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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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几点思考
市) 。 2 0 1 3年继续扩 大试点地区。 据 国
已支付 的增值 税 ,而必须就 全部收入
间的分包 、 外包和转 包 , 不利于服务业
是从 2 0 0 0年 起 。 结合 国 内、 国外 客观 缴纳营业税 。 这样 , 抑制了服务企业 之
家税务 总局 网站统计 , 上 海已有 1 2万 经济形 势的变化 ,我 国逐 步推行 了以 户企业经确认 纳入试点 范围 。其 中一
进式扩 围对 策。
【 关键词 】增值税 ; 营业税 ; 服务业
我 国“ 十二 五” 规划 明确提 出要 加 启动 了新 中国成 立 以来规模 最大 、 范 互不 交叉。在这种对 货物和服务分 别 快税制 改革 ,积极构建 有利于转 变经 围最广 、力度 最强 的分 税制 改革 。 调 征 收增值 税和营业税 的情况下 。 未被 济发展 方式的财税体 制 , 并将 “ 扩大 增 整、 撤并和开征 一些税种 , 税种设置 由 增值税 覆盖的行业 由于 上一环节 的已 值税征 收范围 。相应调 减营业税等税 原来 的 3 7个减 少 为 2 3个 , 初步实 现 缴税 款不能抵扣 ,因而重复征税现 象
改革 开放后 ,我 国税制 改革 基本 在我国也被选择 为主体税种 ,根 本原 率档次很少 ( 一般 为基本税 率和优惠 可 以划分 为三 个阶段 。一 是 1 9 7 8年 因在于有利于消 除重复征税 ,促 进社 税率两个档次 ) , 因此一般不会 成为影 后, 我 国彻底摒 弃了 “ 非税论 ” 和“ 税收 会 分工 ; 有利于清晰计算 出 1 3退税 , 促 响资源配置和纳税 人经营决 策的主要
无 用论 ” 观点 , 至 1 9 9 3年 , 恢 复 和 新 进 对外贸 易。1 9 9 4年税制改 革 。 对货 因素 ,从 而具有 税收 中性 的特 征 , 而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税 收 与 税 务
SH U ISH ( U U ) Y SH r U . W I
鼹寄獭
口胡 艳
( 安徽 商 贸 职 业技 术 学 院 安徽 芜 湖 2 10 ) 4 0 2
摘要 : 增值 税_ 一 瞳 孝围 广 _ 焦 煎 征 蝗一 固. 虞调 减 营 业 槌 收 范一 最 终 大增 蔑一 , . 相一 固
征 收 并予 以逐级抵 扣 。只有将 作 为生 产投 入物 的所有 产 品与劳 务 已缴 纳 的 税款 都予 以抵扣 ,才 能保证 是仅 对 国 民经 济生 产 中的增值 部分 征收 ,任何 不 能抵 扣 的 部分 都 会造 成 重 复 征税 。
方利 益分 配重构 问题 ,增值 税扩 围改
增 值 税 、 业 税 分 立 之 弊 营
经营 , 法专 注 于主营业 务领 域 , 率 无 效 低下 。 其次 , 二产业 将 大部分 生产 性 第 服务 业 内化 于第 二产业 内部 ,极 大影
响 了 专 业 生 产 性 服 务 企 业 的 市 场 范
随 着市 场经 济 的发 展 ,我 国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并 行 的 流 转 税 体 系 弊 端 日 益 凸显 , 革 迫 在 眉 睫 。 改 ( ) 碍 了第 三 产 业 的 发 展 一 阻 当 前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结 构 不 合 理 的
增值 税属 于共 享税 ,中 央和地 方
财 政 分 成比 例 是 7 % : 5 ,是 中 央 5 2%
爻缝 阔 : 增值税 扩 围改革 营业税 服务业
降低 了服 务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 , 约了 制 我 国劳务 实施 “ 出去 ” 走 战略 , 不符 合国 际公 平竞 争原则 。
二 、 值 税 扩 围 改 革 面 临 的 困 难 增 ( ) 政 管 理 体 制 如 何 调 整 一 财

