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35236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校园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内的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是本制度的实施机构,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校长是校园内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资产的养护、维修、更新和处置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校园内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所属部门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教师是校园内资产管理的参与者,负责班级和个人资产的保护和正确使用。
第三章资产管理措施第七条校长应当定期组织校园内的设备设施清查,确保资产台账的真实、准确。
第八条校长应当为校园内每一项设备设施制定规范的使用和保养手册,确保设备设施得到正确的使用和有效的保养。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做好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定期上报资产使用和维护情况。
第十条教师应当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应及时上报并维修。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修和更新制度,保证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新。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做好资产处置工作,及时处理报废设备和教材等资产。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三条校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校园内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对资产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不履行资产管理职责或者违反资产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应当予以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在本制度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资产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二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由校务委员会或校长负责,具体负责资产管理的人员由学校内部确定。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校园资产管理1、校园资产核算校园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核算,并实行定期盘点和清查。
确保各类资产的数量和价值与账簿记录一致。
2、校园资产处置校园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或被淘汰时,应及时申请处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废手续。
3、校园资产保管校园资产的保管由专门的负责人员负责,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资产,定期检查资产的完好性和数量,并报告领导。
4、资产管理责任校园资产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对所使用的资产负起责任,并定期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资产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5、资产使用管理校园资产应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禁止私自挪用或乱用资产。
对于需要调拨或借用的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手续办理。
6、资产维护管理对于校园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并确保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处于良好的状态。
7、资产盘点检查定期对校园资产进行盘点检查,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如发现资产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8、资产报废处理校园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报废记录。
对于可回收或再利用的资产,应合理安排处理方式。
二、校园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1、定期审查和修订现有的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2、加强对校园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3、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4、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推进校园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5、组织开展资产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对校园资产管理的重视和参与度。
2024年中学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资产管理制度学校资产是维护和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物质基础,为切实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的作用,保证资产的齐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资产是指上级拨款和学校自行购置、建造的设施和教学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根据园区财政局的规定,成批量购置或单价____元及以下或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属固定资产,单价在____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满一年的属低值易耗品。
2、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归口管理,各处室和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辅助管理的职责。
3、因学校规模扩大或教学活动需要购置相关资产的,购置前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校长室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购置。
4、凡政府采购或学校自行购置的资产,均由总务处验收入库,由验收人签字、并报送校长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付款或报销,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付款的,须经校长同意。
5、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学校的资产由总务处统一调度,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或相关教师到总务处办理领用手续。
6、因使用年限较长、老化、损坏而不能再使用的资产,由总务、财务和使用部门现场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报校长室审核同意后报园区财政局审批,并由园区财政局统一处置。
7、学校资产应定期核查,做到账物相符。
对盘亏或有账无物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8、学校各处室和全体教职员工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爱护和管好所使用的公物。
教育督促学生爱护公物,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批评教育,并按故意和过失分别以原价的____%和____%进行赔偿。
2024年中学资产管理制度(二)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学校资产规模的增加,中学资产管理制度在2024年更加成熟和完善。
本文从资产管理目标、资产管理组织、资产采购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维护管理和资产处置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了2024年中学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该制度的出台旨在提高学校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保护资产的安全性,进一步推动中学教育的现代化发展。
一、引言中学资产管理制度作为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小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校内资产的合理配置、科学使用和有效保护,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资产分类管理2.1 固定资产管理2.1.1 固定资产登记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资产的准确登记和追踪管理。
2.1.2 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学校在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明确采购人员和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2.1.3 固定资产验收和入库管理学校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要求资产验收人员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做好验收报告和入库手续,确保资产的及时入库、准确记录和有效管理。
2.1.4 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学校应组织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2.2 流动资产管理2.2.1 流动资产清查学校应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清查,确保流动资产的准确数量和规范存放。
2.2.2 流动资产的出库和归还学校建立流动资产出库和归还制度,要求借用人员按规定手续进行流动资产的借用和归还,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归还的及时性。
2.2.3 流动资产的报废处理学校应建立流动资产报废处理制度,对于超过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的资产,及时予以报废并进行登记和处理。
三、资产管理责任3.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学校应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或其指定人员担任主任,负责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3.2 资产管理人员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登记、采购、验收、使用等方面,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3 监督检查学校应定期开展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对违反制度和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安全保护措施4.1 资产防火和防盗学校应加强对资产的防火和防盗工作,建立火灾和盗窃的防范措施,保障资产的安全。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设备、设施、物资、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账实相符,规范运作;(四)开源节流,合理配置。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资产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报废、处置等工作;(三)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确保账实相符;(四)建立健全资产档案,做好资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评估、盘点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报废、处置等工作;(三)做好本部门资产的盘点、核实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四)对本部门资产进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管理第七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购置计划,报学校批准;(二)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购置计划,组织实施采购;(三)验收部门对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四)财务部门对验收合格的资产进行登记、记账。
