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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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作者:朱月月谭梦达
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20期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银行已经从单纯经营证券买卖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最活跃、最具影响力的高级形态的中介机构,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历史较短,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本文通过对比中美投资银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说明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存在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的缺失。文章分别从投资银行的数量,经营业务范围,投资银行内部管理与激励机制,监管制度等角度展开论述。最后针对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促进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健康运行。
关键词:投资银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法制制度
一、导论
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我国投资银行在数量和服务种类等多方面还相差甚远。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财务管理公司是我国投资银行的主要机构类型,但目前皆处于发展缓慢的时期,还处于发展初期,对比西方国家我国在资金规模、业务范围、业务创新和法治环境方面都有欠缺。
投资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转也起着关键作用一旦放任投资银行的发展,投资银行的门槛降低,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不及时的制止乱像,将导致市场上的投资银行多不胜数,而其中许多都存在违法乱纪的现象,一旦监管再次趋严,将导致许多企业破产,直接影响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投资欲望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其他产业的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发展缓慢。
针对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国内学者也在积极寻找适合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策略,通过分析我国投资银行现阶段发展的状况,进而看到我国投资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不足与缺陷。刘瑶(2017)认为阻碍投资银行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法律、政策等等,其中法制环境对于投资银行是否能更好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王秋香(2016)通过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提出我国投资银行在并购业务中所存在的市场份额不足,服务空间狭小等问题,进而指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徐凌云(2015)分析在金融越来越走向国际化的今天,国际上的大投行都在不断抢占业务,加快实施中国战略,抢占市场份额,但由于我国投资银行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够完善,就制度来说还不够完善,就考核指标来说也不够科学。
本文根据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现状,对比国内国外现状,发现我国投资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尤其是其他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内部管理环境与外部法制环境。利用对比分析法发现我国投资银行与国外投资银行的差距,进
而分析我国投资银行在业务发展方面和整体经济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以此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这对于加速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二、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现状
(一)我国投资银行业的业务范围
早期单纯的证券经营业务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因此我国投资银行开始拓展了企业并购,项目融资,咨询,风险投资等投资业务。但少有能够将上述业务做大做好做强的投资银行,其营业收入仍局限在证券经纪业务以及自营业务收入上,这些公司相对于国外的投资银行而言,缺乏技术含量和需要拓展更广阔的业务市场。
(二)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环境
不论哪个行业想要得到较好较快的发展,都离不开较好的发展环境,良好的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可以为投资银行的发展提供更平坦的发展道路。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向上发展,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也催生了许多企业的快速成长,企业运作单靠自身资金很难得到较大的扩展,资金流量小很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因此需要多渠道融资以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的拓展等,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融资或投资以实现自身的增值,这便为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但在金融市场越来越自由化的同时,而给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外资投行的进入,势必成为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强劲对手,由于我国投资银行发展起步较晚,部分业务发展的成熟性还远远不及外国投资银行,所以所面临的竞争环境十分激烈。
(三)我国投资银行业的规模数量
1981-1990年是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萌芽时期,当时证券市场初步形成,到1990年底,国内专业证券公司有34家,其他兼营证券业务的公司300多家,但1997年以后,我做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分业经营的原则,银行与证券业分离,信托公司不再能经营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由此开始了第一并购热潮,截至2018年12月31日131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6.26万亿元,净资产为1.89万亿元,净资本为1.57万亿元。但相比较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银行数量及规模,还远远不够。
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自有资本少,融资能力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2017年的行业数据显示,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只有四百多亿元。造成证券公司自有资本缺乏的因素来自多个方面,分业经营是其最重要的因素。
为维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减少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颁布法令,明确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原则,这样做的后果直接导致了证券业不能有效的聚集资本,难以扩大自身规模。其次,我国证券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还处于资本积累过程之中,还未能完成较大规模的资本积累。种种原因,造成了我国投资银行自有资本少,融资能力差的局面。
(二)业务范围狭窄,经营业务种类单一,收益较小
我国现行投资银行主要扮演三个角色,一级市场证券承销商,二级市场证券经纪商以及证券交易商。其中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商是投资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投资银行还是仅仅局限于利用证券交易收取佣金的方式来赚取收益。综合各类证券公司,公司利润的近半收入都是来自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对新型投资业务,如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等并没有广泛开展,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涉足也很少,因实力不足等原因,这些业务仍没有达到很好的经营。
(三)政府與市场关系存在缺陷
我国经济目前仍是市场经济与政府作用相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以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的市场经济不同,政府仍担负着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着以适当的宏观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等重任。因此,政府不可避免的参与整个经济活动,我国政府每年都会出台大量经济法规文件,强调经济发展的法制化规范化,然而以此方式也会带来许多弊端。第一,对政府部门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法规的规定一般只针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而不针对政府本身,政府部门领导人容易将主观意志变为行政指令。第二,政府文件透明度太低,对于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的教育性不到位,虽然各种法律条纹对于证券经纪人的约束性较强,但当事者存在不知触犯那些条例的案件,存在一種“不教而诛”的管理方法。第三,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致使为完成一个目的多个部门下达多份文件的冗杂局面,使政府行为多于市场行为。政府干预过多,政策过多。
(四)法律体系不健全
我国资本市场虽然发展时间只有短短几十余年,但其发展即为迅速,这也导致了许多法律法规难以适应投资银行发展之需,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不完善性极大的阻碍了投资银行的发展。我国受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规范经验的缺陷所限制,在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上选择“先发展后规范”的道路,这是造成法律法规与投资银行发展不匹配的主要原因。首先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法律文件缺位,如《期权法律法规》等基本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尚未出台,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其次便是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几乎全由行业内机构制定,许多重要的法律文件效力层次太低,缺乏强力的法律权威性,难以有效的为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功能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五)监督框架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