12.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

12.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

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摘要消费型增值税在我国全面推开已两年有余,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其二次转型即扩围问题提上了日程。

理论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该包括商品和劳务流通的所有领域和环节,但作为一项税收制度,其征税范围受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体制、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的制约。

我国增值税的扩围应基于国情基础上,且与其他改革相配合,分布实施,稳步推进。

关键词: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目录一、增值税概念 (1)(一)增值税征收范围 (1)(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评价 (2)二、现行增值税制的问题 (2)(一)征税范围及对象模糊 (3)(二)与其他税种交叉并行 (3)(三)事务操作困难 (4)(四)行政职能交叉混乱 (5)三、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必要性 (5)(一)现行税制需求 (5)(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4)(三)基层征收操作需求 (6)四、增值税征税范围文献综述 (7)五、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影响因素 (8)(一)经济发展水平 (6)(二)财政体制 (6)(三)征管能力 (9)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增值税征税范围借鉴 (7)(一)国外两种代表模式 (8)1.法国的模式 (8)2.新西兰模式 (9)(二)国外经验借鉴的思考 (9)七、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建议 (14)(一)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10)(二)加大力度进行税制改革 (16)1.改革现行的财政分配体制 (16)2.科学设臵税率 (17)3.配套改革消费税政策 (17)4.基层操作改革 (17)引言增值税概念最早由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A dams)1917年提出,是以货物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一直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直至2009年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现行的流转税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市场产生了一系列的扭曲现象。

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思考

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思考

任何一个税种的税收制度设计,一般都要考虑两方面因素——公平与效率,并在两者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具体到每一税种,其侧重点又各不相同,间接税侧重于效率,直接税更关注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提高税务行政效率,使征税费用最少;对经济活动干预最小,使税收超额负担尽可能小;要有利于资源最佳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两个层次:基于收入均等原则的税负公平和基于机会均等原则的竞争机会平等。

税收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都对税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避免或尽量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产生低效或无效影响,保持税收的中性。

但是任何一种税都会对当事人行为产生影响,即税收的非中性是绝对的,而中性是相对的,因此,更为适合的税收中性原则是在承认税收会引起效率损失的前提下,为取得一定收入谋求效率损失最小化,并寻找什么样的税收能对资源配置最优起到辅助作用。

在探索的过程中,能够满足税收中性的增值税脱颖而出。

为了保证其“中性”特征,增值税征税范围应覆盖经济活动各个领域,形成一个连接紧密、环环紧扣的链条,链条中的各个环节形成足额抵扣的相互稽核、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根据公平与效率原则审视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与增值税“中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而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其他劳务排除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而征收营业税,形成了不同行业分别属于不同的流转税征收区域,从制度上人为地割裂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也造成税负失衡。

《增值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条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点 .逐 步 将 目前 征 收 营 业 税 的 行 业 改
增 值税 具 有 “ 中性 ” 的优 点 , 但 要
税, 是 因为加 工 、 修理 修 配业 务 的营业
额 中具有 较高 的销售货 物 的比例 。 如果 不按 销售货 物对待 , 那么纳税 人很可能 会将 销售 货物 行为 在账 务处 理上 按 劳 务行为采用 较低 的营业 税税率 。 而将这 三项劳务 纳入增值税制 度 , 也 有助于维 护增 值税抵扣 链条 的完 整性 。 其 次 .这是 与 当时 的征 管水 平和
( 二) 两税 并行 制约 了产 业发 展和 结构 升 级 从 产业 发展 和经 济结 构调 整 的角 度 来 看 ,将 我 国大部 分第 l 一产 业排 除 在 增值 税 的征税 范 围之外 .对 服务 业
的 发 展 造 成 了 不 利 影 响 。 这 种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由 于 营 业 税 是 对 营 业 额 全 额
征税 , 且 无法 抵扣 , 不 可避 免地会 使 企 业 为 避 免 重 复征 税 而 倾 向 于 “ 小 而
全” 、 “ 大 而全 ” 模式 , 进 而扭 曲企业 在
竞 争 中 的生产 和投 资决 策 ,加 重 了整 个 行业 的税 负 ,制 约了行 业发 展和 产 业 结构 升级 。 ( 三) 两税并行给税收征管带来 困难 由于抵 扣链 的 中断 ,为 企业 逃税
较 少 的 劳 务 项 目纳 税 人 也 征 收 增 值 税 ,这些 纳税人 就要 承 担较 重 的增值 税税负, 必然 设法 逃避 纳税 , 反而 会削 弱税 法严 肃性 。而并 不属 于在 生 产 中 间环 节 的一 些 劳 务 如 客 运 、娱 乐 、 美 容、 理发等 , 其 劳务 零 星 分 散 、 价 值 较 低 ,会 计记 录不 健全 ,对 其课 征 增值 税, 将加 大征 管难 度 。而且 , 当时 我 国 正 处 在经 济体制 的转 轨 阶段 ,物 价节 节 上涨 , 如果全 面实 行增 值税 , 有 可能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已经公布实施,便对我国的服务型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税收的归属问题,税负差异问题等等。

