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讲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第7讲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第7讲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第7讲合作开发房地产的

会计处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7讲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曹越2014.02

知识点概览

1.实质合作开发房地产

2.以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名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3.以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名义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

4.以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名义的借款行为

5.以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名义的房屋买卖行为

6.以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名义的房屋租赁行为

★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2013):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合作建房、合作分房

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向投资各方(即合作、合资方,下同)分配开发产品的,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二)合作建房、合作分钱

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先税后分)

2.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股息、红利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三)投地建房、合作分房

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一、实质合作开发房地产

无论是成立法人项目公司,还是不成立法人公司的隐名开发、显名开发,只要在一方出地,一方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中,合作合同或协议约定双方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为实质的合作开发房地产行为。

(一)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

[例7—1]甲公司以1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乙公司以3 000万元的货币资金出资,共同投资成立独立法人丙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甲公司投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为3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 500万元,占丙公司60%的股份,乙公司出资占丙公司40%的股份,双方约定按出资比例采取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形式。当年实现销售收入为25 000万元,税后利润1 500万元,年终股东(大)会决议以50%的股利支付率采用货币资金方式分配利润。

【涉税分析及计算】

1.营业税

对于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向独立法人公司丙公司的出资行为,不征营业税。乙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不涉及营业税。

在房屋建成后销售环节,对于丙公司开发完成后对外销售房屋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交纳营业税,甲、乙公司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丙公司应交营业税=25 000x5%=1 250(万元)

2.土地增值税

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向独立法人公司丙公司的出资行为属于土地增值税应税行为。

丙公司在房屋建成后销售环节,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对分配房屋的行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在转让环节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契税

丙公司接受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对丙公司应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为丙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4 500万元。假设契税税率为4%,则丙公司应交契税计算为:4 500x4%=180(万元)

4.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将其分解为按4 500万元销售土地使用权和投资两项业务,并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人,甲公司、乙公司从丙公司分配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会计分析及处理】

1.甲公司会计分析及处理

(1)按照协议投入土地使用权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45 000 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15 000 000

【值得注意:有待改进】

(2)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4 500 000

贷:投资收益 4 500 000

(3)实际分配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4 500 000

贷:应收股利 4 500 000

2.乙公司会计分析及处理

乙公司对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1)按照协议投入资金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3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000

(2)丙公司实现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6 000 000

(3)按照投资比例分得投资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3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000 000

假设[例7-1]中,丙公司年终股东(大)会决议,对投资各方应分配的利润采取分配房屋的实物分配的方式,当年建成住宅用房400套,当年销售300套,每套均价32万元,每套平均成本22万元,其中甲方分配房屋15套,乙方分配房屋10套。这里除分配环节与上述不同外,其他会计与税务处理与上述相同,在此仅进行分配环节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涉税分析及计算】

1.营业税

丙公司将房屋分配给甲、乙公司后,如果各自销售,则应按“销售不动产”征税。此处并未明确丙公司将房屋分配给甲、乙公司时是否缴纳营业税,丙公司将房屋分配给甲乙公司的过程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属于征收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丙公司向甲公司、乙公司分配房屋的实物分配行为应交营业税为:

25x32x5%=40(万元)

如果税务机关不认为是利润分配,而认为是按比例分房,将可能面临对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征收营业税的风险。

2.土地增值税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丙公司向甲公司、乙公司分配房屋的实物分配行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契税

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2、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3、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的税率)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3%) 4、固定资产: 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5、低值易耗品-1: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按九一摊销法摊销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另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及处置财务账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账务处理方式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 (1)转换形式 1.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 2.投资性房地产——非投资性房地产 (2)转换日的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达到自用状态的日期。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出租,或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转为出租:租赁期开始日。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1.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冲减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减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例7-17】甲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7年3月10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7年4月15日。20×7年4月15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45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7 000万元。2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48 000万元。20×8年6月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以55 0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收讫。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4月15日,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 000 000 贷:开发产品45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 000 000 (2)20×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 0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000 (3)20×8年6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上述分录可以拆分为: 借:银行存款 550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550 000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480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47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000

