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保证合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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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保证合同
()漳瑞担保委保字第()号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漳州市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商业大厦十二楼
法定代表人:俞荣煜
被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贷款)向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政策性融资保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甲方为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编号为 __
《________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________ ,(币种)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 元整,期限为_______ 个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委托保证范围及期限
一、甲方担保的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80%,即: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元整,保证范围仅为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部分
的80%,不包括相对应的贷款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费用。
二、甲方提供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贷款方按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贷款方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三条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保证债权及行使
一、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保证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1、保证追偿权:即甲方按照本合同和《“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 保证合同》约定,代乙方清偿主债务或部分清偿主债务后,有权要求乙方偿还代偿款项及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的权利。
2、担保费债权:即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担保费的权利。
3、违约金债权:即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4、滞纳金债权:即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支付滞纳金的权利。
5、索赔权:即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二、甲方依据保证合同代偿后,可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在接到甲
方通知后7天内清偿债权。
第五条担保费、履约风险保证金和资金占用费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出具《同意放款书》前一次
性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二担保金额X担保期限(月)_ X 月担保费率%o,本次担保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兀整。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出具《同意担保书》之前一次
性向甲方支付履约风险保证金(按政策性被担保额度的_____ 5%收取)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整。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甲方有权直接
从乙方缴纳的履约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收。
三、发生甲方代偿事实后,乙方应按代偿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月2%。的资金占用费,自甲方代偿之日起计算至该债务还清之日为止。
四、在担保期内,乙方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甲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无法按主合同取得贷款方贷款资金,
乙方应如数归还甲方出具的保证合同文本的原件,同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用及履约风险保证金按以下情况处理:
1、因贷款方原因,乙方无法取得贷款资金的,甲方无息返还担保费的50%及履约风险保证金。
2、因乙方原因无法取得贷款资金的,甲方仅无息返还履约风险保证金。
六、乙方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甲方收到贷款方的贷款偿还确认书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风险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七、若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担保展期的,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
有关规定向甲方缴交担保费,履约风险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相应顺延。
第六条乙方的其它义务
一、乙方必须将主合同项下的甲方保证金额与借款期限内的所有
借款,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挪用;乙方应保证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应用于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及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等与企业产销、研发、流通及项目建设无关的领域,也不得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及时向甲方通报还款情况,提供必要的还款证明单据。
三、进行股份制改造、兼并、联营、分立、合并、合资、减资、
重大资产转让、股权变动、债权转让以及其他可能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时,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四、若乙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应在事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五、发生本协议第六条第三、四款情况时,不得因此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更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实现行使追偿权的行为。
六、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项目进度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用款和还款进度表、项目进度报告等),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贷款用途等情况进行定
期或随时检查、了解和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否则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甲方在检查和监督时所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九、保证期间,乙方与贷款方协议变更主合同任一条款的或贷款方许可乙方转让主合同项下主债务的,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详细情况,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法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代偿的,乙方应按代偿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月20 %。的资金占用费,直至该债务还清为止。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三、四、六、七、八项义务,导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除应按约定支付月20 %。的资金占用费外,还应按甲方代偿金额支付每月9%的惩罚性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资金占用费每月计收一次,收取时间为月末,逾期欠交每
日加收1 %o的滞纳金。
四、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采取商请贷款方提前收回贷款等救济措施。
第八条义务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相
应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各项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