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改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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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监管制度

学校考试监管制度

一、引言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业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反馈。

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考试监管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考试组织与管理(1)教务处负责全校各类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制卷、考场设置、编排考号、监考教师安排等。

(2)学生处负责组织各班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并提前向学生讲清考试要求,明确考场、考号等相关事宜。

2. 教师规范(1)制卷规范:教务处根据课程要求指定专人制卷,试卷模板应符合规定要求,正文要求使用宋体,5号字,单倍行距。

有答题卡的试卷请缩小行间距,语文试卷作文请放大格子。

(2)监考规范: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收发室点名并领取试卷。

3. 学生规范(1)学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抄袭、作弊等行为。

(2)学生要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席。

4. 考试监督与评价(1)学校设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批改,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3)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进行考试评价,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制度执行与奖惩1. 学校将考试监管制度纳入教师、学生考核体系,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考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四、结语学校考试监管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

学校监考制度及试卷批阅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及试卷批阅制度

学校监考制度及试卷批阅制度一、学校监考制度1、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到教导处领取本考场试卷。

对超过考试时间5分钟还未进入考场的,作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以及对考生座位进行适当调整,保证考生前后左右对齐。

4、考前5分钟,学校发预备信号,考场开始发卷。

未正式开考前,学生只能书写班级、姓名、考号或阅读卷,但不答题。

监考教师要督促并检查学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写清班级、姓名。

5、考试时间一到,学校发出信号,考生开始答题。

对未到学生应及时通报教务处。

6、监考教师除对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试卷读题外(拼音文字不读),不对试卷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7、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上厕所,应请考试巡视人员代监。

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吸烟、嚼槟榔,不阅读书报、批阅作业,不玩手机、接打电话,不谈笑或离开考场。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顺序收取并整理试卷,认真清点数量,确认整齐后交学校考务负责人验收。

如发现少卷、丢卷情况,作教子事故处理。

10、对不不来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提前向教务处备案并统一组织后期补测以及成绩录入。

二、学校试卷批阅制度1、试卷批改一般分为任课教师自行批阅和教研组集体批阅两种形式。

教导处负责统一安排批阅形式。

2、集体批阅由各教研组长负责安排教师的批改任务。

3、集体批阅时,教师不批阅自己所任教年级的试卷。

4、在试卷批阅时,教师不跟所任教科目的试卷接触;不得干扰其他教师批阅试卷,私自要求改分;或是要求其他教师更改试卷上的最后得分,例如,进行四舍五入。

5、全校试卷批阅工作完成后,由教研组长将试卷统一收好,负责安排教师进行较卷。

6、较卷后,各任课教师可以查阅试卷批改情况,并进行质量分析,若有批阅错误或是算分错误,由教研究组长与批阅试卷的教师进行商榷后进行更改,更改后,请教研组长在试卷上签字。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任课老师出卷(一式三份)→课程组长审核、签字(一定要把好关,注意题型、题量适合)→交教务员抽出要考的卷子→任课教师拿去印刷,然后按班级分开包装好,封面上内容填写完整→交教务员统一保管于学院铁柜里主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外国语学院会议室领试卷(副监考也提前20分钟到会议室报到)→到教室后要清场,在黑板上写学号顺序,让学生对号入座。

然后清点人数,提醒学生把与考试有关的东西收起来、关手机等,开考前再检查一次学生座位上、抽屉里是否还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书籍等,发现的话拿掉,提前预防作弊→考完后填写实考人数,清点试卷→任课教师清点试卷→改卷→5天内输入成绩完毕,否则系统关闭→装订好试卷,交教务员,并由教务员签收。

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红色下划线的外国语学院增加的)2010-1-5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课程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以教学计划规定为准。

第二条考试一般以笔试为主,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根据课程性质和年级特点,也可采用口试、口试与笔试并用、操作考试等多种方式。

第三条考查是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课外作业、平时阶段性测验及期末考查等的综合评定。

第四条考试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记分,包括平时、期中、期末、实验等成绩,其中期末成绩一般占50%以上。

考查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或两级制记分。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末考核前,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核,该门课程成绩直接记为无效。

