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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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收取管理费的规定

关于科研、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收取管理费的规定
5、管理要求:(1)项目要求登记;
(2)培训类项目要求学院人员参与收费;
(3)项目运行过中,期中检查与汇报,结题要有通报;
(4)成果要有登记。
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项除基金类项目外均收取项目经费总额的2管理费
关于科研、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收取管理费的规定
1、科研项目: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项,除基金类项目外,均收取项目经费总额的2%管理费。
2、设计类项目:按项目总额经费的20%收取管理。
3、培训类项目:按项目总额经费的40%收取管理费。
4、实验检测类项目:按项目总额经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经费预算与计划制定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经费预算与计划制定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经费预算与计划制定引言科研项目是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而经费预算与计划制定是科研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与计划制定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所拥有的经费资源来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分配,以确保科研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本文介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经费预算与计划制定的相关内容。

1. 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是根据科研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研究计划来安排和分配经费资源的过程。

经费预算的目标是合理、科学地确定项目所需的经费,并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

1.1 确定预算分类在进行经费预算之前,需要首先确定经费预算的分类。

一般来说,经费预算可以按照如下分类来进行:直接费用:指直接与科研项目相关的费用,如人员费用、设备使用费、材料费等;间接费用:指与科研项目相关的非直接费用,如管理费、绩效费等;配套费用:指科研项目所需的配套费用,如场地租赁费、会议费等。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可以将经费预算进一步细分。

1.2 预算制定原则合理性原则:预算金额应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合;经济性原则: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预算;公平性原则:预算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风险控制原则:预算要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的风险控制。

1.3 预算编制过程1.3.1 了解项目需求在编制经费预算之前,必须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研究计划,包括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1.3.2 收集经费数据收集项目所需经费的相关数据,包括各项费用的预估、历史费用、市场行情等。

1.3.3 制定预算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经费数据,制定经费预算计划,明确各项费用的预算金额。

1.3.4 审核和审批对经费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预算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4 预算管理与控制经费预算的工作不仅仅在编制阶段,还需要对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

某电网公司-B13科技经费预算取费细则(模板)

某电网公司-B13科技经费预算取费细则(模板)

附件 Q/CSG210002-2016B1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科技经费取费细则1.为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预算编制,合理确定科技项目及科技活动费用,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经费预算的依据。

3.科技经费由科技项目经费和创新专项经费组成。

4.科技项目经费科技项目经费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改造)、科技成果推广与新技术引进相关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研究开发类项目经费、技术创新平台类项目经费、科技成果推广与新技术引进类项目经费。

4.1研究开发类项目经费4.1.1研究开发类项目经费指该类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它成本性费用等。

资本性支出包括应包括设备购置费、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资本性支出。

在研发费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各科目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4.1.2.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4.1.2.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1.2.2项目实施单位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1.2.3 科技项目人工费列支的标准为: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3~4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2~3万元/人月(标准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样例-单位制订的)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样例-单位制订的)

XXX中心国家科技支持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保障我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的顺利验收结题,完善中心科研项目财务报账流程,结合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明确课题经费开支内容,制定本办法。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1、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仪器设备选型应在能够完成课题任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2、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时(包括用自筹经费购置或试制的仪器设备),依据《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

预算购置(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时,还应该按照要求编报大型设备申请书。

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有关要求对其实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

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

3、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时,需要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

原则上,专项经费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如果作为少量实验室设备更新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其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

4、设备租赁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租赁使用承担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设备租赁费。

对设备费中的租赁改造费预算,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

5、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但对于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可以在“其他支出”中列支,同时要在预算说明中详细说明维修改造与新增设备的关系并列示相关支出明细。

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细则

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细则

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用于项目研究与开发活动,间接费用用于项目管理与过程监督。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的申报、评审、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科技经费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配套经费的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批、资金支付、使用和归还。

第二章配套经费申报与评审第七条项目单位在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时,应当同时提出省级配套经费需求。

第八条配套经费申报应当提供项目的详细预算及经费使用计划,并按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要求进行分项评审。

第九条各级科技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配套经费的申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经费拨付的依据。

