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和债务转让的有效性判断
合同主体变更合法吗

合同主体变更合法吗一、合同主体变更合法吗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
广义的合同变更尚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可以分为:1、债权让与;2、债务承担;3、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合同主体变更后,合同在原主体、变更后主体和相对人之间发生一定法律效力。
分别阐述如下:1、债权让与:《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务承担:《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合同法》第88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二、合同的变更流程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
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合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合同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
希望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该要约应包括希望对合同的哪些条款进行变更,如何变更,需要增加、补充哪些内容。
对方收到后予以研究,如果同意,以明示的方式答复对方,即为承诺,如果不同意,或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补充意见,这样双方经过反复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查考,特别是原来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然用口头形式改变书面合同无凭无据,极易发生纠纷。
如果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
当事人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
合同的变更、转让 教案

合同的变更、转让教案篇1一、教学目标1. 使学生全面深入地理解合同变更、转让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2. 培养学生准确判断合同变更、转让相关案例的能力。
3. 增强学生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处理合同变更、转让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1)合同变更、转让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变更、转让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3)合同变更、转让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
2. 教学难点(1)如何准确区分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
(2)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如何判断合同变更、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教学方法1. 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理解合同变更、转让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
2. 情景模拟法:组织学生参与模拟合同变更、转让的情景演练,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3. 小组讨论法:安排学生分组讨论相关案例和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合作学习。
四、教学过程1. 课程导入(约10 分钟)(1)讲述一个简单的商业合同案例,引出合同变更、转让的话题。
比如:“同学们,想象一下,一家公司原本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购买1000 件商品。
但后来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公司想要将购买数量改为800 件,这就是合同变更。
又或者,公司觉得自己采购太麻烦,直接把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这就是合同转让。
那大家想想,这里面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2)提问学生对合同变更、转让的初步理解和看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
2. 知识讲解(约30 分钟)(1)详细讲解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和法律后果。
“同学们,合同变更啊,简单来说就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但可不是随便就能改的,得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双方协商一致啦,或者出现了法定的情形。
那变更之后呢,原来的合同权利义务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2)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
“咱们来看这个案例,A 公司和B 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 年。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的条件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如下: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本条是关于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规定。
债权的转让,债务的转移,相当于是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转让方退出合同关系,由第三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新的合同关系。
本条规定与原《合同法》第88条完全一致。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必须有三方的合意,即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征得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转让的意思表示。
但仅有各方合意不必然发生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合同合法有效;(2)原合同为双务合同;(3)概括转让的债权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此外,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概括转让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否则,该概括转让的协议不产生概括转让的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的条件一、概述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也称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或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某一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 由该第三人作为受让人概括地继受这些权利义务,出让人相应地退出合同关系。
概括转让是合同转让的一种形式,与合同权利的转让、义务的转让相并列。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频繁发生各类资产的转让,转让标的的基础合同类型也较为丰富。
其中,贷款合同、保理合同、票据贴现及承兑业务合同、各类顾问服务合同等大量基础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即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其性质决定了在合同转让时点下,转出方的部分合同义务可能尚未履行完毕。
此时所发生的转让即不再属于单纯的权利转让,而应认定为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因此,为控制相关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有必要对合同概括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分类(一)根据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原因不同,可分为法定概括转让和约定概括转让两种情形。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先来说说这个事儿啊。
有这么三家公司,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
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呢,有一笔业务往来,乙公司欠了甲公司一笔钱,比如说100万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了。
然后呢,乙公司和丙公司不知道怎么就商量好了,要把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这个债务,以及乙公司在另外一个项目里可能享有的一些债权(虽然这个债权还不是特别确定,有点模糊,但他们还是想这么干),全部概括转移给丙公司。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那些事儿。
这乙公司和丙公司就签了个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然后通知了甲公司。
甲公司接到通知后就有点懵圈了,为啥呢?因为甲公司觉得这事儿不太靠谱啊。
乙公司那个所谓要转移的债权,就像雾里看花一样,根本不知道到底值多少钱,能不能实现都两说呢。
而且甲公司和丙公司之前也没什么业务往来,对丙公司的信誉啊、财务状况啊啥的都不太了解。
三、纠纷产生的原因。
1. 债权的不确定性。
甲公司首先就对那个不确定的债权提出了质疑。
甲公司说:“你们这债权是个啥玩意儿啊?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钱,你们就想把债务也一起转给丙公司,这不是开玩笑嘛。
”就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有人要拿一个不知道里面是啥的盲盒跟你换钱,你肯定也不乐意啊。
2. 丙公司的信誉问题。