1、必修课缺课超过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总学时的1/3者,选修课缺课三次者;2、全学期缺交作业(含抄袭)达1/3者;3、带实验的课程缺交实验报告1/3或实验成绩不及格者;4、未办理选修手续而自行修读者。

第二章命题与试卷制作第六条课程考核试卷要求、试题取样对于考试内容要有足够的代表性,试题编制对于考试对象要有足够的针对性。

试题的范围、难易深浅、考查重点等应当完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系(部)、肇庆校区:按照学院教学安排,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第19、20周进行,其中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提前在第18周进行。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有序地进行,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要求和《广东金融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等相关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课程考试及监考工作的有关规定1、全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含校区教务科,下同)和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凡公共基础必修课和覆盖面大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

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

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相关规定。

2、学校、系(部)成立两级考试领导小组。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组织全校的考试工作,审查与批准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系(部)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课程的期末考试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

3、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系(部)领导办公会。

结合本系(部)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2)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监考人员会。

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评阅、成绩的评定与试卷分析等。

(3)学生教育动员会。

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试纪律,彻底消除考试作弊现象;培养学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

4、期末考试期间,凡有本单位学生参加考试的系部,系(部)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有人值班。

二、监考工作1、课程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等具体情况下达监考任务至各系(部),各系(部)据此在考试前两周确定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一旦确定,不得擅自调换。

有特殊原因需调换的,由所在系(部)批准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查。

关于教师命题监考改卷评卷的规章制度

关于教师命题监考改卷评卷的规章制度

关于教师命题监考改卷评卷的规章制度命题与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之一,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团结”的教育教学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考试命题除期中、期末市统考外,基础年级每两周组织一次考试,考试采取自主命题,要求如下:1、命题要依据教学与学生实情、教学进度,准确定位并把握难易程度,前后知识要联系,能真正检验出学生这一阶段的学业水平。

2、命制一套题一般由备课组长或备课组长指定教师完成,备课组长要把好关。

命题人要以创新题为主,不能出现有争议的题。

3、每次试题命题人都要以电子版的形式存档交给年级办,年级必须存档归类。

4、试卷中若出现重大失误如知识性错误、题目无法做答或有争议性试题、多题、漏题、不符合要求等,要对命题人进行50元经济处罚,备课组长负连带责任。

5、每学科必须有详细的答案(包括选择、填空),解答题步骤清晰完善。

二、监考职责(1)、监考老师按时参加考务会,主动接受年级办安排的监考任务。

各班班主任必须认真做好考场布置。

(2)、监考老师必须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迟到5分钟以上每次罚20元。

(3)监考教师要清点每场考试各班的人数。

每科开考前,要督促考生按规定就坐,清点试卷总数与考场人数安排是否相符,分发试卷后,检查学生是否按规定填写了班级、姓名、学号。

(4)监考老师对试卷内容不做任何解释,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或缺页少页的询问应答复。

(5)如果监考教师发现舞弊,应如实记载事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

(6)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上看书籍、报纸、做题、评改试卷、玩手机、不得打瞌睡,不得走出考场。

(7)考试终了时间前15分钟,监考员应及时提醒学生,考试结束让学生停止答题,监考教师把试卷收齐经验卷组长清点无误后,方可装订试卷。

考务工作人员不得错、倒、反、漏装试卷,严格按照密封线要求装订,不能显示考生的任何信息。

(8)监考期间监考老师不得请假或缺席,不经年级办同意不能私自调换监考,如有特殊情况,必经年级办同意方可调换,不得影响监考的正常进行。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监考细则、阅卷评分细则

附件一:监考员守则一、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场主考报告。

四、每科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草稿纸和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试室,并对试室进行检查、清理。

五、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及其他考试资料,并指导考生在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学校、座位号等。

六、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一、二年级由本校监考员读题)。

七、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疾病且需离场治疗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主考派工作人员陪同前往,经治疗后仍不能考试的,应说服其放弃考试。

八、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舞弊情况,并向主考报告。

十、在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时,监考员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收卷点齐后,将考生的答卷带回考务办公室装订密封,交考场主考验收。

