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泰尔认证的依据
泰尔认证的依据
泰尔认证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泰尔认证中心在开展认证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例如,在数据安全领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认证中心依据《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GB/T37988-2019《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等国家标准,开展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管理体系认证。
2.行业规范和标准:泰尔认证中心还会依据行业规范和标准开展认证活动。
例如,在数据安全领域,泰尔认证中心依据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对涉及大数据平台组件安全性能的产品进行认证。
泰尔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更多相关资讯请登陆TLC泰尔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TLC:xxxxxx2008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Optical fibre drop cable connected to user for FTTH(备案送审稿)2008-X-XX发布2008-X-XX实施泰尔认证中心发布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 缩略词 (2)5 产品分类 (2)6要求 (3)7试验方法 (7)8 标志 (11)9 包装 (12)10 产品认证检测样品要求及判定准则 (12)I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II前言《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技术规范是针对目前国内FTTH工程中对用户引入光缆(俗称皮线光缆)的检测和认证的需要而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泰尔认证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光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网锐实验室)本技术规范参加起草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希、史惠萍、杨亚宁、熊壮、周春东、万冰、沈晓红、杨莉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户引入线光缆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光纤到户(FTTH)网络中用户引入线段的光缆,也适用于其他光纤接入的FTTB等网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5972(所有部分)光纤总规范GB/T 17650.2 取自电缆或光缆材料燃烧时释放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idtIEC 6075-2:1991)GB/T 17651(所有部分)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idt IEC61034-2:1997)GB/T 1838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部分:单根绝缘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idt IEC 60332-1:1993)GB/T 18380.3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idt IEC 60332-3:1992)GB/T 2951.1-1997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IEC811-1-1-1993,IDT)GB/T 2951.4-1997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4节:低温试验(IEC 811-1-4-1985,IDT)1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2 GB/T 7424.2 光缆总规范第2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IEC60794-1-2:2003,MOD)GB/T 8815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IEC 60227-1-1993,NEQ)GB/T 9771.3 通信用单模光纤第3部分: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特性YD/T 1113 光缆护套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特性YD/T 1258.4-2005 室内光缆系列第4部分:多芯光缆YD/T 629 (所有部分) 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YD/T 908-2000 光缆型号命名方法YD/T 979 光纤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YD/T 1770-2008 接入网用室内外光缆JB/T 10696.7-2007 电线电缆机械和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第7部分:抗撕试验ITU-T G..657 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缆特性3术语和定义3.1 光纤到户光纤到户是以光纤为传输媒介,为家庭、小型商业机构等终端用户提供接入到电信端局的服务,并具有信息复用/解复用功能。
电缆光缆设备认证实施规则-泰尔认证中心
