地址。

标识牌应固定在离地面1.5米高的显眼位置。

二、消防栓的维护与保养1. 每季度对消防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的外观是否完好、阀门是否灵活、连接管路是否无损等。

2. 消防栓的落地式消防栓头应定期清理杂物,保持畅通。

3.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压力表,确保指示准确。

三、消防栓的使用1. 消防栓使用前应先关闭消防栓附近的停车位、道路或其他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区域。

2. 使用消防栓时,保持冷静,迅速连接消防栓接口与消防栓附属设备。

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消防栓阀门。

3.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消防栓的水压变化,掌握灭火技巧,确保灭火效果。

四、消防栓的保护与防护1. 禁止将消防栓周围用作存放杂物或堆放杂草等。

消防栓周围应保持清洁,便于使用和检查。

2. 社区、单位等应设立专门的消防栓保护责任人,负责消防栓的日常巡查和防护工作。

3.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拆除、损坏或改装消防栓。

五、消防栓的应急保障1. 消防栓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供水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设置应急备用水源。

2. 当消防栓使用过后,应及时向相关消防部门报备,以便补充水源和备用设备。

3. 消防栓附近的相关道路和出口应保证畅通,以方便消防车辆和人员的进出。

以上是对消防栓管理的一些规定,通过全面有效的管理和维护,能够确保消防栓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消防栓设施。

自来水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自来水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来水厂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厂范围内所有生产、办公、生活等场所,以及厂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厂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厂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 组织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本部门、车间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 负责火灾事故的初期处置,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厂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遮挡。

第九条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周围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条厂区内的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厂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厂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实行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厂区内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厂区内的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规范,保持清晰可见。

消防栓管理规定

消防栓管理规定

消防栓管理规定消防栓是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设施,对于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扑灭火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消防栓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消防栓的设置与安装1、消防栓的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一般应设置在易于发现、便于操作且不妨碍交通和疏散的地点。

2、安装消防栓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3、消防栓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出水口的朝向应便于连接消防水带,且周围不得有障碍物阻挡。

二、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检查1、定期检查消防栓的外观,确保其无损坏、锈蚀、漏水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检查消防栓的阀门是否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阀门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3、每季度对消防栓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其出水压力和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4、清理消防栓周围的杂物,保持其周边环境整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三、消防栓的使用1、非紧急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栓取水。

2、在火灾发生时,消防队员或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

使用时,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连接消防水带和水枪,并迅速开启阀门。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消防栓阀门,将消防水带和水枪整理好。

四、消防栓的管理责任1、消防栓的管理工作由所属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2、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消防栓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3、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消防栓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监督与处罚1、消防部门应定期对辖区内的消防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擅自使用消防栓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3、因破坏、损坏消防栓导致火灾扑救受到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栓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消防栓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栓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栓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栓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消防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消防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执行,确保实效;3.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4. 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消防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以下部门或人员负责:1. 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栓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验收、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2. 建设单位:负责消防栓设施的施工和验收;3. 使用单位:负责消防栓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4. 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栓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和保养;5. 维修人员:负责消防栓设施的维修和更换。

第五条各部门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如下:1. 消防管理部门:(1)制定消防栓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消防栓设施的安装、验收、使用和维修进行监督检查;(3)对违反消防栓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4)组织开展消防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2. 建设单位:(1)按照消防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栓设施的施工;(2)确保消防栓设施的安装质量;(3)配合消防管理部门进行消防栓设施的验收。

3. 使用单位:(1)建立健全消防栓设施的管理制度;(2)指定专人负责消防栓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3)定期组织消防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4)确保消防栓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4. 管理人员:(1)负责消防栓设施的日常巡查,记录巡查情况;(2)发现消防栓设施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上报;(3)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消防栓设施的维修和更换。

5. 维修人员:(1)负责消防栓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工作;(2)确保维修质量,及时恢复消防栓设施的正常运行;(3)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维修资料完整。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消防栓设施的安装、验收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消防栓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2. 消防栓设施的验收应当由消防管理部门进行;3. 消防栓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守操作规程。

消防栓管理规定(4篇)

消防栓管理规定(4篇)

消防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栓的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栓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施,用于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

第三条消防栓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消防栓管理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根据地方情况可委托消防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人员,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栓设备。

第六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消防栓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章消防栓设备第七条消防栓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

