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介绍共24页
个人所得税ppt课件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所得水平而有所不同,如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等 。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9世纪末的 英国,最初是为了弥补政府财 政收入不足而设立的。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最早出现 在20世纪初,但直到1980年才 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THANKS
感谢观看
优化税收结构
总结词
优化个人所得税税收结构,建立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税收制度,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增加对高收入人群 的税收。
详细描述
优化个人所得税税收结构可以建立更加公平和合理的税收制度。通过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 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可以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同时,也可以鼓励居民增加储蓄和投资,促进 经济增长。
扣缴义务时间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支付所得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 款,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权利和义务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同时享有按照规定 申请减免税款、退还多缴税款等权利。
03
CATALOGUE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计算
税率
比例税率
对大多数纳税人采用相同的比例 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
详细描述
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刺激消费和投资。此外 ,降低税率也可以促进就业和创业,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推动经济增长 。
扩大征收范围
总结词
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将更多的人群纳入征税范围,增加财政收入, 同时减少贫富差距。
详细描述
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将更多的人群纳入征税范围,可以增加财政收 入。此外,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 公平和稳定。
个人所得税基本概念演示文稿
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
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 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 质的所得
第17页,共81页。
劳务报酬适用税率
级数 每次应税所得额
1 不超过20000元
2 超过20000- 50000元部分
3 超过50000元
税率 20 30
速算扣除数 0
2000
40
7000
第18页,共81页。
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足4000的 ,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第4页,共81页。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 住满一年的纳税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境外应税 所得纳税。
第5页,共81页。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 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纳税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中国境内取得的 所得纳税
第6页,共81页。
第15页,共81页。
实例
某作家取得一书稿收入20000元,计 算其应税额?
第16页,共81页。
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20% 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一次
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指超过20000元的收 入。超过20000-50000部分加征五成; 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 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演示文稿
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 再在报纸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③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 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 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⑤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 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 人所得税
⑵类别: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 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港澳同胞 ⑶纳税义务: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也为个人
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6页,共34页。
㈡应税所得范围
居住时间
纳税 人性 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甲 17000×(1-20%)×20% ×(1-30%)=1904元
乙 (3000-800)×20%× (1-30%)=308元
李先生在专业杂志上发表文章两篇,分别取得 稿酬收入1200元和700元
(1200-800)×20%×(1-30%)=56元
第29页,共34页。
特许权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⑴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③按国家统一标准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⑦按国家统一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⑧依照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项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公约、签订协议中规定免税所 得
第9页,共34页。
⑵减免项目 P165 ①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
个人所得税概述PPT61页
一年的个人。包括: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 同胞;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 港澳台同胞。
▪ 负有限纳税义务: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第四节 税率
适用税率一览
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 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a. 当月工资≥费用扣除标准 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b. 当月工资<费用扣除标准 (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 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
【 计 算 题 】 中 国 公 民 肖 某 2013 年 12 月 份 取 得 当 月 工 薪 收 入 4800元和2013年的年终奖金36000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 得税3534元。 【答案及解析】计算过程: (4800-3500)×3%+36000×10%-105=39+3495=3534(元) 【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的2014年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一 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 【答案及解析】计算过程: 首先,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9000-(3500-3000)] ÷12=708.33(元);税率3%。 其次,计算税额=(9000-3500+3000)×3%=255(元)。
•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 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
▪ (二)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定率扣除并用 ▪ (三)在税率上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并用 ▪ (四)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
两种方法
第二节 征税对象
第七章-个人所得说PPT课件
7.1 个人所得税概述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特色
3.有收入就纳税,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 填谷” :美国“领薪就纳税”制度,
4.自由申报,偷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18
美国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码,在网上自由申报 自己的年收入和纳税额,政府就根据个人申报缴税,充 分信任纳税人。但是,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利用电 脑网络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 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 和欺骗行为的人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投入监狱。 所以,纳税人对自己的偷税行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 般不会轻易冒险。
7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 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 为224%。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 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 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二战后,为 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 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 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22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23
7.1.2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4PPT41页
3.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减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收入的认定标准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先减除的费用后,再按“先分、后扣、再税”的办法计算纳税。 对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按次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收抵免的方法是: 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当年的税额中扣除,但可于以后年度在同一国家(地区)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计算扣除限额应当分国且分项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45%;个体、承包承租、独资合伙所得,五级超额累进5%-35%;劳务报酬所得,比例税率为20%;稿酬所得,比例税率为20%;特许权、股息红利、财产转让、偶而和其他所得,20%。
瑞士个税采用累进税率,最高11.5%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率表(1)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经营成果归单位: 经营成果归己:
(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X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X (1—20%) X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加成征收。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例]某人建房一栋,造价150,000元,支付费用20,000元.该人转让 售价280,000元,在卖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等有关费用8500元,计算其应交纳得个人所得税税额.