十一、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打电话、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在考生旁边无故停留检查考生答题,考试进行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将试卷传出试室,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守自盗。

附件二:评卷员守则—、评卷员在评卷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评卷员在开始评卷前必须参加培训,掌握评分标准和评卷要求。

三、评卷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评卷。

四、评卷员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进行评卷,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其它笔不得带入评卷场地内。

高考监考员守则

高考监考员守则

高考监考员守则
1. 严守考场纪律:作为高考监考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在考试前,我们需要熟悉考场布置和考场规则,确保考场的安全有序。

2. 保密考题:高考监考员必须对考题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人。

我们应当认真核对考试材料,确保考题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严禁作弊行为:高考监考员要严格监督考生,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在考试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

4. 确保考生身份真实:高考监考员需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照片等信息,确保考场内的每位考生身份真实可靠。

5. 公正执法:高考监考员要做到公正执法,对考生要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偏袒或歧视行为。

6. 严禁擅自修改考卷答案:高考监考员严禁擅自修改考生的答案或干预考生的答题过程。

除非是考生自己的明显错误,否则不得擅自改动。

7. 妥善保管考试材料:高考监考员要妥善保管好考试材料,确保考试过程中不发生意外或遗失。

8. 疏导考生出入考场:高考监考员需要有序疏导考生的出入考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

9. 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高考监考员应当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解答考生的问题或困惑。

10.做好考试记录:高考监考员要准确记录考生的考试情况,包括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特殊情况的备注等。

总之,作为高考监考员,我们要履行好监考员的职责,严守监考规则,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为每一位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的考试环境。

小学期末考试监考要求

小学期末考试监考要求

小学期末考试监考要求导言:小学期末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次综合性评估,对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十分重要。

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监考要求和规定,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小学期末考试监考要求,旨在提高监考人员的监控水平和监考质量。

一、监考人员的素质要求1.严守纪律:监考人员必须具备严守纪律、遵守考场秩序的意识,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监考岗位。

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依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2.诚实守信:监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公正廉洁,不得泄露试题、干扰考生答卷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作弊行为。

对于发现的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填写相关的违规报告。

3.责任心强:监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保证考试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在发现有考生身体不适或出现突发事件时,监考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二、监考前的准备工作1.熟悉考场环境: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熟悉考场环境,了解考试安排、座位编排等相关信息。

确保自己对考场的熟悉程度能够帮助考生顺利进行考试。

2.检查考场设备: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检查考场设备的正常工作情况,如电源、灯光、空调、座椅等,确保考场条件符合要求,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3.核对试卷和考生信息:监考人员应核对试卷的数量和版本,并确认试卷没有任何缺陷,如漏印、错排等。

同时,还需要核对考生的信息,确保考生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监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时间要求:监考人员应按照考试时间表严格控制考试时间,确保考试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准确无误。

在考试进行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掌握考试进度,确保考生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答卷。

2.监督考生行为: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按照规定就座,检查并确认考生是否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在考试过程中,需要严禁考生交头接耳、张望他人试卷等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记录。

3.保密试题:监考人员应严格保密试题内容,不得透露给任何人,包括其他监考人员。

中考监考阅卷管理制度

中考监考阅卷管理制度

中考监考阅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中考监考阅卷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制度。

二、监考管理1. 选拔监考人员(1)选拔资格: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熟悉考场纪律和制度。

(2)选拔程序:学校通过自愿报名、考核、公示等程序选拔合格的监考人员。

2. 分工安排(1)考点负责人:根据考点情况,负责监考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协调。

(2)考场主任:负责具体考场的监考工作,监督考生,维护考试秩序。

(3)监考人员:根据考试科目等要求,负责具体监考任务。

3. 培训(1)定期培训:学校定期组织监考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其监考水平和专业素质。

(2)考前培训:在考试前,学校组织全体监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熟悉考场纪律和考试规程。