甲公司还担心丙公司的信誉。
甲公司心里想:“乙公司我好歹合作过,知道个大概,你丙公司突然冒出来,我咋知道你会不会到时候赖账呢?”这就像你有个朋友欠你钱,他说把这笔债务转给另外一个陌生人,你肯定会担心这个陌生人靠不靠谱啊。
3. 通知程序的瑕疵。
甲公司还发现,乙公司和丙公司的通知好像也有点问题。
通知的内容写得含糊不清,没有把债权债务的具体情况写明白。
这就像给你发个短信说“有个事儿跟你有关,你看着办吧”,你肯定得一头雾水啊。
四、法律分析。
1. 债权可转移性。
从法律上讲,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可以的,但这个债权得是确定的、可转让的。
在这个案例里,乙公司那个模模糊糊的债权就不符合这个要求。
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

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为,但⼜不是这两个⾏为的简单叠加。
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能概括转移吗?如果满⾜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详细介绍。
债权债务要怎么概括转移⼀、意定概括转移当事⼈⼀⽅经对⽅同意,可以将⾃⼰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转让给第三⼈。
(1)债权⼈转让权利的,受让⼈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的除外。
(2)债务⼈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对让与⼈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主张。
(3)债务⼈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对让与⼈享有债权,并且债务⼈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可以向受让⼈主张抵销。
(4)债务⼈转移义务的,新债务⼈可以主张原债务⼈对债权⼈的抗辩。
(5)债务⼈转移义务的,新债务⼈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的除外。
(6)法律、⾏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定概括转移当事⼈订⽴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或者其他组织⾏使合同权利,履⾏合同义务。
当事⼈订⽴合同后分⽴的,除债权⼈和债务⼈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的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约定不得进⾏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五⼗⼀条【债务转移】债务⼈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的,应当经债权⼈同意。
债务⼈或者第三⼈可以催告债权⼈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未作表⽰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与债务⼈约定加⼊债务并通知债权⼈,或者第三⼈向债权⼈表⽰愿意加⼊债务,债权⼈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可以请求第三⼈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承担连带债务。
第20讲_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解除、抵销、提存

第六单元合同的转让【考点1】债权转让(★★★)(P96)(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案例分析题,2019年多选题)1.债权转让条件(1)债权可转让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基于特定身份订立的,如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②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但是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解释】对债权人而言,在全部转让的情形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在部分转让的情形下,原债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
【相关链接】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2.债权转让的效力(1)从权利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相关链接】债权转让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抗辩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事由的抗辩。
(3)抵销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考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9年)A.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B.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C.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D.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不能取得债权的从权利【答案】ABC【解析】(1)选项AC: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选项B: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由于借钱或其他原因,就会发⽣债务关系。
在债务关系中,常常会签订债务相关的合同,来保障彼此间的债务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发⽣了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为,但⼜不是这两个⾏为的简单叠加。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之间民事⾏为⽽产⽣的,⽽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的。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的处理⼀、适⽤的法律: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合同法》第79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约定不得进⾏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2.《合同法》第81条和第86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应适⽤《合同法》第82条有关债权⼈对债务受让⼈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对债务受让⼈可以对原债务⼈的⼀切抗辩事由对抗之。
4.《合同法》第83条有关债务⼈对债权转让⼈的抵销权的规定,进⾏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同样有效,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时,债务⼈得以即时所有的到期债权主张对原债权⼈进⾏抵销。
5.《合同法》第85条规定的债务受让⼈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
债务的受让⼈因取得原合同当事⼈⼀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的⼀切权利也⼀并转移于受让⼈,转让⼈的抗辩权⾃然也转移于受让⼈。
民法典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民法典权利义务概括转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活动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我国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新的民法典。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纲,对于规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民法典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公民或法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的转让主要包括合同的转让和债权债务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合同转让中,原合同当事人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则取代原合同当事人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
合同的转让可以通过合同的让与和受让来实现。
让与是指原合同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而受让是指第三人接受原合同当事人转让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转让需要经过原合同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指债权人将自己在债权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债务人将自己在债务中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债务的转让可以通过债权的让与和债务的受让来实现。
债权的让与是指债权人将自己在债权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而债务的受让是指债务人将自己在债务中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债务的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
通过转让,人们可以将自己不需要或者无法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他人,从而减轻自己的负担。
同时,转让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通过转让,人们可以获得他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满足自己的需求和利益。
然而,权利义务的转让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首先,转让可能会导致权利义务的不稳定性。