第十条评审结果应当公示,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

第三章资金拨付与支付第十一条配套经费拨付应当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阶段性拨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配套经费的支付应当通过科技部门指定的审核支付渠道进行,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使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时,应当按照项目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使用经费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形成相关支出凭证,记录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接受科技部门或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应当深入实施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推动项目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第十七条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AA 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预算编制和调整管理第二条预算编制纵向科研项目预算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横向科研项目预算按合同和主管部门的讣定结果编制。

纵向项目结余经费一般按预研戒续研计划新编制预算,编制时各科目丌设比例限制,在项目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时间内使用;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预算调整(一)纵向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整,按以下方式办理1.学校预算调整权限内的预算调整规定自然科学类项目:直接费用中,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贩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由财务处和科研院审批后执行。

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以外的其他科目分为两类管理,同一类预算额度内,项目负责人可结合实际情冴自行调剂使用,两类之间的预算调剂由财务处和科研院审批后进行。

其中,劳务费、与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支出等四个科目为一类;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劢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为另一类。

社会科学类项目:直接费用除外协费外,其他科目分成两类,两类之间的预算调剂由财务处和科研院审批后进行,同一类预算额度内,项目负责人可结合实际情冴自行调剂使用。

其中,劳务费、与家咨询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支出为一类,图书资料费、设备费(含设备耗材)、印刷出版/宣传费为另一类。

2.超出学校预算调整权限的预算调整规定纵向项目如超出本单位调整权限的事项,如设备费、合作经费等调增,需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劢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财务处和科研院审核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3.学校作为参不单位的项目,预算调整报牵头单位审批后,再办理校内预算变更事项;学校作为主持单位的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必须报我校财务处和科研院审批。

(二)横向项目的预算调整,按以下方式办理1.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项目的各科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需要调剂使用。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细则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细则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支出范围第四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九)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研究院(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研究院(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研究院(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研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与管理,根据国家、科学院、省市地方相关政策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项目经费、横向项目经费、科学院项目经费及工研院自主立项的项目经费。

纵向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专项项目、人才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等项目取得的科研经费。

中科院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承担院级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经费。

包括先导专项、修购专项等专项经费。

横向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应当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书面合同。

工研院自主立项的项目经费是指工研院根据发展战略规划、领域前沿布局和学科发展支持,使用中科院拨付的基本科研经费、项目课题结题结余经费、捐赠经费以及单位内部统筹经费等自主设立的项目研究经费。

第三条工研院所属各部门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科研经费到位后由财务资产部通知各归口管理部门,由科技发展部统一下达开题通知书,财务资产部在 ARP 核算系统对各课题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除法律规定或在合同中有约定条款外,凡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属国有资产,由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规划、调剂使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工研院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对课题申报立项阶段进行组织和指导,对预算编制阶段进行咨询和服务,对组织实施阶段进行协调和支撑,对经费使用过程进行审核和监督,对结题验收阶段进行检验和凝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

第六条课题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课题任务书、合同(协议)条款,按照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工研院财务报销规定使用经费,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负责,对完成课题任务承担法律责任。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是指科技项目在经费预算编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经费支出进行细致的规定和管理。

本文将从项目经费预算的目的和重要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步骤、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详述。

一、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目的和重要性1.合理配置资源: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能够明确规定项目所需资源的投入,包括人力、设备、材料、测试、差旅等各项费用,从而合理配置项目资源,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2.保证项目推进: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能够提前规划项目的各项支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拨付经费,确保项目按时推进,避免资源缺乏而导致项目延期或失败。

3.有效管理项目风险: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能够帮助项目管理者在项目启动之前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合理设定预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从而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

4.财务管理和审计依据:科技项目经费预算作为项目资金的管理依据,能够帮助项目管理者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二、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步骤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在项目启动之前,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并确定项目的实施周期和范围。

2.制定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任务,制定项目的详细计划,包括工作分解结构、项目进度计划以及资源需求等。

3.确定项目费用:根据项目计划,确定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测试费用、差旅费用等。

4.编制预算报告:根据项目费用的确定,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报告,其中包括具体的费用项目、预算金额、费用说明、费用期限等。

5.审批和拨付经费: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报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会按照预算报告拨付经费,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

