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的项目跟投制度、产业链合伙人制度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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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的项目跟投制度、产业链合伙人制度揭秘
持续达一年半之久的万科股权之争迎来转机,很多人转发王石是岳不群或左冷蝉的文章,而在万科之争激烈时也有大量文章黑万科、王石,却很少有黑宝能的,是宝能比万科优秀?还是攻关的力量?不想浪费时间狭隘的讨论个人恩怨,也不想无知的被利用。如果真有神奇的力量为万科解围,万科到底有什么值得动用神奇力量的地方?
万科的公告说,万科股权之争激烈之时,万科业绩依然持续增长,人员依然保持稳定,事业合伙人和项目跟投制度起到了凝聚团队的重要作用。
20多年前王石就提出人才是万科的资本,在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是很少见的。万科在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多年后,从2010年始推行对赌制度、事业合伙人、项目跟投多项员工激励制度,把员工变成合伙人。
一、对赌制度
2008年受房地产市场下降的影响,万科的规模增长和利润增长首次出现下降。万科的净资产收益率(ROE)降低到12.7%,仅略高于当时的社会平均股权收益(12%左右),万科开始思考:如何实现尽可能高的ROE水平?
2010年,万科推出了经济利润对赌制度,每年请第三方来计算社会平均回报水平,如果公司ROE超过社会平均水
平,将从经济利润(EP)中按规定比例计提奖金;反之,管理团队就要按照相同的比例赔偿公司。
为了保证团队有赔偿能力,EP奖金作为集体奖金统一管理,三年内不分配到个人,这三年滚存的集体奖金,就是管理团队用来做对赌的保证金。
这个做法效果很明显,万科的ROE从2008年的12.65%到2013年的19.65%,回报率提高了50%,达到1993年以来的历史高位。二、事业合伙人制度
万科作为上市公司,股东除了看重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外,还看重股市上的表现,而股价受到经济、政策、股市大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是管理团队无法完全控制的。
虽万科的价值一直在增长,但2014年万科股票猛跌,万科管理团队觉得这是团队的耻辱。为了向股东证明,即使在股价上管理团队和股东也是共同进退的,甚至管理团队需要比股东承担更大的风险,2014年4月万科开始了事业合伙人的尝试,要求万科员工自己掏钱购买万科的股票,跟股东同声气、共冷暖。
(一)事业合伙人的参与人员
2014年4月23日,万科召开事业合伙人创始大会,首批1320名万科员工在摄像头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与承诺书》,他们包括:
1. 在公司任职的全部8名董事、监事以及高管。
2. 集团公司总部一定级别以上的员工。
3. 地方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的员工。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是一个开放的计划,将来会有更多员工在自愿的原则下加入到计划中,现在已有超过2500多个员工参与了事业合伙人计划。
(二)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
管理团队的经济利润奖金进入集体奖金账户,每期奖金封闭运行三年,封闭期内不兑付到具体个人,引入融资杠杆交给第三方用于购买万科的股票,第四年在付清融资本息、同时承诺在集体奖金所担负的返还公司的或有义务解除后,才可拿到第一年的奖金。
在资金额度方面,高管有下限要求,投入资金不得低于一定数额,以确保高管和股东利益的捆绑;非高管的员工有上限要求,投入资金不能超过一定金额,以降低股价波动给员工带来的风险。
(三)事业合伙人操作方式万科合伙人持股计划超越了一般的股权激励,管理层身份转变为职业经理人和事业合伙人二合一,不仅“共创、共享”,还要“共担”,管理层不仅要自己掏钱买股票,还要引入了杠杆扩大风险和收益,承受比股东更大的投资风险。
盈安合伙在2014年5月第一次购买万科股票时,价格为8.38元;其间11次购买万科股票,到2015年1月再次购
买万科股票时价格已为13.26元。
三、项目跟投制度
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参与人群主要是管理团队,大量员工没参与进来,万科随后推出了与PE相类似的项目跟投制度,要求除旧改及部分特殊项目外,所有新项目配套跟投计划,项目操作团队必须拿出自己的钱和公司共同投资。(一)项目跟投的参与人员
1. 项目所在区域公司管理层必须跟投。
2. 项目所在城市公司管理层必须跟投。
3. 项目的管理团队必须跟投。
4. 除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可自愿参与跟投。
(二)跟入的资金占比
2014年4月推出时的规则:
员工初始跟投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5%。
公司对跟投项目安排额外受让跟投,其受让总额不超过该项目资金峰值的5%,项目所在一线公司跟投人员可在未来18个月内,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后,额外受让此份额。
2015年3月30日,万科对项目跟投制度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第二版跟投额度修改为:
初始跟投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5%,追加跟投总额不
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8%。
在2017年1月万科之争消停之际,万科对项目跟投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第三版跟投额度修改为:跟投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10%,取消追加跟投安排。
郁亮介绍:“每个项目的具体跟投数量由当地公司成员自己协商,假设一个公司有10个项目,每个项目最少要投入30万元,每个项目必须投足那么多钱。”这种强制性的要求只是为了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避免某个管理层因为跟一个项目利益关联更大,而将资源倾向该项目。
(三)跟投项目收益分配
跟投制度推出时,跟投人与万科公司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
在2017年1月的第三版修改中,加大了跟投人的责任和风险。
1. 设定门槛收益率,当项目收益率未超过门槛收益率时,优先保障万科公司享有门槛收益率的收益,超过的收益(如有)才分配给跟投人。
2. 设定超额收益率,当项目收益率高于门槛收益率但不高于超额收益率时,万科公司与跟投人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
3. 当项目收益率高于超额收益率时,在超额收益率以内对应的收益,万科公司与跟投人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超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