当事人在转让权利义务时,需要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可能会导致权利义务的无效或者纠纷的产生。
其次,转让可能会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和权益。
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方式及成立要件如何

遇到债务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方式及成立要件如何核心内容: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方式及成立要件如何?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方式和成立要件各不相同。
债权债务转移引起的诉讼主体变更又是如何?接下来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1、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
就债权让与的性质而言,其实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表现。
这就要求处分人(债权人)必须享有处分权。
合同的当事人自然享有对合同权利的处分权,而在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须事先取得处分的特别授权或者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追认。
2、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
该第三人叫作承担人。
就债务承担的性质,其实质则是债务人转嫁其义务的表现。
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转嫁意味着对权利存在潜在的侵害。
所以,就债务的承担、要求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手续后才能产生其预期的法律效果。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所谓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权利义务的行为。
由此不难看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
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方式及成立要件无论是债权让与、债务承担还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都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一定方式才能成立,从而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1、债权让与的方式及成立要件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务置换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债务置换,即债务人将原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以实现债务重组或减轻债务负担。
债务置换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债务置换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
一、合同法1.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这一规定为债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这一规定为债务转移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民法典1.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这一规定与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相一致。
2.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这一规定与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相一致。
三、债务承担1.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务承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债务合法有效;(2)债务承担得到债权人的同意;(3)债务承担符合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2. 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包括:(1)合同法第八十四条;(2)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四、债务重组1.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通过协商与债权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以减轻债务负担的行为。
债务重组的法律依据包括:(1)合同法第七十九条;(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3)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
2.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1)债务减免:债务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2)债务延期:债务人同意将债务还款期限延长;(3)债务转股:债务人同意将债务转为股权;(4)债务抵销:债务人同意以其他债务抵消原债务。
五、其他法律依据1. 《企业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为债务重组提供了会计处理依据。
2. 《破产法》对债务重组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进行了规定,为债务重组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结论债务置换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法、民法典、债务承担、债务重组等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案例解析--合同编--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协议变更合同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分为法定变更、裁判变更和协议变更。
本条规定的是协议变更。
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强调两层含义:(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强调的是合同变更的动因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变更合同的合意,这个规则受民法典第5条规定的自愿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规范,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强调广义合同变更的类型,将合同变更区别为因情事变更原则发生的法定变更和依照合同可变更、可撤销事由请求法院、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的裁判变更,以及协议变更。
本条规定的合同变更是协议变更,区别于法定变更和裁判变更。
协议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是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的合同变更类型。
任何一个合同,在其成立之后以及在其生效之后,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进行变更。
在社会生活中,当事人在订立了合同之后,很多都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备忘录》等表达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
通过这些《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协议变更合同内容,就是对合同的协议变更。
协商一致就是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
之所以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可以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是因为合同本来就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起来的。
既然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当事人当然就可以依据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完全符合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意思自治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如果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合同,或者双方都有变更合同内容的意愿,但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还存在分歧,就是没有协商一致,还没有形成合同变更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变更的合意就没有成立,所以不成立合同变更,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原合同继续有效。
案例评析张某1与张某2赠与合同纠纷案[1]案情:2004年9月27日,张某2(被告)与吕某登记结婚,2006年10月6日,张某1(原告)出生。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债权债务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涉及到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债权债务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以下将详细阐述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一、债权债务转让概述1. 定义债权债务转让,又称为债权让与或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通过协议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2. 类型根据转让的对象和范围,债权债务转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全部转让: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将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 部分转让: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将合同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 债权转让:即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债务人不改变。