第八条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二)资产使用部门应做好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三)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资产报废与处置:(一)资产报废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二)资产报废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批准;(三)资产报废后,应及时进行处置,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与合理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家具、图书、教学用品等;2. 学校所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等;3. 学校所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2. 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登记、清查、维护、处置等工作;3. 各部门、学院(系)负责本部门、学院的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资产管理程序1. 资产登记:新购置的资产应当在购置后一个月内完成登记手续,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2. 资产清查: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3. 资产维护:各部门、学院(系)负责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资产正常运行;4. 资产处置:资产报废、转让、出售等处置事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
五、资产使用1. 资产使用原则:合理使用、高效利用、节约成本、防止浪费;2. 资产使用审批:使用资产应当经过部门负责人或学院(系)负责人审批;3. 资产使用记录:使用资产应当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用途等。
六、资产管理考核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学院(系)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资产登记、清查、维护、处置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学院(系)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强化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公共资金与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运用,提升资产管理和运营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特制定本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机构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担任主任,吸纳相关职能部门主管、专家及学校工会代表为成员。
2. 资产管理部门:学校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运营及维护工作,包括资产管理科、固定资产科、财务科等。
三、资产分类管理1. 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对固定资产实施分类管理,涵盖土地、建筑、设备、仪器、图书等。
每项固定资产需编制详细清单,并依规进行验收、登记、使用及报废处理。
2. 流动资产管理: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证券、办公用品等,学校需建立完善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其采购、保管、使用及清理流程。
四、资产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学校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年度资产采购计划,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采购计划应明确资产种类、数量及预算金额。
2. 采购程序:资产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
3. 供应商管理:学校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绩效评估,确保选用的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
五、资产使用管理1. 入库管理: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新购资产的入库管理,包括验收、清点、登记等。
资产登记信息应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来源、使用部门等。
2. 领用管理:学校实行资产领用授权和申请制度,确保资产使用的合规性。
领用人员需对领用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和保管,并记录使用情况。
3. 盘点管理: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资产盘点,与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对资产差异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六、资产维护管理1. 日常维护:学校制定资产日常维护计划和措施,包括设备保养、场地清洁、设施维修等。
相关人员应按计划执行并记录维护情况。
2. 大修计划:学校合理编制资产大修计划,定期对老旧设备和设施进行检修和更新,以确保资产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是指学校购置、拨付、接收等各种形式获得的用于教学和管理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推行分类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五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购置固定资产需提前制定购置计划,明确资产类型、数量、用途和预算等内容,报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购置固定资产采购需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择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服务。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应由学校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应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完好状况、技术指标等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由财务部门核实并登记入账。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违规挪用或私自出售。
第十二条对于需领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领用。
第十三条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加强日常管理,保管好资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进行书面审批。
第十六条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应及时予以销毁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转让。
第四章盘点与处置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盘点工作应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核实、使用状况评估、处置意见提出等内容,盘点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本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的支持。
1.2 适用范围本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小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管理。
1.3 资产分类根据资产的性质和用途,本制度将资产划分为以下几类:(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器材等;(2)非固定资产:包括图书、档案资料、软件等;(3)库存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实验器材等。
第二部分:资产管理流程2.1 申请与核准(1)资产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或调配资产时,必须向资产管理部门填写资产申请表,并详细说明资产的用途和期限。
(2)资产核准: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核准资产的使用或调配申请。
2.2 资产登记(1)固定资产登记:每一笔固定资产购置或处置交易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资产台账,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用途、存放地点等信息。
(2)非固定资产登记:非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也必须进行登记,如图书的书名、作者、ISBN号等。
(3)库存物资登记:对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编码,并定期盘点和更新物资库存清单。
2.3 资产使用和维护(1)固定资产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借用或调配固定资产时,必须向资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并得到核准。
(2)资产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固定资产,保障其正常运行状态和良好的使用效果,如设备的清洁、保养和修理等。
(3)资产更新:对老化、损坏或无法维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废或换新,并在台账中记录。
2.4 盘点与清查(1)定期盘点:定期对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状况和位置,并与台账进行比对,及时发现差异并调整。
(2)日常清查:资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资产的日常清查,检查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
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2为了保证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本院财产管理,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尽其用、家底清楚、手续严密、帐实相符,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长其使用时间,为学院节约资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中小学校作为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阵地,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资产。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这些资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目的、原则、范围、责任、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各中小学校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目的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校内各类资产的安全、合理、高效运作,保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原则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校内资产的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任何行为都不能以损害资产安全为代价。
2. 合理使用:根据需求和资源状况,合理规划、配置和利用各类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公平公正: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源分配合理。
4.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资产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5. 综合考虑:根据学校整体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不同资产之间的关系,推动各类资产的协调发展。
四、范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楼房、办公设备、实验设备等。
2. 流动资产:包括图书、工具、器材、耗材、办公用品等。
