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人身保险投资与市场监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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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 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 第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 第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第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 第四:转作资本(股本)。
•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 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 分配利润。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11.2 人身保险市场监管
11.2.1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模式 11.2.2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内容
11.2.1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模式
1)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 • ①保证人身保险经营者具有足够的偿付能
力 • ②防止利用保险进平
的保险条件 • ④对保险中介人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其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2、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 ①保险经纪人只能是单位,组织形式为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 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证
书》。
2)人身保险业务的监管
(1)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的监管
(2)人身保险合同的监管 •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客体监管 •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监管 • 人身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监管
拨款金额、个人拥有的实际资本
• 2、各种责任准备金 • 3、其他投资资金
11.1.2人身保险投资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 回避政策 • 分散政策 • 缓和政策 2)收益性原则 3)流动性原则 4)社会性原则
11.1.3人身保险投资的形式和组合
1)人身保险投资的形式 (1)银行存款 (2)有价证券
• ①保险公司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被保险 监管部门吊销营业保险许可证,强制关闭 行为。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济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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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
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 保障。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11章寿险公司业务管理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11章寿险公司业务管理

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受益人依照保险合 同约定申请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依照 保险合同约定,受理、调查、审核并给 付保险金的过程。
(二)人身保险理赔的原则 1.从实原则 2.公平原则 3.效率原则
(三)人身保险理赔的内容
1.通常意义上的身故、残疾、重大疾病、 伤害医疗、住院医疗及防癌医疗之保 险金给付
二、核保流程及要素
(一)核保的流程
1.销售人员核保(第一次核保) 2.体检医师核保(第二次核保) 3.生存调查核保(第三次核保) 4.核保人员核保(第四次核保)
(二)核保的要素
年龄、性别、体格、现症和既往症、家 族病史、职业、生活习惯、爱好、道德 品质、现行收入
三、人身保险的承保
2.因发生保险事故而返还保费
3.因适用责任免除事由而退还保单现金价 值
4.因解除保险合同而退还保费
申请后,一般要经过立案、 调查、审核和给付或拒付四个步骤,
三、人身保险欺诈及防范 (一)人身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 (二)人身保险欺诈的防范
第1节寿险公司的核保
一、人身保险核保概述 (一)人身保险核保的概念 核保又称风险选择或风险评估,是指寿
险公司对投保人风险的性质、程度进行 分类和评估,并根据核保原则,作出接 受或者拒绝承保的决定。
(二)人身保险核保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维持公平合理的保险经营 原则。
其次,维护保险公司经营的安全性。
(三)保全服务的内容 1.客户资料变更 2.受益人变更 3.保额变更 4.被保险人职业变更 5.补发保单 6.保单迁移: 7.更换投保人
8.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 9.保单复效 10.部分领取 11.续期交费方式变更 12.保险单借款 13.犹豫期退保 14.正常退保
(一)人身保险承保的含义

人身保险课件:人身保险监管

人身保险课件:人身保险监管

人身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 人壽保險公司資本金的監管:RMB2億元 • 人壽保險公司保證金的監管:20% • 人壽保險公司總準備金的監管:10%X利
潤,50%註冊資本,25%轉為資本金 • 人壽保險公司責任準備金的監管 • 人壽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的監管 • 人壽保險公司利潤分配的監管
最低償付能力的監管
人身保險機構的監管
• 人壽保險公司的設立條件:
– 審批原則、設立原則 – 對公司章程的規定 – 對最低開業資本金的規定:註冊資本最低2億元 – 對從業人員的規定 – 對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的制定 – 對硬體設備的規定 – 股東資格應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 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人身保險機構的監管
從業人員不得低於員工人數的1/2 • 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條件
人身保險機構的監管
• 人身保險仲介人的監管
– 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有條件
• 有5個以上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 • 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 註冊資本不得低於RMB1000萬元的實收貨幣 • 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 有符合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才 • 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
• 保險公司的設立程式:
– 提交檔、資料,提出申請 – 初審合格後進行籌建 – 經批准的公司登記註冊、準備營業 – 繳存保證金:20%
人身保險機構的監管
•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條件:
– 有利於當地保險市場的發展 – 總公司開業1年以上,且資本金符合要求 – 內控制度健全、機構運轉正常、償付能力充足 – 最近兩年無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擬設分支機構的上
人身保險監管
主要內容
• 人身保險監管的界定 • 人身保險機構的監管 • 人身保險的業務監管 • 人身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 我國人身保險監管制度的現狀 • 我國人身保險監管模式的選擇