本文就增值税扩围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便更好地指导增值税改革的进程和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和对策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可行性分析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服务行业的经济比重比较高,产业基础是开始试点工作的基础条件。

2010年上海第三产业的比重是57%,高于全国水平的43%。

而且最重要的是上海实行的是单一的税收征管机制。

上海的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是一体的,减少了管理上的分歧,有益于顺利的开展工作。

可是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体系,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如果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必然会造成双方在征管权限上的争议,不利于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增值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税收的归属问题。

增值税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3:1的比例,由国家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税的。

从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以来营业税成为最大税种,并且成为地方政府不可缺少的收入来源之一。

而增值税改革中规定增值税中的75%要归中央财政收入,大大缩小了地方营业税的范围,从而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所以增值税改革的一大阻碍便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权利问题的归属。

所以,要进行增值税改革就必须解决税收的归属问题。

(2)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增值税是对企业的每一个增值环节进行征税的方式,所以必然会涉及到企业的利润问题。

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也必然会面临税额的抵扣问题。

在上海的试点改革,企业购买外地服务,但是外地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上海服务业开具的发票,在外地也不能抵扣。

于此试点以后减少了周边地区向上海的集中,形成了政策洼地效应,造成了整体税收的减少。

所以,政策洼地效应也是增值税改革中一定要面对的问题。

(3)企业的税负差异问题。

由于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同,导致纳税人的税负变动也就不同,会有部分纳税人收益,也会有纳税人的利益受损。

增值税扩围改革预期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增值税扩围改革预期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增值税扩围改革预期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随着我国对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要求呼声越来越高,作为市场经济以及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产物,未来的增值税范围必然会扩展到整个市场的商品与劳务的流转环节。

然而,由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税务征管等问题的限制,现在的增值税扩围改革还存在很多问题,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预期问题分析(一)财政体制变革问题财政体制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明确各级政府间的收入划分、转移支付制度以及支出责任等。

税收收入作为我国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增值税又是我国的一项大税,对增值税的的扩围改革将直接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格局,进而影响我国的国家财政,这就要求我国财政体制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革。

而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等角度进行分析,我国每一次的税收制度改革也必将导致财政体制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革。

(二)财务核算转换与筹划问题我国之所以要进行增值税扩围改革,首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简化税制、财务核算以及企业税收申报等一系列复杂工作的效果。

并以此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性。

然而,在税制改革的初期,面对财务核算的转换等相关问题,原有的相关制度都会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必然会引起连锁反应,因此必须及早处理;与此同时,在不同产等资产的税务处理上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并且还应及时的调整企业税收筹划与相关的财务决策,因此,企业的财务转换问题也急需解决。

(三)处理原营业税优惠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都在履行税收减免的政策导向。

同时要求在特定状态下给予很多执行营业税企业以不同程度上的优惠政策。

此外,由于我国征收的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因此,随着地区的不同,其优惠措施与力度都不相同。

