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仓库工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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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Array题:五
金仓库
工具管
理制度1、制订目的:
规范五金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
五金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更换、报废等。
3、职责:
3.1 使用部门负责五金工具的领用标准制定与调整。
3.2五金仓库负责工具的按标准发放、建立个人工具财产卡、以旧换新和回收旧工具的保管等管理工作。
3.3各使用部门、人员负责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存。
3.4仓储部负责本办法的起草、修订、解释工作。
4、作业细则:
4.1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4.1.1五金仓库负责建立个人五金工具卡。仓库在发放个人工具或公用工具时要严格按工具配
备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工具时发料员严格按照按领料单发放,发料员必须在个人工具卡上记录发
放工具明细,记录必须包含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等相关信息,而后使用者与发料员双方确认签字。
4.1.2工具领用人在领用时,领料人必须携由部门主管同意签准领料单到仓库,发料员根据领料单发放。
4.1.3工具的保管实行个人责任制。按岗位专设一卡,登记工具明细,并落实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对除工具质量原因外而造成的损坏、遗失等负责。
4.1.4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确保和部门、岗位领用记录准确无误。
4.2工具的领用条件、更换程序
4.2.1工具领用条件:
在首次领用工具时,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经确认不能使用的工具可以重新申报计划,领取时必须以旧换新。
4.2.2 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首次领用时,经部门主管同意,填写的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部门主管签准后,携带领料到仓库领取工具。仓库人员根据领料单发放工具,填写个人工具卡,领用人和发料员双方签名确认。
b) 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和发料员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发料。
c) 原工具丢失,责任人需按工具使用时间做相应赔偿, 赔偿之后方可再重新领用。赔偿原则:六个月内原件赔偿;六个月到一年间赔偿原价的50%;一年到两年之间赔偿原价的20%;两年以
上无需赔偿。
4.3工具交接或退还
4.3.1 公司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离职都应报于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调/离人员移交表单”一份;调动人员持“调/离人员移交表单”和个人工具财产卡报于部门主管处,由部门主管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a)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于XXX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于仓库,由仓库人员填写或添加交接人工具卡记录,接交人与仓库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b)如退库,工具需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双方签名确认;
c)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4.3.2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到五金仓库签批“离职单”的同时需携带个人工具卡,离职人员的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还是退库,并签名确认。离职人员持“离职单”到仓库,由仓管员核对,并做如下处理。
a)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于XXX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于仓库,由仓库人员填写或添加交接人工具卡记录,接交人与仓库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b)如退库,工具需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双方签名确认;
c)如工具遗失,责任人需按工具使用时间做相应赔偿, 赔偿之后方可再重新领用。赔偿原则:六个月内原件赔偿;六个月到一年间赔偿原价的50%;一年到两年之间赔偿原价的20%;两年以上无需赔偿。仓库主管提报赔偿金额并签名,人力资源部扣除相应工资作为赔偿金额。
4.4回收工具的管理
4.4.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仓库有旧品时,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但个人工具卡上必须备注更换信息。
4.4.2仓库人员有对回收可用的工具的保管的责任,仓库人员需要对回收的工具做简单的保养工作,防止锈蚀。
4.4.3以旧换新的工具(已报废)由仓管员统一整理并堆放于仓库废品回收站,定期申请废品处理。
4.5本规范仓储部于2013年4月26日完成编订,自签准之日起开始执行,若执行期间出现意见分歧,以本规范为准处理;事后再与分歧方重新检讨优化后视共识状况进行合理修订。
4.6附件《福建宝丰有限公司五金工具领用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