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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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制度详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篇

房地产管理制度详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篇

房地产管理制度详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篇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密切关系使得房地产行业成为了国民经济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

为了规范和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相应的房地产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是房地产管理制度中的关键环节,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解析。

一、信用评价标准的概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是指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业执照登记、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审批、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的表现情况,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并据此进行信用等级的划分。

通过信用评价,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可信度信息,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开发商。

二、信用评价标准的内容1. 营业执照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应首先从营业执照登记环节入手。

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股东信息、法人代表的信誉状况等。

注册资本越高、股东实力越雄厚、法人代表信誉越良好的企业,其信用等级相应较高。

2. 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审批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审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环节之一。

评价指标包括项目规划的合理性、用地规划的合法性、项目开发时间进度的控制等。

只有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且没有出现未按计划建设或变更规划的情况,才能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

3. 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真正获得开工条件的标志,也是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在施工许可证申请中是否提供真实材料、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是否按时完工等。

只有在施工过程中遵循相关法规,保证施工质量,且完成工期,才能得到较高的信用评级。

4.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房地产项目最后一道环节,也是信用评价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评价指标包括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交付是否按时、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只有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和按期交付,企业才能取得更高的信用等级。

三、信用评级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声誉。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标准
因设计原因变更,发生一次扣0.5分。因建设单位要求发生不合理变更,发生一次扣1分
不指定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供应商(4分)
发现一次扣1分。
勘察原始记录按照规定进行记录且记录完整的;勘察单位按时参加施工验槽(4分)
每发现一项工程没有勘察原始记录此项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按每项扣1分;勘察单位不参加施工验槽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工程环境验收合格;
4、及时进行骏工验收;
5、及时办理竣工工程备案手续;
6、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最多扣5分
配套设施建设(5分)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给水、排水、道路、路灯、绿化、供热、燃气、环卫等配套设施应达到规划建设要求的。
每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最多扣5分
拆迁安置(2分)
拆迁安置全部已落实。
有外埠勘察设计收入
收入≥50万元加4分
收入≤10万元加1分
收入在10-50万元之间加3分。
标准分100分
实际得分
附加分20分
实际得分
总计
建筑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标准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
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
标准
得分

企业
资质
管理
(40分)
1、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8分)
有职称人员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规定的人数;
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5分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5分
企业用工制度符合国家政策,人事聘用合同签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达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人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一级企业40人;二级企业20人;三级企业10人;四级企业5人)。
出示证书原件,本单位工资表,每少一人扣1分,最多扣5分

有关印发日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有关印发日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关于印发《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县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将《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2月日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日照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布和评价使用等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对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经营情况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第四条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和指导工作。

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开发办)具体负责全市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信用评价相关的管理工作;按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初审、上报、录入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的征集第五条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分为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从事开发、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承担社会责任、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受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表彰以及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等所形成的行为记录。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从事开发经营活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执法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消费者不诚信行为和被媒体曝光经查实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开发企业信用评价需要征集的信息内容包括:(一)经营行为信息:1.合同信用情况;2.开发经营业绩情况;3.投诉及售后服务情况;4.行政处罚及司法诉讼情况;5.行业管理情况。

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建筑行业也开始逐步推行信用管理制度。

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制度,旨在规范建筑企业的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评分指标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包括三个评分指标,分别是企业资质、信用记录和项目业绩。

每个指标都有其具体的评分标准和分值,总分为100分。

1. 企业资质(30分)企业资质是建筑企业信用评分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总资产、管理体系认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

根据企业资质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分值。

2. 信用记录(40分)信用记录是建筑企业信用的重要体现,包括企业的银行资信、商业合同履行情况、员工社会保障缴纳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根据信用记录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分值。

3. 项目业绩(30分)项目业绩是建筑企业技术实力和项目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包括企业的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项目业绩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分值。

二、评分流程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的评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企业自评:建筑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评估信用得分情况,并填写信用评分申请表。