而由于增值税属于国税,因此在扩围改革后会与原地方营业税发生冲突,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规划造成影响。

(四)地方利益纷争等问题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进、销项税额的差额,因此,一旦进、销业务为异地业务,那么其征税单位虽在本地但是却会被另一地方抵扣,这就会让本地政府吃亏,同时为维护本地利益,本地企业也将尽可能的采购本地的原材料,进而导致各地区市场出现地区封锁以及人为割裂等现象,从而破坏我国市场的统一性。

增值税“扩围”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问题思考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进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

主要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扩围”重要性及所面临的问题,并在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上提出相关建议。

标签:营业税;税收收入分享1 增值税“扩围”的重要性1.1 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或进口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未包括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及其他劳务服务,极易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

即营业税纳税人为经营需要购入商品和劳务不能抵扣已支付的增值税,而必须就全部收入缴纳营业税。

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对生产、消费的扭曲效应较大。

若把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这些行业,则可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的作用,从而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1.2 有助于新型服务业的发展由于企业外购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免。

从税负方面考虑,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的服务。

这就导致服务生产的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

倘若营業税并入到增值税中去的话,企业便无需顾虑上述情况,更多的选择服务外包,促进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

1.3 有利于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金融危机后,我国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努力扩大服务出口,作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战略。

然而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进行退税,同时其所承担的增值税也不能抵扣,导致服务含税出口,使得出口型服务贸易业务无法享受到国际通行的出口零税率的做法。

在较之其他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的国家上,我国的服务出口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实行增值税扩围,能够大力推进服务业“走出去”的战略并公平参与国际竞争达到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2 增值税“扩围”面临的挑战2.1 增值税“扩围”的顺序选择问题目前我国征营业税的行业共有9个即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税收制度的改革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其中,增值税扩围改革作为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问题,通过分析当前增值税制度的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潜在的影响,探讨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路径,以期为我国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概述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本文将分析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背景,包括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制改革的需要以及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如税基拓宽、税率调整、税收征管等方面的难题。

本文还将对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效率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本文将提出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国内外增值税扩围改革经验的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将提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以期为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二、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理论基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理论基础主要建立在税收中性、税收公平以及税收效率等税收基本原则之上。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征税对象广泛,税基宽广,且具有中性特征,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从税收中性原则出发,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的扭曲效应。

通过将更多服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消除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税制差异,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同时,增值税的普遍征收也有助于实现税收公平,避免某些行业或企业因税制差异而承担过重的税收负担。

从税收公平原则来看,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

通过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扩大税基,提高税收的普遍性和公平性。

增值税扩围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问题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一体化和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显得愈发重要。

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流转税,其扩围问题一直是税收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增值税扩围问题,分析扩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扩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文章首先界定了增值税扩围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明确了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在此基础上,文章回顾了增值税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了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后,文章从经济、社会、法律等多个角度,深入探讨了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文章认为,增值税扩围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税收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制度设计、征管难度、利益调整等。

为了更好地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文章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等。

这些建议旨在确保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对增值税扩围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推动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中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增值税扩围的理论基础增值税扩围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以及税收中性理论。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避免税负不公造成的社会经济矛盾。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其扩围有助于拓宽税基,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布。

税收效率原则强调税收制度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

增值税扩围通过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进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

税收中性理论主张税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机制的干扰,保持税收对市场主体行为的中性影响。

增值税作为中性税种,其扩围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对市场机制的扭曲作用,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增值税“扩围”思考

增值税“扩围”思考

增值税“扩围”思考伴随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打破现有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局面,已成为推进我国经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客观需求。

现代化产业的发展使得货物及劳务的边界日渐模糊,货物及劳务的“一体化”征税已成为增值税的发展方向。

但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问题还亟需解决,对此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政策。

标签:增值税;扩围;问题;对策D91 引言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化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这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2 增值税扩围,“营改增”的必要性2.1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导致增值税抵扣链的断裂从商品的投入开始,到产出,至最终销售,每一环节都计征增值税。

