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及青少年横纹肌肉瘤诊疗规范(2019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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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及青少年横纹肌肉瘤诊疗规范(2019版)》要点

一、概述

横纹肌肉瘤(RMS)是儿童期最常见的软组织肿瘤,占儿童肿瘤的6.5%左右。其临床表现多样,异质性强,预后与肿瘤原发部位、大小、压迫及侵犯周围组织、器官程度以及病理类型有关。原发部位以头颈部及泌尿生殖系统最常见,其次为四肢、躯干等其余部位。RMS对化疗、放疗敏感,但单一治疗效果差,需要肿瘤内、外科、放疗等多学科联合的综合治疗。

二、适用范围

病理诊断明确为RMS,未经治疗的、<18岁的所有患儿,无严重脏器功能不全,符合儿童肿瘤诊治的伦理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诊断

(一)临床表现

RMS可发生于全身任何部位,临床表现取决于肿瘤的原发部位。RMS最好发的部位为头颈部(占40%),泌尿生殖道(占25%),以及四肢(占20%)。头颈部的RMS可分为三个区域,分别为脑膜旁,眼眶及非眼眶、

非脑膜旁区域。RMS诊断时约25%发生远处转移,其中肺是最常见的转移部位,约占40%~45%;其次是骨髓转移,约占20%~30%,骨转移占10%。

(二)病理分型

1. 胚胎型(ERMS):

2. 腺泡型(ARMS):

3. 多形型或间变型:

(三)辅助检查

1. 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检查

(1)血常规检查:患儿可表现为贫血;有骨髓浸润者可出现全血细胞减少。

(2)尿常规检查:泌尿生殖道肿瘤可有血尿表现。

(3)血生化检查:肝肾功能、LDH、电解质是必查项目。肿瘤负荷大的

患者可出现血尿酸及乳酸脱氢酶增高。

(4)凝血功能:包括PT、APTT、TT、FIB、D-二聚体、FDP。有骨髓浸润、高肿瘤负荷、巨大瘤灶合并肿瘤破裂出血者可出现FIB下降,D-二聚体升高等。

2. 影像学检查

(1)X线平片检查:原发部位的X线检查可以发现肿瘤钙化、骨侵犯等。可以辅助诊断肿瘤肺部转移。

(2)CT扫描:肿瘤原发部位通常行增强CT扫描来辅助诊断瘤灶大小及局部软组织、骨骼侵犯情况,以及用来评估治疗反应。胸部CT及腹部CT 平扫可用来判定有无肺部及肝脏的转移。

(3)磁共振扫描:可确定原发瘤灶以及对周围邻近组织器官的侵犯情况,尤其适用于眶周、脑膜旁及脊柱旁区域的肿瘤。

(4)骨扫描:用于评估骨骼转移的情况。

(5)PET/CT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考虑行全身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有助于全面评估瘤灶及转移部位。

(6)B超检查:可用于原发瘤灶及转移瘤灶的评估及治疗反应的监测。

(7)心脏彩色超声:用于化疗前心脏功能的评估。

3. 有创操作检查

(1)活检:通常手术活检可获取足够的标本用于组织病理及分子生物学检查。

(2)骨髓穿刺或活检:用于评估有无骨髓浸润。

(3)脑脊液检查:

4. 其他检查

(1)听力检查:

(2)UGTIAI基因多态性的检测:

(3)荧光原位杂交检查(FISH):

(四)鉴别诊断

1. 尤文肉瘤:

2. 神经母细胞瘤:

3. 白血病:

4. 淋巴瘤:

5. 其他软组织肉瘤:

四、临床分期及危险度分组

(一)临床分期

(二)危险度分组

依据病理亚型、术后病理分期和TNM分期,将危险度分为低危组、中危组、高危组(表3),以便分层治疗。

五、疗效评估

(一)瘤灶评估标准

(二)总体疗效评价标准

(三)治疗中评估

六、治疗

(一)手术

最好能做完整的肿瘤切除或仅有镜下残留。如果不能完全切除或者病变累及眼眶、阴道、膀胱或胆道,为了保存器官及其功能,可先用化疗或加放疗,使肿瘤缩小,再进行手术。如第一次手术仅做肿瘤部分切除,可经化疗和(或)放疗3~6个月(4~8个疗程)后再手术。为了达到完整切除肿瘤的原发病灶,可以进行二次手术,切除原遗留下的阳性边缘或原仅做活检部位。

(二)放疗

1. 放疗指征:RMS胚胎型IRS-期不做放疗,~期则须放疗。腺泡型易有局部复发,故期也做放疗。

2. 放疗剂量:常规分割放疗与超分割放疗无区别。

3. 放疗时机:手术已经完全切除瘤灶者,可于术后1周内放疗;伴颅底侵犯的患儿,有明显压迫症状,需要紧急放疗者,可于化疗前先放疗。肿瘤较大无法手术者,建议放疗时间在原发瘤灶化疗第13周,转移瘤灶可延迟到化疗第25周。

(三)化疗

1. 总细则

(1)根据影像学及其他检查,估计肿瘤能基本完全切除者先手术;完全切除困难者仅活检,明确诊断后先化疗再手术。如选择手术,则化疗在术后7 d 内开始。

(2)放疗期间避免应用放线菌素D(ACTD)和阿霉素(ADR),化疗剂量减为半量。

(3)各期均有必要化疗。根据危险度分组,采用不同强度的化疗。

(4)剂量及化疗前要求:

(5)化疗药物毒副反应的判定标准:

(6)常规口服复方新诺明25mg/(kg·d), 2 次/d,最大量0.48g/次,2 次/天,服3d/周,化疗开始直到化疗结束后3 个月。

2. 各危险度分组方案

(1)低危组方案:

VAC方案(V:长春新碱+A:放线菌素D+C:环磷酰胺);VA方案(V:长春新碱+A:放线菌素D);长春新碱:1.5mg/m2, 静脉滴注,d1,d8,d15;放线菌素D:0.045mg/(kg·次)+生理盐水5min,d1;环磷酰胺:1.2g/m2,1h, 静脉滴注,d1。2-巯基乙基磺酸钠(Mesna)360mg/(m2·次)+生理盐水20~30min,于环磷酰胺0、3、6、9h,静脉推注,d1。

(2)中危组方案:

VAC方案:同低危组,≤12kg按体重计算,剂量=体表面积剂量/30×体重(kg)。VI方案(V:长春新碱+I:伊立替康)长春新碱同低危组,伊立替康:50mg/m²,d1~d5,VCR后静脉滴注90min;单次最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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