泰尔认证中心作业文件编号:TLC-GZ-P010光模块认证实施规则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2014-12-15发布 2014-12-15实施泰尔认证中心修订说明序号修订内容说明版本号生效时间1 将SFP光模块从《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移至本实施规则;与原实施规则相比,更改的内容还有:附件3的表3中增加出厂检验项目;附件3中增加单纤双向光模块的指标要求,并把波长扩展;附件4增加SFP光模块分类及覆盖表;增加管理功能的不符合分类级别;增加检验项目(包括常温下的光电检验项目、环境试验后复测的光电检验项目)VA.0 2014-12-152 增加新产品YD/T1465-2006 10Gbit/s光模块VA.1 2015-2-23 增加新产品YD/T 1320-2004光密集波分复用器、YD/T1327-2004光粗波分复用器、YD/T 894.1-2010光纤固定衰减器、YD/T 2156-2010无线通信用射频传输光模块、YD/T1998.1-2009 EPON光组件、YD/T 1998.2-2009 GPON光组件VA.2 2016-2-1目录1.适用范围 (2)2.认证模式 (2)3.认证的基本环节 (2)3.1认证的申请 (2)3.2型式试验 (2)3.3初始工厂检查 (2)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2)3.5获证后的监督 (2)4.认证实施 (2)4.1认证申请 (2)4.2型式试验 (3)4.3初始工厂检查 (25)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27)4.5获证后的监督 (27)4.6复评 (29)5.认证证书 (29)5.1认证证书的保持 (29)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30)5.3认证范围变化 (30)5.4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31)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32)7.收费 (32)附件1 (33)附件2 (38)附件3:SFP光模块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41)附件4:SFP光模块分类及覆盖表 (53)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组织向泰尔认证中心(TLC)申请光器件的自愿性产品认证。
泰尔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监督实施方案
泰尔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监督实施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邮电设计技术》
【年(卷),期】2004(000)010
【摘要】自我中心2004年3月1日正式启动产品认证换证工作至今,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领导及6大运营商的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已受理新申请认证企业90家,已批准颁发证书企业29家,涉及产品认证证书38张,受理换证企业460家,涉及证书1336张,已批准颁发证书企业350家,涉及证书1107张。
根据当初制定的换证实施方案,从2004年10月份开始,我中心将全面开展对已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
产品认证监督是产品认证制度中非常重要且必
【总页数】1页(P6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N915.05
【相关文献】
1.泰尔认证中心2008年12月已发产品认证证书分类表 [J],
2.泰尔认证中心2008年12月部分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名单 [J],
3.沟通交流做好服务--"泰尔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监督实施方案宣贯会"在江苏召开[J], 泉溪
4.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的重大改变部分电信设备3月1日起正式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泰尔认证中心被确定为首个符合条件的产品认证机构 [J],
5.3月1日实施通信产品认证制度后国内首批通过“泰尔认证中心”认证(换证)的通信产品名录(一)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泰尔认证中心
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D.6)(修订日期:2015-2-2)泰尔认证中心修订说明目录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 (1)3.认证的基本环节 (1)3.1认证的申请 (1)3.2型式试验 (1)3.3初始工厂检查 (1)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3.5获证后的监督 (1)4.认证实施 (1)4.1认证申请 (1)4.2型式试验 (2)4.3初始工厂检查 (13)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5)4.5获证后的监督 (15)4.6复评 (17)5.认证证书 (18)5.1认证证书的保持 (18)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8)5.3认证范围变化 (19)5.4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9)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20)7.收费 (20)附件1 (21)附件2 (25)蓄电池设备认证实施规则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组织向泰尔认证中心(TLC)申请的蓄电池设备自愿性产品认证。
本规则中的蓄电池设备包括: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布蓄电池、前置端子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手机电池、通信用后备式锂离子电池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集成式)、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申请3.2型式试验3.3初始工厂检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对产品质量和最终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关键元器件说明见附件1。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认证申请表。
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应在申请表中“申请单位名称”注明(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2)企业概况。
泰尔实验室进行CCC认证试验须知
编写:蒋京鑫本须知是为了让到中国泰尔实验室进行CCC认证试验的申请人能够清楚的了解申请的运作过程,配合实验室更顺利的完成认证检测任务而编写。
本须知按照申请人认证的基本过程编写,从认识CCC认证制度开始——确定产品是否在认证范围内——了解申请单元如何划分——确认试验的资料是否准备齐全——明确试验中需要配合的工作内容——估计产品认证的费用和周期——对认证中的疑难问题的解答。
本须知仅为实验室内部工作文件,相关内容如与当时的政策文件不同,以政府机构或认证中心的文件内容为准。
本须知为实验室内部文件,未经实验室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翻印传播。