整个产品的生产至销售过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抵扣链条。

通过这种方式,增值税实现了其自身存在目的,不仅减免了纳税人税负负担,还实现了内在制约机制。

双方在进行增值税应税交易时,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为实现增值税额抵扣,便会积极主动地索要增值税发票,并对交易对方发票填写的金额进行审查。

在购买方监督下,销售方就不能通过不开或者少开增值税发票进行偷逃税款,购买方也无法通过唆使销售方开具不实发票骗取进项税额。

增值税链条通过此实现内在的制约机制。

但是,由于大多服务行业被归入营业税纳税范围,并未纳入增值税应税范畴,这会使得一条完整的增值税链条,由于中游某个环节未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断裂,这便使得其下家失去了索要应税项目发票的动力,内在制约机制效用被削减。

2.2 混合销售和兼营引发国地税征管矛盾在我国,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75%的增值税归中央财政收入,剩余的25%归地方财政收入。

营业税则是全部归于地方财政收入。

在我国增值税征收条例中,对混合销售和兼营纳税办法由清晰明确的规定。

但是,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征管的局面,使得地方和中央存在财政收入上的利益冲突,促使双方税务机关相互争夺税源,给一些心怀不轨的纳税人偷逃税款创造了条件。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中 中 央 收 入 为 133 5 .4亿 元 ,地 方 级 收 入 为 1 0 45 10 .7亿 元 。 目前 , 业 税 是 地 方 第 一 大 税 ,0 0 营 2 1 年 . 业 税 占 地 方 税 收 收 入 的 3 .5 。 营 3 % 6
增 方 面 . 于 食 _ 3 购 服 务 所 含 营 j 的决策 扭 曲导致 税 款流 失 ; 值 税 环环 由 q 1 k ,
人 为 2 0 34 19 .8亿 元 .其 中 中 央 级 收 人
由于 抵扣 链 的 中断 , 为企 业逃 税 提 供 了 温床 。 品和 劳务 的征税 差 异性 引 商 起两 者税 收 负担 不平 衡 , 易诱 发 纳税 人
1 8 72 5 9 .1亿 元 .地 方 级 收 入 为 5 9 . 1 62 7 亿元 : 营业 税 收 人 为 1 179 1 5 .1亿 元 , 其

■陈 遥 根
j9 9 4年 分 税 捌 改 革 确 定 _对 销 售 r
散 、 头经营 、 多 生产 效 率低 下 。另 一 方
面 , 税 并 存 阻 碍 第 三 产 业 的 发 展 。现 两 有 税 制 不 利 于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与 第 二 产 业 的 分 离 . 二 产 业将 大 部 分 生 产 性 服 第 务 业 内 化 于 第 二 产 业 内 部 . 业 的 生 产 专 j 性 服务 企 业 的市场 业 务范 围 受到 影 响 。 营业 税征 收 除零 售 、 发 企 业之 外 的大 批
问题 。现行 的税收 体制 下 , 增值 税 是共
享税 , 方 与 中 央的 共享 比例 为 7 : 地 52 5,
值税 的货 物 , 于 营业税 征 收 范 围 内的 对

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增值税扩围

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增值税扩围

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增值税扩围一、增值税改革拉开减税大幕有关增值税改革率先在上海试点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增值税改革是一项行业性政策与自然纳税人关系不大,但改革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

它不仅是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减轻企业税负的大动作,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税负成为这次增值税扩围改革的主要原因。

从转型到扩围,增值税改革正在经历一个新的转变。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本轮增值税改革以“条块结合”这样一种试点方式拉开大幕。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在中国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并先在上海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间展开试点。

在1994年开展分税制改革时上海没有按全国统一的做法将国税地税分家,鉴于上海的特殊性其在全国范围内改革阻力最小,同时上海经济发达尤其服务业方面在全国首屈一指,因此首选上海作为试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仓储租赁和物流配送将成为此次改革试点的最大受益者,那么这一次增值税改革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呢?二、增值税改革企业能减税多少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营业税是以商家的营业额为扣税依据,虽然二者分归国税和地税两个部门征收但都源于企业的经营行为。

