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再保险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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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财务再保险会计处理方式

浅谈财务再保险会计处理方式
二、 财务再保 险的监管体 系以及会计处理方式

般将一个保 险合 同中可能包 含的 风险分为 承保 风险 、 时
间风险、 投资风险 、 信用风险 、 费用风险等等 , 传统上将 只转移 承 保 风险的再保险称为一般再保 险 ,而将转移一部分承保 风险和

部分或全部财务 风险 ( 时间风 险、 投资 风险 、 信用风险 和费用 2世 纪 6 0 0年代末就 出现 了财 务再保 险的雏 形——劳合 社
处理方式 。对 于前 瞻式损失 合同 ,再保险保费要求记为 预付保
担显著 的损失 。是否可能承担显 著损失 要经过 “ b 试”( b 9测 9 tt。 e ) 对于这个 “ s 显著 ”的标准 ,A 13并 没有 对于 回溯式损失合 同的已付保 费要求报
告作 为再保险应 收款项不能超 过与再 保险承保 人相应 的负债 。 在英 国 G A A P中 ,前瞻式和 回溯式再保 险合 同处理的方 法类似 于美 国 G A A P下的前瞻式再保 险合 同的处理方式 。 三、 对我国财务再保险监管的借 鉴
式 的文件定 义该标准 为 1% ~1%的损 失就 可以认为是显 著的 0 5
19 9 4年修改 了法定 会计第 2 2章 , 中对于风险转 移标准 , 其 采用 与 F S A 13同样 的测试 。英 国 IA发布 了其 财务报告 披露草案 1 C 报告合同本质 ( R 5) 19 F S 。9 4年 I A发布 了 F S 在非寿 险合 同 C R5 的应用 ( R G3 /4) 指 出承保风 险或者 时间风险 的要素要充 F A 59 ,
10 经济论坛 2 ∞ ・ 3 O 9
13 《 1 ) 短期 和长期再保险合 同的会计处理和报告 》, 置了再保 设 险必须 满足的最低要 求 。 要求 在分保给再保险人的部分 , 再保 险 人必须承担显著 的保险风 险 ( 包括时 间风 险和承保 风险 ) 是否 , 转移 了保险风 险要经 过 “ a 9 测试”( a et 。9 1 1 9 ts) 19 年 2月英 国 和 爱 尔 兰 的 特 许 会 计 师 协 会 I A ( stt o hr r C I tue fC a e d ni te A cu t t cona s 出对待非寿险财务再保险 的会计办法讨论稿 , n )提 规 定不转 移任何承保 风险和时 间风险 的合 同不能划 归为再保 险 , 如果一个合 同没有转 移承保风险但是转移 了充足 的时间风 险也 可以视 为再保 险合同 。如果再保险人承担 了原保 险人 所承担责 任的理赔 或未来风险暴露 的特定部分或 者百 分 比就可以认 为该 合 同转移了承保风险 。如果合 同规定再保 险人对承担的理赔要 及时支付 , 该合 同在会计 上就可 以处理为再保 险合 同 , 因为时间 风 险转移给 了再保险人 。 同时 ,财务再保 险需 要转 移什 么程度的风险才能构成再保

学会正确理解保险中的再保险与分保

学会正确理解保险中的再保险与分保

学会正确理解保险中的再保险与分保再保险与分保的正确理解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手段,旨在为个人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然而,保险公司自身也面临着巨大风险,为了减少风险以保证自身的稳定性,保险公司常常会寻找再保险和分保这两种方式来转移部分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再保险与分保的概念、特点和作用,以及它们在保险行业中的重要性。

一、再保险的概念和特点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合约,以将自身承担的风险由原始保险人转移给再保险人的行为。

再保险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再保险可以将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从一个或多个再保险人那里进行转移,从而降低自身风险承担的压力,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分摊。

2. 资本管理和风险控制:再保险帮助保险公司更有效地管理其资本,降低其所需的准备金和资本金的数量,同时也能提供更好的风险控制能力。

3. 提升信用和信誉:通过购买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信用和信誉度,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投资者。

二、分保的概念和作用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自身所承担的一部分风险再次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

它与再保险相似,但区别在于转移的风险范围和方式。

分保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1. 风险管理和控制:分保有助于保险公司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其承担的风险。

通过分散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承担量,提高资本利用效率。

2. 提高业务能力: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保险公司可以在业务上相互借鉴、合作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3. 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保险公司可以扩大其业务范围和市场份额。

分保可以使保险公司提供更广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三、再保险与分保的关系再保险和分保是相互关联的概念,它们在保险行业中相辅相成,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风险再次转移给再保险人,而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再次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

再保险业务的账务处理

再保险业务的账务处理

再保险业务的账务处理一、再保险业务基本概述再保险亦称“分保”。

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的一种行为。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包括分出业务和分入业务。