金融市场学第十一章

金融市场学第十一章

机动车量保险 船舶保险 飞机保险
货物运输 保险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承保各类运输工具遭受自然灾害 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及对第 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常见的险种有机动车辆 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等。
运输工具保险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涉外货物运输保险
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以农、林、牧、副、渔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是保险人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 养殖业的过程中,对遭受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 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
家庭财产 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并以其住 宅及存放在固定场所的合法拥有及占用使用 的物质财富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 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承保各类运输工具遭受自然灾 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及 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常见的险种有机 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等。
运输工具保险
(三)财产保险的类别
我国习惯上将保险标的分为有形财产、相关经济利益和民 事损害赔偿责任三大类,与此相对应的财产保险被分为财 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1.财产损失保险
企业财产 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有许多种类,其中,企业财 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个险别最为普遍。企 业财产保险适用于各种企业、社团、机关 和事业单位,主要承保财产因火灾、其他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保险期限的 特殊性
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普通财产保险 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或者1年以内。
保险金额确定 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参照保险标的实 际价值,或者根据投保人的实际需要参照最大 可能损失、最大可预期损失确定其所购买的财 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27页PPT

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27页PPT

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保险公司的设立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一般分为筹
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2)保险公司的变更
(3)保险公司的终止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章程。 ◆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额。 ◆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
◆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
1、保险资本量。 2、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 3、经营管理水平。 4、保险价格。 5、保险成本。 6、保险市场竞争。 7、政府的政策。
第二节 保险经营组织
一、保险经营组织的形式 二、保险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
一、各国保险业的组织形式
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2、股份保险公司 3、相互保险组织 4、个人保险组织 5、保险合作社
1、保险代理人的监管
◆保险代理人的类型与组织形式 ◆保险代理人的设定 ◆保险代理人的执业管理
2、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性质与类型 ◆保险经纪人的设定 ◆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管理
3、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我国保险公估人的性质与类型 ◆保险公估人的设定 ◆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行业 的监管对象为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和保险中 介人。
(二)保险监管的方式
世界上的保险监管方式主要有以下几 种: 1、公示主义。 2、准则主义。 3、批准主义。

人身保险监管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人身保险监管 《人寿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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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身保险监管手段(六)
三、非现场分析 非现场分析是指通过建立各寿险公司定期或不定
期报送报表、资料,以及其他辅助事项制度,使 得保险监管机构能够对资本充足率、责任准备金、 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性和 偿付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查和分析,以判断寿险公 司风险状况,以及是否达到了手续健全、稳健经 营要求的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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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寿险产品监管体系与寿险条款监管(一)
一、寿险产品监管体系 寿险产品监管概述 寿险产品监管重点 ——条款监管 ——费率监管 ——新型寿险产品监管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监管 二、寿险条款监管 寿险条款内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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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寿险产品监管体系与寿险条款监管(二)
寿险条款和费率审批(备案)监管 ——审批备案简述 ——精算责任人 ——法律责任人 ——报备材料 寿险产品命名规则 寿险条款通俗化 ——寿险条款难以理解的原因 ——寿险条款通俗化的必要性 ——寿险条款通俗化设想 ——寿险条款通俗化要求 ——寿险条款通俗化的相对性
第一节 人身保险监管概述(一)
一、人身保险监管概念
人身保险监管目的 人身保险监管特性 人身保险监管范围 二、人身保险监管对象 人身保险监管对象是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者和保
险中介业务经营者 三、人身保险监管理念 监管服务理念 依法监管理念
1
第一节 人身保险监管概述(二)
四、人身保险监管法律依据
3
第三节 人身保险监管原则
一、系统性监管原则
二、连续性监管原则 三、整体性监管原则 四、有效性监管原则 五、开放性监管原则
4
第四节 人身保险监管手段(一)
一、现场检查概述 现场检查是指人身保险监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寿险公司管理状况、业务状况和财务状况等进行 的实地检查 现场检查作用 ——现场检查可以验证和补充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 数据信息 ——现场检查可发现日常监督过程无法发现的问题 ——现场检查对解决寿险公司自身的问题大有裨益

