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名词解释与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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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名词解释
大数法则:大数法则是用来说明大量的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规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统称。
再保险:是保险人把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转让给另外一个保险人
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
共同海损:是指在航海中如船货发生共同危险,为了保护处于危险中的财产,主动且合理地采取措施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牺牲或费用。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补偿的保险。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虽然尚未达到全部灭失状态,但是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或者修复该标的所耗费用将达到或超过其实际价值。
不可争议条款:在人寿保险生效两年之后,保险人不能对保单提出争议。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观察期条款:在观察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
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法,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和方法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才有条件有资格与保险人订约,否则,签订的保险合同属非法的也是无效的合同。
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1、两者的目的不同
2、两者的手段不同
3、两者的风险性质不同
4、社会后果不同。
保险与救济的区别
1保险风险事故是以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为限,而社会救济的风险事故是以造成生产或生活的困难为前提;
2被保险人所得到的保险补偿或保险金与其交纳的保费的多少有直接关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缴付保费为前提,双方有着对价的交易,保险人承诺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要遵守合同条件,而在社会救济下个别人所得到的救济金额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无直接关系,救济是单方面行为,双方没有对价作基础;
3提供保险补偿的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而社会救济是以国家为主体;
4保险是商业行为,社会救济是社会行为;
5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救济是施舍行为。
保险的宏观作用:
(一)保障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
(二)提供资金来源
(三)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增加外汇收入
(四)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保险的微观作用:
(一)有助于受灾企业连续生产经营
(二)有助于安定人民的生活
(三)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
(四)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
保险利益
又称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利害关系可以包括物质、利益、精神、人身关系等。
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五)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财产保险的特点
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通常包括有形财产、经济收益和损害赔
偿。
2.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
3.财产保险的业务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
4.财产保险对于保险标的的保障功能表现为经济补偿。
5.财产保险属于社会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
6.财产保险合同是属人的合同,这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