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变压器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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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压器运行规定
1、变压器的外加一次电压可以较额定值为高,但一般不应超过相应电压分头额定值的5%,且各分头位置的额定电流,应严格遵守制造厂规定;
2、变压器运行中的允许温度应按上层油温来检查,上层油温的允许值,一般不得超过85 ℃。
3、变压器正常运行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根据当时主变分接头电流定)。非经调度许可,变压器不得过负荷运行。全天满负荷运行的变压器不宜过负荷运行;存在较大缺陷的变压器(如冷却系统不正常、严重漏油、色谱分析异常等)不准过负荷运行。
4、过负荷运行要求
A. 变压器可以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的情况下运行。正常过负荷不能经常使用,其允许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温度以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的负荷等来确定,事故过负荷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使用;
B. 变压器在较严重的缺陷(例如:冷却系统不正常、严重漏油、有局部过热现象、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等)或绝缘有弱点时,不准过负荷运行;
C. 全天满负荷运行的变压器不宜过负荷运行;
D. 变压器正常过负荷及事故过负荷,应将过负荷大小和持续时间,温度记入运行记录薄和变压器技术档案内。
E. 当变压器出现过负荷时,立即向调度汇报,由调度明确告诉变电站值班员是正常过负荷,还是事故过负荷。变压器过负荷后,应将过负荷大小和持续时间记录存档,过负荷运行时,应加强监视,每半小时向调度及所领导汇
报主变运行数据一次。
F. 正常或事故过负荷允许运行时间见下表(表1和表2.)。
正常过负荷允许运行时(表1)
事故过负荷允许运行时间(表2)
5、主变停电或送电之前,必须将220kV、110kV侧中性点接地刀闸合上,主变停送电操作完毕后,是否再断开或要改变主变中性点的运行方式,应由
调度决定。并列运行中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需从一台倒换至另一台运行变压器时,应先合上另一台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再拉开原来的中性点接地刀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