营业税和增值税主要的区别是,营业税不考虑企业经营成本,直接按营业额征税;而增值税则减除成本后,对“增值部分”征税。

营业税最大的特点就是每个环节都全额征税,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遭遇金融危机、资金链紧绷的风险之后,中小企业的盈利空间普遍受挫甚至影响到它们的生存,“减税”成了企业界翘首企盼的政策。

税负减轻是这次改革的目的,那么减税效应到底有多大呢?据专家测算如果在全国推广“营改增”减税效应大概在4000亿左右。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一年约4800亿,意味着改革的减税效应相当于全国个税的年税收总额,对于企业的减负应该是很明显的。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和建议作者:胡艳来源:《商业会计》2012年第17期摘要:增值税扩围,即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征收范围,最终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成为贯穿工业、商业、服务业的税种。

增值税扩围改革是我国“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对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此项改革难度巨大。

本文就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营业税服务业一、增值税、营业税分立之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增值税、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体系弊端日益凸显,改革迫在眉睫。

(一)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结构不合理的方面,就是第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更是经济发展的短板。

目前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影响了经济结构转型,给社会就业、节能减排等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1.服务业内部重复征税现象严重,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分工和协作。

现行两税并存,整个商品和劳务领域都存在重复征税问题,服务业领域重复征税现象尤为突出。

现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全额,这必然造成重复征税问题,同时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因而也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分工和协作,违背了市场经济专业细分的内在要求。

2.制约了服务业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

两税并存,制约了服务业的行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如果企业选择外购服务,由于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因而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将服务内化,自行提供所需服务。

这样导致企业多头经营,无法专注于主营业务领域,效率低下。

其次,第二产业将大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内化于第二产业内部,极大影响了专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市场范围,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分离,不利于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规范意义上的增值税是对整个社会生产中的各个行业、各个环节进行征收并予以逐级抵扣。

只有将作为生产投入物的所有产品与劳务已缴纳的税款都予以抵扣,才能保证是仅对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增值部分征收,任何不能抵扣的部分都会造成重复征税。

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与对策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与对策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与对策研究摘要:在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随之提上议程。

增值税“扩围”涉及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分享、国地税征管权限、税收征管能力、地方税体系、通货膨胀等诸多难题,能否破解这些难题对于稳步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意义重大。

破解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需循序渐进,分步推进;协调中央财政和地方收入的关系;变革税收征管机制;高度重视通货膨胀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增值税扩围;税收改革“十二五”规划对于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即增值税“扩围”改革,具体是指将目前一些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这些行业的税负水平。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增值税“扩围”改革由此被提上了日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增值税“扩围”可能会遇到哪些难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极其认真地对待,否则这项改革很难进行。

一、增值税“扩围”研究动态1954年法国率先实行增值税,目前已有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开征了增值税,并成为大多数国家的主体税种。

纵览增值税的国际实践,其征收范围已经有较大变化,从起初仅限于货物的生产、批发环节,到目前既涉及货物生产、流通又涉及服务等各个行业领域。

在增值税具体征税范围的选择上,各国有较大差异。

对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研究成果,国外文献更多侧重于公共部门服务、住房服务、金融部门服务以及农业产品的征免税等问题,往往面临理论和现实两难抉择的矛盾,至今尚未定论。

bird和gendron(2007)指出,增值税既不是已经完美无缺,也不可能臻至完美无缺。

但是,只要一个国家的财税体系之中对“消费”课税所占比重较大,那么增值税就一定是最好的税制形式,这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经验都证明了的。

