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小说中的人鬼交往类型及其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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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小说中的人鬼交往类型及其文化
内涵
陈名琛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 福建福州 350025)
[摘 要]在众多的唐人小说中,人鬼交往可谓是人与异类交往当中的特殊类型,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通过对这些作品的分类探析,有助于加深对唐代小说的艺术性和文化内涵的认识。
[关键词]唐人小说;人鬼交往;模式;原因;文化内涵
我国小说史上写人鬼交往的题材历史悠久。上溯至魏晋南北朝,有干宝《搜神记》、刘义庆《幽明录》、颜之推《冤魂志》等;下至宋元明清,有洪迈《夷坚志》、冯梦龙“三言”、凌濛初“二拍”以及蒲松龄《聊斋志异》、纪昀《阅微草堂笔记》等。这些为数众多的小说集中,均有描写人鬼交往的故事。而此类小说在唐代则大放异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探讨此类小说,将有助于从另一个视角认识唐人小说和唐代社会。
一、人鬼交往模式
唐代人鬼交往类型小说,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模式:
第一,人鬼势不两立。
1.鬼报复。言而有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对鬼同样适用。倘若人言而无信,鬼就会进行报复。薛用弱《集异记·陈导》(《太平广记》328卷。本文所选小说,均出自《太平广记》,故下略书名)[1]写陈导许诺赠给鬼“缗钱一二万”换来“免烧其家”之难。但陈导食言,结果鬼大怒烧尽导家所有财物。看来对鬼也要讲信用,否则吃亏的也许就是当事者。
2.鬼魂复仇。对于鬼魂来说,复仇是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这类鬼魂复仇故事,唐以前当以颜之推《冤魂志》记述最多,典型的如《徐铁臼》。徐铁臼受尽继母陈氏的折磨而死,死后冤魂大闹陈氏一家,最终索走仇人之子的性命。徐铁臼的复仇是坚决而彻底的,他是一报还一报。唐人小说中,卢肇《逸史·华阳李尉》(122卷)写张节度使欲夺李尉之美妻,借机害死了李尉;《逸史·乐生》(122卷)写乐生蒙冤入狱并被抛尸刑场;徐铉《稽神录·陈勋》(124卷)写性情耿直的陈勋被县吏诬陷致死。这些人死后都采取了复仇形式,杀了仇人。特别是陈勋,他的冤魂执长剑手刃八个仇人,读来痛快淋漓。
以上多写男鬼复仇,其实女鬼的复仇更为坚决,也更无情。蒋防《霍小玉传》(487卷)可为代表。面对李益的负心,霍小玉将深沉的爱化为强烈的恨,“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终使三娶的李益“夫妻之间,无聊生矣”。可与《霍小玉传》相提并论的是《逸史·严武盗妾》(130卷),严武亲手杀死了被他拐骗的邻家少女。经过30年的上诉,最终少女的冤魂拒绝了严武的“悔谢”和贿赂,并向他复仇。又戴孚《广异记》之《范俶》、《李瀚》写女鬼对损害自己死后尊严的人进行复仇。
3.不怕鬼。古人向来相信世上有鬼,但不信鬼乃至不怕鬼的也为数不少。孔子就曾对鬼神有所怀疑和保留,“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东汉王充、南北朝范缜等都是唯物主义者,明确主张无鬼论。著名的不怕鬼故事《列异传·宋定伯捉鬼》[2]通过宋定伯遇鬼-识鬼-捉鬼的经过,赞扬了敢于同鬼作斗争的精神。唐人小说中,牛肃《纪闻·窦不疑》[3]写窦不疑用箭射伤拦路鬼;皇甫氏《原化记·韦滂》[4]写韦滂箭杀“煞鬼”并“烹之啖之”。唐以后此类故事更是比比皆是,如宋洪迈《夷坚志·孙俦》[5]、清袁枚《子不语·油瓶烹鬼》[6]等。这些不怕鬼的故事充分表明了鬼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人是完全有能力打败并制服它的。
