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案例 思修必考题目
思修面试试讲常考题目

思修面试试讲常考题目
1、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内涵的理解
2、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一、材料分析题
1XXXX说“仅仅一个人独善其身,那实在是一种浪费。
上天生下我们,是要把我们当作火炬,不是照亮自己,而是普照世界;因为我们的德性尚不能推及他人,那就等于没有一样”。
试用所学过的人生价值知识,谈谈你对这段话的理解。
2、一天晚上,赵某与同村的钱某因故争执,言语不和,动起手来。
站在一旁的钱某的表弟周某、吴某、郑某一拥而上,群殴赵某。
赵某跪地求饶,钱某等仍不停止。
赵某见势不好,捡起脚边的一根树棍,站起身来,向冲上来的郑某打了过去。
郑某应声倒地,钱某、周某、吴某见状,转身就跑。
赵某追上去,又将周某、吴某打翻在地。
由于赵某用力过猛,郑某、周某、吴某均受了重伤。
问:赵某是否可能构成犯罪?为什么?
3、XX在国外留学,他发现当地的车站几乎都是开放式的,不设检票口,也没有检票员,于是他就逃票。
几年后,以优异成绩从名牌大学毕业的他先后被许多大公司拒绝。
百思不得其解中,他写信询问其中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对方回复:“我们十分赏识你的才华,但调查了你的信用纪录后,发现你有3次乘车逃票受罚的纪录。
鉴于以上原因,本公司不敢冒昧地录用你,请原谅”。
结合材料,谈谈诚实守信对大学生的重要性。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3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31、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
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某家中偷盗,岳某本人进入房间行窃,儿子进行运送,其妻在门口望风,结果窃取大量的财物。
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答: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
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
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2、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一份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其死后将5000元留给女儿乙读书用。
李四死时,其妻怀有身孕四个月。
问:(1)遗嘱是否有效?(2)5万应如何继承?答:(1)遗嘱有效。
(2)5万元作如下分割:①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财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
②2.5万元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归其女所有;另外2万元为法定继承。
③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母、儿甲、女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时原则上均等。
⑤应为胎儿保留1份,待胎儿出生后最后确定此份遗产的去向:出生时为活体的归胎儿继承;是死体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是活体而后死亡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2002年3月13日,某家具商场购得一批新式沙发,价格为每组188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奖1880元写成880元。
3月20日,甲、乙二人来逛商场,发现同样的沙发在别的地方卖近2000元,而该商场还不到1000元,觉得价格非常便宜,便一人买了一组,由于摆放的两组沙发均已售出,售货员再去仓库提货时,发现沙发的价格根本不是880元,而是1880元,甲、乙二人的沙发每人少交了1000元。
2023年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必备资料

案例分析【1】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旳 4 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 2 万。
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二分之一遗产 6 万;剩余 6 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 2 万。
缘由:《继承法》第 10 条:遗产依据以下次序继承:第一次序: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旳继子女。
【2】答:宋某旳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旳早,因此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旳,因此宋丁旳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旳财产。
宋某旳弟弟宋丙是其次继承次序,当第一继承次序旳继承人照旧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旳状况下,作为其次次序旳宋丙也没有继承权。
因宋乙去世旳比宋某早,因此宋乙旳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旳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重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
宋甲是宋某旳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
姚小甲是宋某收养旳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因此,宋某旳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 4 人均分,每人 2.5 万元。
【3】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 间旳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 间房(另2 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被继承人李山,遗产 1 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全部〕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终死。
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旳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次序旳,假设各自均有继承人旳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步死亡。
3、宋明依据李树刚旳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余旳遗产10 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