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或分入公司。

二、再保险业务常用会计分录(一)保险分出人(1)确认分出保费借:分出保费贷:应付分保账款(2)确认应收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摊回分保费用时借:应收分保账款贷:摊回分保费用(4)确认应摊回的赔付成本借:应收分保账款贷:摊回赔付支出(5)存入分保保证金1、扣存分保保证金借:应付分保账款贷:存入保证金2、计提分保保证金利息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分保账款3、转回上年扣存分保保证金借:存入保证金贷:应付分保账款(二)分入业务(6)分入保费借:应收分保账款贷:保费收入(7)分保手续费1、确认支付手续费时借:分保费用贷:应付分保账款2、实际支付手续费时借:应付分保账款贷:银行存款分保费用(8)分保赔付成本借:赔付支出贷:应付赔付款借:保险责任准备金贷: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9)存出保证金1、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借:存出保证金贷:应收分保账款2、返回上期扣存分保保证金借:应收分保账款贷:存出保证金3、计算存出分保保证金利息借:应收分保账款贷:利息收入(三)期末结转损益1、结转收入类账户借:保费收入利息收入摊回赔付支出摊回分保费用等贷:本年利润2、结转费用类账户借:本年利润贷:利息支出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等财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论述我国财务再保险的监管

3论述我国财务再保险的监管

3.简述我国财务再保险的监管定义:财务再保险是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约定,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为保险人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保险人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我国财务再保险监管现状:我国除了《再保险法》和《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外,目前没有关于再保险的法律法规。

但是对于财务再保险,这两部法律都未作任何规定。

在未来财务再保险不可避免的将被大量引入的趋势下,我国应该加强对财务再保险的监管法规制定及监管力度。

我国财务再保险监管建议:监管财务再保险的关键,是对财务再保险合同是否属于再保险合同进行界定。

针对我国情况,建议我国采用以下界定标准:只有符合“保险人有显著的时间风险或核保风险的移转”和“再保险人有遭受显著亏损的合理可能性”两个要件,财务再保险才能被认定为再保险合同。

而且不论财务再保险合同在性质上是否已经属于再保险,保险监管者都应作出信息披露、特别准备金提取等额外的监管要求,以降低此类交易的风险。

具体而言如下:1要建立和明确再保险合同的风险移转标准通过对比分析美英的做法,建议采用以下风险移转标准,即再保险合同必须符合以下两个要件:保险人需有显著的时间风险或核保风险的移转;保险人或再保险人需有遭受显著亏损的合理可能性。

2对于那些不属于再保险合同的业务品种,从监管者的角度看,有三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1)由于此类业务不属于再保险业务,进而不属于保险业务,保险人如果从事的话,就会抵触保险法第92条2款中关于业务范围的规定,有违法之嫌。

因此,如果经过考察确信该业务品种利大于弊,有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则应由保监会另行颁布行政规定,以核准方式允许保险业从事此类财务再保险业务。

(2)明确规定这些非再保险类合同品种在会计处理和税收方面不得享受再保险待遇,以免不法从业者假借再保险之名,行美化报表之实,甚至转移资金、偷逃税款。

(3)鉴于该类财务再保险并没有转移风险,而仅仅是一种财务上的安排,故要特别重视再保险人的担保能力,建议制订相应规范,要求我国保险人向再保险人索要相应的担保,如信用证、信托基金、现金担保、有价证券等,以确保保险人的利益能够实现。

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标准研究

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标准研究

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标准研究财务再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风险转移工具,其发展已经有近五十年历史。

财务再保险作用突出,通过它原保险人可将部份风险转嫁给再保险人,将相关费用确认为再保险交易支出,这样能使风险得到有效分散。

原保险人也可利用财务再保险将实质上不具风险性的负债转移给再保险人,进而降低原保险人负债比率,改善报表,提高财务综合指数。

同时,原保险人利用财务再保险可以将一些亏损严重或是不易处理的业务迅速撤回,以降低损失,相应转移出的资金和人员力量可以积极投入到新的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使其较快完成战略性转变,扩大其业务量。

并且,财务再保险接受人能够运用其专业的资金运用优势创造价值,并与原保险人共同分享,真正实现双赢局面。

正因为财务再保险有如此引人注目的优点,其受到许多保险公司的追捧。

但是,由于滥用这种风险转移工具,将并没有转移承保风险的财务再保险合同处理为再保险合同,减少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使许多公司的风险被隐蔽,而当风险发生、问题败露为时已晚,最终导致很多公司破产。

这也引起了许多国家监管机构的重视,他们纷纷出台政策,用以规范财务再保险合同的运用。

对财务再保险的监管主要是对合同确认的规范,也即要将没有转移承保风险或者转移承保风险很少的财务再保险确认为其他融资工具,这样由于不能在会计上处理为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公司也不能减少对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也就不会因此出现保险公司偿付力不足的状况。

显然,对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标准的研究具有重要理论及实践意义。

但是,对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标准进行专门研究的文献则几乎没有,因而本文的选题以及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本文从一般理论出发,对财务再保险定义作了诠释,介绍了其产生、发展以及财务再保险的特征、作用。