第一章认证申请 (1)1. CCC认证制度机构 (1)2. 产品分类 (3)第二章资料准备 (8)1. 试验所需的通用技术资料 (8)2. 不同产品的技术资料内容 (8)3. 资料的准备技巧 (14)第三章样品准备 (16)1. 样品的数量 (16)2. 样品的准备方案 (16)3. 样品的送交方式 (16)第四章试验配合 (18)1. CCC认证的试验内容 (18)2. 需要申请人配合试验的情况 (18)3. 试验中出现问题后的整改 (19)第五章试验报告的出具和收费 (20)1. 试验报告的出具 (20)2. 试验费用的结算 (20)第六章疑难问题 (21)1. 哪些是安全关键元器件 (21)2. 哪些是电磁兼容关键部件 (23)3. 哪些是雷击关键元器件 (24)4. 电磁兼容A、B类如何确定 (24)5. 什么是CB报告和证书 (24)6. 不在CC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如何获得认证 (25)7. 什么是型式试验 (26)8. 产品描述的内容和作用 (26)9. 哪些试验数据实验室可以转报告 (26)10. 试验中是否涉及到产品的技术保密 (27)11. 产品中关键元器件变更如何处理 (27)12. 试验的周期 (27)13. 认证申请代理机构做什么 (27)第一章 认证申请 1. CCC认证制度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于2001年12月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
2024版泰尔认证流程
01产品申请与受理Chapter申请资料准备010203提交申请并缴费01 02 03泰尔认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明确受理时间和进度安排。
申请人需对受理通知进行确认,并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后续工作。
如有需要,泰尔认证机构将与申请人进行进一步沟通,明确认证要求和流程。
受理通知与确认02产品测试与评估Chapter测试计划与安排明确测试目的和范围01制定详细测试计划02与客户沟通确认03测试过程与监督严格按照测试计划执行实时监督测试过程记录测试数据和异常情况运用专业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测试结果和分析结论,撰写详细的测试报告,包括测试目的、过程、方法、结论等。
撰写测试报告与客户充分沟通测试报告内容,确保客户对报告内容和结论认可。
与客户沟通并确认报告测试结果分析与报告03工厂审查与现场核查Chapter1 2 3审查工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评估工厂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审查工厂人员能力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制定核查计划准备核查资料实施现场核查030201现场核查准备与实施核查结果反馈与整改反馈核查结果工厂整改整改验证04认证决定与证书颁发Chapter审核评估泰尔认证机构对申请者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认证决定基于审核评估结果,泰尔认证机构作出认证决定,确定是否授予申请者认证资格。
认证范围明确认证的产品、服务或管理体系范围,确保申请者了解并遵守认证要求。
认证决定过程证书制作与颁发证书制作泰尔认证机构根据认证结果制作认证证书,证书内容包括申请者名称、认证范围、有效期等信息。
证书颁发泰尔认证机构向申请者颁发认证证书,标志着申请者已获得相应的认证资格。
证书有效性泰尔认证证书具有明确的有效期,申请者需在有效期内维持认证要求,以确保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认证信息查询公众可通过泰尔认证机构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查询认证信息,了解申请者的认证状态和详细信息。
泰尔认证15条
附件1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体系通用要求一、范围本文是基于GB/T19001-2000标准对自愿性产品认证申请组织的质量体系提出的补充要求,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的组织的质量体系除了满足GB/T19001-2000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文所规定的质量体系通用要求。
二、引用标准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三、术语及定义本要求采用GB/T19000-2000中的术语和定义。
四、质量体系要求1 检测资源组织的基础设施至少应包括为完成相关行业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常规出厂检验项目所需的检测资源。
2 顾客反馈问题处理及通报组织应及时处理顾客反馈问题,并通报可能被反馈问题影响的其他顾客。
3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组织应明确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控制方法,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后应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保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的变更不会对最终产品的性能或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4 生产过程控制组织应识别组织的关键过程并明确控制方式,关键过程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可行时,组织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视,以确保过程在受控条件下进行。
5 过程变更当已确定的特殊/关键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如:新设备或新工艺),应对变更后的产品实施首件检验,以确保变更后的过程能力满足预期要求。
6 静电防护组织应对大规模集成电路、电路板、磁带和/或磁盘等静电敏感产品提供适当的静电防护。
7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组织应明确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方法,以确保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组织进行,也可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
当检验由供方进行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供方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并要求供方提供有关的检验数据。
8 过程检验组织应在生产过程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一致性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相一致。
9 最终检验组织实施的最终检验至少应满足相关行业产品标准所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要求。
泰尔认证-电信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VA.0)