教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简介共24页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教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 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简介
1、纪律是管理关系的形式。——阿法 纳西耶 夫 2、改革如果不讲纪律,就难以成功。
3、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 ,而是 让儿童 练习良 好道德 行为, 克服懒 惰、轻 率、不 守纪律 、颓废 等不良 行为。 4、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 ——夸 美纽斯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课件
● 07
第7章 结语
个人所得税的重 要性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直接关系到每个纳税 人的利益。遵守税法规定,合理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 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
纳税人的责任
遵守税法规定
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按时足额缴纳个人
所得税。
配合税务检查
经济发展
合规纳税能够增加财政收入 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
个人权益
遵守税法能够保障个人财产安 全 确保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法律责任
违法纳税可能面临罚款、拘留 等法律责任 合规纳税免除不必要的风险
总结
个税合规管理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责任,遵守税法不仅有利 于个人财产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 手段。加强税收意识,了解税法规定,做好财务记录,都是 做好个税合规管理的关键步骤。
● 05
第五章 税务审查
什么是税务审查?
税务审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税务情况进行核实和 检查的过程。在税务审查中,税务机关会检查纳税人的税务 资料、报税行为等,以确保符合税法规定。
个税审查的方式
现场检查
税务机关到纳税人 的现场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
通过调查取证方式 获取相关证据
资料复核
对纳税人提交的资 料进行核实
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每年年终 对全年收入进行综 合清算,计算税款
填报税表
纳税人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 正确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确保所得项目和金额准确无误
缴纳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结果,纳 税人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逾期不缴纳将会产生滞纳金和 罚款
提交申报
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 填好的税表提交给税务机关 确保申报流程规范,避免漏报 或错报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一章个人所得税概述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在国际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并不一定是作为自然人的个人,也可以是家庭.目前各国对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定,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以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所得”概念为典型,即课税所得应包括“总所得”。
但在实际计算上,从“总所得”到“应税所得”,要经过一系列的调整.二是英国的“所得税分类表制度”为典型,即在税法中对各项所得分类列举,把全部所得分为六类。
但对各类所得要做一系列调整,计算出各类所得的法定所得,然后再综合全部法定所得,获得“总所得”,并对之做进一步调整,最后得出“应税所得”.通常,发达国家多选择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高;发展中国家则多选择商品税作为主体税种,个人所得税的地位相对较低,对经济的影响也相对较弱.个人所得税区别于其他税种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以所得作为税基的个人所得税最适宜反映支付能力原则。
税收弹性是指税收与所得及国民收入具有高度相关关系,税收随所得及国民收入的变化而变化。
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因而会出现税额超过所得变化速度而变化的情况,当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出现过热的情况时,个人所得税将超速增长,原来不纳税的人开始纳税,原来按较低税率纳税的人改按较高税率纳税,从而形成对经济的抑止作用;反之,当经济处于衰退期时,税收变化呈相反方向,从而延缓经济衰退,促进经济复苏。
个.人所得税由于具有这一特点,通常被称之为经济的内在稳定器较少存在西方学者所说的额外负担。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演变英国被认为是最早开征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征该税的直接原因是战争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
由于“拿破仑战争"持续时间较长,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在1798年设计并开征了一种名为“三类合成税”的新税,向富裕阶层课以重税,同时订有各种宽免扣除的规定,这是英国所得税的雏形。
个人所得税
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 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直接税
(2)分类课征制
个人所得税的 (3)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特点
(4)定额扣除与定率扣除相结合
(5)以个人为计税单位
(6)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一) 组织财 政收入
(二) 提高公民 纳税意识
······ 住,习惯性居住地仍在中国。因此,他虽因公离
境,但仍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在4年任期里
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应当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在我国居住满一年 的个人。
“一年”: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 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
“临时离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 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1994年1月1日起,第一 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施行
个人所得税变革史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对比
一、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计规定
旧规: 适用九级超额 累进税率,税 率为5%至45%
新规: 适用七级超额 累进税率,税 率为3%至45%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对比
二、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基数标准规定
旧规: 以每月收入额减 除费用2000元 后的余额,为应
案例分析
苏州瑞德酒业有限公司从美国聘请一专家约 翰先生来公司进行技术指导。约翰2010年6月5入 境进入公司,2012年4月底完成工作离境。其中, 2010年12月份回国15天,2011年按合同规定每季 度约翰有15天回国休假的时间。期间公司每月支 付8000美元的工资报酬。
公司会计小刘在申报约翰的个人所得税时认 为约翰在华工作近两年时间,应按照居民纳税人 的身份进行申报。请问小刘的做法正确吗?
个人所得税-精品PPT课件
5 个税法定减免及扣缴 义务人法律责任
法定减免
1、免征