分析了其与传统再保险的区别及联系。

并从两方面入手分析财务再保险合同确认的动因:本质原因在于人们对财务再保险合同性质的认识存在误区;外部原因主要事由于财务再保险的作用诱使保险公司的滥用。

再保险业务种类

再保险业务种类

再保险业务种类摘要:一、再保险业务的定义和作用二、再保险业务的种类1.财产再保险2.人寿再保险3.健康再保险4.意外再保险5.其他再保险业务三、各种再保险业务的特点和区别四、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功能五、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正文:再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在承担一定风险后,为分散风险,将其中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

再保险业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具有平衡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提高经营稳定性等作用。

再保险业务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财产再保险、人寿再保险、健康再保险、意外再保险等。

其中:1.财产再保险:主要涉及财产损失、责任、信用等风险的再保险。

这类业务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财产保险业务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2.人寿再保险:主要涉及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的再保险。

这类业务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长寿风险、疾病风险等,提高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3.健康再保险:主要涉及健康保险、疾病保险等险种的再保险。

这类业务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疾病风险、医疗费用风险等。

4.意外再保险:主要涉及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再保险。

这类业务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意外事故风险、意外医疗费用风险等。

5.其他再保险业务: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再保险业务,如信用再保险、保证再保险等。

这类业务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各种再保险业务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再保险产品。

同时,再保险业务也具有重要的风险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稳定性。

近年来,我国再保险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

再保险的相关事项

再保险的相关事项

再保险的相关事项再保险的相关事项自保险和再保险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的热门话题,再保险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为保险公司提供安全保障。

再保险行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也使得投资者和客户对其关注度上升,因此,我们需要对再保险的相关事项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再保险的定义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

举个例子,假设一家保险公司向客户承诺赔偿1000万美元,但该公司有理由相信实际损失可能达到2000万美元。

在此情形下,该公司会购买再保险以减轻风险负担。

这样,保险公司只需向客户支付1000万美元,并向再保险公司支付额外1000万美元,再保险公司则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转移和保险保障服务。

二、再保险的作用1. 控制风险再保险可以控制保险公司的风险。

一旦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发现承担了太多风险,在出现大规模损失时受到的影响也将更大。

但只要购买了再保险,保险公司就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从而对风险进行控制。

2. 保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再保险可以保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

如果保险公司在某个行业或地区承保了大量风险,并出现了重大损失,那么其财务状况可能受到影响。

但如果保险公司将风险分散转移到再保险公司,那么即使在出现大规模损失时,保险公司财务状况也将更加稳健。

三、再保险的类型再保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1. 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风险。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在一项业务中承保了1000万美元的风险,那么它可以选择转移50%的风险给另一家保险公司。

在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分享赔偿金额。

2. 超额再保险超额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需要支付的部分超过了其独立承保风险承受能力的那一部分。

因此,如果一位保险公司的风险接近或达到其独立承保能力的极限,那么它就可以选择购买超额再保险。

在超过承保能力的损失中,超额再保险公司将提供超出独立承保能力的保障。

四、再保险的市场现状目前,再保险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预计未来再保险品种将会多样化、在国际市场快速发展。

财务再保险

财务再保险
赔款责任转移财务再保险( 赔款责任转移财务再保险(Loss portfolio transfer contract) contract) 回溯累积财务再保险( 回溯累积财务再保险(Retrospective aggregate contract) contract)
财务再保险之优缺点
就分保人之观点而言: 就分保人之观点而言:
财务再保险之内容
(1) 再保险人之承保责任及给付 内容; (2) 财务再保险契约得终止之条 件; (3) 保险人丧失清偿能力之处理; (4) 再保险人丧失清偿能力之处 理; (5) 保险人与再保险人间之帐务 处理;
财务再保险之种类 财务再保险之契约型态,基本上分为追 溯型及预期型两种。前者着重的是已 发生但未付款之赔款,后者则是再保 险人承担预期未来可能发生之赔款。
第五节 财务再保险
财务再保险(Financial reinsurance)之意义 财务再保险(Financial reinsurance)之意义 财政部于2003年 18日发布「保险业办理财 财政部于2003年7月18日发布「保险业办理财 务再保险业务处理要点」中所称「财务再 保险」,指保险人交付再保险费于再保险 人,再保险人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保险 人所承担显著危险所致之损失,担赔偿责 任之契约。
财务再保险之特质与功能
财务再保险之特质 1. 有承保危险移转的事实。 2. 强调资金运用的时间价值(Time value)。 强调资金运用的时间价值(Time value)。 3. 再保险期间可订为多年。 4. 再保险人与原保险人的利润分享。
财务再保险之特质与功能
财务再保险之功能 1. 改善财务状况表之结构 2. 减缓再保市场循环趋势的波 动 3. 提高承保能量 4. 降低自留额危险,提高再保 自留额 5. 有利保险公司的合并或重整

财务再保险的滥用及其监管

财务再保险的滥用及其监管


( 即 是 时 间 风 件对公司的影响, 平滑利润, 缓解 下面以实例加以详细说明。
险、投资 风 险、 资本需求的压力, 保护关键的比
2005 年 3 月 8 日, 美国市政