三、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的具体内容1.人员费用取费细则:包括人员按工时报酬、人员津贴、人员福利等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取费规定。

2.设备费用取费细则:包括设备购置、设备租赁、设备维护等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取费规定。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测算依据及说明一、设备购置、材料费及租赁费:(参考08政采目录及标准)1、购置设备或材料清单;这里所说的设备或材料,指专用类设备或耗材,不包括通用类设备,如: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录音笔、数码伴侣)、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空调及摄影摄像设备等;购置清单中要写明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内容。

2、采购设备或材料报价单:要求提供3家厂商或经销商的报价单(须有联系电话、厂家或商家印章),网上询价将网页打印并保存,勿需印章,但也至少询2-3家报价。

如采购设备及材料涉及专利产品、独家生产、独家代理、软件著作权或保密行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3家报价的,须在资料中进行说明,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认定。

如购置成套设备,要提供包含明细设备构成的报价单。

这种情况仅针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的项目,希望各位还是按照要求提供设备或材料的3方报价。

3、设备租赁意向书或报价单;需向外单位租赁设备来完成本项目的,要提供租赁意向书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出具的报价单(1-2家)。

租赁意向书应包括:租赁设备的数量、名称,租赁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

报价单须有租赁单位联系电话和印章。

4、在财政专网上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明细项目名称”时,须将所购设备金额、数量以及是否为政府采购等内容填列清楚;项目单位提供的设备购置明细材料清单中填写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采购品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要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所填购置设备的金额、数量等内容对应、一致;填写《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时,不要仅填写“设备购置”和一个总预算额,一定要写明每项设备的具体名称和相关内容(成套设备可不详写,但在报价单中需有明细)。

5、原则上不允许购置通用类设备,如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购置通用类设备的,还应提供购置此类设备的必要性及需求说明和现有通用类设备情况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校本级)公章。

二、会议费:1、会议费预算标准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预〔2006〕2005号《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及京财预〔2007〕303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2、需提供召开会议的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数、地点、会期及会议费预算(附相关的测算依据及询价记录)。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预算评审原则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预算评审原则
第四章 重大专项试点资金的开支范围
直接费用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包括研究、中间试验试制 和产业化等阶段)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 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 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 费和其他费用共十一项费用支出。
咨询费标准参 照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人员 300-400元/人 天、其他专业 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 行。
专家咨询费的开 支一般参照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人 员60-100元/人 次、其他专业技 术人员40-80元/ 人次的标准执行 。
的标准执行。
▪ 比例要求:不得超过课题直接经费的15%。
▪ (十一)其他费用:是指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费用之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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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ogy Committee
第四章 重大专项试点资金的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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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地调研、出 差的,除按照差旅 费规定标准(1500 公里以外的可以乘 坐飞机)给予交通 费外参照京财行〔 2007〕932号文件 的标准执行。每人 每天230元的食宿 补助。
市内调研不住宿 ,参照“京财行 2002【378】号 文件,补贴餐费 20元/天。区县 调研需住宿。按 每人每天180元 标准确认,包含 食宿等费用。
▪ 经费预算评审 ▪ 科技项目的市财政科技经费应按要求参加经费预
算评审,属下列范围之一的科技项目不参加市财 政预算评审: ▪ 1. 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后补贴等支持方式 的科技项目; ▪ 2. 招标课题; ▪ 3. 与国家匹配的科技项目; ▪ 4. 政策法规已明确补助标准、范围等,并已制定 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科技专项; ▪ 5. 其他有特殊规定的科技项目(如:带密级的科 技项目等)。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一、项目经费预算1.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预算应当以项目的科技成果目标和任务为依据,合理配置各项经费支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2.项目经费预算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采用预算收入、支出、结余等项目分类,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1.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经济、节约的原则,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不符合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的支出。

2.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按照规定使用经费。

3.项目经费应当尽可能通过银行结算,严禁私自调拨和挪用经费。

4.项目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资金需求合理安排,及时支付,并进行相应的财务记录和账目管理。

5.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当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项目经费监督与审计1.项目经费使用应当接受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公开经费的收支情况。