2. 审查:威海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的信用评分申请表进行审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公示:经过审查的企业信用评分情况将在威海市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应用:企业信用评分结果将作为企业参与招投标、承接项目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分意义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对于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信用评分,企业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信用评分结果将成为企业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最后,信用评分将推动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总结威海市建筑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是建筑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科学、客观的评分指标和流程,实现了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全面评估。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评级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评级标准

24
财务信息质量指标
七 25 八 26
限定性指标 授信分类结果限定 信用等级修正指标 向下修正指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 24 6 4 4 2 4
22 六 23
领导者素质 倒扣分项 涉损金额净资产之比
4 0至-20 0%
0至-10 0%为满分;每上升2个百分点倒扣1分;最多倒扣10分。 ①经审计,但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 见,倒扣10分;②经审计,但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 0至-10 见,视情况倒扣5分或10分;③未经审计,视情况倒扣5 分或10分;④无论是否审计,我行能够认定财务报表虚 假或严重虚假的,倒扣5分或10分。 如果存在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授信,则客户信用等 级分别不得超过B、CC、D。 可以根据客户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劣势酌情下降0-2个信 用等级。
房地产开发业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表
序号 一 1 2 3 4 5 二 6 7 8 三 9 10 11 12 13 14 四 指标名称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负债比 净现金流量 获利能力指标 正式签约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 资产收益率 经营管理指标 自有资金到位率 项目开发进度 完工进度 注册资金 资质等级 治理机制 履约指标及综合收益 建设部有关资质等级的规定 ①明晰的股权结构;②内控机 制完善程度;③组织架构合理 性;④规章制度完善程度。 所有在建工程实际到位自有资 金额之和/所有在建工程总投 资额之和× 100% 已开发面积/总规划开发面积× 100% 完工面积/总建筑面积× 100% 60% 30% 15% 3000万 一级 正式签定房屋买卖(租)面积 /可供销售(租)总面积× 100%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100% 利润总额/资产总额× 100% 30% 12% 3% 计算公式/评价内容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0% 现金类资产/流动负债× 100%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负债总额× 100% 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现金净 流量之和。 标准值 70% 120% 20% 6% 正值 满分 30 10 8 6 4 2 10 3 4 3 26 6 4 4 4 4 4 10 根据本年度应归还所有金融机构的各类授信资产总额进 行衡量,(1)按期还本为满分;(2)按期付息,但在 评估时点存在逾期1个月以上的贷款记录,扣4分;(3) 未按期还本超过3个月,为0分。若本年度应还贷款本金 总额为0,视为无参考记录,并以不包括该项分数为100 分。 (1)按期付息为满分;(2)本年度存在拖欠利息10天 以上的记录,扣3分;(3)评估时点存在欠息情况为0分 。若本年度应付贷款利息总额为0,视为无参考记录,并 以不包括该项分数为100分。 3.5亿(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0.5亿扣1分;扣完为止 。 1.5亿(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3000万扣1分;扣完为止 。 12%(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10%(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2.5个百分点扣1分;扣 完为止。 800万(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200万扣1分;扣完为止 。 4项内容分别取较好和一般两个级别,4项内容每项各1分 。各项内较好(或较高、较合理)为满分;一般(及较 差或较低等)为0分。 60%(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30%(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7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15%(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3000万(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00万,扣1分;扣完 为止。 一级为满分,每降一级扣1分,扣完为止;资质待定或没 有开发资质为0分。 4项内容分别取较好和一般两个级别,4项内容每项各1分 。各项内较好(或较高、较合理)为满分;一般(及较 差或较低等)为0分。 30%(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12%(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3%(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 止。 计分标准说明 70%(含)以下为满分;每上升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120%(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20%(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 6%(含)以上为满分;每下降1.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 为止;负值为0分;无法提供现金流量表为0分。 正值以上为满分;0或负值为0分。