信用风 险和 费 率和评级。财务再保险在现代再 债券保险 商 M BIA 承认 没有正 用 风 险) 的 再 保险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 确记录与 CR( Co nverium Re) 签
再保险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的问
财务再保险的优点在于它能 题以及相应的监管方式可以为我
实现一 般再保 险不能 达到的 目 国的财务再保险监管提供借鉴。
的, 如一般再保险安排中, 直接保
一、财务再保险的滥用
险公司支付保费给再保险 公司,
财务再保险的优点引发了不
同时再保险公司将支付直接保险 少滥用情形, 最主要的就是没有
须满足的最低要求, 要求 在分保 起始日结果为 0, 这样合 同对于
给再保险人的部分, 再保险人必 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就是 0。所以
须承担显著的保险风险( 包括时 对于财务再保险谨慎监管, 防止 间风险和承保风险) 是否转移了 其滥用是保险监管部门重点要关
保险风 险 要经 过 9a 测 试 ( 9a 注的内容。
极调查的过程中, 接到 NYAG 和 SEC 传票的还有慕尼黑再( M unich Re) 、安盛再( AXA Re) 等等
M BIA 分保的风险, 超出 1300 万 美元的部分分保给了 ARF ( 法国 安盛 再 的 简 称) , 而 ARF 与
金式保障、损失组合转移、累计损 国际上的再保险巨头。至 此, 美 M BIA 有一个口头合同, CR 承保
著的保险风险转移时, 要满足两 适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台湾, 监 个条件: ( 1) 在合理的可能性下保 管部门只允许人寿公司采用风险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了解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了解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了解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保险业中的再保险:了解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保险业是现代经济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风险的保障与转移。

然而,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和保险公司规模的扩大,再保险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再保险的概念和功能,以及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

一、再保险的概念和功能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将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再向其他保险公司转移的保险形式。

再保险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和美国,随着全球保险市场的发展逐渐成为保险业必不可少的一环。

再保险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1. 分散风险: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将自身承担的风险分散到其他保险公司。

例如,一家保险公司在面对一次大型自然灾害赔付时可能承担不起全部赔付额,但通过再保险,该保险公司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再保险公司,减轻自身风险承受压力。

2. 提高保险公司资本利用效率:再保险公司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经验,与保险公司相比,它们更具备承担大额风险的能力。

因此,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可以提高自身的资本利用效率,降低资本占用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3. 促进保险市场稳定发展:再保险在保险市场中起到了稳定经济风险的重要作用。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减少可能的财务损失,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整个保险市场的稳定性和发展潜力。

二、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再保险对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1. 保障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再保险的存在有效地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可以将大额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降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潜在的保险风险。

2. 推动保险业创新与发展:再保险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安全边际,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大胆地承担更大额度的风险。

这不仅推动保险业务的创新,也为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带来更多可能性。

什么是财务再保险

什么是财务再保险

什么是财务再保险
财务再保险起源于美国的⾮寿险市场,原先是⾮寿险公司希望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财务援助,来降低因为⾃然灾害发⽣、赔偿⽀付过多造成公司财务亏损。

⾃20世纪 90年代以来,寿险公司也开始运⽤财务再保险这种新型理财⼯具,转移投资风险,调节原保险⼈财务状况,平衡利润和改善公司财务报表。

财务再保险是原保险⼈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再保险⼈,由再保险⼈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

依据合同约定,原保险⼈⽀付⼀定的分保费给再保险⼈,再保险⼈按照原保险⼈的要求向其返还扣除经营费⽤之后的保费和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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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合同核算概述

再保险合同核算概述

再保险合同核算概述再保险是指主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风险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转移给再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核算是对再保险合同进行财务分析和核算的过程。

再保险合同核算的目的是确定再保险合同的经济效益和风险程度,帮助保险公司评估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和回报,并进行合理的再保险合同管理和决策。

1.进行再保险合同的风险评估。

通过对再保险合同中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的概率和后果,对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测算。

目的是了解再保险合同所面临的风险程度,为保险公司做出合理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2.评估再保险合同的经济效益。

对再保险合同的投资回报进行评估,比较再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与再保险风险的成本支出之间的关系。

通过计算再保险合同的报酬率和内部收益率,判断再保险合同是否具有经济效益,是否值得投资。

如果再保险合同的投资回报率低于预期,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再保险策略。

3.分析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分布。

通过对再保险合同中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不同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

目的是为了确定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分布情况,避免风险集中和重复保险。

通过合理地分散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减少再保险合同的损失概率,提高再保险合同的经济效益。

4.确定再保险合同的计提准备金。

再保险合同核算还需要计算再保险合同的计提准备金,用于覆盖再保险合同的损失赔付。

计提准备金的计算通常基于统计数据和风险模型,包括损失发生率、发生期限、损失赔付持续期限等。

计提准备金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再保险合同的风险管理和财务稳定性。

5.进行再保险合同的梳理和分类。

根据再保险合同的不同特点和风险属性,对再保险合同进行分类和整理。

通过对再保险合同的梳理和分类,可以更好地监控再保险合同的风险和收益,优化再保险合同的配置和组合。

再保险合同核算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再保险合同的分析和核算,可以提供有效的风险信息和经济数据,帮助保险公司制定合理的再保险策略,减少风险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再保险的ppt