- 债务转移:即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而债权人不变。
- 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将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第三人。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债务履行。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债权转让或者债务转移不以通知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为条件的,债权转让或者债务转移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 债权债务转让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债权合法有效:转让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债务人的同意: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债务履行。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5篇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5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1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怎么认定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9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2、《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1条和第86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应适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2条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
4、《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3条有关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的抵销权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同样有效,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务人得以即时所有的到期债权主张对原债权人进行抵销。
5、《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5条规定的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
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
二、20__年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债务转让方:___(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___(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权人:___(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第一条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元1、__年__月__日订立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__年__月__日,甲方尚欠丙方()元;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元。
合同概括转移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概括转移,又称合同概括让与,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概括转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合同交易的便捷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合同概括转移的法律后果也较为复杂,涉及合同当事人、第三人和合同标的等众多方面。
本文将从合同概括转移的法律后果出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合同概括转移的法律后果概述1. 合同概括转移对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原合同当事人丧失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概括转移后,原合同当事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其合同地位由第三人取代。
(2)原合同当事人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在合同概括转移过程中,若原合同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遭受损失,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2. 合同概括转移对第三人的法律后果(1)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概括转移后,第三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
(2)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
若合同概括转移前的合同存在瑕疵,第三人需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3. 合同概括转移对合同标的的法律后果(1)合同标的的变更。
合同概括转移后,合同标的可能发生变更,如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交付方式等。
(2)合同标的的继承。
在合同概括转移后,若合同标的物存在,第三人可依法继承合同标的物。
三、合同概括转移的法律效力1. 合同概括转移的效力原则(1)合同概括转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概括转移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概括转移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
合同概括转移应当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愿,不得强迫或者欺诈。
2. 合同概括转移的效力表现(1)合同概括转移的效力及于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概括转移后,合同权利义务由第三人继承,原合同当事人丧失合同权利义务。
(2)合同概括转移的效力及于合同标的。
合同概括转移后,合同标的可能发生变更或继承,第三人需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合同概括转让名词解释

合同概括转让的概念、特征和法律效果一、合同概括转让的概念合同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不改变合同的内容的前提下,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概括转让也被称为概括承受,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方式,涉及三个主体:转让人、受让人和对方当事人。
合同概括转让可以分为约定的概括转让和法定的概括转让。
约定的概括转让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发生的,需要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法定的概括转让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合同概括转让的特征合同概括转让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并转让。
合同概括转让要求转让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不能只转让部分权利或义务。
这是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区别之一。
不改变合同内容。
合同概括转让不影响原合同的内容和性质,只是改变了合同当事人。
受让人承受原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
这是与债权债务新约的区别之一。
需要对方当事人同意或通知。
约定的概括转让需要得到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法定的概括转让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三、合同概括转让的法律效果合同概括转让产生以下几个法律效果: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受让人从合同概括转让生效之日起,享有原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原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受让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建立了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转让人退出原合同。
转让人从合同概括转让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原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也不再承担原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转让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终止了债权债务关系。
受让人与对方当事人承继原有诉争关系。
如果在合同概括转让之前,原合同已经发生了纠纷或者诉讼,那么受让人与对方当事人承继原有诉争关系,并按照原有诉争关系处理纠纷或者诉讼。