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规则及标准

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规则及标准

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规则及标准(征求意见稿)一、记分规则(一)计算公式诚信得分=年度初始诚信评分+诚信加分、扣分(二)年度初始诚信评分第一个评定年度的初始诚信评分为100分,随后每个评定年度初始诚信评分按如下规则计算:1.房地产中介服务(含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机构年度初始诚信评分=上个年度末诚信评分值×20%+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自律评分×20%+60分2.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自律评分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自律评分是指行业协会根据日常检查、行业评比所掌握的情况,对年度内企业自律情况的综合评价得分,满分100分。

二、计分标准(一)诚信加分1.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在诚信系统申报信息完整的,每一评定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2. 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实行加分奖励,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⑴在考评年度内获得国家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0分;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表彰、奖励的,每项加8分;⑵在考评年度内获得省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8分;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⑶在考评年度内获得地市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获得地市级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分;⑷在考评年度内获得县(区)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2分;获得县(区)级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分。

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每次加1分,每一评定年度本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二)诚信扣分扣分标准详见表格所列标准。

三、记分程序关于扣分1.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情况的轻重程度行使自由裁量权,除了记分值为0.5分的项目外,其它项目分三个阶段在记分值范围内累计扣分: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的予以初次扣分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合格的除给予再次整改期限的再次扣分,拒不整改的或再次整改不合格的继续扣分直至该项分值被全部扣完。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鲁建发〔2015〕3号),结合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布和使用、信用等级核定及激励与惩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的采集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组成。

基本信用信息是指企业资质信息和企业开发业绩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受到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奖励、表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而形成的信用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违反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而形成的信用信息。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主要从以下渠道采集:(一)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及其它信息;(二)市城乡建设委在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业管理等日常监管中掌握的开发项目勘察、、施工、质量、安全、销售、验收等信息,以及企业开发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设计(三)经市城乡建设委核实的社会公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诉或表扬信息;(四)媒体公开披露并经市城乡建设委核实的企业和项目信息;(五)企业自身提供并经核实的其它信息;(六)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实的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状况的其它信息。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相关审批、备案业务及录入房地产开发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时,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内容及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市城乡建设委对企业提供资料及录入信息进行核查确认。

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参考)

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参考)

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参考)企业信用评级标准是企业申请担保授信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评级对象必须具备至少两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期财务报表。

根据不同行业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标准不同,我司将评级对象分为五种类型:工业、商贸、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综合。

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共分为五个方面,包括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

根据评级对象所属行业的差异及其资金运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特点,按上述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分别设置若干量化或非量化指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评级指标体系。

评级采用百分制。

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为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

标准值为60%,满分为30分。

每上升2个百分点扣1分,130%或以上为满分。

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30%或以上为满分。

流动比率指标为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现金除以流动负债。

标准值为130%,满分为10分。

获利能力指标包括销售利润率和资本回报率。

销售利润率指标为销售利润除以销售收入,标准值为8%,满分为10分。

资本回报率指标为净利润除以所有者权益,标准值为8%,满分为4分。

经营管理指标包括销售收入现金流、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管理水平。

销售收入现金流指标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除以销售收入,标准值为80%,满分为量。

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为销售收入除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标准值为400%,满分为。

存货周转率指标为产品销售成本除以平均存货,标准值为300%,满分为。

管理水平指标包括企业文化、财务管理、质量、技术、信息管理等。

标准值为24分,满分为6分。

商誉指标包括企业形象、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行业声誉、纳税情况及遵纪守法程度等。