具体继承措施可以协商,不适宜分割旳遗产可以承受折价、适宜赔偿或者共有等措施处理。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旳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旳遗产——平分【4】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合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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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一)一、单选题:1.人才素质的灵魂是()A.德B.智C.体D.美2.科学的人生观是()A、自保自利的人生观B、及时享乐的人生观C、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D、合理利已主义的人生观3. 马克思说过,真正现实人的存在,就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
这这说明()A、人的价值就是人自身的存在B、人可以有限制地创造出自己的价值C. 人生价值的本质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D、人与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能得到实现和表现4.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A. 不受法律追究B. 不受法律追究, 但要接受有关质询C. 不受法律追究, 但要承担行政责任D. 违反法律的要予以追究5. 世界观是()A. 人们认识主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根本方法B. 人们对整个世界最根本看法和观点的总和C. 对人生目的人生价值的根本看法D. 科学的人生态度6.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A. 可撤消的民事行为B. 可变更的民事行为C. 无效的民事行为D. 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7. 为调整和规范人类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相应分别形成了()A. 生活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B. 生活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C. 社会公德、生活道德、职业道德D.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8. 法律主要体现的是()的意志。
A.全民的 B.统治阶级 C.党 D.整个社会9. 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A.党中央B.广大人民群众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10. 关于法律溯及力,我国刑法规定()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11. 作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是国家()A.授权法B.程序法C.根本法D.特别法12.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全国人大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13.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个合伙人应当承担()责任。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案例一(道德与法律)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
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
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
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
”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
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
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
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
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
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
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大一思修案列考题附完整答案

思修考题附完整答案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
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
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
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
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
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 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 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
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
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
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
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
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专题

案例分析题1、一位叫鲍玉儿.达尔的美国妇女,她只有一只眼睛,而且视力极差,几近盲人。
但她不愿生活在别人的同情中,小时候她很想和其他孩子玩“跳房子”的游戏,却看不到地上的线。
于是她常常一个人趴在地上找画在那儿的线,并记下线的位置,然后再和小朋友一起玩,居然成此专家。
她看书非常吃力,每次都把书靠近睫毛的地方才行,然而由于她在家一直坚持读书,最后她竟得到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并成为一所学院的新闻与文学教授。
问:(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答:(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关系: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反过来,一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如何,又对他的人生观产生重要的影响。
(2分)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
一个人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勇敢坚强地战胜困难,其背后一定有正确的人生观作为精神支柱。
(2)大学生在人生实践中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时,应如何端正人生态度?(2)端正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2、这是小李同学的择业标准:①工资要高;②工作前景要好;③工作环境要好;④离家近;⑤工作轻松简单,有固定假期,不随意加班;⑥公司有良好声誉和竞争实力。