金融监管学课件第十一章第一节保险市场概述

金融监管学课件第十一章第一节保险市场概述
2020/7/12
(二)保险市场是一种特殊的“期货”市场
• 无论是普通的商品市场,还是一般的金融 市场,都是“钱货两讫”,一旦达成交易 契约,就及时结算。但是保险交易活动, 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保险合约的射幸性 使得交易双方都不可能确切知道交易结果 ,只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确立保险关 系,明确彼此的权利与义务。最终的确切 结果则要看双方约定的保险事件是否发生 202。0/7/1所2 以,保险市场是一种“灾难期货”市
二、保险市场的特征
特殊的“期货
”市B场
多是无形市场 A
C 商品形态两重
性市场
市场交易的对 E
象是风险本身
2020/7/12
D 受政府积极干
预的市场
(一)保险市场多是无形市场
• 历史上,英国凭借其海上航行的优势地位和不断的对外殖 民扩张,成为世界经济的中心。因此,在伦敦先后很快形 成两大保险中心:一个是伦巴第商人聚居的“伦巴第街” 所形成的保险活动中心;另一个是英国保险业者自己发展 而形成的,即劳埃德咖啡馆。二者都是典型的有形保险市 场。但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个人保险代理人的 出现,保险交易不再局限于在某个固定的场所完成,多由 代理人在对客户拜访的过程中完成,保险市场由有形市场 向无形市场演变。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保险交易 ,尤其再保险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可通过现代化通讯手段 进行,不受固定场所和时间的限制。因此,现今的保险市 场多是无形市场。
• (2)按照经营的保险产品范围分类,保险人可分为专业 保险组织和综合性保险组织。专业保险组织只经营某一类 保险业务,如健康保险公司、火灾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 作社、汽车保险公司等。综合性保险组织则同时经营多种 类型的保险业务。例如,建国后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人大保险学课件--第11章 保险监管

人大保险学课件--第11章 保险监管
险业务范围监管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 保险合同监管
保险合同形式监管 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监管 保险合同的成立、变更、中止和终止的监管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11.4 保险财务监管
财务检查 财务核算管理 财务报告及分析
财务报告 财务分析
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11.5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11.5.1偿付能力概述 11.5.2资本金要求
公司行动水平 监管行动水平 授权控制水平 法定控制水平
11.5.3保险保障基金 11.5.4保险准备金的管理
核定准备金种类 规定各种准备金的计提标准 检查、监督准备金的计提
11.1.2内部控制机制
坚持适度发展的方针 完善组织结构,健全决策系统,强化统一 法人制度 强化内部稽核 建立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和分级管理 的财务制度
11.2 保险机构监管
保险机构设立监管 保险公司兼并监管 保险公司整顿与接管 保险公司解散、撤消、破产与清算 监管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管
保险学
第11章 保险监管
本章主要内容
保险监管体系的构建 保险机构监管 保险业务监管 保险财务监管 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11.1保险监管体系的构建
• 11.1.1外部监管制度 国家监管
立法监管 司法监管 行政监管
保险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
保险信用评级机构 独立审计机构 社会媒体