电信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V A.0)TLC-GZ-P001电信终端设备2001-12-07发布2002-05-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编号:CNCA-07C-031:2001泰尔认证中心前言本认证实施规则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的CNCA-07C-031:2001《电信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信终端》,泰尔认证中心在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电信终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时参照执行,泰尔认证中心目前暂不独立起草用于同类产品认证项目的认证实施规则。
目录1.适用范围12.认证模式13.认证的基本环节 14.认证实施24.1认证申请24.2型式试验24.3初始工厂审查5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64.5获证后的监督65.认证证书75.1认证证书的保持7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8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8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87.收费9附件1 10附件2 13附件3 14附件4 15附件5 161.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电信终端设备的强制性认证。
电信终端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末端,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信设备。
本实施细则中的电信终端设备包括:固定电信终端、无绳电话终端、集团电话、传真机、调制解调器(含卡)、移动用户终端、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设备。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申请3.2型式试验3.3初始工厂审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4.1.1.1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在一个工厂的样品上进行。
4.1.1.2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件和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附件3中带*号的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泰尔认证中心发布8种电信产品新标准认证实施要求
l 5 ±l 2
≤ 2, 0
≤2
3 衰 减 系 数 最 大 值 (Bk d/ m)
130 1 n 05 : 5 m:.0 m:、0 150n 04 敷 设 方 式
沿墙
、
紧 套 光 缆 : 3 0n 08: 5 0n 06 1 1 m:. 1 5 m:. 松 套 光 缆 : 3 0n 04 15 0n 03 1 1 m:. 5 m:, 5: 敷 设 方 式 垂 直 布 线 用 水 平 布 线 用 设 备 互 联 用 短 暂, 期 拉 力 长
顶 、 层 、 管 夹 导
竖井
、
竖 直 管 道 、 下 室 、 道 地 隧
4
拉 伸
在 l 5 m 监 测 0n 5
一
≤4芯 :2 /0N 2 0N7
检 测
应 变 要 求 : 、长 期 拉 力 下 光 纤 ≤02 ;2、 暂 拉 在 l5 0n 监 测 l - % 短 5 m 力 下 光 纤 ≤03 : 、 力 去 除 后 光 纤 残 余 值 ≤00 5 一 应 变 要 求 : 、长 期 拉 力 下 光 纤 ≤02 :2、 .% 3 拉 ,0 %: l - % 4、 力 去 处后 光缆 残余 值 ≤00 % 拉 .5 短 暂 拉 力 下 光 纤 ≤04 % 二 、附加 光 纤 残 余 l长 . d 3 、 力 去 除后 衰 减 要 求 : 、 期 拉 力 下 光 纤 ≤00 B;2 拉 二 附 加 衰 减 要 求 : 、长 期 拉 力 下 光 纤 ≤00 l .3
沿 墙 、 、 层 、 管 顶 夹 导 竖 井 、 直 管 道 、 下 室 、 道 竖 地 隧
5 压扁 在 l5 0 5 n 监 测 m
一
6 0N2 0N 0 ,0 l5 0N6 0N o /0
蜂窝物联网设备认证实施规则说明书
泰尔认证中心作业文件编号:TLC-GZ-P027蜂窝物联网设备认证实施规则编写人:李俊宏审核人:胡越男批准人:陈勇2021-07-01发布2021-07-01实施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修订说明序号修订内容说明版本号修订人修订时间1文件发布VA.0——2021-07-01目录1.适用范围及认证模式 (1)2.认证的基本环节 (1)3.认证申请 (1)3.1申请单元划分 (1)3.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3.3申请材料的受理 (2)3.4签订合同 (2)4.型式试验 (2)4.1型式试验样品的确定原则 (2)4.2样品数量 (2)4.3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2)4.4检测机构选择 (2)4.5型式试验项目 (3)4.6型式试验时限 (3)4.7型式试验 (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1基本要求 (3)5.2认证时限 (3)6.获证后的监督 (3)6.1监督检查的频次 (3)6.2监督检查人日数 (4)6.3监督检查内容 (4)6.4监督检查结论 (4)6.5监督结果的评价 (5)7.复评 (5)8.认证证书 (5)8.1认证证书的保持 (5)8.2认证产品的变更 (5)8.3认证产品的扩展 (6)8.4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6)9.认证产品标志使用的规定 (7)10.收费 (7)附件1:蜂窝物联网设备产品认证的单元划分、样品要求及判定准则 (8)附件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产品认证型式试验的要求.. (11)附件4:样品要求及检测必备技术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5:适用产品类别(参见T/TAF072-2020中的附录A).. (15)1.适用范围及认证模式本实施规则规定了蜂窝物联网设备的通信通用要求。
泰尔认证审查细则
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认证实施规则(VA.11)(修订日期:2012-07-27)泰尔认证中心此次修订内容:修订初次、监督审核人日内容。