(完整版)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一.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先谈谈会计流程吧。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流程与其他行业的会计流程大同小异。 1、关于费用的报销。有关的业务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会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核,最后由签批权的 负责人签字后,由出纳支付。出纳做记账凭证。 2、房地产行业一般情况同上。只是在出包工程时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由会计部会同工程部按定额或形象进度测 算工程进度并以此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只由工程部测算工程进度,有关人员签字后支付工程款。实际上就是会计的《建筑会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 3、出纳只做与货币收支有关的记账凭证,并据此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4、由会计部有关人员进行会计记账凭证审核。 5、由会计部有关人员进行记账凭证汇总、试算平衡、记账。 6、由会计部有关人员制作转账凭证。由会计部有关人员审核,再记账。 7、填制会计报表、税表。 再谈谈房地产行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科目与一般的制造业的会计科目基本相同。一般的货币资金、往来等都用。不同的是: 工业企业一般不使用: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而房地产行业使用这两个科目。工业的“生产成本”,房地产行业改为:“开发成本”,它下面设6个二级科目,分别是: 1.土地出让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工程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5配套设施工程费、 6.开发间接费。 一般房地产行业按项目、开发期设置三级科目。(必须说明,在成本核算方面,最理想的核算方法是按栋核算成本,以建筑面积做为分配混合费用的依据。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收费等是打包的形式,按上述方法分摊较难,再加上同期开发的楼盘基本相同,可以采用按项目、开发期核算成本)。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改为“开发产品”;“制造费用”改为“开发间接费用”。 二.再谈谈有关税费情况。由于房地产开发的产品周期较长,一般的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时间会较长,但是, 国家的税收不能延期,因此,有关的税法规定,按企业收取的预收款为税基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也就是说,当房地产行业销售期房的时候,就开始交税。并且按一定的比例预交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行业还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当工程开发完毕后,要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 1、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注册会计师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章节练习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资料如下:
(1)甲公司将所持有的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写字楼经营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300万元,租金于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10年1月1日。租赁期间,由甲公司提供该写字楼的日常维护。该写字楼的原造价为3000万元,使用寿命3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核算。
(2)2010年12月,该办公楼发生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1600万元;2010年共发生日常维护费用4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金并存入银行。
(3)2011年1月1日,甲企业决定于当日开始对该写字楼进行重新装修,装修完成后将继续用于经营租赁。
(4)2011年4月20日,甲企业与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将写字楼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为500万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5)2011年6月30日,该写字楼再开发完成,共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0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开发完成后发现甲公司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于是将该写字楼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6)2011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700万元。
(7)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要求:
(1)编制2010年1月1日甲企业出租写字楼的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0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3)编制2011年1月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1年6月30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5)编制2011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会计分录。 A.该项变更为会计政策变更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元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资本公积200万元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00万元 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0万元 根据资料(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以出让方式购入的准备建造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 B.未来持有目的不明确在建建筑物 C.经营出租拥有使用权的建筑物 D.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暂时空置但将继续用于出租 E.已出租的建筑物 下列各项资产中,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

新会计准则讲解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字体:大中小】【打印】 一、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的范围定义为房屋和土地,而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本准则中的房地产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的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它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本准则,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的会计准则大量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这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该准则与准则发布前实务和制度规定比较,主要的差异有: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单独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而在现行实务或制度中,一般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后续计量模式 新准则规定,可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选用成本模式时,需要计提折旧、进行摊销及计提减值,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选用公允价值计价时,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现行实务和制度规定,以历史成本模式进行核算,分别按照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处理。 3.计量模式变更 新准则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得再转为成本模式。

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 (4)投资性房地产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租金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 B、折旧或摊销金额应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C、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应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D、一旦确定采用成本模式,则不能再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下列各项中,不影响企业当期损益的是()。 A、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B、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C、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 D、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3、A公司于2012年1月30日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办公楼。该房地产在2011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 07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5年。转换后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公司在2012年对该项房地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A、126 B、126.5 C、125 D、124.5 4、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外购一幢建筑物,支付价款2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于购入当日将其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年租金为200万元,每年年末收取租金,第1期租金于2011年末收取。2011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 150万元。2011年甲公司为该幢建筑物发生日常维护支出1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则该项房地产对甲公司2011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340 B、350 C、240 D、90 5、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计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则转换时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 A、资本公积 B、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C、留存收益 D、投资收益 6、A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A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一栋已出租的写字楼,2010年1月1日,由于该写字楼所在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A公司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账务处理例题讲解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账务处理例题讲解 一、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 企业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同时结转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分录。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贷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 [例1]A企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2007年3月10日与B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4月15日。2007年4月15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45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41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43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8年4月租赁期满,A企业收回该写字楼并于2008年6月出售,出售款已收讫。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4月15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XX写字楼(成本) 41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000 贷:开发产品4500000 (2)2007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2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 (3)2008年6月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46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4600000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1(非常全)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 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 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 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 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大全

