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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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位热★★★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位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72 更新时间:2010-1-25 14:14:25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⑴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⑵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⑶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治制度
⑷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⑸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⑹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⑺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⑻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报名时间与学位申请报名时间一致。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2006年3月1-3日(仅限2005年下半年毕业生)。
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
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⒋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关于免考问题:
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
⑴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
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⑵新闻学专业: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⑶英语专业: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
⑷旅游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⑸秘书学专业:中国秘书史、文书学、公文选读、机关管理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英语专业指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非英语专业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
根据规定,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参加CET-4/6级成绩不再作为我校成人学士学位英语免考凭证。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说明:
1.授予学位的其他条件仍按《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在毕业次年向主考学校申请,逾期不补授。
二、不符合免考条件而须参加学士学位考试者,考试课程及参考教材:
只符合专业课免考者,需参加外语课程考试;只符合外语免考者,需参加专业课考试;外语和专业课均免考者,则不需参加任何考试,但仍然需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进行申请;如果外语和专业课均不符合免考,则需要参加我校(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和专业课考试。
外语课程考试科目及教材:
英语:《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纲要》(含配套听力磁带)。
日语:(初级)(上、下)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法语:(1-3册),北京外国语学院,商务出版社。
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及教材请查询http//202.119.98.7/zxks。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2006年7月1日-7月2日。
不函报,过时不候。
如果时间变化届时见http//202.119.98.7/zxks。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宁海路122号15号楼一楼)。
⒊考试时间:每年11月份第三个周六、周日(以当年省学位办规定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⒈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好的《学位申请表》。
学士学位考试评审费和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
⒉免考学位外语(英语专业免考二外)者,须带免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般为
CET-4/6证书,如果英语专业二外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毕业生登记表即可作为证明材料)。
⒊考生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202.119.98.7/zxks查询相关信息。
⒋以上如与校学位委员会规定相悖,以校学位委员会规定为准。
苏州大学主考:新闻学、律师、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对象
苏州大学主考自学考试律师、新闻学、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达到一定的水平,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三年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以上考试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考试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⒊2001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通过成人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和成人本科教育学位课程考试者,可在2002年3月申请学士学位,过期不再补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⒈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⒉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
分者;
⒊考试作弊者;
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
⒌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⒍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三年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考试者;
四、学位课程
⒈经济学专业:外语、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⒉律师专业:外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
⒊新闻学专业:外语、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
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外语、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
⒌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外语、政务
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学、信息网络化基础(注: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学位课程替代至2007年申请学位,2007年毕业的考生2008年申请学位用电子政务专业学位指定课程: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公共管理学、信息化理论与实践,原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学位课程不可替代。
)
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外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
五、申请授予程序
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3月份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⒉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⒊教务处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的意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六、本细则从2002年3月20日执行,以往文件中如有与本细则相抵处,以本细则为准。
七、本细则由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审计学院主考审计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⒉五门学位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学、企业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经济
效益审计)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
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
⒋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⒈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⒉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因其他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⒊考试舞弊者。
三、申请和授予程序
⒈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学士学位
评定登记表一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
⒉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
⒊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
⒋学院将在7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四、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农业大学主考现代农业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位课程为:生物工程导论、农业政策学(一)、管理学原理)。
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⒋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材料、费用
⒈申请时间:每年10月20-30日(休息日除外)。
⒉申请地点: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中山门外卫岗童卫路6号,三号门内50米教11楼)。
⒊申请方式:填写《南京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⒋申请材料与费用
⑴须出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各一份(或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⑵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⑶交费200元。
三、评审、授予程序
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的一年内,可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
由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其资格后,并附有关材料,送校教务处审核;
⒉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⒊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校授予成人教育系列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四、注意事项
⒈若在毕业前学位课程成绩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要获得学士学位者,可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⒉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自考办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者视为
自动放弃。
南京医科大学主考: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药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授予条件
⒈热爱本职工作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⒉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
⑴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⑵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医院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二)、高级卫生经济学
⑶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药理学(一)、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物化学
⒊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
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
⒋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及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授予程序
⒈凡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毕业后通过来校领取、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得《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或《南京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网址:www.njmu-cec.net请用70gA4纸下载,并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休息日除外)携带如下申请材料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⑴学士学位申请表;
⑵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⑷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
根据国家和我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成人学士学位按规定条件和时间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再补授。
⒉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注意事项
⒈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继续在两年内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
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登记毕业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报考的学位课程成绩无效,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⒉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者不授予
学位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除外),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
⒊考生来校办理申请手续时交纳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文)。
⒋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一周。
东南大学主考日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⒉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和毕业论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中各项要求成绩优良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位课程
高级日语(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日语写作五门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注意事项:
⒈在领取论文答辩成绩时提出申请并登记
同时出示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领取学士学位申请表和有关须知材料。
⒉若在论文答辩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第三和第四条要求而又想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可在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论文答辩(本科论文答辩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论文答辩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⒊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
南京理工大学主考:机电一体化工程、电子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⒊学位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各专业如下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
⑴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工程数学、机械工程控制基础、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
⑵电子工程专业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软件基础(二)
⑶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数学
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电子商务概论、信息管理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
⒋英语课程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或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10日,报名时交报名费若干元<到时以学校规定为准>,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⒈申请报名时间: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下旬。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办公室(中山门外联合村1号)。
⒊申报材料:学位申请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
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考生,学位英语必须在南京理工大学参加考试,合格者也可以申报。
本科段英语免考者,交免考相关材料(成绩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必须在原专科学校考。
)
⒋南京市考生直接到报名地点办理申请手续;外地考生可函报,申请材料及申报学位评审费邮寄到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0094)。
三、注意事项
⒈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可在毕业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学位课程的考试,如果论文答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位。
⒉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逾期视为
自动放弃。
扬州大学主考:建筑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餐饮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扬州大学主考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考试全部合格
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凡符合条件者,须在毕业之日的第二年3月上旬向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索取学士学位申请表,于3月底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寄回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
三、审批程序
⒈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核实其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和毕业论文成绩后,将符合条件者报教务处,经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表决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不论是审核通过,还是表决授予学士学位,均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出席会议,并有超过半数以上出席会议成员同意,方为有效。
⒉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
再进行毕业登记。
毕业时如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要求,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不再补授。
四、学位课程
⒈建筑工程专业:线性代数、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工程地质及土力学、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精密加工与特种加工、机械制造装备设计、自动化制造系统、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电气传动与可编程控制器(PLC)
⒊餐饮管理专业:餐饮经济学导论、餐饮企业财务管理、餐饮企业战略管理。
南京财经大学主考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一)本学年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