再保险的ppt
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当赔款超过规定的赔付 率时,由接受公司负责超过部分的赔款。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以每一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分 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超过自赔 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负责,责任 以内的由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再保险。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自赔额为1500万元,分入公司接受1450 万元的分入责任,
• 原保险实质上是在被保险人之间分散风 险损失,互助共济。
•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缴纳分保费为代价 将风险损失转嫁给再保险人,在保险人 之间进一步分散风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是相辅相成的。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基于原保险人 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是保险的延续,也是保险业 务的组成部分。 再保险支持保险业务的发展,是保险的强大后盾。 (承保能力支持、技术支持)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开始于海上业务。
共保产生保险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出现 临时再保险,即由一个保险人直接承保 全部业务后,再将超过自己能力的部分 分给其他的保险人。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保险人将自己承 保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 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Insurance
Reinsurance
Company(75%)
Company(25%)
Total
Insurance Premium Loss
$ 112,500$ 37,500
$ 150,000
$ 1,125
$ 375
$ 1,500
$ 45,000
$ 15,000
$ 60,000
Policy A insures a building for $150,000 for a premium of $1,500, with one loss of $60,000.

财务再保险

财务再保险
有限风险再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和财务融资相结 合的非传统再风险方式,即分出公司转移显著风 险至分入公司,目的重在满足分出公司特殊的财 务需求,同时分入公司存在发生显著损失的可能 性。显著风险是指分入公司发生损失的几率大于 10%,显著损失是指损失金额与分入公司接受 的再保险费之比率的绝对值大于10%(损失金 额、再保险费均指发生时的入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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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分出公司A将2005年之前承保的某业务在 2008年后的赔款责任转移给财务再保险人B,假设这笔 赔款转移合约是在2007年年初签订的,那么在签订之时, 需要将2008年初的赔款责任准备金贴现到2007年年初, 再扣除必要的成本、利润,加上附加费用等,就构成了分 保费。在这个过程中,分出公司免去了该项业务在2008 年之后的赔付义务,分出公司将2008年以后的时间风险 和投资风险完全转移给了再保险人,无需担心理赔时间和 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另外,由于在赔款转移
追溯再保险是指由财务再保险人对分出公司过去
承保年度已经发生的损失将带来的未来赔偿责任 进行承包的保险设计。主要包括赔款转移合约和 回溯累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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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转移合约
在赔款转移合约中,分出公司将未决赔款责任全 部或者部分(一般会规定限额)转移给财务再保 险人,并支付一笔分保费作为交换,分保费等于 未决赔款准备金折现后的现值扣除分出公司的成 本、利润,再加上财务再保险人承担风险的附加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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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再保险的定义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由于市场利率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的,
即实际利率与预定利率存在偏差而产生的风险。 如果实际利率小于预定利率,使保险公司在原来 高利率环境下预定的收益无法实现,不能满足保 险赔付或者给付的需要,就会产生利差损,严重 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再保险业务种类

再保险业务种类

再保险业务种类再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向其他保险公司转移部分或全部风险的行为,这种转移风险的行为就是再保险。

再保险业务是保险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水平。

再保险业务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原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

比如,原保险公司承担100万的风险,再保险公司按照50%的比例再保险,则再保险公司需要承担50万的风险。

2. 超额再保险超额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公司赔付超过了一定限额之后,才开始承担风险。

超额再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公司避免因为某一次赔付而导致破产。

3. 纵向再保险纵向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基础上,再将自己所承担的一部分风险向其他再保险公司转移。

纵向再保险可以帮助再保险公司分散风险。

4. 横向再保险横向再保险是指同一层次的两个或多个再保险公司之间相互转移风险。

横向再保险可以帮助再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规模。

5. 契约再保险契约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与原保险公司签订一份契约,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对特定类型的风险进行再保险。

契约再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公司在特定类型的风险上得到更好的保障。

6. 事件再保险事件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对某一特定事件进行再保险,如地震、洪水等。

事件再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公司在特定事件发生时得到更好的赔付。

7. 短期再保险短期再保险是指再保险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再保险。

短期再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公司在短期内得到更好的风险管理。

8. 长期再保险长期再保险是指再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再保险。

长期再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公司在长期内得到更好的风险管理。

总之,不同种类的再保险业务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再保险业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风险、提高盈利水平。

浅析财务再保险

浅析财务再保险

浅析财务再保险
谢晓航
【期刊名称】《管理与财富》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作为一种新兴的、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财务再保险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非寿险市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财务再保险除了传统再保险的风险分散、缓解保险公司的承保压力及平滑收益等功能外,还有提前实现未来收益、改善关键财务指标等特有功能,当被合法利用时是一种有效的分散风险的工具,但当被用来模糊定价或准备金问题,掩饰恶化的经营状况,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时,会带来严重的问题.
【总页数】2页(P32-33)
【作者】谢晓航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浅析财务再保险转移风险的机理 [J], 崔瑞卿
2.浅析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特点及功能 [J], 张庆文
3.浅析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特点及功能 [J], 张庆文
4.我国农业再保险体系浅析——以美国农业再保险体系为借鉴 [J], 张韵
5.新形势下财务再保险工作的选择与创新发展 [J], 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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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种类