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初始计量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初始计量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 贷:银行存款 [说明]外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否则后期转化;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1)发生建造成本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2)建造完工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于成本模式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适用于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说明]建造成本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3.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①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②发生改扩建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3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①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一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在借方] ②发生改扩建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贷:银行存款等 ③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在建 4.投资性房地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计量 (1)按期(月)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2)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确认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做相反分录] [说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并由此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已计提]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盈余公积[(公允-账面)*0.1] 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公允-账面)*0.9]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成本模式下的转换(看账面价值) (1)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②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知识点

投资性房地产(大前提:企业自己的资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房建筑物固定资产 地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赚取租金)(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资本增值) 【注意】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2年),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 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赚取租金) 【注意】出租的建筑物应是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即企业的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大前提:企业自己的资产) 【注意】 第一,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第二,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目的不变) 第三,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果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目的不变)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如企业的厂房、办公楼和经营用土地等。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3)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房地产会计核算

本文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包括自己建造部分,纯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所涉业务流程为公司拿地,请设计公司设计,委托施工单位承建,自己或请代理销售房子,结算,确认收入成本,不涉及上市公司所提减值准备。 1001现金,这个科目就不用多说了,注意他是现金流量表的科目,金蝶K3和用友U8都能够实现现金流量表的自动编制,设置好了可以省下好多时间和精力。 1002银行存款,一般的房地产公司都会涉及到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这里面会涉及到几种性质不同的账户,建议把贷款专户和银行按揭账户与一般结算户分开,设成三级明细 1002.01结算户下设明细 1002.02贷款专户一般项目公司只有一个,如有几个则下设明细 1002.03按揭保证金户视情况可设明细,同时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对应在开一个一般结算户,专门用于在按揭保证金解冻时划入一般结算户 这样区分的目的是因为按揭保证金户是不能随便动用的资金,便于统计公司的可动用资金,可动用资金这一概念对一个房地产公司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在报建的时候,计委和建委都会要银行开具相应的资金证明,这个按揭保证金上的钱是不能计算在内的。 1009其他货币资金、1101短期投资、110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111应收票据、1121应收股利、1122应收利息这几个科目基本上不会用,投资业务核算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不再详述。 1131应收账款现在都是房子预售,用预收账款或其它应付款,一般不用应收账款,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不会赊销房子,如果在市场发生大的困难时,也有可能用分次付款的方式促销,会形成应收账款(交房,并且结算以后),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收账款业务比较多而且余额大的情况,这份工作不干也罢。 1133其它应收款注意这个科目有很多存出保证金要放在这个科目,主要是报建过程中的一些如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临时接电保证金等,各地政府花样不一样,可以详细了解一下项目报建部门及工程部门的同事。这个科目建议只设这样几个明细科目:内部个人借款、存出保证金、合作单位往来、其它;用个人、客户往来核算实现对每个人、单位的明细管理。这个功能前面所述的两个软件都可以实现,但要在开始进行设置时设好,尤其是存出保证金账户,在实际工作中,报建部门拿回来的收据都是一样的,会计尤其是刚入门的会计通常无法区分哪些是直接进成本的项目,哪些要最后退回来的项目,所以要找懂报建业务的同事把这些项目了解清楚。 1141坏账准备,基本不用。 1151预付账款基本不用,可能要用的时候是钢材和水泥紧俏的时候,也不会很复杂,最近一年,预付账款在税源比较紧张的地方,可能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会提一些很莫明其妙的要求,他是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你也不好反驳,最好还是收一单发票付一笔款。 1161应收补贴款、1201物资采购、1211原材料、1221包装物、1231低值易耗品、1232材料成本差异、1241自制半成品、1244商品进销差价、1251委托加工物资、1261委托代销商品、1271受托代销商品、1281存货跌价准备、1291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301待摊费用、1401长期股权投资、1402长期债权投资、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431委托贷款等科目基本上不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本章导读 第一节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的范围定义为房屋和土地,而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本准则中的房地产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的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它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本准则,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新的会计准则大量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这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该准则与准则发布前实务和制度规定比较,主要的差异有: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单独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而在现行实务或制度中,一般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后续计量模式 新准则规定,可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选用成本模式时,需要计提折旧、进行摊销及计提减值,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选用公允价值计价时,以期末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现行实务和制度规定,以历史成本模式进行核算,分别按照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处理。 3.计量模式变更 新准则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得再转为成本模式。 会计制度中无此规定。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焦作会计实务技能相关内容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总结如下: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实现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而持有的房地产。这里的房地产,是对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因此,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房地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由于房地产核算模式不同、性质不同,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计量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产品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取得租赁收益,从而相应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将处于存货状态的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通过“开发商品”科目核算,如果计提减值准备,其减值金额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结转开发商品成本时,要连同存货跌价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一般是把计划用作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房用于租赁,或者把土地使用权计划用来出租。出租前,计划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或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成本核算,已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包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一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冲减“固定资产”科目或“无形资产”科目,连同“累计折旧”科目或“累计摊销”科目,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一并转销。 【例1】2008年5月8日,某造纸厂用来存放原材料的操场出租给当地足球俱乐部,操场账面原值50万元,已经计提累计摊销10万元。造纸厂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操场400000 累计摊销10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00000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前非投资性房地产一般按实际成本计价,转换成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出现转换前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转换时资产公允价值的不吻合。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规定,转换日发生的亏损,即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待以后投资性房地产升值时逐步对冲或转让时冲销这部分差额。 【例2】2008年5月8日,某造纸厂将其拥有的操场一块出租给当地足球俱乐部,操场账面原值50万元,已经计提累计摊销10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造纸厂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操场——成本35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000 累计摊销10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00000 年末,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升值为38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操场——公允价值变动3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规定,如果转换日实现盈余,即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之差,计入“资本公积”账户,待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账户转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但投资期间,房地产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调整资本公积,只能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中单独核算。 【例3】2008年6月1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拥有的写字楼一幢,出租给某证券交易所用作营业用房。租赁开始日为7月1日,租期5年。写字楼原价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假如开发公司将出租的写字楼改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租赁开始日评估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房地产工程付款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工程付款的会计处理 工程进度度,会签完成,借 地产开发公司会计核算,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像其他企业那样是按照会计年度进行损益的核算,其经营成果只能是一个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后,才能进行该项目的决算。这个时候才能结转收入、成本支出,计算经营成果。 平时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一般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收到的预付款,在“预收工程款”科目核算。 详细核算方法,你可以参考我的共享资料中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实务实例。 你还可以参考以下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1002.02 贷款专户一般项目公司只有一个,如有几个则下设明细 1002.03 按揭保证金户视情况可设明细,同时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对应在开一个一般结算户,专门用于在按揭保证金解冻时划入一般结算户