(1)请你谈谈对“职业”的理解。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
社会分工造成了职业的划分,职业也因此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和职责规定。
一定的职业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2)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应做到以下几点:(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3)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充分的准备。
3、正在念初二的13岁女生李华用积攒下来的“压岁钱”给自己购买了一部价值1200元的南方高科S691型手机。
其家长知道后,认为孩子还未成年,购买手机的行为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母亲要求退货。
思修考试试题及答案

思修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个是道德的基本内容?A. 利益最大化B. 公正和公平C. 个人主义D. 任意性答案:B. 公正和公平2. 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研究的对象是________。
A. 社会B. 道德C. 政治D. 经济答案:B. 道德3. 伦理学是对人类道德生活的理论思考和规范性要求,其目的是________。
A. 约束人们的行为B. 引导人们正确行动C. 管制社会秩序D. 推进技术进步答案:B. 引导人们正确行动4. 道德实践的核心是__________。
A. 言传身教B. 成人说教C. 口头表扬D. 榜样力量答案:D. 榜样力量5. 下列哪一种方法不是正确的道德决策方法?A. 围绕问题核心进行讨论B. 仔细思考问题的各个方面C. 盲目跟从他人的决策D. 考虑利益最大化和公平性答案:C. 盲目跟从他人的决策二、解答题1. 请解释道德的内在关系是什么,以及为什么道德内在关系是道德的基础。
答案:道德的内在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的规范和价值观。
道德内在关系是道德的基础,因为它构成了人们行为准则的核心,是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体现。
在道德内在关系的基础上,人们才能够相互尊重、体谅和包容,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2. 请说明“仁爱”的伦理观与“权利”的伦理观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仁爱的伦理观强调对他人的关怀、尊重和同情,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和平等;而“权利”的伦理观则侧重于个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强调个人的尊严和自主权。
然而,仁爱的伦理观和“权利”的伦理观之间并不矛盾,两者可以相互补充。
在实践中,人们可以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同时,体现出对他人的仁爱和关怀。
以上就是思修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感谢阅读。
思修考试试题

思修考试试题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属于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
A. 富强、民主B. 文明、和谐C. 自由、平等D. 爱国、敬业2. 下列哪个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A. 尊老爱幼B. 诚实守信C. 竞争攀比D. 助人为乐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不受侵犯。
A. 私人财产B. 人身自由C. 通信秘密D. 所有上述选项4.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
A. 集体主义B. 社会主义荣辱观C. 个人主义D.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是()。
A. 闯红灯B. 酒后驾车C. 按时纳税D. 乱扔垃圾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2. 阐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和作用。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中的作用。
2. 分析当前社会道德建设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应对策略。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 张某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请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张某的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并提出改善建议。
2. 李某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了社会恐慌。
请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评价李某的行为,并探讨如何加强网络空间的法治和道德建设。
五、作文题(30分)请以“诚信的力量”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文章应围绕诚信在个人成长、社会交往和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展开,可以结合实际例子,阐述诚信的价值和意义。
思修的重点题目总结

思修的重点题目总结思修的重点题目总结思修的重点题目总结1、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
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
(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
(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
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
(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
(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2、男女恋爱中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什么?答:(1)恋爱应是以寻找爱情、培养爱情为目的;(2)恋爱应尊重对方的情感和人格,平等履行道德义务;(3)恋爱过程中要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方式。
3、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答: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
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
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