视情况给予分至满分。

履约指标包括企业信用等级、债务支付能力、履约能力、合同履行情况等。

标准值为16分,满分为。

过B级⑵如存在“可疑类”或“损失类”贷款,信用等级为D级2利润增长率65%或以上为满分;每下降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3履约指标按期还本为满分;按期付息,但在评估时点存在逾期1个月以上的贷款记录,扣4分;未按期还本超过3个月,为分,若本年度应还银行贷款本金总额为,以其他授信形式比照给分按期付息为满分;本年度存在拖欠利息10天以上的记录,扣3分;评估时点存在欠息情况为分。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企业员工
专业素质情况
(6分)
项目经理(负责人)参加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比例60%~70%得2分,70%~80%得3分,80%以上得4分。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员工比例70%~80%得1分,80%以上得2分。
经营业绩信息
(20分)
企业经营情况
(6分)
按经营年限计算,以工商注册后签订第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开始计算,每1年得0.5分,不足1年不得分。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称号的,得2分。最高6分。
优良
信用
信息
(40分)企业或员工获 Nhomakorabea表彰奖励
(16分)
企业获得
表彰奖励
(10分)
获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物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市、区)、街道五级,分别得5、4、3、2、1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个人获得
表彰奖励
(6分)
企业员工获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物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市、区)、街道五级,分别得5、4、3、2、1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物业服务规模
(10分)
在管物业项目个数每3个得1分,不足3个不得分,最高5分;物业服务面积每10万平方米得1分,不足10万平方米不得分,最高5分。按物业服务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参与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等物业服务
(4分)
每3万平方米得0.5分,不足3万平方米不得分,最高4分。老旧小区是指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按物业服务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标准建设成果
(4分)
企业通过“三体系”认证,以及获评国家、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或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得3分。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或者主编单位编写物业服务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的,分别按3、3、2、1、0.5得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

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简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加剧竞争,房地产企业的信用评价成为了业内人士所关注的焦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可以为投资者、购房者、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一定的决策依据,同时也可以引导房地产企业规范经营。

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房地产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基础信息房地产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作为判断企业是否合法、真实的依据,是信用评价的基础。

此外,企业的注册时间、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等也是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

经营状况评价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状况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察,主要包括:•财务状况:财务报表是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经营能力: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需要从营收、利润、市场份额等多个角度出发,可以考察企业在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企业文化:考察企业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的管理理念、员工待遇、工作环境等,这些因素能够间接体现企业的实力和诚信度。

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是将企业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级,最终给出评级结果的一种指标。

具体评级标准是由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的,通常是按照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信用历史等因素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通常为AAA、AA、A、BBB、BB、B、CCC、CC、C、D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影响因素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的影响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内部因素内部因素是指企业本身的管理、经营、文化等方面对信用评价的影响。

具体来讲,内部因素包括:•企业治理结构: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符合监管部门审慎监管的要求。

•经营状况:企业的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专利技术、产品品质等因素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影响信用评价。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与众不同的核心价值,可以为企业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影响企业信用的评价结果。

外部因素外部因素是指宏观环境、行业竞争、政策法规等方面对信用评价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分级评定评分标准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分级评定评分标准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分级评定评分标准表
项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信用信息
计分标准
备注
基本信息
基础分
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基础分
经历分
经营时间

不超过分
业绩分
商品房竣工面积
万㎡
不超过分
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
万㎡
良好
信用
信息
社会公益行为
慈善救助捐赠
万元
累次积分
社会公益捐赠
其他公益行为
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独立第三方信用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

未执行明码标价和相关公示制度

发布违法违规、虚假广告信息

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预售商品房

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未达到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相关事宜

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和合同约定条件强行交房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
不良
信用
信息
信访
投诉
人以上集体上访

同一事
件不重
复计分
人有效投诉

不及时处理投诉

违法
违规
行为
未取得房地产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累次积分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经主管部门核实认定拖欠工程款的

擅自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用途性质

违法违规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一些关键指标进行评估。

下面将从企业资质、信用记录、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介绍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首先,企业资质是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企业的资质等级越高,信誉越好,评分越高。

同时,还要考虑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其资质水平,以及企业所持有的工程机械设备等。

其次,信用记录也是评价企业信誉的重要因素。

例如,企业是否按时履行合同,是否及时缴纳税费,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等。

这些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评分。

信用良好的企业将获得较高的信用评分,而信用不良的企业则会受到相应的扣分。

第三,项目质量是评估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施工质量、工期管理、工程验收和用户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若企业在此方面表现出色,项目质量得到认可,将会提高信用评分。

此外,安全管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评分指标。

建筑施工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管理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企业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事故发生次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都会对企业的信用评分产生影响。

另外,企业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水平也会对信用评分产生影响。

拥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同时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得到更高的信用评分。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企业还应考虑是否积极参加行业交流与学习,是否具有相关荣誉和奖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因素。