虽然美国由于政治等因素没有推行增值税,但是美国学者对增值税的研究和模拟测算也从没有停止过。

增值税_扩围_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增值税_扩围_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升级 (三 ) 两 税并 存制 约 了我 国 出口产 品的 国际竞争 力
一 扩大增值税 征收 范围的必 要性
(一 )两 税 并 行 破 坏 了增 值 税 抵 扣 链条 的完整 性
现有 的财 政分 配 体制 提 出新 问题
(一 )财 政收 入分 配体 制
规 范 意 义上 的 增 值 税 是 对 整个 社
值税是分段 计征
环环抵扣的课征方
例 ,新 营业 税暂 行 条例规 定纳 税 人应 在 应 税 劳 务发 生 地 的主 管税 务机 关 申报 纳税 改革后 , 如果 维 持在 工程 所在 地
转移支付链条过长 ,地方政府的公共产
品供 给压力 不 断加 大 目前 营业 税 是地 方 的主体税 种 根据 测 算 , 如果 按 照增
会生 产中 的各 个行业 各 个 环节 征 收并
出口退税 是 国际通 行 的做法 , 而我
国现 有 的 出 口退税 制 度 仅 限 于征 收增
这 是 增 值 税 扩 围改 革 中最 重 要 的 问题 现 行 的税 收体 制下 ,增 值 税是 共

逐级 抵扣 只有将 作 为生产 投人 物 的所
值 税 的货物 ,对 于营业 税征 收 范 围内 的
着经 济形 式的 不断 出现 , 税收 征管 也 面
临新难 题 比如在 现 代市 场经 济 中 , 商
品和 服务捆 绑 销售 的行为越 来 越多 , 要

2011 年 18
艺一碱 漏 嘿瓢 ; 一
我 国增
调整 ,也 关 系到分 税 制 的运 行
零售 各环 节 但 由于某 些行 业存 在高 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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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浅议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浅议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是继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中国增值税改革的又一新的目标。

所谓增值税“扩围”改革,就是把现行营业税征收的范围纳入到增值税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

毫无疑问,这项改革将会降低中国服务业的行业税负,极大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目标。

但是,增值税“扩围”涉及到中央和地方收益分配和国地税征管权限变化等诸多难题。

因此,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对于中国能否稳步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意义重大。

拟通过对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进行分析,试图提出一些建议或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难题;对策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标志着中国的增值税开始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

通过这次改革,企业购入的机器设备的增值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因此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增强了中国企业抗击风险的能力。

据国税部门测算,2009年一年,全国因此减税1 700亿元。

但这次改革中,在固定资产中占主要构成的厂房、车间等不动产并不在扣除之列,这使得中国的消费型增值税名不副实。

因此,中国增值税面临着二次转型的迫切需要。

在中国现行税制框架下,增值税征收的范围主要是制造业占主导地位的第二产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则主要是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

2009年以来,随着中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稳步推进,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但由于营业税主要以营业额为课税对象,且各个环节之间的营业税不能抵扣,中国营业税还存在着重复课征的弊病,这使得中国的营业税税负相对加重,第二、三产业之间、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税负失衡的现象也由此产生。

在全社会都在致力于经济发展方式的宏观背景下,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已经成为共识,因税负失衡而阻碍产业结构的调整显然有悖于上述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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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思考与建议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7-000-01
摘要自2012年1月1日增值税扩围改革在上海试点以来,很多试点企业逐渐尝到了税改的甜头,但也有企业反映“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反而增加。

对此众多专家学者展开了热议与争论,政府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针对增值税扩围后是否真能减税、减税量为多少进行的分析,试图就当前税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提出建议,以其对增值税扩围的全国性推广提供帮助。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营改增增值税建议
一、增值税改革拉开减税大幕
有关增值税改革率先在上海试点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增值税改革是一项行业性政策与自然纳税人关系不大,但改革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

它不仅是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减轻企业税负的大动作,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税负成为这次增值税扩围改革的主要原因。

从转型到扩围,增值税改革正在经历一个新的转变。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本轮增值税改革以“条块结合”这样一种试点方式拉开大幕。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国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并先在上海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间展开试点。

在1994年开展分
税制改革时上海没有按全国统一的做法将国税地税分家,鉴于上海的特殊性其在全国范围内改革阻力最小,同时上海经济发达尤其服务业方面在全国首屈一指,因此首选上海作为试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仓储租赁和物流配送将成为此次改革试点的最大受益者,那么这一次增值税改革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呢?
二、增值税改革企业能减税多少
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营业税是以商家的营业额为扣税依据,虽然二者分归国税和地税两个部门征收但都源于企业的经营行为。

