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出生缺陷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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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出生缺陷三项措施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预防出生缺陷三级措施
一级预防措施:
做好婚前、孕期保健,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1)接种风疹疫苗(可预防1/1000先天性风疹综合症)
(2)婚前医学检查
(3)食盐加碘(可预防地方性克汀病)
(4)增补叶酸(可预防70%神经管畸形、15%其他重大体表畸形、35%先心病)
(5)严格控制孕期用药
(6)早期发现和治疗糖尿病等疾病
(7)女工保健,避免孕期接触有害物质
(8)计划生育指导,避免近亲结婚和大龄生育(可预防单基因缺陷和染色体异常)二级预防措施:
早诊断、早防治,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
(1)加强孕产期系统保建管理,住院分娩,指导孕产妇营养
(2)产前B超筛查(体表和内脏畸形,20周前可发现80%,但要求设备与技术)
(3)产前甲胎蛋白生化筛查(开放神经管畸形)
(4)产前筛查诊断染色体异常与神经管畸形
三级预防措施:
新生儿早期筛查、及时干预、减少痛苦
(1)系统新生儿体检(髋关节脱臼、马蹄内翻足、先心病、先天愚型)
(2)新生儿遗传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甲状腺功能低下、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3)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
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网络管理办法
为加强广大流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依托公共卫生三级网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服务新模式,特制订妇幼保健网络管理办法。
一、建立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组织体系,各镇(街道)相应配备1名专职公共卫生管理员、各村(社区)也明确1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区的公共卫生联络员以妇女主任为主,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并开展相关培训和指导,市、镇两级分别制订并落实了责任考核制。
二、为加强对孕产妇、儿童保健的管理,卫生部门与计生部门多次协调,达成对孕产妇管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共识,如对无证孕检二次以上者由医院进行专门登记,每月计生部门派人到医院抄录;无证孕妇分娩,实行出生后第二天报告制度,防止了因计生部门查证而影响流动人口孕产妇的保健,降低不安全分娩隐患。
三、对孕妇、儿童管理实行“首查建册、有查有管,高危、体弱儿追踪”的管理原则,并按统一规定使用孕妇、儿童的保健册,实行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软件,提高系统管理率水平。
四、市妇幼保健院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对所在地的孕妇、儿童(流动人口单列)情况,每月一次提供出生数、早孕名单,围产儿死亡、儿童死亡名单,每季一次上报四项监测质控调查表。
五、属地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定期开展联村指导,以核实公共卫生联络员孕产妇、儿童管理工作台帐,使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及时掌握人口孕产妇、儿童的有关信息。
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媒体、社区宣传橱窗等进行宣传,组织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职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二十九种新筛疾病筛查,加强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制作孕妇、儿童保健知识告知书、宣传册等专用宣传品。
七、建立了孕产妇、儿童管理相关工作台帐,每月、每季及时将属地有关妇女儿童信息上报,台帐和报表建档率100%,对孕产妇保健实行建卡制度,加强妇幼卫生系统监测,实行妇幼保健管理网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