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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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一我学习了区教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并将落实到自己的行动当中。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一:有偿补课方面

没有任何有偿家教的行为和举止; 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 从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 没有到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 按时上下课,不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补课或者上课;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在教学中能够按照既定的进

度计划进行教学; 能认真执

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教学活动;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研究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内容紧密围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解决好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维的训练和培养; 积极协

调团结组内教师,严格执行“四统一”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业时间问题,引导学生利用好在

校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所留作业,能够精心设计,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三; 作息时间方面

能够严格执行“早八晚五” 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觉执行“三表”公开制,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坚持做好每天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四:教学资料方面没有擅自组织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从不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二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宁

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

(甬教督〔2012〕339 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

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根据《关于开展2013 学年第二学期余姚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要求,对照《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表》认真地进行了

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们鹿亭乡中心学校是2006 年9 月余姚市成立的第一所

(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校有教职员工22 人,其

中在职初中公立教师10 人(含支教 2 人),在职小学公立教师9人(含支教1人),长代1人,代课2 人。现有9个教学班,103名学生。其中小学6 班,66名学生,初中3班,37 名学生。

学校占地面积14406 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40 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780 平方米,各项生均指标远远高于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活动场地有4 道200 米环形、6道110米直跑道的室外运动场一个,还有使用面积54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一个,有篮球、排球、羽毛球场各一个。学校有图书室2 个(中小学分设),多媒体教室10 个,计算机教室2 个,实验室、仪器室各3 个,有各类其它专用教室各 1 个,有计算机78 台(含笔记本),其中学生用电脑50 台,教师用机28 台,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音响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安防系统等。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及理科实验仪器等配备均达到省一类标准,学校有藏书24974 册,且每年有新增。

学校成立至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全体教师都能做到服务于人民,奉献于社会,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既教书又育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教风和勤奋守纪、团结向上的学风,力求使学校“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 。

二、自查自评情况

1、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工作。学校每学年初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学年学校“减负”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投诉和举报。

自评意见:达标。

2、在学校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醒目位置及教室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自评意见:达标。

(二)招生分班

3、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对鹿亭境内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接纳,并享受与本地学生一样的待遇,学校无择校生。

自评意见:达标。

4、学校每一年级只有一个教学班,谈不上分快慢班,师资也均衡配置。

自评意见:达标。

5、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基本符合要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基本有相应专职教师任教。

自评意见:基本达标。

6、学校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文体活动,由于学生大多住宿在校,保证学生每天有 1 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活动均有记载。

自评意见:达标。

(四)作息时间

7、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保证不超过规定时间,不组织通校生来校参加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小学80 分钟,初中生120 分钟,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自评意见:达标。

8、严格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及国务院规定安排假期和其他法定假日,从不利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

自评意见:达标。

(五)作业考试

9、认真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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