目录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 (1)3.认证的基本环节 (1)4.认证实施 (1)4.1认证申请 (1)4.2型式试验 (2)4.3初始工厂检查 (4)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4.5获证后的监督 (6)4.6复评 (8)5.认证证书 (9)5.1认证证书的保持 (9)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0)5.3认证范围变化 (10)5.4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0)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12)7.收费 (12)附件1 (13)附件2 (15)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认证实施规则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组织向泰尔认证中心(TLC)申请的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自愿性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申请3.2型式试验3.3初始工厂检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对产品质量和最终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零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关键件说明见附件1。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认证申请表。
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应在申请表中“申请单位名称”注明(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2)企业概况。
申请单位和生产单位不一致时,提供双方的企业概况;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单位和生产单位不一致时,提供双方的上述文件。
(代理商还应提供授权证明,国外企业需提供注册证明);4)提供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性证明材料(已取得时);以及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文件;5)产品描述资料,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描述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产品照片(照片要包括内外部结构及铭牌、多侧面多角度)等;6)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注明设备是申请单位的还是生产单位的);7)产品描述中所列及的所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组织对其材料进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组织用其材料做成成品后的型式试验报告(该型式试验报告应注明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8)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有图形商标,还应提供商标电子文件);9)其他需要的文件,如:企业标准,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情况;10)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加工协议书(生产方式为OEM时提供);11)若申请单位涉及有制造单位时,需提交品牌或技术授权书、企业说明等文件。
泰尔认证-产品认证监督和复评实施程序
产品认证监督和复评实施程序1、监督1.1中心对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督包括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测。
定期的监督自获证之日起,一般每12个月进行一次。
1.2综合部制定月度监督计划,并把监督计划提前通知各运营商,征求各运营商对拟监督企业的反馈信息,并把这些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后作为监督时的一个输入。
1.3 获证组织每半年将证书覆盖产品的质量情况和有关顾客投诉情况及接受运营商及行业相关部门的检查情况报送TLC,重大顾客投诉应随时向TLC报告。
必要时,TLC可根据获得的相关信息安排对获证组织实施特殊监督。
1.4监督检查1.4.1 综合部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和情况需要适时组织监督检查任务的实施。
1.4.2监督检查一般安排2人日,当认证单元超过5个时,每增加2个认证单元,增加0.5人日。
检查内容一般只针对TLC相关认证实施规则附件2中所列要求,如果获证组织的ISO 9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也是由我中心进行,原则上应把ISO 9000认证检查和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对暂停认证资格的恢复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应适当增加检查人日。
1.4.3 检查前的准备1.4.3.1 监督检查的检查组应由具备TLC检查员资格的人员组成,且检查组中至少应具备一名专业检查员,如果不具备专业检查员,也可配备技术专家以补充专业能力。
1.4.3.2 综合部负责与获证组织联系,通知检查日期。
监督检查计划应事先传真给获证组织,经受检查方确认,以确保检查组成员不与受检查方发生利益冲突。
1.4.3.3 监督检查范围的确定原则:1.4.3.3.1 每次监督检查的范围必须包括以下的过程或活动:a. 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b. 顾客投诉和处理情况,对前次检查中不合格项的处理情况;c. 产品的一致性检查;d. 认证产品的变更情况;e.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f. 最终检验;g. 检测资源;h. 生产过程控制;i. 适当时选择的其他区域或活动;j. 现场指定试验(每种产品抽测2项以上,不包括外观等项目);k. 获证组织持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性的检查;l. 抽样(必要时)。
泰尔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
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1.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标识1.1 认证证书TLC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使用带有TLC标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志的底版打印而成的中文版本,如组织需要英文证书,可向我中心提出(如对中、英文认证证书中的两种文字内容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产品认证证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书名称为产品认证证书;(2)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地址(若与申请单位相同可不单独列出);(3)依据的产品认证模式,认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或其他引用文件;(4)认证所覆盖的范围,产品商标、名称、型号、规格或系列名称,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5)颁证日期、换证日期以及证书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