第二,相信鬼。
相对于不怕鬼的人来说,信鬼的却大有人在。《潇湘录·魏征》(146卷)写魏征年轻时不信鬼神,曾与鬼道士“言及鬼神之事”。后鬼道士以简相送,结果“其简化一鼠而走,征自此稍信鬼神。”《法苑珠林·恒道愍》(319卷)写恒道愍最初对鬼并不畏惧,曾与之“共卧”。后与鬼泪别才“方大怖惧,恍惚时积”。这些作品均通过人物的奇遇来反证鬼的存在,以此显示作者的鬼神观。
此外,通过鬼魂托梦或显灵也是信鬼的一种形式。李公佐《谢小娥传》(491卷)写谢小娥父与夫经商被害,二人先后托梦“车中猴,门东草”和“禾中走,一日夫”。在李公佐帮助下,解得仇人姓名为“申兰”“申春”。谢小娥遂女扮男装寻觅仇人,后手刃申兰,活擒申春,终得复仇。又戴孚《广异记》之《宇文觌》《李霸》《韦璜》等均涉及到鬼魂托梦或显灵的情节。
第三,人鬼和谐相处。
1.人鬼有交情。人鬼最具交情的可以《冥报记·睦仁蒨》为代表(297卷)[7]。作品以睦仁蒨与鬼吏成景的交情为中心,串连了多个情节:徙家向县,路遇鬼吏,遂与定交;设馆岑家,为设珍馐,以饷成景;泰山求吏,仁蒨病困,成景救之;睦、成问答,纵谈佛道,仁蒨病愈。相类题材,尚有《宣室志·陆乔》(343卷)、牛僧孺《周秦行记》(489卷)等。
2.鬼魂知恩图报。报恩是做人的基本准则,鬼魂也概莫能外。《潇湘录·牟颖》(352卷)写牟颖掩埋盗贼之骸骨,鬼魂报恩,替牟颖盗人财物,后竟替他盗取邻家美妇,成了帮凶。又牛僧孺《玄怪录·董慎》(296卷)[8]写董慎和他推荐的张审通帮助冥府的太山府君解决了与冥府的摩擦,太山府君为了报答他们,给董慎延长了21年的寿命,为了让张审通能听得更清楚又给他加了一只耳朵。
第四,人鬼相恋。
1.离魂型。最早的离魂型故事首推南北朝小说《幽明录·庞阿》(358卷)。写石氏女由于偷窥了来访的同郡美男子庞阿而芳心大动并爱上了他。但碍于封建礼教不敢大胆追求,只能通过离魂形式与庞阿相会。后庞阿妻病死,石氏女终与庞阿共结百年之好,成就一段美满姻缘。唐代离魂型故事,陈玄祐《离魂记》(358卷)可为代表。小说写清河张镒早年把其女倩娘许给外甥王宙,后张镒食言。王宙由此不满便离开张家,倩娘与其私奔至蜀。后倩娘思念父母,遂与王宙复归张家,倩娘竟与闺中病卧多年的倩娘“翕然合为一体,其衣裳皆重”。大家方知私奔的倩娘乃是离魂。此外,尚有《灵怪录·郑生》《独异记·韦隐》等,均写因精诚所至而引发的离魂故事,在构思上与《离魂记》如出一辙,但缺乏鲜明的人物形象。
2.还魂型。还魂型故事与离魂型故事关系密切。离魂型故事的滥觞之作《幽明录·庞阿》中即有还魂因素,在庞阿妻死后离魂的石氏女终还魂与庞阿共结百年之好。唐人小说中,《离魂记》写倩娘离魂后不但能还魂,而且还结婚生子,情节较《庞阿》进一步发展。
2.转世型。《会昌解颐·刘立》(388卷)写刘立及妻杨氏“琴瑟甚和”,但杨氏不幸早逝,死前以小女美美相托。数年后,刘立于郊外看花,竟与杨氏邂逅。原来杨氏已转世为赵家之女,在众人撮合下,二人再续前缘,而“美美长于母三岁”,构思颇为奇特。又范摅《云溪友议·玉萧记》写韦皋与侍女玉萧日久生情,但此时韦家来信催其回家。离别之际,二人相约再会日期。后韦皋失约,玉萧伤心至极,绝食而死。当韦皋得知真情后十分伤感,遂请道士施法,招来玉萧灵魂。玉萧感激至极,后转世与其重修旧好。玉萧为情而死又为情而生,生死不渝,感人肺腑。
4.再生型。与转世型关系密切的是再生型。孟棨《本事诗·崔护》(274卷)写崔护在清明节这天偶遇一女子,两人一见钟情。后女子因相思成疾去世,崔护获悉真情后伤心不已,结果姑娘死而复生,二人终成眷属。又牛僧孺《玄怪录·齐推女》(358卷)写齐推女因有身孕回娘家暂住,得罪了西汉鄱县王吴芮,分娩当天出血而死。后得冥王之助,齐推女终得以再生,并生数子。
以上均为女鬼再生的故事。其实再生后并生子,此类作品在离魂型小说中已初见端倪。《离魂记》中私奔至蜀的倩娘和王宙生了两个孩子。在再生型小说中,再生的女鬼基本上都生子。戴孚《广异记·张果女》(330卷)写张果女年仅十五就夭折了,鬼魂与刘乙子相恋后再生,结为正式夫妻,并育有数子。《广异记·刘长史女》(386卷)写刘长史长女年二十病死,鬼魂与高氏子相恋。刘氏夫妇得知其女将再生之事,遂开棺,数日后其女复苏。遂择吉日为二人成婚,“后生数子”。
5.招魂型。招魂习俗显然与巫术有关,先秦时期巫术盛行,尤以楚国为盛。屈原与巫关系密切,《招魂》可为证明。唐人小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