3. 财政资金:包括学校拨款、捐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类资金。
4. 校园环境:包括校园绿化、道路、广场、体育场等各类设施。
五、责任1. 学校领导:负责制定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监督和检查资产管理工作。
2.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登记、分配、验收、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工作,维护资产的完好性。
3. 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协调、管理本单位使用的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合理利用。
4. 学生:应加强资产管理意识,爱护学校资产,不得损坏或擅自使用、转移、出售校内资产。
5. 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配合学校进行资产管理。
六、程序1. 资产登记:每年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财政资金和校园环境应做全面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中小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中小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中小学学校资产的管理,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提高学校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效益,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学校的资产管理,包括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文体设施等一切学校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二、资产分类中小学学校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分类,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 固定资产:指学校长期使用的、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包括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设备等。
固定资产应密切配合学校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2. 流动资产:指学校经常使用和周转的资产,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耗材、图书资料等。
流动资产应及时补充和更新,保证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资产登记与清查1. 资产登记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将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得方式、存放地址等信息。
2. 资产清查学校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信息一致。
资产清查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
清查结果应记录在资产清查表中,并按照程序上报学校领导。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学校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调拨、借用、出租、买卖、挪用等。
对于需要移动的资产,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2. 资产维护学校应制定相应的资产维护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对于出现故障的资产应及时维修,确保故障不影响学校的工作与教学。
五、资产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学校资产达到技术和经济指标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及时报废。
报废资产应经过评估并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提出报废建议。
报废资产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置。
2. 资产处置学校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处置方式包括转让、变卖、赠予、报废等。
处置资产的决策应由学校领导批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小学校资产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资产财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利用的原则;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4. 坚持账实相符、定期盘点原则。
三、管理职责1. 校长对本校资产财产管理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2. 总务处负责学校资产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等;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资产财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4. 教职工有爱护公共财产、合理使用资产的义务。
四、资产管理1. 资产购置: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年度资产购置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实施;2. 资产保管:建立健全资产登记、领用、归还、报废等手续,确保资产安全;3. 资产使用:按照资产性质和使用范围,合理分配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4. 资产维修: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5. 资产报废:对无法修复或使用价值低下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五、财产管理1. 财产登记: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确保财产账实相符;2. 财产领用:建立健全财产领用制度,明确领用手续和责任;3. 财产归还:建立财产归还制度,确保财产及时归还;4. 财产盘点:定期进行财产盘点,确保财产账实相符;5. 财产报废:对无法修复或使用价值低下的财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资产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资产财产管理工作;2. 各部门、各班级定期向上级汇报资产财产管理情况;3. 学校对资产财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奖惩1. 对在资产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资产财产管理制度,造成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资产管理行为,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馆藏书、实验室设备、科研仪器设备等。
第四条学校资产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资产的完整和价值的实现。
第五条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节约节约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有效监管。
第七条学校资产管理应合理配置、合理使用、合理更新。
第二章学校资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八条学校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训。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主持,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听取工作报告和决策意见。
第三章资产入库和登记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资产入库登记制度,对所有新购入的资产进行登记和入库管理。
第十四条资产入库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应商、购买日期、购买价格等信息。
第十五条资产入库登记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后应制作资产标识并粘贴在资产上。
第十六条资产入库登记的目的是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为后期资产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资产使用和保管第十七条学校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进行合理使用,禁止滥用和私自挪用。
第十八条资产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资产,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和检测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资产使用人应按照规定报废和更新资产,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五章资产处置和更新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产处置和更新制度,及时处理旧、损坏和无效的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处置应通过拍卖、转让、报废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管理工作应实行专人负责、专责管理、统一作业的原则。
第五条中小学校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中小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确保资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八条校长是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应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校长应指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资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校长的要求,做好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学校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验收、调拨、报废、清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做到清楚地记载每一笔资产的购置和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据此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资产使用和管理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人员发现学校资产的损坏或丢失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给校长,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十七条中小学校资产购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授权,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招投标流程。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资产购置计划。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根据预算和计划,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资金。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应根据资产购置计划,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出购置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资产购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等进行评估和比较。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资产验收标准,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
2024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朱口镇第一中学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教室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3、办公室4、食堂(含餐厅)5、男女学生宿舍及教工寝室(含浴室)6、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7、物品(器具)储藏室8、总机房9、其他公共区域。