2.项目经费的审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项目经费的审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审、事后审计和经费结算。

四、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挪用、私分、侵占项目经费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追缴所用不当的经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虚报、冒领、骗取项目经费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的资质等。

五、其他规定1.项目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相关的财务政策和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项目经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包括项目凭证、发票、财务报表等。

3.项目经费的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回顾,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综上所述,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提供了一系列规范和指导,旨在加强项目经费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发展。

同时,通过加强经费监督和违规行为处理,保障了项目经费的合法使用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科技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及标准(2009版)

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及标准(2009版)

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及标准(2009版)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及标准,2009版,一、依据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以下评审原则及标准:,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含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税、海关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费、专用配套软件和专用配套零配件等)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购置费支出~涉及政府采购以及其他政府有关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因科技项目在评审时尚未签订任务书~无法提供协议或合同~因此无协议或合同的项目原则上可以用意向书替代。

租赁费的支出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

意向书、协议、合同书至少包含:外协合作的内容、方式、方案、日期、付费标准、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

无意向书或协议或合同书的~原则按照无法确认处理。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引进国,境,外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资金、进行科技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时发生的经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应当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差旅费管理的规定。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附录C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共5则)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共5则)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共5则)第一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和预算编制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和预算编制

燃料动力费
包括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 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 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不包括日常的办公室、实验室的水、电、气、 暖气等维护费用。
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燃料动力费测算依据,包 括用量、单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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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各项支出预算注意事项
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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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各项支出预算注意事项
会议费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 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课题组举办的与课题任务有关的会议(如咨询会、交 流会、验收会等)费支出可列入会议费预算,应在预 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举办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 开支标准和会期。
单价5万元以下设备,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原则上, 专项经费不允许列支大量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设备,可以少量 更新,但必须说明其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
设备租赁与改造费,原则上专项经费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 的维修改造费,但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 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可以在该预算项中列支,但必须详细说 明维修改造与新增设备的关系并列示详细预算清单。
对自筹经费出资证明的要求
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 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财政资金等。
自筹经费出资证明——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 自筹经费来源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 资料。
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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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的原则与标准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政策相符性原则 目标相关性原则 经济合理性原则
2.预算管理程序 编制项目概算-项目概算咨询评议
-项目概算在课题间的分解-编制课题 预算-课题预算评审评估-公告公示- 批复课题总预算-签订课题任务预算书 -课题预算分年度编制纳入部门预算- 核批年度预算-拨付资金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保障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经费的来源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科技项目申报获得的经费以及其他科技项目相关的资金。

三、项目经费预算1.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立项阶段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各项支出明细和预期成果。

2. 项目经费预算应经过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经费使用1. 项目经费应按照预算科目和支出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经费使用需经过科研管理部门审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程序进行报销和结算。

3. 项目经费支出应保留相关票据和财务资料,以备审计和监督。

五、项目经费管理1. 科研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预算和规定。

3. 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经费结余处理1. 项目结束后如有结余经费,应按照规定流转到下一年度或下一个相关科研项目。

2. 如无法流转使用的结余经费,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退还给财政部门或转入科研单位的专项科研基金。

七、经费监督1. 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检查和审计。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参与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八、经费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行为,科研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止资金拨付、追回经费等处罚措施。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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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5.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软件、样品、样机的购置、试制及现有仪器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

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其计算公式为:设备费=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6. 仪器设备购置费是指为项目研究所购置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仪器、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

6.1仪器设备购置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价、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

出厂价应参考近期同类仪器设备的招标价格或购买合同价格,对既无可参考招标价格也无合同价格的,需提供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信息。

运杂费包括仪器设备的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保管费等。

安装调试费参照电力行业的调试定额执行。

6.2 进口仪器设备购置费包括进口设备到岸价、进口从属费、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

进口设备到岸价需提供三家以上代理商的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进口从属费包括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内运杂费按进口仪器设备离岸价格与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内运杂费费率的乘积计算。

相关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3 其他仪器设备是指因项目研究需要购买的笔记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服务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其中计算机台数不得大于项目研究人员总数的0.3倍。

6.4 购置单价高于5万元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列示清单,并说明拟购置设备与项目实施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组合配套后对提高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作用、拟购置设备使用率及正常使用年限等。