总之,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评分标准是综合考察企业的资质、信用记录、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设备和技术水平等各个方面。

只有在多个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才能获得更高的信用评分,从而得到更多的商机和合作机会。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注重提升自身各项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提高信用评分。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定文档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定文档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简称开发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级和暂定资质。

(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60%以上。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的8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5人(建筑、结构、房地产5人;会计4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5人;统计1人)。

7、工程技术、销售、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投诉房屋面积与总销售房屋面积之比)2%以下,质量投诉处结用户满意率100%。

关于报送2009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9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9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办:为切实搞好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工作,现将2008年12月份出台的《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及2009年对《标准》的修改补充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给企业打分。

评分表请于2010年1月9日前报市开发办邮箱kfbw@。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一、企业优良信用信息记分标准(一)社会公益行为加分包括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无捐助行为的不加分,捐助3万元以下的加1分,超过3万元部分每3万元加1分,最高加10分。

(二)企业荣誉加分1、获得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0、15分、10分、5分;获得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3分;受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专业表彰的,加3分;2、获得银行资信等级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AAA级加6分、AA级加4分、A级加2分;3、开发建设的项目列为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每项目分别加20分、10分;受到建设部、建设厅表彰的,每项目分别加10分、5分;4、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被评为广厦奖的,每项目加30分;被评为省优秀住宅小区的项目,分别加20分;被评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金奖、银奖、铜奖(或相当级别奖项)的,每项目分别加15分、10分、5分;受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专业表彰的,每项目加3分;5、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申报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评价年度通过预审的,每项目加10分;评价年度通过中期检查的每项目加10分;评价年度通过终审的,每项目加20分(AAA)、15分(AA)、10分(A);预审、中期检查、终审中有两项在同一年度的,只按最高值加一次分;6、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采用管理部门推广应用的“四新”技术和部品,企业采用经申请认定后,每项加2分,最高加10分;7、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获得其他荣誉,经审查认定的,可按照相应级别加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是一种重要的评估手段,对于评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誉程度、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等方面提供了科学的分析方法。

本文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进行介绍并探讨其主要内容。

一、企业经营能力指标1.企业规模企业规模是指企业的资产规模和市场份额,能够反映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企业规模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经营收入等方面,收入规模越大,企业信用等级越高。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的资金流向和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指标主要有企业权益比例、负债比例、净利润比率、应收账款比率、应付账款比率。

财务状况越健康,企业信用等级越高。

三、企业经营风险指标1.企业邦他比率被业界广泛视为安全边际的指标,意味着经营收入在利息和债务缴纳后剩余的贡献。

通常来讲,一个企业邦他比率应该在3之上。

2.比重比率比较不同款项之间的占比,包括应收款项比率、预收款项比率、存货比率、增值税比率等,分析企业总收入的构成,便于明确企业是否有风险。

3.资产负债率企业金融状况的一项即时评估,可以反映出企业的偿债能力是否适宜,判断企业是否进行控制度调节。

资产负债率越低,表示企业的现金流不错。

四、企业信誉度指标1.品牌美名和公益评分品牌美名是由企业在各种社会公众和客户中留下良好印象、美誉度的养成情况,而公益评分则是企业的捐助项目率和捐贡数量占比。

品牌美名和公益评分成正比,评级高度反应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声望。

2.国家政府奖项企业的成立年限、规模、社会责任感、市场表现、利润情况、税务红排名等方面的政府认可和鼓励,可视为企业的信誉度指标。

具体包括“民营企业家”的称号,税收呼吁等级的红色铜钮,优良管理、优秀市场销售表现的称号等。

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评价评分标准是一种很重要的评判方法,分析企业项目模式、财务状况、经营能力、资本结构、市场地位、口碑评分等多方面的品质现状,准确评估企业的信誉度和商业信用等级、防范债务风险,对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推进我国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进行。