这样区分的目的是因为按揭保证金户是不能随便动用的资金,便于统计公司的可动用资金,可动用资金这一概念对一个房地产公司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在报建的时候,计委和建委都会要银行开具相应的资金证明,这个按揭保证金上的钱是不能计算在内的。 1009 其他货币资金、1101 短期投资、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111 应收票据、1121 应收股利、1122 应收利息这几个科目基本上不会用,投资业务核算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不再详述。 1131 应收账款现在都是房子预售,用预收账款或其它应付款,一般不用应收账款,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不会赊销房子,如果在市场发生大的困难时,也有可能用分次付款的方式促销,会形成应收账款(交房,并且结算以后),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收账款业务比较多而且余额大的情况,这份工作不干也罢。 1133 其它应收款注意这个科目有很多存出保证金要放在这个科目,主要是报建过程中的一些如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临时接电保证金等,各地政府花样不一样,可以详细了解一下项目报建部门及工程部门的同事。这个科目建议只设这样几个明细科目:内部个人借款、存出保证金、合作单位往来、其它;用个人、客户往来核算实现对每个人、单位的明细管理。这个功能前面所述的两个软件都可以实现,但要在开始进行设置时设好,尤其是存出保证金账户,在实际工作中,报建部门拿回来的收据都是一样的,会计尤其是刚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汇总

成本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或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 转为改良或装修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改良或装修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改良或装修支出(日常维护)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改良或装修完成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在建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4、投资性房地产处置