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管理____系统第二条校产管理____系统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____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____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中小学国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原则;(三)规范运作、高效利用原则;(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原则。
第四条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评估等工作;(三)负责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报废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督;(四)负责国有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五)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购置第八条学校国有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购置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实际需要,编制国有资产购置计划,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招标采购。
学校国有资产购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特殊情况下,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三)签订合同。
学校与供应商签订国有资产购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验收交付。
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确保国有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学校购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确定购置标准,严格控制购置成本。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尊敬的教育行政部门:为了规范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保障校园资产的安全、有效管理,我们特制定了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供各中小学校参考,希望得到您的批准和支持。
一、资产管理目标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使用,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资产管理责任1.学校领导要负责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和落实方式。
2.学校资产管理员要负责资产的登记、清查、保管和维护工作,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资产管理情况。
三、资产管理措施1.确立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和流程。
2.资产登记管理:对学校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耗材等,明确资产的数量、规格和用途。
3.资产清查管理: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资产保管管理:设立资产保管室,并制定相关规定,要求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5.资产维修管理:对损坏的资产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6.资产报废管理:对无法维修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及时清理出校园。
7.资产使用管理:对资产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滥用和浪费情况。
8.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四、资产管理监督责任1.学校领导要定期组织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各部门和人员执行资产管理制度。
2.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资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3.教师和学生要加强对资产的保护意识,积极参与资产管理工作。
以上是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审阅和批准。
我们将严格执行该制度,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谢谢!XX学校校长签字日期:年月日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2)电化教育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为有效管理电化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学校电化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落实人员,建立____,明确职责,构建学校的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电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负责。
2023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中小学校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之资产,是指中小学校拥有的房屋、土地、设备、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实验设备、运输工具、耗材等有形财产和各类应收账款、保证金、债权等无形财产。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资产监管机构,负责中小学校资产的监管、评估、统计工作,定期与学校进行沟通交流并提供指导。
第五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使用、保管、处置和维修等工作。
第二章资产采购管理第七条中小学校的资产采购应当按照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明确的采购程序,规定资产采购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九条资产采购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和打击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资产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机制,优先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供应商。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一条中小学校的资产使用应当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教学、科研、实践活动的需求。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将资产使用情况详细记录,及时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和保管资产,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使用资产。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资产使用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对违规使用和差错使用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资产保管管理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资产保管责任制,明确资产保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资产保管人员应当做到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明确的资产借用制度,对资产的借用、还用进行严格控制。
中小学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资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各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物资、图书、教材等。
第三条学校资产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资产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校长为学校资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务处负责学校资产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二)负责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维护、处置等工作;(三)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对资产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级资产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二)负责本部门、班级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工作;(三)定期对本部门、班级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对资产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第三章资产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学校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资产性质、价值、用途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八条学校资产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产质量。
第九条学校资产验收应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确保资产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符合要求。
第十条学校资产登记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台账,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时间、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十一条学校资产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保管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资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不得随意损坏、浪费。
第十三条学校资产维护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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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6、物品(器具)储藏室
7、总机房
8、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
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
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
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
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
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
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
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
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赔偿制度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第十六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
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
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钱清镇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
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
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
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
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