第八条消防栓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消防栓接口、消防栓管道、水泵、阀门等。

第九条消防栓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第四章消防栓管理第十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制定消防栓的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

第十一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进行消防栓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二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组织消防栓设备的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消防栓设备的保密工作,确保设备不被非法使用和破坏。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栓档案,对消防栓设备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消防栓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各类消防栓设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和相关部门有权对消防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消防栓管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十九条对于消防栓管理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一)未按规定进行消防栓管理;(二)将消防栓用于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破坏、损坏或者拆除消防栓设备的。

消防栓管理制度

消防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栓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消防栓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消防栓的安装与配置第四条消防栓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设施安装标准,确保消防栓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消防栓的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消防栓的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不得设置在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位置;(二)消防栓的数量应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三)消防栓的出水压力应满足灭火需要。

第六条消防栓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消防设施安装标准进行施工。

第三章消防栓的使用与维护第七条消防栓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非消防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启消防栓;(二)消防栓的出水口不得堵塞,确保消防用水畅通;(三)消防栓的阀门应保持开启状态,不得关闭;(四)消防栓的出水压力应定期检查,确保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消防栓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要求如下:(一)每月对消防栓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损坏、锈蚀等情况应及时修复;(二)每季度对消防栓进行一次内部检查,清理堵塞物,检查阀门是否灵活;(三)每年对消防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出水压力、阀门灵活性等,确保消防栓正常使用。

第四章消防栓的检查与验收第九条消防栓的检查应由消防部门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负责,具体要求如下:(一)消防部门应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完好、有效;(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消防栓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十条消防栓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消防栓安装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二)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并报消防部门备案;(三)消防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对消防栓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自来水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2.设立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各部门、车间应设立消防安全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各岗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1.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

2.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拆除或损坏。

4.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由消防安全员负责。

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公司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火灾逃生演练等。

3.各部门、车间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4.公司应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定期发布消防安全知识、火灾事故案例等信息。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公司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

2.各部门、车间应设立火灾隐患举报箱,鼓励员工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车间,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火灾事故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

2.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3.火灾事故调查组应迅速开展调查,查明火灾原因,依法依规处理。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39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39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现将《临汾市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汾市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城市供水水源,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保护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和节水工作。

第四条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城市规划、水和地质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用水。

第六条各级住建、水、环保、地质矿产、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

自来水公司消火栓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消火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消防栓的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消防栓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消防栓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消火栓的安装第四条消火栓的安装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标准;2. 安装位置明显,便于消防车辆取水;3. 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4. 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五条消火栓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

第三章消火栓的使用第六条消火栓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消防栓的阀门应保持常开状态,不得随意关闭;2. 使用消防栓时,应先确认水源是否充足,再进行操作;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消防栓阀门,防止水源浪费;4. 严禁非消防人员随意操作消防栓。

第四章消火栓的维护与保养第七条消火栓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完好情况,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阀门、水带、接口等部件;3. 定期清理消防栓周围的杂物,确保消防栓的畅通;4. 对消防栓进行保养,包括涂刷防锈漆、润滑剂等。

第八条消火栓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由我公司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应设立消防栓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消防栓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栓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擅自关闭、损坏消防栓,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公司旨在确保消防栓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栓操作管理制度

消防栓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栓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消防栓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发挥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栓的安装、使用、维护、检查、更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消防栓操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四)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第二章消防栓的安装与验收第四条消防栓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其安全、可靠、适用。

第五条消防栓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栓的选型应符合国家规定,满足火灾扑救需求;(二)消防栓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不影响消防通道;(三)消防栓的安装应牢固,无松动现象;(四)消防栓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消防栓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栓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消防栓的安装位置、高度、间距是否符合规范;(三)消防栓的阀门、接口等部件是否完好;(四)消防栓的标识、警示标志是否清晰、醒目。

第三章消防栓的使用(一)消防栓的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不得随意开启;(二)消防栓的阀门开启时,应迅速、准确;(三)消防栓的出水口应朝向火源,确保水流能有效扑灭火势;(四)消防栓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水压和流量,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第八条消防栓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消防栓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九条禁止以下行为:(一)擅自改动消防栓的安装位置、规格、型号;(二)损坏消防栓的阀门、接口等部件;(三)在消防栓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在消防栓附近进行施工、维修等可能影响消防栓使用的行为。