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同意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具体说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国家。
(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
思修50典型题附答案(1)(1)

1、进入大学后应树立哪些新的学习理念?要养成优良的学风应该从哪些方面下功夫?(1)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2)勤奋严谨求实创新2、论述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
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大学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德智体美方面的素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体。
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就是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是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
当代大学生应努力成长为主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
3、什么是法?什么是道德?试述他们两者的关系。
(1)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通过对人们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律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道德:主要是指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关系:A区别: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
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
调节领域不同:道德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的,包括人们的行为,思想等。
而法律只调整人们有关法律的行为。
调节方式不同: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靠人们自觉遵守。
B联系:道德与法律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反,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
道德与法律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法律为道德提供了保障,道德建设为法律制定提供了目标。
C总结:道德与法律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
道德与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专题

案例分析题1、一位叫鲍玉儿、达尔的美国妇女,她只有一只眼睛,而且视力极差,几近盲人。
但她不愿生活在别人的同情中,小时候她很想与其她孩子玩“跳房子”的游戏,却瞧不到地上的线。
于就是她常常一个人趴在地上找画在那儿的线,并记下线的位置,然后再与小朋友一起玩,居然成此专家。
她瞧书非常吃力,每次都把书靠近睫毛的地方才行,然而由于她在家一直坚持读书,最后她竟得到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并成为一所学院的新闻与文学教授。
问:(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就是什么关系?答:(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关系:人生态度就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反过来,一个人对人生的态度如何,又对她的人生观产生重要的影响。
(2分)人生态度就是人生观的表现与反映。
一个人满怀希望与激情,热爱生活,勇敢坚强地战胜困难,其背后一定有正确的人生观作为精神支柱。
(2)大学生在人生实践中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困难时,应如何端正人生态度?(2)端正人生态度: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2、这就是小李同学的择业标准:①工资要高;②工作前景要好;③工作环境要好;④离家近;⑤工作轻松简单,有固定假期,不随意加班;⑥公司有良好声誉与竞争实力。
(1)请您谈谈对“职业”的理解。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
社会分工造成了职业的划分,职业也因此具有了特定的业务要求与职责规定。
一定的职业就是从业者获取生活来源、扩大社会关系与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2)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应做到以下几点:(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3)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充分的准备。
3、正在念初二的13岁女生李华用积攒下来的“压岁钱”给自己购买了一部价值1200元的南方高科S691型手机。
其家长知道后,认为孩子还未成年,购买手机的行为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母亲要求退货。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思修案例分析题1(含100个经典考题)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
xx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
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
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
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
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
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
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
xx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
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
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2.(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答案要点】(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
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
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
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
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
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