福利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企 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提留的福利 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 助。
抚恤金、救济金;省级政府组织 以上颁发的科技、文教卫体、环保等 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 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 、院士津贴等;保险赔款等。
取得的收入。
➢ 薪金是指从事社会公职或管理活动的劳动者(公职人员)
取得收入。 ➢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非独立个人劳
动是指个人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
➢ 劳动分红是劳动者(雇员)对企业年度净利润的分配。
劳动分红不计入成本费用,而工资、薪金要计入成本费用。
注意: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不予征税。如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津贴。
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0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
6
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
个税计算
4、专项附加扣除0 1 Nhomakorabea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
0
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
3
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
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讲座课件
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请以最终实际公布文件为准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及规定
1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提供资料
03
自行判断
01
申报扣除
0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纳税人方面
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
03
员工向单位财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
01
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告表
02
主要变化2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
纳税人识别号
Part 02
改革主要内容
主要变化 –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经营所得
主要变化1 – 简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
主要变化1 – 综合所得 – 征税范围
概念解释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个人所得税介绍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最初的产生起因于英国政府严重的财政赤字。
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英国政府决定开征该税种。
后来经过了20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个人所得税逐渐在世界各国得到了推广和应用,最终成为现在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作为一种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或者部分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具有税基广、弹性大以及能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等优点,体现了量能纳税,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同时,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税(有人还设想创造负所得税)的结合,使其作为宏观调控的“内在稳定器”,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从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看好。
据统计,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收人在所有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都较高,一般发展中国家平均达到10%左右,个别发达国家甚至达到了45%以上。
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该比重仅为3%强,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税收体制还不够完善,税收征管手段相对落后以及个人的纳税意识尚不太强等原因所造成。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潜力在我国还很大,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其比重必将逐渐增大,从而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的纳税筹划也更具发展前景。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大体来说,是对中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应税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该税是在1980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基础上,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统一三个税收法律和法规(即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而成。
这次税改不仅统一了个人所得税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公平了纳税人之间的税负,而且还具有以下特点:采用分类所得税制,适合我国国情;广泛采用源泉扣除的课征方法,便于征管;费用扣除标准统一、固定等。
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经济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中国境内是指中国大陆,即中国政府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三地。
因此,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1)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2)外籍人员、华侨;(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同胞。
上述纳税义务人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在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上也引进了“居民”和“非居民”的概念。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区别居民纳税义务人(以下称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按照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以下称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按照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税个人所得税。
1.住所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里的户籍是指拥有中国户口;这里的经济利益标准一般考虑主要经营活动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
只要其户籍、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在中国境内,该个人就被认为在中国有住所。