4. 职责分工(1)考点负责人:负责考点的整体监考工作,协调、安排考点内的各项工作。

(2)考场主任:负责具体考场的监考工作,监督考生,维护考场秩序。

(3)监考人员:负责具体监考任务,认真执行考试纪律和制度。

5. 考场管理(1)考点设置:将考生按照考试科目、班级等设置在不同考场,确保考生高效有序地完成考试。

(2)考场布置:保证考场干净整洁、通风明亮,考生座椅间距适当,保证考试环境的舒适性。

6. 保密制度(1)全程保密:严格控制考题、答卷等资料的保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监考人员保密:监考人员有责任保守考试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

7. 纪律管理(1)考试纪律:考生、监考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舞弊作弊。

(2)违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肃查处。

三、阅卷管理1. 组织安排(1)选派阅卷人员:挑选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老师组成阅卷小组。

(2)分科安排:根据各科题量等情况,合理分配阅卷任务,确保阅卷的高效完成。

2. 阅卷程序(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阅卷,确保阅卷的及时性和质量。

(2)认真核对试卷、分数,确保阅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中考英语试卷改卷规则

中考英语试卷改卷规则

一、试卷收发与分发1.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并按照考场号、座位号顺序整理好,交由负责收卷的工作人员。

2. 收卷工作人员将试卷分类、核对无误后,按照学校、考场、座位号等顺序分发给改卷教师。

二、改卷教师选拔与培训1. 改卷教师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熟悉中考英语考试大纲和评分标准。

2. 学校组织选拔具备条件的教师担任改卷工作,并对选定的改卷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评分标准、改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改卷流程1. 单项选择题改卷(1)改卷教师按照试卷编号,逐题核对答案。

(2)对每题答案进行评分,正确答案得满分,错误答案不得分。

(3)改卷过程中,如遇答案不清或涂改严重,需请组长或负责老师进行确认。

2. 非选择题改卷(1)改卷教师仔细阅读非选择题,了解题目要求和评分标准。

(2)根据评分标准,对每题答案进行评分。

(3)评分过程中,如遇答案不清或涂改严重,需请组长或负责老师进行确认。

四、评分标准1. 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得满分,错误答案不得分。

(2)部分正确答案,可适当给予部分得分。

2. 非选择题(1)根据题目要求和评分标准,对答案进行评分。

(2)答案完整、准确、表达流畅,给予满分。

(3)答案部分正确,可适当给予部分得分。

(4)答案错误或不完整,不得分。

五、注意事项1. 改卷过程中,改卷教师需严格遵守评分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2. 改卷教师不得泄露试卷内容,不得与外界交流试卷信息。

3. 改卷过程中,如遇争议或特殊情况,需请组长或负责老师进行协商和解决。

4. 改卷完成后,改卷教师需将试卷整理好,上交负责收卷的工作人员。

5. 改卷工作完成后,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改卷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改卷质量。

六、保密与监督1. 改卷工作期间,试卷、答题卡等资料需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2. 学校设立监督小组,对改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改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3. 改卷过程中,如有违反保密规定、评分标准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

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一、监考工作要点1.仔细阅读考试安排通知,了解考场情况和考试规则。

2.提前到达考场,确保布置考场工作的时间充裕。

4.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进行监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保持安静的考场环境,确保考生专心应考。

6.注意观察考生的考试行为,及时制止作弊行为。

7.配合考试结束后的收卷和离场工作。

8.协助处理考生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监考操作规程1.考场布置(1)检查考场设备、电源、灯光等是否正常工作。