营业税和增值税主要的区别是,营业税不考虑企业经营成本,直接按营业额征税;而增值税则减除成本后,对“增值部分”征税[1]。

营业税最大的特点就是每个环节都全额征税,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在遭遇金融危机、资金链紧绷的风险之后,中小企业的盈利空间普遍受挫甚至影响到它们的生存,“减税”成了企业界翘首企盼的政策。

税负减轻是这次改革的目的,那么减税效应到底有多大呢?据专家测算如果在全国推广“营改增”减税效应大概在4000亿左右。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一年约4800亿,意味着改革的减税效应相当于全国个税的年税收总额,对于企业的减负应该是很明显的。

以一家提供运输、仓储、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综合物流商为例,现在作为服务业缴纳的是营业税,如果每吨钢材运费为100元就得按交易额的3%缴纳3元的营业税。

而在试点缴纳增值税之后,公司可以在扣除卡车、油费等成本费用之后缴纳增值部分的17%。

目前交通运输业的平均利润
率约为10%,可以推算出每运一吨钢材只需缴纳1.7元,理论上看税负减轻了不少。

但具体而言各个企业的性质不同其成本结构自然也不同,进项税额有多有少,比如购买生产材料较多的企业就比使用人力劳动较多的企业有更多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排除部分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不减反增。

在上海试点2个月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65家大型物流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由试点之前1.88%的均值上升到实行“营改增”试点后实际增值税负担率4.2%。

针对这种情况上海市也出台了相关财政扶持政策,确保不让企业增添过多的负担。

不难推测,增值税和营业税本质上都不由企业承担,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承担,这两个税只涉及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这与政府要大规模推进结构性减税、扩大内需并刺激居民消费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也体现了税制设计的不足以及税率制定上的缺陷。

三、解决扩围后企业税负增加的对策
(一)适度降低相关行业的增值税税率
试点前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改革后分别对应11%和6%的增值税税率。

从试点两个月的数据来看,对有较大固定资产投资、有较高原材料消费、有较完整产业链的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受益程度较高,企业税负有所降低。

但对于交通运输业中的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来说,本身并不需要购进太多的原材料更多的是依靠人力成本,可抵扣的进项税本身就不多,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给该
行业增加不小的税收负担。

因此应在理论测算制定的税率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有关行业的适用税率进行调整,改革试点的四档税率设计有当前的实用性和过渡性,但随着以后改革的推进可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二)合理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在税制改革的初期不少政策细则还不完善,很多理应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还没有纳入可抵扣范围,譬如交通运输业,过桥费、过路费、涵闸费这些经常支出能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都是待完善的内容。

同时又因为不少财务工作者没有适应增值税环境下的税务处理,没有取得本可抵扣的税款凭证,这也使得企业应更加重视增值税发展的抵扣收益,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优化现有财务制度。

(三)适度加大过渡政策扶持
金融危机后小微企业尚处艰难时期,它们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成长环境并抓住机遇,加快经营方式的转变、资源配置的优化,政府部门应以确保试点行业税负不增加为基础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这不仅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复苏还能为全国性的税制改革推广减少阻力,进一步调动更多地区、更多企业参加试点的积极性。

同时相关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资格如何确定、审核程序有哪些以及具体的拨付流程都应明确以增加财政透明度。

(四)可考虑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随着欧美国家大多陷入债务危机,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对外
贸易对外出口量大幅下降。

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不能再把依赖放在出口上,应适度考虑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改为积极拉动内需。

可以尝试将增值税税率下调,其中的税收损失用取消出口退税来加以弥补。

当然,取消出口退税,也会对外贸企业带来一定影响。

那么一旦国外经济形势好转,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适时恢复。

参考文献:
[1]靳万军.中国增值税改革及其初步思考.税收经济研
究.20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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