如颁证日期:2003年6月1日,有效期:2003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6)证书编号;(7)认证机构的名称及其标志、产品认证标志;(8)认证机构的印章和授权人的签字;(9)“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标志(获证企业可否使用CNAS标志应按照与泰尔认证中心签订的《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的约定执行);(10)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1.2 认证证书的颁发综合部负责向每个获证方颁发认证证书。
综合部保存证书复印件并对证书发放情况进行登记。
1.3 标志和标识1.3.1 TLC采用中心的标志作为机构的标志。
1.3.2 TLC产品认证标志1.3.2.1 TLC采用以下标志作为产品认证标志。
1.3.2.2 如因受加施载体尺寸限制等特殊情况,3㎝以下的产品认证标志可以采用以下标志。
1.3.3 TLC获准使用的国家认可标志产品认证CNAS C030-P1.4 标志、标识的使用方法1.4.1标志、标识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使用:a.单独使用TLC的认证标志;b.TLC认证标志和国家认可标志一起使用:TLC标志在左,国家认可标志在右,如下图所示:产品认证CNAS C030-P1.4.2获证组织应当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在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产品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
泰尔认证中心作业文件 编号:TLC-3C-XZ-002 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说明书
泰尔认证中心作业文件编号:TLC-3C-XZ-002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编写人:胡越男审核人:郑永亮批准人:陈勇2016-01-25发布2016-01-25实施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修订说明序号修订内容说明版本号修订时间1文件发布VA.02016-01-252修订现场指定试验的方案;申请资料增加CCC质量保证能力相关的管理文件清单、厂房使用权证明;证后跟踪检查内容,有9000证书的检查条款作了优化单元划分删除类别VA.12016-9-73单元划分进一步梳理粗化VA.22016-11-28 4B级首次监督的时间,在“首次批量生产时,且最晚不得晚于颁证后三个月”VA.32017-3-20 5GB9254改为GB/T9254;型式试验的时限从收到样品开始计算VA.42017-5-4 6明确标准年代号VA.52017-6-23 7首次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增加:在别的机构分级结果声明;增加电磁兼容电路不同的测试要求VA.62017-9-88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2018年第11号〕的要求,删除0908、0909两类产品。
修改CCC标识样式。
VA.72018.6.309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29号)的要求,删除0910类VA.82019.1.1410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44号)的要求,可采用自我评价方式实施CCC的产品,不再按第三方认证方式开展CCC认证。
VA.92019.12.3111附件一中的抑制无线电干扰电容器(隔离、跨线、X类、Y类电容器)依据标准由GB/T14472或IEC60384-14,更新为GB/T6346.14或IEC60384-14VA.102020.4.2012明确“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仅发一张认证证书”,“对具有多种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功能和用途的同一产品仅发一张认证证书”,“相同制造商、不同生产厂生产的相同产品的认证证书可以合并为一张”。
泰尔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
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指南1.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标识1.1 认证证书TLC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使用带有TLC标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志的底版打印而成的中文版本,如组织需要英文证书,可向我中心提出(如对中、英文认证证书中的两种文字内容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产品认证证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书名称为产品认证证书;(2)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地址(若与申请单位相同可不单独列出);(3)依据的产品认证模式,认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或其他引用文件;(4)认证所覆盖的范围,产品商标、名称、型号、规格或系列名称,需要时对产品功能、特征的描述;(5)颁证日期、换证日期以及证书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
如颁证日期:2003年6月1日,有效期:2003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6)证书编号;(7)认证机构的名称及其标志、产品认证标志;(8)认证机构的印章和授权人的签字;(9)“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标志(获证企业可否使用CNAS标志应按照与泰尔认证中心签订的《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的约定执行);(10)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1.2 认证证书的颁发综合部负责向每个获证方颁发认证证书。
综合部保存证书复印件并对证书发放情况进行登记。
1.3 标志和标识1.3.1 TLC采用中心的标志作为机构的标志。