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案例一(道德与法律)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
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
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
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
”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
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
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
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
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
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
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2年大学思修考试辨析简答案例分析题大全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运用过往旳车辆压掉麦粒,始终劳动到深夜12时。
其10岁旳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现。
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导致孩子当场死亡。
司机与否应负刑事责任?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旳行为也许发生危害社会旳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这种成果旳,是过错犯罪。
”可见过错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旳后果为前提条件旳。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危害社会成果旳发生才构成过错犯罪。
(10分)而上例中旳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旳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旳行为,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旳现象,纯属偶尔,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旳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旳成果。
因此,尽管司机导致了压死小孩旳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旳过错。
(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导致了损害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错,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旳因素引起旳,不觉得是犯罪。
”因此这位司机压死小孩旳行为不构成过错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5分)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
一日,甲带全班同窗到郊外游玩。
乙(3岁)是甲所带班旳学生,不慎落入粪池。
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
后来了一种青年小伙子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
最后来了一种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
问题:甲和丙旳行为与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答:甲旳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可以履行自己应尽义务旳状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
(4分),构成刑法中旳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如下条件:①行为人负有实行某种积极行为旳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旳前提。
思修例题及答案

继承法1、甲 (男,22 周岁 ) 为达到与乙 (女, 19 周岁 ) 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答案 :B2、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
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
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
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A.二儿子和女儿B.小儿子C.小儿子之女D.大儿子之子女答案 A B D案例题:1、王成八岁丧父,其母于 1980 年与农民许某结婚。
当时王成八岁半,因为许某没有子女,王成随母与许某一起生活至 1994 年参加工作,现每月收入 1300 余元。
1996 年 3 月,王母因故与许某离婚后,互不来往。
1999 年以来,许某因丧失劳动能力,多次要求王某给予生活帮助,均遭拒绝。
现许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每月给付 250 元赡养费。
在调解中,王辩称:“我母亲早已与许某离婚,我根本没有赡养他的义务”。
问:1. 王成是否具有赡养许某的法律义务?2. 法院该如何判决?为什么?3. 单项选择题:王成与许某的关系是( )答案: A. 父子关系B. 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C.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1、王成有赡养许某的法律义务。
因为:( 1 )王某与许某十四年的共同生活已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 2 )王与许的继父子关系是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3 )王与许的继父子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消除2、法院在处理时,应认定王与许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依法判决王成每月付给许某赡养费3、C案例题:2、甲与乙婚后有四子:长子于 1990 年死亡,遗有妻 A 及子 B ;次子对甲、乙有严重虐待行为, 1991 年死亡,遗有子 C;三子在新疆工作;四子在 1993 年因工伤死亡,遗有妻 D 和女 E; D 与甲、乙共同生活,将甲养老送终。
最新道德案例-思修必考题目

40.阅读下面的案例,结合案例揭示,写一篇案例分析报告。
“道德”银行引发的争论人们印象中,“道德”意味着无私奉献、不求回报,而“银行”则总和金钱联系在一起。
浙江一所高校却将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创办了一家“道德银行”,将道德行为折合成“货币”的形式依存起来,并可支取申请相关帮助或享受相应待遇。
道德银行一成立,立即引发了诸多争议。
好人好事转化为“道德币”2003年11月5日,位于杭州钱塘江畔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启动仪式,宣布道德银行正式成立并运行。
