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讲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
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 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 ~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 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 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税率
个人纳税
计算公式: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
征税对象:个人 2011年9月1日起,实施新的扣除标准,3500元/月。
速 算 扣 除 数 如 何 得 来?
例如:某员工应税工资额为7800元,请计算该员工当月应纳个税? 计算一:
那么该员工当月应扣个税:(7800-3500)*10%-105=325
主要介绍个人所得税中的: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1、概念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
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税的项目 有4种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
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征税对象习题
【题2】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 所得税的是( )
A.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午餐补助
工资、薪金所得
问1、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征收个 人所得税?
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 2005)5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 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 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 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 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 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 得税。
新个税的意义
减轻税负:1、起征点提高,6000万人不再缴税。 2、累进税率等级降低,使大部分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
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 3、新个税法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
收负担。
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1. 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个税改革的措施与方面:
1、提高起征点。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 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 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 月1日起施行。 在此之前,曾经多次提高起征点,从800元到1600 元到 2000元再到3500元。 2、减少超额累进税率等级。从九级调整为七级。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 3、中央地方分享比例变化。个人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在2003年 之前,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为中央50%,地方50%。2003年之后,《国 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国发〔2003〕 26号)规定,中央分享比例为60%,地方为40%。
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讲解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个税基本内容
1 概念 2 纳税义务人 3 征税对象 4 税率 5 合理避税 6 案例分析
概念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 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 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 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 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 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011年6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 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实施,个税免征额调至 3500元。
计算二: 应税额为:7800-3500=4300 1、1500*3%=45 2、(4300-1500)*10%=280 3、45+280=325
速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除算得来:4300*10%-325=105
纳税义务人
2. 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
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指习惯性居住地不 在中国境内,而且不在中国居住,或者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
境内、外所得都征税
非居民纳税人 仅对境内所得征税
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但在境内
有住所的个人 住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无住所又 境内无住所且居 不居住的个人 不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定居的中国 公民和外国侨民
【题1】以下个人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某美国人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 B.来华学习180天的某日本人 C.某法国人2008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月1日离境 D.某英国人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9月29日离境至10月31日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