1.3.2 TLC产品认证标志1.3.2.1 TLC采用以下标志作为产品认证标志。
1.3.2.2 如因受加施载体尺寸限制等特殊情况,3㎝以下的产品认证标志可以采用以下标志。
1.3.3 TLC获准使用的国家认可标志产品认证CNAS C030-P1.4 标志、标识的使用方法1.4.1标志、标识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使用:a.单独使用TLC的认证标志;b.TLC认证标志和国家认可标志一起使用:TLC标志在左,国家认可标志在右,如下图所示:产品认证CNAS C030-P1.4.2获证组织应当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在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注产品认证标志,但不得利用产品认证标志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更多相关资讯请登陆TLC泰尔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TLC:xxxxxx2008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Optical fibre drop cable connected to user for FTTH(备案送审稿)2008-X-XX发布2008-X-XX实施泰尔认证中心发布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 缩略词 (2)5 产品分类 (2)6要求 (3)7试验方法 (7)8 标志 (11)9 包装 (12)10 产品认证检测样品要求及判定准则 (12)I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II前言《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技术规范是针对目前国内FTTH工程中对用户引入光缆(俗称皮线光缆)的检测和认证的需要而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泰尔认证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光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网锐实验室)本技术规范参加起草单位: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希、史惠萍、杨亚宁、熊壮、周春东、万冰、沈晓红、杨莉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户引入线光缆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光纤到户(FTTH)网络中用户引入线段的光缆,也适用于其他光纤接入的FTTB等网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5972(所有部分)光纤总规范GB/T 17650.2 取自电缆或光缆材料燃烧时释放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idtIEC 6075-2:1991)GB/T 17651(所有部分)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idt IEC61034-2:1997)GB/T 1838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部分:单根绝缘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idt IEC 60332-1:1993)GB/T 18380.3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idt IEC 60332-3:1992)GB/T 2951.1-1997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IEC811-1-1-1993,IDT)GB/T 2951.4-1997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4节:低温试验(IEC 811-1-4-1985,IDT)1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2 GB/T 7424.2 光缆总规范第2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IEC60794-1-2:2003,MOD)GB/T 8815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IEC 60227-1-1993,NEQ)GB/T 9771.3 通信用单模光纤第3部分: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特性YD/T 1113 光缆护套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特性YD/T 1258.4-2005 室内光缆系列第4部分:多芯光缆YD/T 629 (所有部分) 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YD/T 908-2000 光缆型号命名方法YD/T 979 光纤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YD/T 1770-2008 接入网用室内外光缆JB/T 10696.7-2007 电线电缆机械和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第7部分:抗撕试验ITU-T G..657 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缆特性3术语和定义3.1 光纤到户光纤到户是以光纤为传输媒介,为家庭、小型商业机构等终端用户提供接入到电信端局的服务,并具有信息复用/解复用功能。
3.2 用户引入线段在FTTH网络中从用户接入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光缆线路及其无源连接件,称为用户引入线段。
4 缩略词FTTH 光纤到户5 产品分类本光缆原则上采用YD/T 908-2000的规定分类和划分型式、规格和编制型号。
其中,与加强构件有关的代号为: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无符号)——金属加强件;F——非金属加强件。
与护套材料有关的代号应符合YD/T 1258.4-2005的规定。
5.1 型式光缆的常用结构型式、名称和适用范围如表1:5.2 规格规格由光缆中的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组成。
常用的光纤类别有:B1.3——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B6a——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纤A类(G.657.A);B6b——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纤B类(G.657.B)。
5.3 产品型号光缆型号由光缆的型式和规格代号组成。
如,金属加强件、PVC护套、室内引入线光缆,包含1根B6a类4芯光纤带,则产品的型号为:GJPDV 4B6a6要求6.1 结构3FTTH 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4材料和光缆结构的选用应适合预期用途及安装条件,应特别注意符合消防性能的任何特定要求。