(2)按照考试安排通知,摆放好考场必要的物品,如试卷、答题卡、批改用具等。

(3)按考生座位表布置好考生座位,确保座位间距合适,方便监考。

2.考生入场(2)告知考生有关考试纪律,如禁止携带手机、通信工具进入考场等。

(3)检查考生随身物品,防止考生携带作弊工具。

3.考试过程中(1)宣布考试开始,提醒考生仔细检查试卷和答题卡。

(2)注意观察考生的考试行为,如禁止交头接耳、传递答案等。

(3)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把控,宣布考试结束。

不得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4)考试结束时,宣布收卷和离场的注意事项。

4.处理作弊行为(1)及时发现作弊行为,务必制止并当场处理。

(2)当场记录作弊考生的情况、时间和具体细节。

(3)禁止与作弊考生发生争执或肢体冲突,避免影响考场秩序。

5.特殊情况处理(1)遇到考生身体不适,立即组织人员送考生到医务室就医。

(2)遇到考生考试情绪激动,要稳定考生情绪,协助处理。

(3)配合教务处对考生的申诉和异议进行处理。

6.考场纪律维护(1)确保考场环境安静,防止外界干扰。

(2)确保考场温度适宜,不过热或过冷。

(3)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必要情况下需请假并安排其他监考老师顶替。

7.考场收尾工作(1)确认所有考生已经离场,检查考场内是否有遗留物品。

(2)收卷时,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是否完整,避免错误收卷。

(3)汇总考生答题情况和异常情况,准备好相关的报告。

总结:作为监考人员,在监考工作中要做到细致入微,严守考场纪律,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教师监考要求

教师监考要求

教师监考要求
教师监考的要求非常重要,以下是具体的要求:
1.监考老师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第一场考试提前30分钟,以后每场考试提前20分钟,不得迟到。

2.一旦领取试卷,监考老师必须立即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并清点考生人数。

如果有考生缺考,监考老师必须及时与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联系。

3.考生携带的书籍、资料必须统一放在室外或讲台上,桌上只留书写笔、三角板、直尺、橡皮等物品。

4.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如果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带手机,无论有无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5.开考铃响后方可让学生动笔答题。

6.监考老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监考,严格考试纪律。

监考教师应在讲台上就座,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看书报,不得阅卷、批改作业和备课,不得玩手机,更不能在监考时携带手提电脑进入考场,不得与他人聊天,不得随意走出教室。

只能注视考场里的考生,随时关注考生的动向,严防违纪作弊情况发生。

7.监考老师不要频繁在考室内走动,应每隔15~20分钟
在考场内巡查一遍。

如果发现学生违规、考室作弊,应立即没收其作弊工具(手机、研究机等)、纸条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如果学生考试时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监考老师应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考生。

8.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监考老师必须提醒考生。

9.收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全体起立,监考老师
按考号顺序逐一清点试卷,不得有漏收或试卷带离考室的现象发生。

待试卷全部收齐并请点无误后方可放学生出教室。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教师监考守则(精选10篇)守则是指某一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一般包括文明公约、爱国卫生公约、乡村公约。

具有概括性、针对性、准确性、可行性、通俗性。

守则的篇幅一般比较短小,多采用通篇分条式写法。

小编带来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篇1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

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篇2一、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清点试卷,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将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三、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四、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别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规则,不要撤离职守。

期末监考改卷须知

期末监考改卷须知

期末监考改卷须知监考每位兼职教师有一至二场外语学院的监考,请仔细查找监考安排。

商贸学院内的监考场次由王晶晶老师与大家核对。

一、监考人员应于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执行交接手续(试卷袋内应包括试卷、考场情况记载表),专兼职老师需领卷同时在曾芸芸老师处领取监考牌。

二、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抵达考场,组织学生就坐。

要求学生出示学生证、身份证。

无证件者应持有系部开具的证明,否则禁止考试。

三、考前5分钟发试卷。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进行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

考试进行半小时时,监考教师统计缺考人数。

五、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监考,发现舞弊等现象及时制止和处理。

监考过程中,不得擅离考场、大声喧哗、闲谈、抽烟、接打电话、干扰学生答题。

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

六、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将所发试卷全部回收,不允许学生带离试卷。

整理试卷需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列。

如有舞弊现象,在舞弊考生试卷上写上“作弊”字样。

七、试卷收齐后,监考老师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试卷袋封面以及“考场情况记载表”。

八、考试结束后,应迅速将所有试卷交还考务办公室,并交还监考牌九、任课老师在考试结束半小时内应及时领走自己所带班级试卷,进行批改改卷一、任课教师须用红色中性笔进行批改。

试卷上正确的应画√,错误的应画×。

每小题都应给出相应的分数(主要指问答题、案例题、计算题等类似题型)。

每大题进行一次总分,总分写正分,不写负分。

二、试卷上每道大题题目前方框内,均有改卷人签名一项,改卷教师须在该框内签名,每大题都必签!三、改卷教师改卷时须认真仔细,不得出现漏改的情况。

如分数计算错误,被复核时检查出来,则改卷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二天内批改完毕,填写好成绩登记册,进行上交(例如1月8日考试,那么试卷和学生成绩最晚应在10日下班前上交。