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处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5、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允与账面净值差额*0.9,公允大贷记,公允小借方)盈余公积(公允与账面净值差额*0.1,公允大贷记,公允小借方) 公允价值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在建工程或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 自用房地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 贷: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 存货转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房地产账务处理

不同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 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使用的营销设施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的营销设施建造费,包括项目小区楼宇之内的装饰、装修费用和楼宇之外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的建造费用。将楼宇之内的商品房临时作为售楼部、样板间使用,因其本身就属于特定的成本对象,所以其建造成本按照正常的开发产品核算,其装修、装饰费用若不能判断未来是否可以随同商品房主体一并出售,应归属于开发间接费用核算。例如:A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的B小区某栋楼宇间开设样板间,建造成本50万元,装饰、装修后对外开放,样板间装饰、装修支出30万元。(1)建造成本50万元计入该套样板间的开发成本”对于装饰、装修的费用30万元,如果能够判断未来随同该套商品房一并出售,则可以计入该套样板间开发成本”反之,则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2)开发间接费用”归集的成本费用按期结转到开发成本——开发间 接费用”科目。(3)当样板间与其他商品房一起竣工验收时,从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科目。⑷当样板间销售,结转收入和成本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主营业 务成本”(5)当样板间转作自用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6)当样板间未来出租时,其成本从开发产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应当按

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 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行确定。另外,房地产企业由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 或投资性房地产”的商品房之后又销售的,需要注意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 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2.利用开发小区内楼宇之外的明 显位置建造临时设施(例如售楼部、样板间)作为营销设施使用的会计处理。作为售楼部、样板间使用的临时设施,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发生的建设成本及装修费用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后,其成本从在建工程”转入开发间接费用”如果非自用或出租,也可以按照国税发[2009]31 号文件的规定,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营销设施临时使用的会计处理。房地产企业除利用开发的商品房、临时建筑作为营销设施之外,比较多见的还有利用开发小区之内的规划建造的会所、物业场所在销售阶段作为项目 的营销设施使用。这种类型的营销设施其最终用途是小区规划设计已经确定的,即便临时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也不可以直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核算,而需要根据国税发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2005年7月29日,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征求意见稿)”。我们在认真研读了该征求意见稿后,对稿中的绝大部分内容表示赞同。但是,对稿中的某些内容有一些自己的想法。现就此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本稿“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

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第26讲_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2)

第二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与计量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 【例6-3】(房、地自用时分开核算,出租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18年2月,甲公司从其他单位购入一块使用期限为50年的土地,并在这块土地上开始自行建造两栋厂房,2×18年11月,甲公司预计厂房即将完工,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其中的一栋厂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租赁合同约定,该厂房于完工时开始起租,2×18年12月5日,两栋厂房同时完工。该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9 000 000元,至2×18年12月5日,土地使用权已经摊销165 000元。 两栋厂房的实际造价均为12 000 000元,能够单独出售,为简化处理,假定两栋厂房分别占用这块土地的一半面积,并且以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划分依据。 假设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由于甲公司在购入的土地上建造的两栋厂房中,其中的一栋用于出租,因此应当将土地使用权中的对应部分同时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9 000 000×1/2=4 500 000(元)。 【答案】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厂房12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厂房12 000 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24 000 000 借: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土地使用权 4 500 000 累计摊销 82 500(165 000÷2)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 500 000 (9 000 000÷2)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82 500 (165 000÷2) 【例6-4】2×18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一项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该厂房原价为50 000 000元,已计提折旧10 000 000元。 为了提高厂房的租金收入,甲公司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该厂房进行改扩建,并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将该厂房出租给丙公司。 2×18年5月31日,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该厂房随即进入改扩建工程,2×18年12月31日,该厂房改扩建工程完工,共发生支出5 000 000元,均已支付,即日按照租赁合同出租给丙公司。假定甲公司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答案】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18年5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4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0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厂房50 000 000 (2)2×18年5月31日至2×18年12月31日,发生改扩建支出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5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000 (3)2×18年12月31日,改扩建工程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45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45 000 000 【例6-5】2×18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一项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了提高厂房的租金收入,甲公司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该厂房进行改扩建,并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将该厂房出租给丙公司。2×18年5月31日,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该厂房随即进入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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