光缆在交货长度上不应有接头。
光缆的典型结构有室内引入线光缆(如图1所示)和带增强件的自承式引入线光缆(如图2所示)。
本规范推荐采用干式结构,但只要能满足本标准其他各部分规定的机械、环境和传输性能要求,其它结构也可采用。
6.2 交货长度光缆的标准制造长度标称值宜为500m 、1000m 或2000m ,容差为+5%。
光缆交货长度应是标准制造长度。
经买方同意,可以任意长度交货。
光缆在交货长度上不应有光纤接头。
6.3 涂覆光纤光缆中所用的单模光纤宜为符合GB/T 9771.3规定的B1.3类光纤或满足ITU-T G .657规定的B6类光纤。
光缆中的光纤数宜为1、2或4芯,也可以是用户要求的其它(a) 单芯引入线光缆 (b) 双芯引入线光缆(c) 多芯引入线光缆图1. 室内引入线光缆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芯数。
光缆中光纤的识别用颜色识别,在没有特殊要求下,光纤的颜色可按下表中的颜色顺序依次选用。
6.4 光纤带光纤带的各项要求应符合YD/T 979的相关规定。
6.5加强构件光缆中应对称布放两根相同的加强构件,用以增加光缆的拉伸性能。
加强构件可以为金属材料,也可以为非金属材料。
加强构件应合理地布放在护套内,不得外露。
6.6护套6.6.1缆芯外应挤包一层具有保护功能的护套。
护套材料可采用聚氯乙烯或低烟无卤材料,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采用其它材料。
聚氯乙稀材料应符合GB/T 8815规定,低烟无卤材料应符合YD/T 1113规定。
6.6.2护套外观应光滑、颜色一致,没有裂痕、气泡和污渍。
6.7光缆结构完整性及尺寸6.7.1光缆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表3所规定的要求。
6.7.2 取一段光缆样品,沿光缆护套的V形撕裂槽对称撕裂200mm,其撕裂力的最大值和平均值应在1N~15N之间,撕裂处的护套应保持对称,撕裂处的光纤(或光纤带)应能够从护套中自然分离,且光纤不能从护套中被抽出。
6.7.3光缆中的增强件或(和)加强件应与护套紧密结合,无较明显的相对滑动。
6.8 光缆的宏弯特性对于B6a类和B6b类光纤的光缆,其宏弯附加衰减应满足表4的规定,对B1.3类光纤的光缆不做要求。
5FTTH用户引入线光缆认证技术规范6.9 光缆的机械性能6.9.1 光缆的机械性能应包括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扭转和弯折等项目,并应通过7.6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
对于自承式引入线光缆,除拉伸力和压扁力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其他性能应符合YD/T 1770-2008的规定。
6.9.2 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和压扁力应符合表5的规定。
6.9.3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应满足表6的要求。
6.10 光缆的环境性能光缆的环境性能应包括衰减温度特性、燃烧性能和低温下卷绕性能等项目,并应通过7.7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
6.10.1 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分为两个级别,其代号为A、B;也可根据用户需求,协商确定其它适用的温度范围。
光缆的衰减温度特性见表7。
66.10.2 光缆应能通过阻燃性试验:根据用户要求,光缆应能通过a)光缆应能通过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或成束燃烧试验。
当用户要求时,还应该满足以下要求:b)烟密度:光缆燃烧时产生的烟雾应使透光率不小于50%。
c)腐蚀性:光缆燃烧时产生气体的PH值应不小于4.0,电导率应不大于10μS/mm 6.10.3 温度特性A级的光缆,应具有耐-15℃低温下卷绕的能力。
7试验方法7.1 总则光缆的各项性能应按表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表8. 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7.2 光缆结构检查光缆结构应在距光缆端至少100mm处目视检查其结构和外观。
7.3 光缆标志检查7.3.1标志牢固性a)试验方法:GB/T 7424.2中E2B的方法2;b)负载:2N;c)循环次数:不少于5次;d)用目力仍可辨认外套标志。
7.3.2 计米标志误差长度计量误差应是在适当长度上用钢皮尺沿光缆量得长度减去用计米数字确定的长度对前者的相对差。
7.4 光缆长度检查光缆长度应从光缆两端的计米标志的数字差来确定,也可采用光学方法(如OTDR 仪表)来测量。
7.5 光缆可分离性试验a) 试验方法: JB/T 10696.7-2007;b) 撕裂长度:200mm;c) 撕裂速率:500mm/min;d) 合格判据:应符合6.7.2的要求。
7.6 光缆宏弯特性试验a) 试验方法: YD/T 15972.4中13;b) 芯轴半径:应符合表4规定;c) 缠绕圈数:应符合表4规定,且须保证缠绕在芯轴上的为从缆中剥出来的裸光纤,裸光纤在光缆端头剥取。
d) 合格判据:应符合表4规定。
7.7 光缆的机械性能试验7.7.1 总则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机械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合格判据时,判为合格。
机械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的监测宜按YD/T 629.1《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第1部分:传输功率监测法》规定在1550nm波长上进行,在试验期间,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性应优于0.03dB。
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3dB时,可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
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性在内。
光纤拉伸应变宜采用GB/T 15972中A7A规定的相移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精确度应优于0.005%,试验中监测到的光纤应变不大于0.01%时,可判为无明显应变。
7.7.2 拉伸a) 试验方法:GB/T 7424.2-2002中E1;b) 卡盘直径:约250mm;c) 受试长度:不小于50m;d) 拉伸速率:100mm/min;e) 拉伸负载:在表5规定的长期拉力和短暂拉力下各持续1min;f) 合格判据:在长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无明显的附加衰减,光纤应变不大于0.2%;在短期允许拉力下光纤应变不大于0.4%(光纤带光缆中光纤应变不大于0.50%),去除此力后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视可见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