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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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的内容
1.产品认证的起源
产品认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的英国,随着时代的变迁,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用于产品安全、质量、环保等特性评价、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手段。
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自己的产品认证机构,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志,来标明认证产品对相关标准的符合程度,如美国UL标志、加拿大CSA标志、德国VDE标志、中国CCC标志等。
2. 产品认证的背景
全球化的趋势、瞬息万变的购买行为、日益激烈的竞争……在这不断发展的时代,当今的消费者亟需购买令人放心的商品。
除了考虑一定的性价比,他们的消费期望越来越与产品的安全、质量以及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联系在一起。
3. 产品认证领域
电子、电工产品、服装、玩具、轻工产品、机械产品、日用五金、建筑材料(水泥、陶瓷) 信息产品等。
4. 产品认证种类
CCC、UL、CE、GS、JIS、CCEE、 CCIB、 EMC
5. 产品认证过程
产品认证一般包括四个基本过程:
型式检验、质量体系检查评定、监督检验及监督检查,前面二个过程是产品取得认证证书的前提条件,后二个过程是认证后的监督措施。
(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由认证机构确定;取样地点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2)质量体系检查评定
企业保证产品质量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必须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体系。
需要认证机构通过检查评定企业质量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
(3)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或者直接从市场中抽取样品,由认
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证明继续符合标准的要求,则允
许继续使用认证标志;如果不符合则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4)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对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定期复查,使企
业坚持实施已经建立起来的质量体系,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是又一项
认证质量的监督措施,检查内容比首次体系检查简单一些,重点是查看前次
检查的不符合是否已经有效改正。
质量体系的修改是否达到质量要求。
5. 认证工作国际互认
经过有关方面努力,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国际互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998年1月2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中国质量体系认证国家
认可委员会(CNACR)在国际认可论坛(IAF)大会上首次签署了国际认可论
坛多边承认协议(LAF/MLA),标志着中国取得CNACR认可的所有认证机构颁
发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都取得了国际同行的互认,实现了与国际接
轨的战略目标。
首批获准签署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的国家认可机构共有17个国家的
16个认可机构:中国CNACR、日本JAB、澳大利亚-新西兰JAS-ANZ、加拿大SCC、美国ANSI-RAB以及欧洲的部分国家(荷兰RvA、德国TGA、英国UKAS、
瑞典SWEDAC、西班牙ENAC、意大利SINCERT、丹麦DANAK、瑞士SAS、以及
法国COFRAC、芬兰FINAS、挪威NA)。
其中,中国是唯一的发展中国家,亚洲仅有中国和日本两个国家。
此外,
作为亚太区域多边合作组织的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于1998年1月24
日也首次正式签订了多边承认协议(PAL/MLA),首签PAL/MLA的国家认可机
构为:中国CNACR、日本JAB、加拿大SCC和澳大利亚-新西兰JAS-ANZ。
6.认证工作的发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认证人员注册制度改革和创新,突破一些固有模式,强化注册机构、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三方的责任意识,探索建立社会化、会员制的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