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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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问题的通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豫财会〔201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目前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现状,为做好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统一采集信息时间:从2011年3月5日起至2011年3月底为统一采集信息时间。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管理系统将自动删除其证书序号及有关资料。
2、按照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只针对已持有河南省开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持证人员不予办理。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内容,严格按照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所列项目进行采集,采集的方式采取网络采集、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会计从业人员登录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enancms),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签字。在职人员须经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经本人档案管理单位)盖章,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证书原件。
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地方:市财政局会计科(大梁路西段财政局办公大楼202房间)。(附近有13路、11路、16路、17路、31路公交车站)
4、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网上信息采集流程为:登陆河南省财政厅网站首页()——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
(:8002/henancms)——信息采集,填写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会计证上的身份证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
6、提交后,如需修改相关信息,可以登录3中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修改、信息采集表打印和受理编号查询,现场确认后则不能修改相关信息。
7、请勿在一台电脑上同时打开网页进行填报,以免IP地址冲突造成资料有误,请您逐一填报完毕后再重新打开。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会计科----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