再保险业务种类

再保险业务种类摘要:一、再保险业务简介二、再保险业务种类划分1.按保险标的划分2.按再保险合同的性质划分3.按再保险的用途划分4.按再保险的分类方法划分三、再保险业务的意义四、再保险业务的发展趋势正文:一、再保险业务简介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已承保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行为。

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分散风险、保证经营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再保险业务种类划分(1)按保险标的划分再保险业务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财产再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2.人寿再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3.健康再保险: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4.意外再保险:以人的意外伤害为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2)按再保险合同的性质划分再保险业务根据再保险合同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类:1.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合同中规定,再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业务。

2.非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合同中规定,再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限额承担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业务。

(3)按再保险的用途划分再保险业务根据再保险的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1.溢额再保险:原保险人将超过其自留额的保险业务转移给再保险人承担的再保险业务。

2.亏损补偿再保险:原保险人因承保亏损而将保险业务转移给再保险人承担的再保险业务。

(4)按再保险的分类方法划分再保险业务根据再保险的分类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类:1.寿险再保险:以人寿保险业务为再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2.财产险再保险:以财产保险业务为再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3.意外险再保险: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再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4.健康险再保险:以健康保险业务为再保险标的的再保险业务。

三、再保险业务的意义再保险业务对于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原保险人而言,再保险业务有助于分散风险、降低经营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

保险行业的再保险与风险转移

保险行业的再保险与风险转移

保险行业的再保险与风险转移保险行业是为了保障个人和企业在面临风险时能够获得经济赔偿而存在的。

然而,保险公司自身也需要应对可能带来的风险。

为了分散和转移这些风险,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再保险的交易,以确保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承担的风险再次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的过程。

一、再保险的定义和作用再保险是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减少损失和保障自身财务稳定而进行的交易。

再保险的作用包括:1. 风险分散:通过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降低承担单个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风险。

2. 资本管理:再保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管理其资本需求,使其能够承担更多风险,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3. 产品开发:再保险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灵活的产品设计和定价策略,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二、再保险的分类再保险可以按照多个维度进行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分类方式:1. 按照再保险风险分担的方式:a. 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公司按照比例分担风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b. 超额再保险:再保险公司只在超过预先确定的附属再保险合同金额时才承担风险责任。

2. 按照再保险合同的形式:a. 互保协会再保险:由互保协会管理的共同再保险基金,用于分摊成员公司的风险。

b. 线下再保险:再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协商和签订合同进行的交易形式。

三、再保险的风险转移再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公司通过与再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将一部分或全部风险进行转移。

风险转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责任转移:当再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可以转移被保险人的索赔风险。

2. 管理和经营风险转移:再保险公司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转移与管理和经营有关的风险。

3. 资本和财务风险转移: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转移其财务风险和资本需求,从而保障其财务稳定。

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和趋势再保险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发展,逐渐趋向多元化和国际化。

以下是再保险市场的一些发展趋势:1. 新兴市场的增长:随着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险需求的增加,再保险市场在亚洲、拉美和非洲等地区正迅速扩大。

财务再保险——精选推荐

财务再保险——精选推荐

财务再保险理论(作者菲什博士是Kyoei林肯再保险服务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本文是菲什博士在由Kyoei林肯再保险服务公司和LOICD中心于2000年7月14日联合举办的OLIS-SS2000年再保险KLRS会上的发言稿。

)寿险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包括:1)增加所有者权益:基于公司是上市公司或相互公司的不同性质,增加所有者权益意味着不同的概念。

对上市公司而言,它可以通过出售更多的股票来筹集资金;对相互公司而言,公司建立后就不能出售更多的股票,所以,只能通过积累收入来筹集资金。

2)借贷: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借款,包括向银行、其他机构或联营机构等借款,这里的借贷仅指借款。

3)再保险:这是保险公司独有的融资方法,有别于其他类型的公司。

保险公司的业务具有未来价值,从而可以采用再保险作为融资的一种渠道。

再保险作为融资渠道的优点1)与发行股票相比较,更易于满足公司的特殊要求。

通过出售股票融资,通常要受到股票出售条件的约束,没有太大的灵活性;银行贷款通常也是这样,银行的要求通常没有太多变通的余地。

然而,如果通过再保险融资,我们可以与再保险公司商谈,决定将哪块保险业务分保出去。

我们可以就再保险协议商谈条件,所以再保险融资就显得更灵活、更容易满足公司的需求。

另外,不同于借贷和出售股票的是再保险的融资通常进入收入报表中。

这里所说的“进入收入报表”是指保险公司从再保险公司获得的资金,是通过分保佣金支付的。

这笔分保佣金通常反映为保险公司的收入,以后的偿还被看作是保险公司收入的扣除。

根据保险公司所处国家不同,这种要求会有所变化,我们需核查各国的具体规定,确保能够这样做。

2)与借贷相比更具灵活性。

正常情况下,借贷的条件包括每月或每年的具体还款额。

与借贷相比,再保险更灵活,它主要看重分保出去的那块业务的收益情况,而不是要满足银行贷款的具体要求。

3)与借贷相比,再保险的担保要求不同。

借贷通常需由公司的全部资产作担保。

财务再保险的本质不是负债,而是再保险,是用已分保出去的那块业务来偿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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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再保险介绍吴士亮准精算师1101 1009501024财务再保险起源于美国的非寿险市场,原先是非寿险公司希望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财务援助,来降低因为自然灾害发生、赔偿支付过多造成公司财务亏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寿险公司也开始运用财务再保险这种新型理财工具,转移投资风险,调节原保险人财务状况,平衡利润和改善公司财务报表。