所带班级超过6个班的老师可以延迟一天)。

五、不得遗失学生试卷。

教师监考及阅卷工作制度

教师监考及阅卷工作制度

教师监考及阅卷工作制度一、监考工作制度1.1 监考教师职责(1)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规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2)监考教师应提前熟悉考场环境,检查考场设施是否齐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确保考生明确考试规则。

(4)监考教师要密切关注考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5)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收缴试卷,清点无误后签字确认。

1.2 监考工作流程(1)考前准备:监考教师提前到达考场,检查考场设施,准备好监考用品(如钟表、答题卡、试卷等)。

(2)考生入场:监考教师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检查考生证件,确保考生身份正确。

(3)宣布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提醒考生注意考试规则。

(4)分发试卷:监考教师按照考试规定分发试卷,确保考生拿到正确试卷。

(5)考试进行:监考教师监视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期间要定时巡查考场,关注考生动态。

(6)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7)收缴试卷: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无误后签字确认。

(8)试卷封装:监考教师按照规定封装试卷,确保试卷安全。

二、阅卷工作制度2.1 阅卷教师职责(1)阅卷教师必须认真履行阅卷职责,严格执行阅卷标准,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考生成绩。

(2)阅卷教师应提前熟悉阅卷流程和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

(3)阅卷教师要严格遵守阅卷纪律,不得泄露考生信息。

(4)阅卷教师应关注考生答题情况,对存在疑问的答案进行复核,确保评价准确。

(5)阅卷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2.2 阅卷工作流程(1)阅卷前准备:阅卷教师提前熟悉阅卷系统,掌握评分标准,准备好阅卷用品(如红笔、评分表等)。

(2)阅卷培训:组织阅卷教师进行培训,明确阅卷要求和方法,确保阅卷质量。

(3)分配阅卷任务:根据阅卷教师的专业背景,合理分配阅卷任务。

监考改卷制度

监考改卷制度

丽岗中学考试监考及改卷制度为保证我校各类考试能公正、公平,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工作1、班主任要按学校考试要求布置好本班试室的座位,安排人员每天上下午考完试后搞好试室卫生。

2、班主任要在考试前安排本班学生学习考纪考规,提醒学生各科的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考试期间的财物安全、不得随意调换考试座位、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试室等注意事项。

3、班主任要管理好考试期间晚自习的纪律,及时跟踪追查缺席学生去向,保证期末试的安全顺利进行。

二、监考工作1、所有领导、教师均要服从学校监考安排,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不得随意调换监考科目。

2、监考员不得随意离开试室,要保证本试室有一个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

3、监考员要按要求全部装订好本试室的试卷,如有缺考学生,要帮其写好考号并注明“缺考”字样后一起装订。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扣领本次监考费。

⑴装订试卷缺页或装订试卷顺序错乱;⑵试卷装订后还露出密封线内的考生的班别、姓名、考号等考生资料的。

⑶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换监考科目或试室的。

三、改卷工作1、各科组长要组织安排好本科组试卷的评改,要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评改,不允许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外评卷。

2、各科组要按流水作业统一评卷,评完卷后要核查试卷及总分,发现问题要报科组长并及时改正,非安排的试卷登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密封线查看考生班别、姓名等资料。

3、各科组长要有分工评卷记录,以便出错后追查改卷教师责任。

总分及核查总分的教师均要在每试室的第一份试卷头上签名,以便追查出错责任人。

4、评卷时间结束时科组长要妥善保管好试卷,并及时安排好登分工作,登分时保证有两个以上本科组人员自始至终在场。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酌情扣领该科组的本次改卷费用(至少20元/次),严重的还要在教师会上点名批评。

⑴未按指定时间、地点评改试卷的;⑵评卷统计总分时出现错漏的;⑶未按指定时间完成评卷工作的;⑷学生反映出现较多或较大改卷错漏的;⑸试卷登分时出现错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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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中学考试监考和改卷要求
一、监考教师要求
A、流程
1、考试前一天晚上(视情况而定)必须整理好考场,做彻底打扫,按考场所分人数拉好桌凳。