第四章消防栓的维护与检查第十条消防栓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内容包括:(一)检查消防栓的阀门、接口等部件是否完好;(二)检查消防栓的出水口是否畅通;(三)检查消防栓的标识、警示标志是否清晰、醒目;(四)检查消防栓的消防用水是否充足。

供水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水公司所有员工、各部门及消防设施。

第三条供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供水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七条供水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

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四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第十条供水公司严禁在办公室、仓库等场所违规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提前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用电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用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灾。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九条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供水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消防栓设备管理规定

消防栓设备管理规定

消防栓设备管理规定消防栓设备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设施,对于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灾以及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消防栓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消防栓设备的设置与布局1、消防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物、工厂、仓库、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或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应合理规划和设置消防栓。

2、消防栓应设置在易于发现、便于操作和接近的位置,且周围不得有障碍物阻挡。

其设置高度应方便消防水带的连接和操作。

3、消防栓的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以及火灾危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以确保消防用水能够覆盖到保护区域的各个角落。

二、消防栓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1、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栓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建立检查维护台账,记录检查维护的时间、内容和结果。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消防栓箱内的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消防栓阀门是否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消防栓出水口是否有堵塞等。

3、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消防栓的出水压力和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

4、检查消防栓的外观是否有损坏、锈蚀,如有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5、对消防栓周围的环境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堆积,通道畅通。

三、消防栓设备的维修与更换1、发现消防栓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对于一般性的故障,如阀门漏水、零部件损坏等,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

2、对于较为严重的故障或损坏,无法立即修复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并在 7 天内完成修复或更换。

3、维修和更换消防栓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和零部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4、维修和更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消防栓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四、消防栓设备的使用1、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栓设备。

2、在火灾发生时,使用消防栓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

首先打开消防栓箱门,取出消防水带和水枪,将水带展开并连接到消防栓出水口和水枪上,然后缓慢开启消防栓阀门,对准火源进行灭火。

消防栓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栓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栓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栓是城市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生命财产的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消防栓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以下消防栓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栓的设置与安装1、消防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其数量、位置和间距。

2、消防栓应安装在易于发现、便于操作和接近的位置,周围不得有障碍物遮挡,且应有明显的标识。

3、安装消防栓时,应确保其连接的管道、阀门等配件质量合格,安装牢固,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

二、消防栓的日常检查与维护1、消防栓的日常检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锈蚀、漏水等情况;阀门是否灵活,能否正常开启和关闭;出水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消防栓内的器材(如水带、水枪等)是否齐全、完好。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消防栓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

三、消防栓的使用1、非紧急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栓。

2、火灾发生时,使用消防栓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迅速打开消防栓箱门,取出水带和水枪。

(2)将水带展开,一端连接消防栓出水口,另一端连接水枪。

(3)缓慢开启消防栓阀门,控制水流大小和压力,对准火源进行灭火。

3、使用消防栓灭火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将水带和水枪整理好放回消防栓箱内。

四、消防栓的冬季防护在寒冷地区,冬季应采取有效的防寒保暖措施,防止消防栓冻结。

1、可以采用保温材料对消防栓及管道进行包裹。

2、对可能冻结的部位,应设置排空阀,在冬季来临前将管道内的水排空。

五、消防栓的档案管理1、应对每个消防栓建立档案,记录其安装位置、型号、生产日期、维修保养记录等信息。

2、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培训与演练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栓使用的培训,使其熟悉消防栓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消防栓制度管理制度

消防栓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栓的管理,确保消防栓的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栓设施及其使用、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消防栓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消防栓设施管理第四条消防栓设施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消防栓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位置明显,便于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六条消防栓设施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1. 符合消防规划要求;2. 考虑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功能;3. 考虑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需要;4. 考虑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消防栓设施的设置应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栓箱;2. 消防水泵;3. 消防水管;4. 消防水源;5. 消防控制设备。

第八条消防栓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等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消防栓设施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消防栓箱不得随意改动,严禁拆除;2. 消防栓箱内的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更换、拆卸;3. 消防栓箱应保持清洁、完好,不得堆放杂物;4. 消防栓箱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消防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三章消防栓设施维护保养第十条消防栓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消防栓设施的维护保养内容包括:1. 检查消防栓箱、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源等设施是否完好;2. 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3. 检查消防栓箱内的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完好;4. 清洁消防栓箱及设施;5. 检查消防栓箱的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第十二条消防栓设施的维护保养周期如下:1. 每月对消防栓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一次;2. 每半年对消防栓设施进行一次保养;3. 每年对消防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第十三条消防栓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消防局消防栓管理规定

