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教材(PPT 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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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5.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 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 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 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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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4.信息传递
(1)对未办理证书审验的专业wk.baidu.com劳务分包作业队伍一律不予办理备案 手续。 (2)将证书审验工作作为劳务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指标。 (3)劳务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督促入场作业队伍及时办理证书审验, 对入场人员所持证书不符合规定的,应尽快实施补充培训和参加补充鉴 定,确保入场作业队伍尽快完成备案手续。
Z10.2.1 劳务人员的通用要求
(1)劳务作业人员必须与劳务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建设主管 部门完成人员备案。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按要求与劳务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且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作业人员、劳务企业和总包企业留存归 档。 (2)劳务作业人员应当按政府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普法维权培训,考 核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作业。 (3)劳务作业人员应当100%具备相应工种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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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Z10.2.2 劳务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标准 1.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不 得低于注册人数的8%,全部管理人员应100%持有国家相 关部门颁发的管理岗位证书。 2.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以下标准
(1)每50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按50人计算)。 (2)每个注册劳务分包企业的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 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3)队伍人数在百人以上劳务分包企业,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劳务员, 不足百人的可配备兼职管理人员。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周转 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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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4.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 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 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 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 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 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 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 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 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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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队伍资质验证
Z10.1.2 劳务员审查劳务队的业绩要求
能够信守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安全,能服从项目经理部日常管 理,与项目经理部配合配合融洽。能够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经 理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企业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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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队伍资质验证
Z10.1.3 劳务员审查劳务队的政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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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9)劳务报酬及支付; 10)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1)施工配合; 1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等等。
3.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 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①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②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 ③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 ④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劳务员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
尤完 刘哲生 主编
下篇 专业技能 十、劳务资格审查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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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劳务资格审查与培训
(一)劳务队伍资质验证 (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 (四)劳务分包队伍综合评价 (五)劳务培训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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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队伍资质验证
一、劳务队伍资质验证
Z10.1.1 劳务员审查劳务队的资格要求(P136) Z10.1.2 劳务员审查劳务队的业绩要求(P136) Z10.1.3 劳务员审查劳务队的政策管理要求(P136)
算。 (2)劳务报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或变动价格。采用固定价格,则除 合同约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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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7.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 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 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 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 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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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3.一般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劳务普工注册人员必 须100%持有相应工种的岗位证书。 4.对于劳务分包工程队伍人数超过50人的,其中级工比 例不低于40%、高级工比例不得低于5%。 5.在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未成年工、童工,所有从事施 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在55周岁以上,其中登高架设作业 人员(架子工)年龄应控制在45周岁以下。 6.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 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须由劳务主管 部门进行补充培训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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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Z10.2.3 证书审验标准和工作流程 1.证书审验标准
(1)专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出具的证书版本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证 书核发标准,否则视为假证。 (2)证书内文字必须按规定的要求书写,其书写部分不得有涂改、照 片处必须加盖钢印,其钢印必须压照片,否则该证书不予承认。 (3)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建筑行业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必须在规 定的有效时间内,凡过期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检者均为失效证书不予 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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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8.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 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 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 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 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 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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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4)证书审验中、出现专业与劳务分包施工企业职工名册内有无证人 员,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其无证人员 必须在总包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理无证人员培训注册,由职业技 能开发中心根据全市各工种考核安排陆续开展培训或鉴定工作。
劳务分包施工企业接到培训或鉴定通知后准时参加培训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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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队伍资质验证
Z10.1.1 劳务员审查劳务队的资格要求
劳务员在审验劳务队伍资质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施工作业队所在的劳务企业符合建筑施工工程资质要求。 (2)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作业队属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协 会和企业考核评价合格的队伍。 (3)施工作业队已经完成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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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2.操作流程
(1)专业与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办理人员实名制备案前,首先持《合同 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岗位证书,提交公司(项目)劳务管理部门进行备 案人员的证书审验工作。 (2)证书审验时专业与劳务分包施工企业负责人或代理负责人必须在 场。 (3)证书审验合格单位,由公司(项目)劳务管理部门开具“劳务分 包企业证书审核注册登记备案证明”;专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凭“劳务分 包企业证书审核注册登记备案证明” 及名册,到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办理 备案手续。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 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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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6.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①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②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③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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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
Z10.3.1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P138) Z10.3.2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体与形式(P140) Z10.3.3 劳务分包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P141) Z10.3.4 劳务分包方式公寓资源保障能力的评价(P141) Z10.3.5 劳务分包合同实施的监督管理要求(P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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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 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 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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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
Z10.3.1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即劳务作业 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 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1.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 资质设一级、二级和不分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脚手 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砌筑作业、水 暖电安装作业、木工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 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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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3.注意事项
(1)管理人员须持《住建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技术工人须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或国 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4)特种设备的电梯安装人员须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证》。 (5)建筑行业起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 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6)劳务普工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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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3)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 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 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 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 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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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2.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劳 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劳务分包合同不同于专业 分包合同,其重要条款有: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工程承包人义务; 6)劳务分包人义务; 7)材料、设备供应; 8)保险;
劳务队伍的管理行为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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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Z10.2.1 劳务人员的通用要求(P136) Z10.2.2 劳务施工队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标准(P136) Z10.2.3 证书审验标准和工作流程(P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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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的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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