四、合同概括转让的注意事项合同概括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变更方式,涉及多方的权益,因此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明确合同是否可以概括转让。
第七章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合同法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D【知识点】合同的特征【解析】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4. 【答案】B【知识点】承诺的生效时间【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悉。
5. 【答案】B【知识点】承诺期限【解析】要约以信件形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6. 【答案】A【知识点】要约【解析】(1)选项A: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2)选项B: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
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7. 【答案】D【知识点】缔约过失【解析】(1)选项A:合同尚未成立,不构成违约;(2)选项BC:要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必须具备主观上的过错。
在本题中,甲公司无论是要求乙公司提供零件样品,还是终止谈判,都是出于正当合理的商业考虑,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具有主观过错,缔约过失责任不能成立。
8. 【答案】D【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解析】选项D:乙出尔反尔,故意导致合同不成立,属于恶意磋商。
合同成立与否是判断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根本标准。
9. 【答案】C【知识点】合同的成立时间【解析】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债务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将其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债务转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如企业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
债务转移涉及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债务转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债务转移的概念、法律特征、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对债务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债务转移的概念及法律特征1. 概念债务转移是指原债务人将其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债务转移包括债务部分转移和债务全部转移两种形式。
债务部分转移是指原债务人将其债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务全部转移是指原债务人将其债务的全部转移给第三人。
2. 法律特征(1)债务转移的标的为债务。
债务转移的标的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包括金钱债务、物之债务、不作为债务等。
(2)债务转移的当事人包括原债务人、第三人以及债权人。
原债务人作为债务人,第三人作为新的债务人,债权人作为债权人,三方共同构成债务转移的法律关系。
(3)债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转移涉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债权人有权对债务转移表示同意或拒绝。
(4)债务转移具有可撤销性。
债务转移一经成立,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约束力。
但在一定条件下,债务人、债权人或第三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转移。
三、债务转移的条件1. 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
债务转移的标的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不得涉及非法债务。
2. 债务转移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债务转移应当符合原合同中关于债务转移的约定,如原合同中未约定债务转移,则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3. 债务转移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债务转移应当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债务转移后,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保障。
4. 债务转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债务转移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民法典》、《合同法》等。
四、债务转移的程序1. 原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债务转移的请求。
2. 债权人审查债务转移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债权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债权债务转让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交易方式,对于促进经济流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债权转让的实质是债权的主体变更,但债的内容保持不变。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1. 债权转让必须合法有效。
即债权转让的标的必须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债权转让必须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债权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如债务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等。
3. 债权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在无担保的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债权转让;在担保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的,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4. 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手续。
债权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债权转让的程序1.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2.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有权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如无异议,债权转让生效。
3. 债权转让生效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四)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
2.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3. 债权转让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三、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一)债务转让的概念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债务转让的实质是债务的主体变更,但债务的内容保持不变。
(二)债务转让的条件1. 债务转让必须合法有效。
即债务转让的标的必须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债务转让必须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024年三方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样式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三方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样式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债权债务的转移1.1 债权转移1.2 债务转移1.3 转移的生效条件2.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2.1 概括转移的定义2.2 概括转移的内容2.3 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3. 债权债务的特定转移3.1 特定转移的定义3.2 特定转移的内容3.3 特定转移的生效条件4. 债权债务转移的通知4.1 通知的义务4.2 通知的方式4.3 通知的生效时间5. 债权债务转移的同意5.1 同意的要求5.2 同意的方式5.3 同意的生效时间6. 债权债务转移的义务6.1 转让方的义务6.2 受让方的义务6.3 原债务人的义务7. 债权债务转移的违约责任 7.1 转让方的违约责任7.2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7.3 原债务人的违约责任8. 债权债务转移的争议解决 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的解决机构8.3 争议的解决程序9. 债权债务转移的适用法律 9.1 适用法律的确定9.2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9.3 法律适用的特殊情况10.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时间 10.1 合同生效的条件10.2 合同生效的时间10.3 合同生效的证据11. 债权债务转移的终止条件 11.1 合同终止的条件11.2 合同终止的时间11.3 合同终止的证据12. 债权债务转移的解除条件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2.2 合同解除的时间12.3 合同解除的证据13. 债权债务转移的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定义13.2 保密义务的履行13.3 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14. 债权债务转移的第三方受益人14.1 第三方受益人的定义14.2 第三方受益人的权益14.3 第三方受益人的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债权债务的转移1.1 债权转移1.1.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受让方。