项目五 保险投资与保险监管《保险实务》PPT课件

项目五 保险投资与保险监管《保险实务》PPT课件
二、保险投资模式的选择
(一)公司内设投资机构运作模式 保险投资的主体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
司本身,公司内设投资机构运作模式是指 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置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投资活动。 1.公司内设投资机构运作模式的优点 2.公司内设投资机构运作模式的缺点
活动2:了解保险投资的形式与模式
活动1:认知保险投资
二、保险投资资金
(一)保险投资资金的来源 保险公司投资的资金基本上由资本金、责
任准备金和承保盈余三部分组成。 1.资本金 2.责任准备金 3.承保盈余
活动1:认知保险投资
二、保险投资资金
(二)保险投资资金的性质 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到保险
投资资金的不同来源项目,在这些来源中,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投资的主要资金来 源,具有如下的性质: 负债性 稳定性 社会性
(三)保证保险经营的效率性,提高投保 人的利益
活动2:了解保险监管
三、保险监管方式和手段
(一)保险监管方式 1.公示方式 2.准则方式 3.实体方式
活动2:了解保险监管
三、保险监管方式和手段
(二)我国保险监管手段 1.稽核 2.检查 3.行政命令及行政处罚 4.整顿 5.接管
活动1:了解保险监管制度
二、保险监管制度的构成
(一)保险监管目标 (二)保险监管主体 1.国家监管主体 2.行业监管主体——保险行业协会 3.社会监管主体
活动1:了解保险监管制度
二、保险监管制度的构成
(三)保险监管客体 (四)保险监管内容 (五)保险监管手段
活动1:了解保险监管制度
活动2:了解保险投资的形式与模式
三、保险投资的管理
(一)政府对保险投资的监管 1.对保险投资范围的限制 2.对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制 3.对投资资产与负债的配比关系的限制 4.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限制

人身保险 课件

人身保险 课件
详细描述
健康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健康保险可以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医疗费用,以及一些特殊护理和康复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人身伤亡 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VS
详细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 保险产品。这种保险通常包括死亡给付、 残疾给付、医疗费用给付和误工费给付等 内容,旨在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 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结案与归档
保险公司完成给付后,对理赔 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并将相关
资料归档保存。
人身保险给付的方式与标准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豁免保费
保险金调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 条件时,保险公司豁免剩余未交保费,但 仍需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终身寿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生命保障的保险产品
详细描述
终身寿险是一种长期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死亡,保险公 司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储蓄和投资 的方式。
健康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健康问题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按照一定条件 和标准对保险金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理赔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可自行协商解决理赔争 议。
仲裁裁决
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申请仲裁机 构进行裁决。

人身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人身保险市场及其监管
• 人身保险市场不仅仅是一种人身保险产品的简 单交换,完整的人身保险市场应该是人身保险 产品的提供与保险服务同时进行的市场。因此, 我们认为人身保险市场是指人身保险供求双方 对于产品交换与服务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人身 保险市场交易的对象主要包括寿险、意外伤害 险、健康险、年金险等等保险产品。
知识教学
技能教学

作为人身保险公司的市场专员,我们怎
么做才能更为有效的把握竞争激烈的人身保
险市场,使得我们自己的人身保险公司立于
不败之地呢?
技能教学
• 人身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 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 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 商品的数量。人身保险市场供给 可以用保险市场上的承保能力来 表示,它是各个保险企业的承保 能力之总和。
把手 端盖
法兰 筒节
5
《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HG/T 20583-2011):
1.人孔的设置规定
• a、容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0mm时宜设置人孔。 • b、容器公称直径小于1000mm时宜优先考虑设置手孔或检
查孔。 • c、容器上的管口(DN≧80)如能起到检查孔的作用时,可
不再单独设置检查孔。 • d、容器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0mm时可不设置检查孔。 • e、管壳式换热器的壳侧可不设置检查孔。

2014年1--6月,中国保监会和各保监局收到涉及人身险公
司的投诉7286件。其中,投诉量居前10位的人身险公司依次为
:中国人寿(1782件)、平安寿险(828件)、新华人寿(
767件)、泰康人寿(754件)、太保寿险(611件)、生命人
寿(400件)、人保寿险(292件)、太平人寿(272件)、阳
的概念等。投诉大多集中在银保渠道。