6.5 研究开发费原则上不列支单价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购置费。

7. 仪器设备试制费是指需试制新样品、样机或对现有设备的升级改造所产生的费用。

7.1试制单价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应列示清单,并说明拟试制设备与项目实施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组合配套后对提高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作用、拟试制设备的使用率及正常使用年限。

7.2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拟试制设备数量较多、总值较大时,应在经费预算明细表中加以说明。

8. 软件购置费是指为项目研究所购置的软件及其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软件购置费=软件费+安装调试费8.1软件费是指购买软件时的产品原价;安装调试费是指软件出售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按照购买协议计算。

8.2购置单价超过2万元的软件应列示清单,并说明拟购置软件与项目实施单位现有软件的配套情况、组合配套后对提高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作用及拟购置软件使用率等。

9. 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本单位已有仪器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仪器设备修理费+折旧费9.1仪器设备修理费是指为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所必须进行的修理、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的费用。

折旧费是指仪器设备按照正常使用寿命周期分摊到项目研究阶段的折旧费用。

9.2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寿命周期,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确定。

9.3使用单价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现有设备应列示清单,并说明使用费计取单价。

9.4一台仪器设备一年内在所有科技项目中的累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10.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部件、外购件等费用,其计算公式为: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价格其中对于总价高于5万元的材料应列示清单。

11.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该费用以委托协议为依据,委托次数多或单次支出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应列示清单。

12.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其计算公式为: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消耗量×燃料动力价格其中燃料动力价格应以国家实行的燃料动力价格为准。

13. 差旅费是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差旅、现场试验、与协作单位组织协调、培训等所发生的交通(外埠与市内)、住宿的费用。

差旅费取费标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4.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项目协调、项目鉴定、评审、验收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会议费=参会人次×会议标准×会期其中,参会人次=会议次数×每次参会人数(含专家人数)14.1会议标准应综合考虑会议期间的伙食、住宿、会议组织及场地等费用,不得超过800元/人天。

14.2会议次数根据项目持续的时间确定。

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会议次数不超过4次;一年以上完成的项目,会议次数不超过3次/年。

14.3会议费数额较大时应作详细说明。

15.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国人次×出国费用标准其中,出国人次=出国次数×每次出国团组人员数15.1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出国次数不得超过2次;一年以上完成的项目,出国次数不超过2次/年。

15.2每次出国团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

15.3出国费用标准,按公司对外交流人员外出标准。

单个国家,外出时间不得超过7天,多个国家,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0天,16.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16.1出版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内部、外委印刷与出版费,其计算公式为:出版费=册数(套数)×单价其中,册数(套数)规定如下:中期审查或初稿评审原则上不超过20册(套);终稿审查原则上不超过30册(套);研究最终成品原则上不超过20册(套)。

16.2资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文献检索、资料复印、书籍购买、翻译、上网等费用。

16.3知识产权费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知识产权费=申请专利项目数量×(申请费+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公布印刷费+代理费+年维持费×维持年数)其中各项费用计算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17. 技术培训费是指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培训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培训费=培训人次×培训时间×培训标准17.1培训费标准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限额执行,培训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2%。

17.2培训费仅限于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的培训,研究人员长期(一年内累计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以上)培训的费用不得列支。

18.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劳务费=人员数量×工作月×劳务费标准18.1劳务费标准为0.6~0.8万元/人月。

18.2劳务人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19.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专家咨询费=咨询专家人次×人员标准×天数19.1人员标准按照按税前1000~1200元/人天执行。

19.2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研究成员、与本项目管理相关的人员。

20. 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外协单位使用其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它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管理费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数的15%。

21. 外委费是指项目实施单位将研究工作部分委托给其他单位所发生的费用。

外委费应在项目研究开发费中提取,资本性支出原则上不予外委。

21.1外委费必须以项目合同中明确的任务为依据,详细列示每一项委托研究支出。

21.2外委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60%。

22. 科技经费资本性支出预算,按电网建设工程、技改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及相关定额执行。

23. 本细则取费标准如与各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不一致时,按照从严控制原则进行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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