消防局消防栓管理规定

消防局消防栓管理规定消防局消防栓管理制度,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消防局消防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局消防栓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具体包括:(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规划、配建责任〉市政道路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市政工程和供水管理部门负责规划、配建;单位、居民住宅区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规划、配建。

第五条〈建设标准〉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制定。

第六条〈方案审核和产品质量〉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施工要求〉消火栓的建设施工,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完毕,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方可启用。

市政消火栓应当设置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单位、居民住宅区的室外消火栓,应当设置在区域内的消防通道两侧或者通道交叉口。

地面上设置的消火栓,其大出水口应当正对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中来,本体露出地面;其水源开关应当设置在消火栓周围2米范围内。

第八条〈临时使用手续〉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单位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并经市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

自来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自来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自来水厂及供水设施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管理1. 成立自来水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设立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消防安全教育、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排查、火灾事故处理等。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消防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转岗、复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再培训。

4.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消防设施管理1.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标明使用方法。

3.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4. 消防设施损坏、过期或失效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五、火灾隐患排查1. 定期对供水设施、仓库、宿舍等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2.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六、火灾事故处理1.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

2. 报告上级领导,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火灾事故。

3.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对火灾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厂及供水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本制度由自来水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

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

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自来水消防供水是城市公共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城市安全和减少火灾的损失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确保自来水消防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应对火灾的需求,制定一套科学、符合实际情况的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制度概述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消防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在供水资源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共消防系统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足够的消防水源,满足消防应急的需求。

二、制度内容1. 消防供水资源的规划与建设(1)根据城市规划和人口密度确定各区域的消防供水需求,合理规划供水管网和消防水池等设施。

(2)建设必要的消防水源,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保证水源的稳定供应和可靠性。

2. 消防供水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定期开展消防水源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2)建立消防供水系统的运行记录和漏损检测机制,及时排除供水管网的漏水隐患和故障问题。

(3)保证消防水源设施和供水管网的防冻、防腐等措施,确保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正常运行。

3. 管理与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系统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分工。

(2)制定消防供水系统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资源调配方案。

(3)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消防供水系统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 制度执行(1)各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2)消防供水系统管理人员要熟悉制度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确保消防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2. 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系统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各地区的消防供水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跟进整改,并进行记录和通报,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不影响消防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总结自来水消防供水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和减少火灾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

水务集团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制度

供水管网管理制度一、目的第一条为加强供水管网管理,确保管网正常、平安运行,明确集团公司供水管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规对管网巡检、维护、监察、阀门及消防栓等附属设施的管理要求。

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网巡检、维护、监察、阀门及消火栓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域第三条集团公司供水管网管理区域划分为六个区块。

分别是:中心城区、南浔片区、双林片区、练市片区、菱湖片区和埭溪片区。

各个片区管网分界点详见〔附件一〕。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集团供水营销中心和南浔、双林、练市、菱湖、埭溪各子〔分〕公司为公司供水管网各片区的主管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对管辖围已竣工验收且交付运行的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展管理。

〔二〕负责对管辖围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巡检。

并对外单位违章作业行为制止和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对管辖围影响供水一级管网的外单位施工方案申报,负责对管辖围影响乡镇二、三级管网的外单位施工方案审批。

〔四〕负责对管辖围供水管网的水质、水压日常监控、检测工作。

〔五〕负责对管辖围供水管网的突发性爆管止水操作,以及爆管后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管辖围的供水管道及设施附属施工的阀门启闭。

〔七〕负责对管辖围乡镇供水二、三级管网的新建、改造编制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对管辖围的供水管网编制年度检漏方案。

第五条集团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供水管网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新建供水一级管道工程及中心城区的管道工程委托设计、图纸审核工作。

〔二〕负责对供水一级管网及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新建、改造编制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施工管理。

审核乡镇供水二、三级管网新建、改造年度方案。

〔三〕负责对供水一级管网及中心城区供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检查乡镇二、三级管网新建、改造工程的验收。

〔四〕负责催促各工程实施单位收集施工资料、图纸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信息调度中心是供水管网日常监控、数据采集、统计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供水管网的实时运营监控。