财务再保险是原保险人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

依据合同约定,原保险人支付一定的分保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按照原保险人的要求向其返还扣除经营费用之后的保费和投资收益。

财务在保险的简介财务再保险是原保险人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

依据合同约定,原保险人支付一定的分保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按照原保险人的要求向其返还扣除经营费用之后的保费和投资收益。

原保险人购买财务再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得到在某一时点上包括偿付能力在内的综合资金实力,保证其财务收支平衡,避免由于积累承保损失或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所致的亏损或破产。

对于再保险人来说,一般财务再保险合同也要设定一个再保险人所承担累计责任风险的上限,并赋予再保险人再一定的条件下终止合同的权利。

原保险人购买财务再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得到在某一时点上包括偿付能力在内的综合资金实力,保证其财务收支平衡,避免由于积累承保损失或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所致的亏损或破产。

财务再保险是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约定,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为保险人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保险人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再保险人融通的资金与保险人整体财务状况有显著关系,且其现金流量应大于保险人传统再保险安排的现金流量。

财务再保险起源于美国的非寿险市场,原先是非寿险公司希望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财务援助,来降低因为自然灾害发生,赔款支付过多造成公司财务亏损。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人寿保险公司发现财务再保险也能够解决有关风险与资本的问题,于是开始将财务再保险观念应用在人寿保险业务的经营中。

和传统再保险一样,财务再保险也是为保险公司提供转移风险的工具,只是传统再保险的目的是分摊承保风险(underwriting risk)为主,而财务再保险则是着重分担财务风险(financial risk)。

所谓承保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风险事故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而财务风险,还包括信用风险、资产风险、利率风险、时间风险等。

若财务再保险不具有转移承保风险的功能,则只能视为平衡资产负债表的一种手段。

通过财务再保险的安排,可以使保险公司未来的利润在当期实现;再加上保险公司已将负债分出,这样就可改善报表的结果。

这是传统再保险与财务再保险最大的不同。

财务再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再保险公司对新业务提供资金协助;改变险种利润/损失的显露方式及时间;降低股东的资本投入及提高资本的回报率。

财务再保险不同于传统再保险只是承接新业务的分入、分出,还承接老业务、已有业务的分保,是分出入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分入人,由分入人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

此外,对于再保险人来说,财务再保险也限制了再保险人的风险,一般财务再保险合同要设定一个再保险人所承担累计责任风险的上限,并赋予再保险人在一定的条件下终止合同的权利。

●财务再保险的特点和传统再保险一样,财务再保险也是为保险公司提供转移风险的工具,只是传统再保险的目的是分摊承保风险(underwriting risk)为主,而财务再保险则是着重分担财务风险(financial risk)。

所谓承保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风险事故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而财务风险,还包括信用风险、资产风险、利率风险、时间风险等。

若财务再保险不具有转移承保风险的功能,则只能视为平衡资产负债表的一种手段。

通过财务再保险的安排,可以使保险公司未来的利润在当期实现;再加上保险公司已将负债分出,这样就可改善报表的结果。

这是传统再保险与财务再保险最大的不同。

财务再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再保险公司对新业务提供资金协助;改变险种利润/损失的显露方式及时间;降低股东的资本投入及提高资本的回报率。

财务再保险不同于传统再保险只是承接新业务的分入、分出,还承接老业务、已有业务的分保,是分出入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分入人,由分入人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

此外,对于再保险人来说,财务再保险也限制了再保险人的风险,一般财务再保险合同要设定一个再保险人所承担累计责任风险的上限,并赋予再保险人在一定的条件下终止合同的权利。

●财务再保险的方式在实务中,财务再保险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大部分可以归于下面几种:比例再保险(Financial quota share rein- surance)财务成数比例再保险是最古老的,也是最基础的财务再保险。

它被设计来缓解原保险人的财务压力。

一般情况下,那些盈余相对较少的承保汽车保险的保险人还常常采用这种财务再保险的方式。

在这种财务再保险的安排之下,原保险人转移了一部分未到期保费给再保险人,同时收到再保险人支付的相应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在财务报表上被作为当期收入,这样就增加了原保险人的法定盈余。

而再保险人收到的分保费和其投资收入将足够支付可能的索赔。

例如,一个小型的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在1999年初,拥有1千万美元的盈余,承保了2千万美元保费的保单,费用率为30%(即取得保单花费了6百万美元),赔付率为70%,保费收入在2年才能实现。