章保险市场与监管

章保险市场与监管

资产的监管
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
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 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 定
第十一章 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
保险市场 保险经营组织 保险监管
第一节 保险市场
一、保险市场的构成与类型 二、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一、保险市场的构成与类型
(一)保险市场的要素
(二)保险市场的类型
保险市场的要素
•市场主体 •保险商品 •保险价格
保险市场的类型
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 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 国内业务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 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寡头垄断型保 险市场、自由竞争型保险市场、垄断竞 争型保险市场。
保险公估人的类型与性质
保险公估人的类型 保险公估人的性质
保险公估人的设立
从业资格 设立条件 设立审批
保险公估人的条件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的条件一般包括:资 本金要求、章程要求、人员要求、高级管 理人员要求、营业场所有求。具体对不同 的组织形式要求不同。根据《保险公估机 构管理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
保险代理人的类型 保险代理人的组织形式
保险代理人的类型
专业代理人 兼业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的组织形式
保险专业代理人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代理人的设立
资格认定 设立条件 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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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 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 第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 第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第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 第四:转作资本(股本)。
•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 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 分配利润。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大)会决议,金融企业可以用法 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 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 金融企业注册资本的25%。金融企业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决议,可以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核 心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
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 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盈余公 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 不再提取。从事银行业务的,应当于每年年 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 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 能性损失;从事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从本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 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变更、中止和终止 的监管
3)人身保险金运用监管
• 1、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准入、资产类别的 最高或最低比例、单个投资项目的最高比 例限制等的监管规定
• 2、资产与负债的匹配、衍生金融产品的投 资限制以及资产评估方法的监管
4)人身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资本金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保证金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总准备金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利润分配监管
拨款金额、个人拥有的实际资本
• 2、各种责任准备金 • 3、其他投资资金
11.1.2人身保险投资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 回避政策 • 分散政策 • 缓和政策 2)收益性原则 3)流动性原则 4)社会性原则
11.1.3人身保险投资的形式和组合
1)人身保险投资的形式 (1)银行存款 (2)有价证券
第11章 人身保险投资与保险市场监管
内容提要
11.1 人身保险投资概述 11.2 人身保险市场监管
11.1 人身保险投资概述
11.1.1人身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11.1.2人身保险投资的原则 11.1.3人身保险投资的形式和组合
11.1.1人身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 1、资本金 • 开业资金:股东认交的股金、政府
• 人寿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 最低注册资本额为2亿元人民币
•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 ①提交资料 • ②初审合格后筹建 • ③登记注册、准备营业 • ④交存保证金(注册资本总额的20%)
•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 保险公司设立代表处的规定
(2)人身保险公司变更的监管
• 修改公司章程 • 变更地址 •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 • 股权转让(超过总股份10%,须报保监会批准) • 改变组织形式 • 调整业务范围 • 变更公司名称 • 分立和合并 • 中国保监会认为须经批准的其他变更事项
11.2 人身保险市场监管
11.2.1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模式 11.2.2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内容
11.2.1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模式
1)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 • ①保证人身保险经营者具有足够的偿付能
力 • ②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 • ③维护人身保险市场上合理的价格和公平
的保险条件 • ④对保险中介人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其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2、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 ①保险经纪人只能是单位,组织形式为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 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证
书》。
2)人身保险业务的监管
(1)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的监管
(2)人身保险合同的监管 •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客体监管 •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监管 • 人身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监管
(5)人寿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监管
•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 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 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 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 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 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6)人寿保险公司利润分配监管
我国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金融企业财务 规则》第七章对收益、分配的规定如下: 金融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 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 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 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 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②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应当按照提取法
• ①保险公司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被保险 监管部门吊销营业保险许可证,强制关闭 行为。
• ②依法撤销后,持有的人身保险合同和准 备金,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身保险业务的 公司
• 人寿保险公司的破产和清算 • ①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4)人身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 1、保险代理人的监管 • ①通过保险代理人考试,获得《保险代理
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贷款
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技术改造项目贷款;保单质押贷款。 (4)不动产投资 (5)项目投资
2)人身保险投资的组合
(1)人身保险投资组合与资金运用结构 (2)人身保险资投资组合的趋势 各国寿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的要求
上升,投资组合战略也更为积极 寿险公司的投资组合出现了证券化趋势 出现人身保险投资组合的国际化趋势
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和能力
2)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模式
• 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向以偿付 能力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
11.2.2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内容
1)人身保险机构监管 (1)人身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 ①公营保险组织 • ②民营保险组织 • ③个人保险 • ④合作保险组织 • ⑤自保公司
(3)人身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 人寿保险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 ①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
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 散。 • ②自产处分:公开拍卖或者招标;协议转 让应报保监会备案。 • ③清算完毕之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 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 人寿保险公司的撤销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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