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签订)_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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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特与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并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指引下,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三)督促、检查公司领导班子和水厂负责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和业绩组织考核监督。在选聘干部时,把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四)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配备。
(五)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带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展现安全生产领导力。
(六)督促、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减少轻伤、工伤事故;
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设施事故次数为零;
4、安全生产投入确保100%,三级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5、员工规范操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6、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
7、力争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发生率为零及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中节能运龙(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常务副总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负责人特与常务副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对公司一般以下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九)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
(十)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带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展现安全生产领导力。
二、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减少轻伤、工伤事故;
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设施事故次数为零;
4、安全生产投入确保100%,三级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5、员工规范操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6、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
7、力争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发生率为零及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认可。
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常务副总:年月日
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负责人特与分管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四)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支持公司企管运营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五)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公司有关部门、各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布置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完成重点安全工作,检查和部署公司系统内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七)组织公司系统内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八)按照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参加或主持企业一般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九)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审批上报事故报告。
(十)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
(十一)探索研究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