全院所有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都被吸纳为储户,其他学生也可以自愿申请开户。
深蓝色封面的“道德银行储蓄卡”样式与常见的银行储蓄卡相似,有户名、账号及存入、支出、结余等栏目,不过“币种”一栏却写着“道德币”三个字。
按照“道德银行”的评估细则,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其他各类好人好事都可获得相应的“道德币”。
比如义务献血一次,登记在“储蓄卡”上就是2万元“道德币”。
除了负责存款的存储部外,银行还设立了支取部。
如果出现各种违纪行为,就必须处以2――10万元不等的扣款。
此外,当“储户”自身有需求时,也可凭卡向“银行”支取,比如“储户”可根据其做好人好事所积攒下来的“道德币”向“银行”申请相应的帮助或享受相应待遇。
这些优先帮助和待遇包括:享受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优先考虑待遇;可申请获赠各类知识竞赛、学术讲座门票及获赠一季度的学科类报纸、杂志等。
学期末,道德银行还将对“存款高额者”进行“十佳道德富翁”排名,并予以表彰和宣传。
学生在道德银行中的储蓄等级还将被列为团内评优、学校评定奖学金的参考。
目前,学院已有3350多名大学生成为道德银行的储户,其中179位储户已获得第一笔“道德币”。
道德的市场化运作是否亵渎道德之江学院创办道德银行的目的是:对学生的道德付出给予充分肯定,从而鼓励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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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阅读下面的案例,结合案例揭示,写一篇案例分析报告。
“道德”银行引发的争论人们印象中,“道德”意味着无私奉献、不求回报,而“银行”则总和金钱联系在一起。
浙江一所高校却将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创办了一家“道德银行”,将道德行为折合成“货币”的形式依存起来,并可支取申请相关帮助或享受相应待遇。
道德银行一成立,立即引发了诸多争议。
好人好事转化为“道德币”2003年11月5日,位于杭州钱塘江畔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启动仪式,宣布道德银行正式成立并运行。
全院所有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都被吸纳为储户,其他学生也可以自愿申请开户。
深蓝色封面的“道德银行储蓄卡”样式与常见的银行储蓄卡相似,有户名、账号及存入、支出、结余等栏目,不过“币种”一栏却写着“道德币”三个字。
按照“道德银行”的评估细则,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其他各类好人好事都可获得相应的“道德币”。
比如义务献血一次,登记在“储蓄卡”上就是2万元“道德币”。
除了负责存款的存储部外,银行还设立了支取部。
如果出现各种违纪行为,就必须处以2――10万元不等的扣款。
此外,当“储户”自身有需求时,也可凭卡向“银行”支取,比如“储户”可根据其做好人好事所积攒下来的“道德币”向“银行”申请相应的帮助或享受相应待遇。
这些优先帮助和待遇包括:享受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优先考虑待遇;可申请获赠各类知识竞赛、学术讲座门票及获赠一季度的学科类报纸、杂志等。
学期末,道德银行还将对“存款高额者”进行“十佳道德富翁”排名,并予以表彰和宣传。
学生在道德银行中的储蓄等级还将被列为团内评优、学校评定奖学金的参考。
目前,学院已有3350多名大学生成为道德银行的储户,其中179位储户已获得第一笔“道德币”。
道德的市场化运作是否亵渎道德之江学院创办道德银行的目的是:对学生的道德付出给予充分肯定,从而鼓励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风。
然而,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刚一提出,立刻就遭到了各方的非议和质疑。
有人认为:将道德这一人类非常高尚的情操与直接指向金钱和货币的银行联系在一起,将无上崇高的道德行为与赤裸裸的、带有明显功利性质的金钱扯上关系,是对道德的公然挑战和亵渎。
当道德称斤论两的时候,道德已不成为道德。
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提倡无私奉献的精神,如果做了好事是为储存起来以图今后回报,就会使道德变味、文明异化。
但许多社会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却对此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予以高度评价。
他们认为,道德银行可使好人好事等道德行为由自发转变为社会关注的行为,这种具体形式非但无可非议,而且恰恰是对道德行为的莫大鼓励。
道德银行只是一种比喻,并不等于实际意义上的纯粹货币关系的银行。
个人的道德情操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很多人共同参与道德积累就可使之成为社会财富,而道德银行恰恰起到了这种激励作用。
还有专家认为,当今社会,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人们的价值取向多元。
人们不再讳言“钱”字,只要是通过诚实劳动获取的财富,都将得到社会的认同。
与此同时,社会进入一个个性张扬的年代,文化的发展也趋于多元。
而道德总是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也与文化背景密切相关,这使得对道德的衡量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模式,而是趋于多样化。
道德银行的设立,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青年学子在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和背景下对道德的更深层次的思考。
道德评价需要显见的制度一些对道德银行持反对态度的教师认为,道德银行把道德视为财产,无形中给了学生一种不良启迪。
认为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来呼唤道德的回归,这本身就值得商榷,如果任何一种良好的道德行为都可以换取回报嘉奖,更将使道德银行变味。
他们认为道德银行游戏规则本身存在着功利性,更容易将功利性扩大化。
道德存款的支取制度直接指向特权待遇,并对评奖、评优和奖学金等有明显导向和暗示作用,有将道德功利化的嫌疑,并将可能直接导致学生在做好事或参加公益活动时的出发点带有功利色彩,这将背离道德教育的初衷。
浙江大学法学院某伦理学教授承认道德有功利性,也有其非功利性的一面。
人们在行善时也希望得到肯定和回报,物质反馈是其中的最低限。
对于道德和善行作经济上和物质上的反馈古而有之: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古代的宗祠将对宗族作出贡献的人列入祠堂刻名立传也是一种回报。
也有人认为,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助人为乐,讲求无私奉献,但总是付出而没有回报,这本来就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道德银行将道德评价与道德的赏罚变成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和形式,为公正的奉献与回报提供了保障,符合公民道德建设的主流。
道德建设需要实践平台道德的定义在争论中日渐明晰。
是否创办道德银行,学院领导当时的主要衡量标准有以下几点:一是道德银行是否能引发学生对“道德”涵义的深刻了解和思考?二是道德银行是否能让传统的高校道德教育找到一个可操作性的机制和平台?三是是否能对提高学校的整体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产生积极影响?四是道德银行的出发点和最终结果是否都是对的?道德建设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
就道德讲道德会陷入空洞和虚幻化。