所谓的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为居民纳税人或非居民纳税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是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通常理解为一个纳税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后,所要回到的地方。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
假定某王先生系中国公民,因单位需要,只身前往美国学习,为期三年。
根据我国规定,出国之前,他办理了户籍注销手续。
试问,在此期间王先生是否仍为中国居民纳税人?王先生仍是中国居民纳税人。
虽然王先生没有了中国户籍,但由于其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在中国,可认定为习惯性居住于中国,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2.时间的界定各国为了实现自己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保障本国的税收权益,都会在税收法规的制定上下一番工夫。
在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判定上,一般的做法是规定一个停留时间,如果某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该国连续居住或者累计居住超过该停留时间,则该个人就被认定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按照该国居民的纳税标准纳税。
各国规定的停留时间各不相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停留时间是1年,即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细则》第三条,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所谓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这里所说的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间。
即如果一个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已超过365天,但从每一纳税年度看都没有居住满一年,则该个人不能被认定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
假如史密斯先生1999年2月1日来中国工作,2000年4月16日因工作需要被调派回英国总部。
试问,史密斯先生是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答案为不是。
虽然史密斯先生来中国的时间超过一年,但由于我国税法所指的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满一年,即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期间。
史密斯先生在1999纳税年度和2000纳税年度都没有居住满一年,因而不是中国居民纳税人。
又如琼斯小姐于1998年12月20日被单位公派来中国工作,2000年1月5日返回波士顿。
在此期间,曾五次回国,每次回去时间分别是5天、12天、20天、15天、18天。
则琼斯小姐是中国居民纳税人。
因为,在1999纳税年度,琼斯小姐虽然曾五次回国,但每次回国时间都不超过30天,累计也不超过90天,属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这样,她在中国居住应满一年,符合纳税人条件。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义务1.居民纳税人的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应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全额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其从中国境外获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中国境外的所得,即从世界各地取得的所得全部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的义务:(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只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支付的部分征税;其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凡是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受雇的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否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会计账簿中有记载,均应视为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由该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
(以下同)(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超过上述规定的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获取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负担以及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第三种情况以外,不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企业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其在任职共居住63天。
在此期间,美国总公司发给工资、薪金20000元,该公司的中国境内机构支付15000元,同时乔丹先生出售其在美国的房产,获得房产收入折合人民币30万元。
(2)一俄罗斯小姐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1999纳税年度累计共在中国居住249天。
在此期间,其工资共80000元,其中30000元由境外总公司支付,另50000元由该公司在中国境内机构支付;在俄罗斯工作80天,其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由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支付。
此外,其在俄罗斯有股息收入10000元,租金收入12000元。
(3)某西班牙女士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1998年11月来中国,1999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共居住340天。
在此期间,其工资收入为40000元。
回国在总公司述职25天,总公司支付10000元工资,中国机构支付5000元。
此外,其在西班牙的存款获得利息8000元。
(4)某南非先生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连续在中国境内居住7年,该先生此期间仅在1999年回国20天向总公司述职,每年春节回家7天。
1999纳税年度,该先生共获得以下收入:中国公司支付工资120000元;总公司支付工资10000元;其在南非某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10000元。
答案:(1)15000元(2)80000元(3)45000元(4)140000元(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对于确定一项所得是否应该按照中国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常重要,尤其是对非居民纳税人而言,因为非居民纳税人一般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同时它的判定对于本国居民纳税人来说也非常重要,因为这有利于各国确定某项所得是否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有利于各国之间避免双重征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确定所得来源地应以方便税务机关征管为主要原则,其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或提供劳务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3.财产租赁所得,以被出租财产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地为所得来源地。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该项所得的经济主体(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7.偶然所得,以该项所得的生产地为所得来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