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吨链条锅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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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时链条锅炉运行操作暂行规程
(司炉部分)
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产财产,确保生产正常进行,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程,锅炉房运行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总则:
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本厂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单机设备及附件的一般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了解本岗位各条管路的作用、流向,掌握阀门、附件、仪表等的使用方法,并能排除故障。
2、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生产参数指标。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组长或车间领导。
3、每次锅炉生火或停炉之前均应通知计量仪表人员对计量仪表进行控制和检查。
4、运行人员不得在锅炉房内嬉戏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给煤:
1、锅炉给煤一般为烟煤,并回收适量煤渣,制成混合煤。
2、混合煤颗粒度不得超过50mm,否则需经破碎过筛后使用。
3、给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受司炉人员和化验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4、炉排下漏煤全部回收煤埕,参入混合煤进行燃烧。
5、含碳量较高煤渣应予回收,与煤搭配比例可为1/10,低负荷时尽量配用,以利节煤。(高负荷时可灵活减少)。
三、司炉:
(一)锅炉升火:
1、升火前的检查准备:
(1)炉墙无凸出裂缝,看火孔、人孔等均关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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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烟道、风道的挡板、阀门等位置是否正确。
(3)各处保温绝热层完整良好。
(4)锅、筒和水冷壁集箱等处的膨胀情况应无卡住或顶碰等现象。
(5)燃烧室和各部分受热面清洁正常。
(6)上下锅筒内外各部分装置符合要求,无水垢、杂物。
(7)水冷壁管、集箱无堵塞及腐蚀现象。
(8)所有另部件装好,各处的螺丝、螺栓、垫料等均紧,所有杂物都从管道中清除。
(9)锅筒、省煤器等安全阀位置正确,排气管固定良好。
(10)锅筒与水位计连接管无倾斜,水位计的旋塞及截门装置正确,开关方便。
(11)压力表旋塞固定牢固,开关方便。
(12)放水阀门、给水阀门、调整门、截门及其他各种门类开关灵活、正确。
(13)锅炉附件中附有远距离传动装置的结点及相连处应紧固。
(14)附件仪表、流量表、压力表、记录仪、分析表、电流表等仔细检验和校正。
(15)冷却上水的温度不超过90℃。
(16)冷炉进水由省煤器进入,速度不宜太快,夏天约1~2小时,冬天约2~4小时。
(17)用手动给水门调节锅炉进水(先旁路进水,待投入运行时再启用自动给水。
(18)省煤器压力表的三通旋塞应开列工作位置。
(19)进水时应检查锅炉和省煤器的放水阀、排污阀、法兰、手孔等处,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
(20)锅炉进入至玻璃水位计的最低水位处,关闭水门观察水位有否升降,发现异常情况,应查出原因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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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升水前打开省煤器旁路烟道门,关闭直通省煤器的烟道门。
(22)开启所有水冷却设备的冷却水门,包括侧密封管的冷却水门。
(23)对各附机、附件应进行试机和检查。
(24)各设备润滑部位应加足润滑油或润滑脂。
2、锅炉升火:
(1)完成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后,开始升火。
(2)升火前对锅炉机组烟道加以通风,约2~3分钟。
(3)炉笼上铺木柴引燃后,再加烟煤于木柴上。
(4)升火时间不宜太快,约4~6小时(例外情况需经厂部批准)。
(5)燃烧室上部维持负压1~3mm水柱。
(6)注意观察锅筒及水冷壁管,集箱等膨胀情况,观察升火时间是否合理。
(7)打开空气阀或一个安全阀,直至压力达到1.5~2.0表压力,冒出蒸汽时,关闭空气阀或安全阀复原。同时冲洗压力表导管,注意压力上升情况。
(8)升火后注意水位上升情况,必须时应进行放水,维持较低水位。
(9)升火后,应使所有受热均匀受热,锅内压力上升至0.5~1表压时,进行冲洗玻璃水位计一次。
(10)升火期间,检查省煤器内水温。水温在工作压力下应低于饱和温度40℃,超过该温度时,进行锅炉放水、增大省煤器进水量。
(11)升火时,空气预热器的出口烟气温度低于180℃时,不得向空气预热器输送空气。出口烟气温度超过300℃时,不应没有空气通入。
(12)锅炉蒸汽总管和分气缸投入运行前,应先排除管中积水后进行逐渐暖管、暖缸。
(13)锅炉投入运行时,才能开启通往省煤器的烟道门,把旁通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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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锅炉运行:
1.必须均匀连续给水,使锅内保持正常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允许水位,水位表内水位允许微有波动,并随时观察水位情况
2、低负荷运行时,水位可比正常水位略高一些,高负荷时,则略低一些,但应注意有否假水位现象。
3、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压力(红线)并经常监示压力表。
4、经常注视风压燃烧情况,控制与调节各道风门的开启程度,炉膛出口负压一般控制在2~3毫米水柱,不向外喷烟,保证燃烧完全。
5、炉排层厚度拟控制在120~140毫米,视燃烧情况、负荷情况而定。
炉膛内发现结焦,应及时除焦。煤层发现火口、搬堆等异常现象亦应及时进行通锹消除。
6、日班应进行一次安全阀检查,用手轻轻抬起安全阀的杠杆端,检查其动作,放回原处后是否冒气。
7、开启或关闭所有阀门均需缓缓进行,严禁敲击。
8、每班对锅炉本体、水冷壁、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炉排、给水泵、备辅机、附件等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班应对各设备的润滑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缺油或油膏不足情况应及时加润滑油或添腊膏,并做好记录。
10、锅炉运行中应进行连续排污。每班应进行一次定期排污。
11、在运行中严禁进行受压部件的焊接和拧紧螺栓。
12、锅炉超负荷运行,不得超过10%,且只能短时间运行。
13、在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炉,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1)锅炉缺水或给水系统故障,关闭水位计、蒸汽阀、水位计还见不到水位。
(2)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发生故障,无法排除。
(3)汽压表持续上升,指针超过红线,安全阀虽已动作,但压力未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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