2、考前10分钟开考务会,不准迟到,迟到扣款5元。

3、开考前监考教师必须提前到位,按考场所分人数组织学生按号就座(尤其是第一场),分发试卷前要求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4、提前3分钟发卷,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在相应的位置写清姓名、班级、考场、考号,教学生折叠密封线的方法。

5、考试时间到,监考教师要求学生起立,停止答题,并迅速按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收卷,缺考考生夹空白试卷,不得颠倒头尾,(违者每有一例罚款5元,每少收一份试卷罚款5元)并把试卷交到考务办公室,装订好后送到校长室。

6、考试时间未到,任何监考不得提前下场,杜绝学生在校园溜达闲逛。

7、监考教师不得迟到、早退、缺场、中间借故离场,监考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之事,违者扣款5元。

8、巡视时发现学生作弊,监考教师通报批评。

9、监考期间不准假,迟到早退罚款5元,缺席罚款10元。

10、凡因不按要求操作,组织不力导致秩序混乱者或考场学生打架扣款20元。

B、监考中对于学生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在该科试卷上写明违纪行为及所扣分数,改卷合总时在总分中扣除。

1、对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的考生,监考教师给其警告,不听警告者扣10分,给予通报批评。

2、夹带小抄、携带课本或资料扣10分,给予通报批评。

3、传抄他人试卷,双方试卷作废,给予通报批评。

4、用手机传送答案,扣30分,手机没收,给予通报批评。

5、顶撞监考教师,该科试卷作废,给予通报批评。

6、对作弊学生,监考教师视而不见,而在领导巡视时发现,仍执行以上4条,并对监考教师罚款10元。

二、评改试卷
评改试卷总要求:定点、定时、定人,全员参与、集体评卷、流水作业。

具体要求:
1、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参与评卷。

2、评卷前在组长的带领下学习试卷答案,统一评卷标准,严格按标
准操作评卷,对于文科上的主观题,要充分考虑到答案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一定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尺度、始终如一”坚决杜绝凭感觉给分,给感情分;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改卷。

改卷时无论对错都要有标记,对的打√、错的打×、没做的画圈。

3、各组成员听从组长分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试卷的评改、合分、登分任务,改卷期间遵守纪律,保持场所安静,不说笑,不逗乐,影响改卷进度。

4、当晚有改卷任务的教师6:00在指定地点集中,届时点名,迟到罚款5元,缺场除不享受改卷补助外,另罚10元。

5、改卷不结束任何人不准提前私自离开,要求相互协作,共同完成评卷任务。

6、任何人不准因时间紧、任务重而马虎从事,改卷要耐心、合分要细心、登分要认真。

7、各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指挥,凡不按组长要求操作,或出现因一人而影响改卷进度的教师通报批评,罚款10元。

8、改卷不过夜,放榜不过天。

快速高效,又好又快完成本次月考的评卷工作。

9、登分册序号与该本试卷的份数和考场人员数、卷头密封纸所标数字是四统一,一定要核对好。

三、评卷出现错误罚款说明
本着对教师考绩学生成绩负责的原则,分数输机后暂不算班级总评,试卷立即下发学生,给一天纠正时间,有级段长把关,凡符合条件的一律纠正,并对该科改卷组做出罚款,在当月改卷费用中扣除,现对符合纠正范围做出说明:
1、合总分错误:10分以上者给予纠正,凡合错10分以上者罚款3元/人次,10分--30分罚款5元/人次,30分以上者罚款10元/人次。

2、登分错误:不论错误多少分数,一律罚款5元/人次。

3、抬分错误:没有把题首得分抬到卷首而导致总分合计错误罚款5元/人次。

4、漏改错误:该题学生做了,评卷老师没有改,学生没有得分,每有一处罚款5元/人次。

5、输机错误:无条件纠正,并罚款5元/人次。

6、错误在10分以下者,无论哪种情况均不予纠正(年级前20名的除外)。

7、错改的不予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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