按照法定会计的要求,保单的取得费用必须在第1年全部记入成本,这造成了原保险人承保业务的亏损。

追溯再保险(restroactive reinsurance)追溯再保险是对过去已发生的损失进行承保的保险设计,是在一定限额内分出公司将已存在的损失转嫁到再保险人身上。

主要有:时间和距离财务再保险(time and distance agreements);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loss portfolio transfer agreements)。

1.时间和距离分保合同是原保险人为提高承保收入和现金流量所采取的再保险方式。

原保险人支付一笔较大的保费给财务再保险人,财务再保险人根据固定的时间表支付保险赔款给再保险人,再保险赔款是以财务为基础构建,而不与原保险人的实际赔付相对应。

再保险的价格取决于原保险人最初所支付的保费和该保费由再保险人投资运用所产生的收益。

通过时间和距离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人排除了时间和承保风险,原保险人将投资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入。

举例说明如下:假设某一原保险人需要减少其风险责任中的溢额部分(超出其承保能力的部分),因而决定将赔款准备金中的100000英镑(没有贴现时的总额)分给再保险人。

假设其真实损失将在未来5年内平均赔付,因而100000英镑的赔款准备金其现值共计为86590英镑(假定年贴现率为5%),这样,分出公司只需要向再保险人支付86590英镑的再保险费以及其他杂项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就可以满足再保险人因为预计会有损失因而需要积累100000英镑的赔款准备金的要求。

在时间和距离分保合同中,再保险人依照一个给付计划向分出公司给付保险金。

例如:对分出公司的已决赔款部分的保险金给付,每年最高限额为20000英镑,赔付期间为5年。

在本例中,再保险人承担了投资风险,即年投资收益率可能不会有5%这么高,但它并没有承担时间风险和承保风险。

如果真实损失低于100000英镑,再保险人将会因为承保这笔再保险业务而获得承保收益。

在这种再保险设计中,原保险人可以通过将其赔款准备金的远期投资收入作即期换算,来增加原保险人的净收益。

在本例中,原保险人净收益的增加是13410英镑(即100000英镑—86 590英镑)。

2.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将一组直接保险合同的全部赔款责任转让给再保险人。

原保险人通过免去固定给付时间的赔款责任,时间风险完全转移到再保险人身上。

由于在某些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合同中,再保险人承担赔款准备金可能会增大的风险,因而甚至连一部分承保风险也转移到再保险人身上。

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对一些放弃经营的保险业务和期满的保险合同非常有用,它可以转移原保险人资产负债表上的大量负债。

在把损失赔偿责任完全转移给再保险人的同时,也相应分出保费给再保险人,分出保费大约等于赔款责任准备金的现值。

这样使负债减少,盈余增加。

预期再保险(prospective reinsurance)预期再保险,即转嫁的是原保险人承担的当前或在将来发生损失的风险,而并非是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中的过去损失的风险(即追溯性再保险)。

预期再保险合同的一大优点就是其设计具有高度的弹性空间。

使用一个附有利润分摊条款的长期财务再保险合同,就可以使再保险人分担承保风险。

每年承保额的高峰和低谷趋于平缓,并且如果赔款记录相对比较有利的话,再保险的净成本会有所下降。

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规定了单位赔款限额和总赔款限额,多数财务再保险合同能够承担大部分时间风险和投资风险,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承保风险。

典型的运作方式是再保险人将每年原保险人支付的保费存入其设立的基金账户的贷方,保费的投资收入也记入贷方,赔款支出记入借方,再保险人累计的责任限额被固定在保持基金平衡的水平,目的是补偿再保险人为损失支付的赔款。

如果保费和投资收入超过了赔款支出,那么原保险人要得到纯手续费,即分享利润。

因为预期再保险常常承担原保险人的长期负债,如产品责任保险、劳工保险等,所以合同期往往较长,有的长达10年。

财务再保险的优劣分析.财务再保险的优势1.加强财务与资本的管理。

财务与资本管理是未来保险公司主要的策略运用之一,但是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对这些问题感到陌生和无力。

保险公司有很多方法来管理资本,其中属于内融性的策略有:提高保险产品定价、降低费用、提高核保要求等。

2.平衡各期收益,减少利润的波动。

通过传统再保险,分出入可将核保风险予以分散.但有时成本可能过高,且只能将损失在分出人与接受人之间进行分散,不能实现损失在时间上的分摊,难以有效减少收益波动。

通过财务再保险,分出人可将某一年度内较大的索赔分散到数个年度内,从而能够有效地减少收益波动,平衡各会计期间的收益。

3.扩大了承保能力,减少承保费用对于权益资本的侵蚀,提高资本充足率。

多数国家都对保险公司自留保险费进行一定限制,就我国而言,我国《保险法》第99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在这样的规定下,即使保险公司已承保业务为风险较低的优质业务,但为了满足监管需要,原保险公司仍需将超过承保能力的业务分保出去。

4.发挥再保险接受人的资金运用优势。

通过财务再保险,再保险接受人可利用其资金运用优势创造价值,并通过盈余佣金将一定比例的利润返还给原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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