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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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商业银行就是应该可以破产

所谓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一个吸收存款并进行放贷的机构。而且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存款利率一定会低于贷款利率,银行通过赚取利息差来维持经营、获得利润,从经营目的来讲与一般企业并无二致。银行既然有赚钱的目标,那么自然也该有破产的风险。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通过提高存款利息来吸引存款,通过降低贷款利息来吸引贷款,当经营不善、两者间利差缩小到不足以维持时,那么银行倒闭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即便是以安全优先的方针运营,压低存款利率,也可能因不良贷款而陷入困境。事实上,“负债经营”这一特征就决定了任何商业银行都跟企业一样,存在理论上破产倒闭的可能。

大萧条时期美国民众上街挤兑,导致银行倒闭潮

在市场经济国家,银行破产并不是很稀奇的事情,尤其是那些经营策略比较激进、偏好风险的银行。在1930年代大萧条期间,美国总计有9000多家银行倒闭。就算到了监管体系相对完善的21世纪,2007年到2012年的金融危机期间,美国也仍然有65家银行倒闭,这些银行合计吸收了超过550亿美元的存款。当银行倒闭后,储户就会面临存款血本无归的风险。

政府为所有银行兜底,实际上扭曲了金融业,对储户和国家经济都有损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不断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商业银行理论上也是可以破产的。然而,《企业破产法》中对金融机构的破产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及一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虽然作了些规定,但并没有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化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而且这些规定大都缺乏操作性。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中国的银行基本上是破不了产的。只要是银行,存款就是有国家信用做隐形担保的,无论遭遇多大的风险,存款的本金都是没有风险的。这就是中外金融差别最大的地方。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困难、信誉很差的海南发展银行发生挤兑现象,耗尽了准备金和国家34亿元的救助资金依然未挽回局面,结果因严重支付能力不足而被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但是,所有储户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保证支付,没有储户为选错了银行而遭到损失。此后发生在河北省肃宁县的尚村农信社破产案,最后同样由央行指定其他商业银行予以救济。除此之外,再无银行破产的实例。

政府为银行兜底,保证储户不受损失,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好,但事实上这种做法扭曲了金融业,对储户和国家经济都有损害。

首先,政府要为银行存款兜底,那么就不会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定得太高,以免吸收更多高成本的存款,造成过大的赔付压力。而如果政府不兜底,则储户本应有机会享受到更高的存款利率。或许有人认为这增加了存款风险,但相比起利息增加的好处,更多的人可能并不在乎增加的这些风险,毕竟储蓄存款相比起别的投资理财项目,要安全得多。事实上,在金融危机之外的正常年景,发达国家的存款利率都通常高于中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中国的储蓄存款业务,不管活期还是定期,向来都被诟病为利息太低。

其次,政府为银行兜底增加了银行的“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是指在国家兜底的情况下,银行不需要过度去考虑为储户的存款负责——出问题赔不起由国家担着,不用银行经营者自己去偿还,因此在放贷时就往往倾向于高风险、

高回报的项目。这使得银行的风险加大,但银行经营者和股东却能够轻易攫取超额利润。而一旦需要政府兜底,则相当于全社会买单。并且,这种投资偏好会有引起经济过热的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允许银行破产,允许利率市场化,对储户收益有利

如果真正允许银行破产,政府不再为银行兜底,直接的影响就是存款利率会进一步市场化。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利率进一步市场化后存款利率仍然是倾向于上涨,以吸引更多的储蓄。这对储户的收益当然是有利的。耶鲁大学杰克逊全球事务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摩根士丹利前首席经济学家斯蒂芬·罗奇今年声称,让存款利率自由化“可能让个人收入增长至少5个百分点,作为中国GDP的一部分,并在期待已久的支持消费的经济平衡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利率市场化的效果其实已经显现,据统计,2012年国有五大行和中信、招商、民生这8家银行因为付息率上升而增加的利息支出共计1793.4亿元。这意味着,居民放在银行的存款回报明显增加了。

甚至有人认为,允许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制度”都不需要

目前酝酿中的《银行破产条例》,除去实质性地允许银行破产外,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也是重要的内容。这是为了防止银行破产后储户血本无归而建立的保险措施,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但甚至有人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也不必建立,因为允许银行破产本身就是为了消除“道德风险”,而一旦存款上了保险,那又会鼓励银行选择高风险的项目,从而无法认真对待银行破产这一实实在在的风险。

“老百姓的血汗钱怎么可以放银行都不安全,政府凭什么不兜底”

尽管允许银行破产有可能让储蓄的回报增加,但在很多国人眼里,政府放任银行破产而不兜底,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做法。原因在于,长期以来,许多国人已经习惯了将银行储蓄作为个人财产最重要的一部分,银行的首要职责就是保障存款的绝对安全。特别对于低收入的劳动者而言,辛勤工作而得来的血汗钱意义重大,又没有其他安全可靠的投资存放渠道,当他们被告知这些钱如果存入银行,有可能会“因银行破产而血本无归”时,会非常难以接受。而且会毫不犹豫地将矛盾指向政府,认为政府理所当然要扛起兜底的责任。

中国民众仍视储蓄为最重要的投资渠道,非常看重安全性

这种对政府的天然依赖,部分原因可能出自一种习惯。与西方国家不同,自古以来,国家、政府便在中国社会中居于极为重要的位置,不管哪朝哪代,“负责任的政府”都是民众的头等需求,而基于政府产生的过程,这种责任几乎可以说是无限的。尤其是在我国人民币存款突破百万亿,个人存款余额高达44.17万亿元的当下,对“银行破产”必然感到疑虑,要求政府继续兜底是很自然的想法。“有钱人已经享尽了好处,不能这时候把风险让民众承担”

另一种对“允许银行破产”不满的声音是:在政府为银行兜底的时期,普通民众只能享用较低的存款利率,但少数人却利用大利差、低风险杠杆赚了大钱,到了现在,金融产品的风险已经相对变高,这时候政府却才允许银行破产,等于把风险让民众承担。

如果仅仅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或者“富人不说,穷人不懂”,上述的这种现象还不至于激起民众的“仇富”情绪。但必须承认的是,一些人利用低风险政策期套利,一方面是利用了国有金融单位的垄断地位,一方面也是钻了许多政策法律的空子。所以,许多人并不希望银行就此跟政府剥离开,而是希望政府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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