自来水公司维修消防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维修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自来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公司所有维修人员、相关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公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消防设施管理(1)公司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维修人员在使用消防设施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维修作业消防安全(1)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维修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消防安全检查(1)公司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来水公司消防车管理制度

自来水公司消防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消防车辆的管理,提高消防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公司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消防车辆,包括消防车、洒水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消防车辆的使用、保养、维护和应急响应,确保消防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车辆的管理工作,制定消防车辆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消防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的使用、保养、维护、检查和应急响应。

第六条驾驶员和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车辆的操作,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七条消防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八条消防车辆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消防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消防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一条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接到火警或其他应急情况报告后,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车辆,迅速赶赴现场。

第十二条消防车辆到达现场后,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应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配合消防指挥员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三条消防车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消防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消防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

第十五条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消防车辆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消防车辆保养制度第十九条消防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季节性保养。

第二十条日常保养由驾驶员和操作人员负责,包括车辆内外清洁、润滑、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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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自来水公司市政消防栓
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消防栓管理,及时有效地扑救火灾,保障消防供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市政消防栓是指临汾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由公司统一管理和维护的市政管网配套消防栓。

第三条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第四条所有市政消防栓必须统一登记、建档,要求“一栓一档”,“一栓一人”,即对每个消防栓进行登记编号,一个消防栓独立一个档案,每个消防栓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所有市政消防栓要求“100%完好率”,“100%供水率”。

即所有消防栓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所有消防栓供水达标率100%。

二、部门职责
第六条管网部是公司消防栓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七条凡属公司管辖范围内配水管线上的消防栓、消防水鹤等消防设施管理、安装、维护、保养工作,均有管网部统一安排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启用。

第八条管网部负责消防栓的日常巡查﹑保养﹑维护﹑维修﹑刷漆﹑更换﹑排放等工作,做好消防栓更新改造记录。

内容包括消防栓栓体更换﹑消防栓查漏补缺﹑控制阀门更换﹑控制阀门井体改造﹑消防给水管道工程等工程内容及费用。

第九条完善《市政消防栓档案卡》﹑填报《市政道路消防栓统计表》﹑《消防栓巡检记录表》等管理表格。

三、消防栓技术规定
第十条市政消防栓宜采用地下式室外消防栓,要求每个消防栓配备专用控制阀门,市政消防栓应设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便道和绿地等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第十一条市政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第十二条市政消防栓距路边不宜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第十三条市政消防栓应设置在避免受到撞击的地点,或采取防撞击措施。

第十四条设有市政消防栓的给水管网的工作压力,应不低于公司公布的年度供水服务压力。

四、消防栓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市政消防栓每季度巡查一次,主要检查市政消防栓表观是否完好。

如发现埋压、圈占、擅自使用、拆除等损坏消防栓的行为或现象必须及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查处,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市政消防栓每季度维护一次,保证消防栓整体完好,部件无缺损;保证开关、闷盖、阀门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保证水压正常。

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市政消防栓每年油漆刷新一次,要求消防栓标识明显、整洁,无油漆剥落和生锈现象。

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及时对陈旧和轻微损坏的市政消防栓进行维修。

包括维修或更换消防栓控制阀门、手轮、栓体内丝杆、阀片、栓帽、接水口封头等,要求完好率达到100%,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市政消防栓应每季度放水检查一次,要求消防栓无锈死、漏水现象,水压达到消防给水技术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及时更换被交通工具撞毁、绿化树木侵占、无法启闭的消防栓。

在24小时内完成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栓的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在接到消防调度指令后,应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做好市政消防栓的用水调度,保障市政消防栓的水压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遇有突发火灾事故,可通过提高出厂水压力或者调整阀门保证火场消防栓的水压、水量。

第二十二条消防栓的布局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时,应当调整完善,消防栓数量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调整、配置或者维修改造。

五、消防栓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消防栓运营责任单位对市政消防栓进行登记编号
和建档,要求“一栓一档”,“一栓一人”。

同时备有文字和电子文档档案,准确统计消防栓的数量,逐步完善《市政消防栓档案卡》,并将具体位置标注在CAD管网图上,有条件的应纳入GIS系统管理,按月更新。

第二十四条消防栓运营责任单位每季度记录市政消防栓日常保养信息,按时填报《消防栓档案记录表》和《市政道路消防栓统计表》。

六、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汾市自来水公司管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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