第三条信用评价指导思想: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信用评价基本原则: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管理,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房协)领导、行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信用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管委),领导信用建设和信用评价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房地产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信用建设发展规划;(二)制定房地产行业(开发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内容和事项;(三)确立信用评价工作原则,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五)制定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招标选取办法;(六)审定并公布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第六条信管委组建信用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其主要职责是:(一)配合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做出专业解释;(二)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为信用评价提供操作方面的技术指导;(三)审议企业信用等级初评、动态监测结果并提交信管委审定;(四)对企业信用评价中存在异议的问题进行复审;(五)参加评标选取评价机构;(六)对行业信用建设及信用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信管委下设信用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管办),负责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和信用评价等日常工作。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使用企业诚信管理服务平台2021年以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智慧住建”搭建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服务平台,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开发企业信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审核、录入、异议处理等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加分、扣分按照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执行。

市开发企业信用办公室统筹建设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服务平台,根据企业资质等信息确定企业信用评价基础分值;核实企业在平台提报的良好信用信息,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加分,不符合的予以退回;对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实录入的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企业不良信用行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推送到平台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做好企业信用分值数据的统计更新,根据信用分值及时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变更,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动态管理,并积极探索完善与行政及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中心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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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创优
(8分)
国家、省、市、区四级,以物业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为准,每个项目4、3、2、1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8分。
服务管理创新
(4分)
获得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物业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并推广的成果,按照4、3、2、1得分,同一成果以级别最高计分。认真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并作出公开承诺的,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履行社会责任
(4分)
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为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物业行业协会表彰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不良
信用
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的法院判决、仲裁的生效裁决
每一案件扣3分;企业主动录入信息的,每一案件扣2分。
被物业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
严重不良信用信息
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信用等级确定为C级(严重失信)
在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及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物业服务企业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包括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
企业员工
专业素质情况
(6分)
项目经理(负责人)参加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比例60%~70%得2分,70%~80%得3分,80%以上得4分。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员工比例70%~80%得1分,80%以上得2分。
经营业绩信息
(20分)
企业经营情况
(6分)
按经营年限计算,以工商注册后签订第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开始计算,每1年得0.5分,不足1年不得分。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称号的,得2分。最高6分。
物业服务规模
(10分)
在管物业项目个数每3个得1分,不足3个不得分,最高5分;物业服务面积每10万平方米得1分,不足10万平方米不得分,最高5分。按物业服务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参与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等物业服务
(4分)
每3万平方米得0.5分,不足3万平方米不得分,最高4分。老旧小区是指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按物业服务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标准建设成果
(4分)
企业通过“三体系”认证,以及获评国家、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或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得3分。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或者主编单位编写物业服务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的,分别按3、3、2、1、0.5得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拓展经营市场
(4分)
企业跨县(市、区)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得2分;跨市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得3分;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得4分。
不良信用信息与项目经理(负责人)挂钩。信息产生后,通过省物业信用系统予以警示、通报。同一项目经理(负责人)出现以上情况超过2次的,每人次扣1分。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违规行为,被物业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书面通报、查处并发出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经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查实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问题投诉,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优良
信用
信息
(40分)
企业或员工
获得表彰奖励
(16分)
企业获得
表彰奖励
(10分)
获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物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市、区)、街道五级,分别得5、4、3、2、1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个人获得
表彰奖励
(6分)
企业员工获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物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市、区)、街道五级,分别得5、4、3、2、1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以正式文件为准。
从业人员信息
(15分)
企业员工数
(4分)
不足20人得1分,20~50人得2分,50~100人得3分,100人以上得4分。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数为准。
企业管理
技术人员情况
(5分)
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数(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10人(2人)以上的,得2分;20人(4人)以上的,得3分;30人(6人)以上的,得4分;40人(8人)以上的,得5分。
附件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准
基础
信用
信息
(80分)
企业基本信息(40分)
按省物业信用系统规定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填报相关信息,得4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
企业党建信息(5分)
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得2分。积极参与“红色物业”创建,得1分。融入“四位一体”机制并主动开展工作的,得2分。
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报送有关资料的
每一次扣2分。
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在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等活动中,对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指出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等物业管理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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