1.1.2 转让方应保证所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且具有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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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和债务转移的有效性判断
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和债务转移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主要内容,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内容包括债权转让、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债务转移三方面的内容。
其中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和债务转移规定在《合同法》的第84条至第90条中,是从事合同法实务的律师必须掌握的内容。
一、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合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是指原合同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中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债权债务。
《合同法》第89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实践中因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企业主体发生变化时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中。
(一)、企业合并导致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在一起而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由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原两个企业的债权债务,或者一个企业被撤销后,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另一个企业。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不管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都会引起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二)、企业分立引发的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依据该条规定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特别约定的,应适用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的规定。
(三)、企业改制引发的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企业改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一般情况下概括地转移到新公司或企业。
该问题应由企业主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二、合同债务转移有效性。
合同债务的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一)合同债务转移的要件。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据此,合同债务转移必须有书面协议,以此来认定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
债务转移协议分两种,一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
1、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协议债务转移的生效要件。
此类协议一旦成立便生效。
主流观点认为,此类债务承担的协议并不需要
债务人同意,只须通知债务人即可。
但如果债务人有正当理由不同意债务转移,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协议债务转移的生效要件。
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债务转移后抗辩权的行使。
《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虽然原债务人从合同关系中退出,但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并不因债务的转移而消灭,该抗辩权由新债务人承受。
三、债务加入的生效及法律后果。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有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这种债务转移方式是实践中发生较多的债务转移,是最具备操作性的债务转移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者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偿还债务人所负债务,但并不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
因为没有免除债务人的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双重保障。
(一)债权加入生效的构成要件。
1、原债务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只有有效成立的债务第三人才能加入;2、原债务是可以转让的债务,这是第三人加入的前提;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是不同的法律主体。
实践中第三人之所以债务加入是因为与债务人有某种密切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帮助子公司还债及亲属关系中儿子帮助父亲还债等;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同意。
债务加入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负担,所以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债权人必须接受债务加入行为,债务加入才能生效。
法院判例认为,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只要其未明确表示反对或未以行为表示反对,仍应当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债权人可以依照债务加入法律关系向该第三人主张权利;5、第三人因加入合同关系而成为主债务人之一,债权人可依据连带债务的规定,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6、第三人负担债务的范围以原债务的范围为限;7、债务人不因第三人的加入而免除其责任;8、第三人和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债务加入与其他债务履行行为的区别。
债务人的履行义务是否免除是区分债务加入行为与其他债务履行行为的标准,法院判例认为,合同外的第三人向合同中的债权人承诺承担债务人义务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或者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宜轻易认定构成债务转移,一般应认定为债务加入。
因为法律要求放弃权利必须是明示行为,如果不是明示行为并不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1、债务加入与保证担保的区别。
债务加入是第三人的独立行为,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加入的目的是消灭原债务,债权人可同时向第三人和原债务
人主张债权。
保证是一种从行为,按照《担保法》第13条的规定,保证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2、债务加入与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区别。
《合同法》第65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加入与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区别是:A债务加入债务发生转移,第三人履行债务不发生转移;B债务加入的第三人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共同债务人,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非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当事人;C债务加入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履行债务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债务加入的法律后果。
1、债权人可同时向第三人和债务人主张债权;2、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对债权人仍然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
3、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同时可以行使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4、债务加入人违约或者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以以两者为共同被告或者以两者分别为被告提起诉讼。
第三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作者北京博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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