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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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责任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保障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维护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和本工程有关防火安全责任条例的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总则:

1.为了配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特此制定本规范。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保护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保证对内部表

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4.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检人员的管理。

二、进场装修基本规定:

1.施工前应进行实地放线、测量、核对。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

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

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

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放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三、装修期间用电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甲方单位设立的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甲工电工配合完成。严禁乱拉电路及超负荷

用电。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确认后方可离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安检人员。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碘钨灯(冬季施工除外),各种施工电器必须与堆

放物保持50CM以上距离。

7.节约用电。下班后应关闭总电源!

8.施工完成下班后,必须有现场带班巡视现场门窗、水源、电源、设备等是否关闭,避免

成品破坏。

四、装修期间用水基本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4.节约用水。

五、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时不得穿拖鞋,背心,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1.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2.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每日做到“时产时清”的原侧。

3.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4.现场垃圾要求每天清理,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5.现场严禁大小便,抽烟,严禁在场内留宿,烧煮食物。各工种在未经批准时不得动用与

本工种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6.施工人员应无身体健康方面问题!如高血压,冠心病,中风,感冒之类影响身体健康

的问题,如有身体不适影响施工安全,应及时停工,以防出现人身安全问题!

7.施工现场所有装饰材料要分类,分清主次,堆放整齐.在取用翻检后仍然要堆放整齐,搬运

材料要轻取轻放.施工班组人员,保管好各自的材料及工具等物品,不得乱拖乱借。

六、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现场配置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施工现场所有装饰材料要分类,分清主次,堆放整齐.在取用翻检后仍然要堆放整齐,搬运材料要轻取轻放.施工班组人员,保管好各自的

材料及工具等物品,不得乱拖乱借.

对现场剩余材料不要竖放墙上或柱子上,要平放地上,并保持堆放整齐.

3.各工种的用途物资、边角碎料应由各工种自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各种废料要当天清理

现场,以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4.因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七、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口及楼道门。

2.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3.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拆除。

4.施工时涉及到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不得擅自触碰,必须

通知甲方派遣专人配合施工。

八、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集存可燃材

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化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

明灯、电动机、电器开关,应由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因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

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5.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项目经理的要求进行合理规范施工。

现场施工一旦发现有工人违反条例的,当事人除承担罚款50--300元或开除外,并扣减相应外联队5%--20%的工程款,以示处罚。

8.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及人员应详细核实设计方案明确尺寸,按正规施工工艺操作是

每项工程顺利进行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合理排料使用杜绝浪费漏洞,加强质量全面管理力度控制降低材料成本损耗程度,严格按照质量规范每项工种工艺标准化。

9.工程竣工前,各工种所使用的材料及成品,应自觉保护好,应及时将剩余的材料,送回

仓库,由专人清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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