大学里的思想品德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理论上的阐述是完整的,但需要实践,因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体现道德规范和约束。
道德银行使道德“从天上来到人间”。
关于道德银行的争论,引发了学生对道德问题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思考。
它在传统课堂德育教育的理论基础上,让高校的道德教育得到了具体化,使之更富有实践性。
学校领导力排众议,将道德银行由纸面的设想推上了实践的平台。
学校对于“道德银行”这几个字看得很淡,认为名称只是学生开展自发活动的一个载体。
只要这种新的实践载体对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准、更好地开展道德活动有帮助,就不应该多加指责。
就在“道德银行”提出之前,学校还曾自发组织了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的活动,鼓励学生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从小培养诚信的良好品质。
在学校年看来,两者的出发点和性质是相同的,都应该鼓励。
大学生思想活跃,喜欢将传统理念与现实结合,追求与现实生活合拍的文化和效果,但他们的出发点和本意都是好的,希望外界不要人为地将“道德银行”物质化、功利化。
[案例提示]1、用好人好事换取道德币,这是否是对道德的亵渎和公开挑战?“道德银行”鼓励人们把所做的好事记下来,这与传统道德中“做好事不留名”冲突吗?2、什么是异化?你认为本案例中的“道德银行”是一种异化现象吗?3、你认为传统的道德评价体系完善吗?对道德和善行作出物质上的反馈是否应该?4、将道德银行扩展到全社会范围,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互助型社会的建立和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答案要点:本案例通过对浙江大学之江学院成立“道德银行”这一事件以及相关评论的介绍,从一个新的角度,再次把“道德”提升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高度。
银行存取金钱,以营利为最大目的;道德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无私奉献。
“道德银行”鼓励人们把所做的每一件好事都记载下来,用好人好事换取“道德币”。
这种做法强烈地冲击着传统观念,同时对传统的道德评价体制也提出了很大的质疑。
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其进步意义,对奉献者的回报是社会对他们的一种尊重和认可,这体现了公民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正确理解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更何况这只是一种激励而并非是支付真正意义上的对待报酬。
“道德银行”通过志愿者志愿服务的方式,倡导一种“多予少取、多予不取、无私奉献”的道德理念,将道德行为由自发转变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行为。
总之,道德银行这种市场化运作形式,符合国际潮流,是与国际上的“义工制度”“志愿者制度”相对应的一种制度。
在它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道德银行的创新性和进步性上来,不要人为地夸大其功利的色彩。
应该看到,道德银行目前只是在高校校园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里实行,大学生思想活跃,关于将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
我们应该引发学生对道德问题作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思考,在传统课堂德育教育的理论基础上,让高校的道德教育得到具体化、实践化的发展。
这应该成为道德建设的突破点和平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寻求更好的适合全体社会普遍范围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41.张华是第四军医大学七九级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他说:“一个人为着一个伟大理想而活着、战斗着,他就会成为一个崇高的人,就会从庸人的鼠目寸光中,从苟且偷安和贪生怕死中解放出来。
”1982年,他为救一位落入粪池的69岁老农而献身。
张华牺牲后,他的英雄事迹在第四军医大学以及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
第四军医大学迅速掀起了学习张华的热潮,并使这项活动持续至今。
张华所在的二大队改成了“张华大队”。
十多年来,张华大队拥有三个百分之百:英语四级通过率百分之百;服从分配,自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百分之百;毕业生成才率百分之百。
张华的生命在越来越多的人身上延续。
在学习张华的活动中,有位大学生投书报刊,提出“张华救老农值不值得”的疑问。
他认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舍身救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农,等于拿金子去换石子,是毫不值得的。
”问:张华为救老农而献身值不值得?请予以评说。
(答案要点:张华舍身救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他的行为创造了宝贵的精神价值。
精神价值对社会对他人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在推动历史进程方面,精神价值比物质价值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42.1950年,数学家华罗庚放弃在美国的终身教授职务,奔向祖国。
归途中,他写了一封致留美学生的公开信,信中说:“为了抉择真理,我们应当回去;为了国家民族,我们应当回去;为了为人民服务,我们应当回去;就是为个人出路,也应当早日回去,建立我们工作的基础,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而奋斗!”回国后,华罗庚进行应用数学的研究,到工厂、农村、部队、学校,足迹几乎遍布全国各省区,用数学解决了大量生产、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被称为“人民的数学家”。
1979,华罗庚应邀去英国讲学,题目是《为百万人的数学》。
海报贴在街头,连饭馆老板都关心这次演讲。
伦敦数学学会秘书长在写给他的信中说:“我只能期望我们的数学界能把您的榜样铭记在心,而去做些实际成绩来。
”在这次讲学途中,一位外国朋友问他:“华教授,您一定成了百万富翁了!”他以为应用数学是门赚大钱的买卖。
华罗庚笑着回答:“我的确很富有,我在这十多年里获得了巨大的前所未有的精神财富。
”在英国伯明翰大学,一位风度翩翩的女学者问他:“华教授,您不为自己回国感到后悔吗?”华罗庚含笑笑道:“不,我回到自己的祖国一点也不后悔,我回国,是要用自己的力量,为祖国做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图舒服。
活着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祖国!”问:请谈谈你对数学家华罗庚爱国情感的理解。
(答案要点:1.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使人树立远大的生活目标;2.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使人产生不可战胜的精神力量;3.强烈的爱国情感,能够激发人的聪明才智;爱国主义是我们每个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有志之士建功立业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