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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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

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

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的发展已经成为促进各国经济繁荣和国际合作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平竞争,全球各国共同倡导建立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就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

本文将重点介绍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

一、WTO的背景和基本原则WTO成立于1995年,是国际贸易领域最高级别的组织。

其宗旨是促进贸易自由化、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发展和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

WTO的基本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性原则,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开放和透明的贸易环境。

二、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框架下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定了成员国必须将对一国的优惠待遇扩展到所有成员国。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对某个成员国的产品或服务给予特殊待遇后,必须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同类产品或服务提供相同的待遇。

此外,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本国市场上对本国生产者和外国生产者提供相同的待遇,以防止歧视性措施干扰正常的国际贸易。

三、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性原则贸易自由化是WTO的重要目标之一。

它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消除贸易限制和禁止限制性贸易做法等手段来推动。

WTO通过贸易谈判和协定的制定,以逐步开放市场,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和便利化。

另外,非歧视性原则是指不得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或服务采取不同的待遇,以避免任何形式的贸易歧视。

四、WTO的争端解决机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确保贸易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和维护的重要手段。

一旦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纠纷,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可以公正地进行调查和裁决,以确保争端得到公正和及时解决。

这一机制的存在,为各国提供了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的渠道,同时也提高了贸易纠纷的解决效率。

五、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和展望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规则对各国经济和贸易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通过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提供争端解决机制,为各国创造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贸易环境。

WTO的基本原则――自由贸易原则

WTO的基本原则――自由贸易原则

WTO的基本原则——自由贸易原则世界贸易组织倡导并致力于推动贸易自由化,要求成员方尽可能地取消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开放市场,为货物和服务在国际间的流动提供便利。

1、自由贸易原则的含义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自由贸易原则是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自由贸易原则包含五个要点:(1)以共同规则为基础。

成员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有规则地实行贸易自由化。

(2)以多边谈判为手段。

成员方通过参加多边贸易谈判,并根据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

货物贸易方面体现在逐步削减关税和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服务贸易方面则更多地体现在不断增加开放的服务部门,减少对服务提供方式的限制。

(3)以争端解决为保障。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性,如某成员被诉违反承诺,并经争端解决机制裁决败诉,该成员方就应执行有关裁决,否则,世界贸易组织可以授权申诉方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4)以贸易救济措施为"安全阀"。

成员方可通过援用有关例外条款或采取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消除或减轻贸易自由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5)以过渡期方式体现差别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承认不同成员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通常允许发展中成员履行义务有更长的过渡期。

2、削减关税关税透明度高,易衡量,但对进出口商品价格有直接影响,特别是高关税,是制约货物在国际间自由流动的重要壁垒。

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允许成员方使用关税手段的同时,要求成员方逐渐下调关税水平并加以约束,以不断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在前七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基础上,"乌拉圭回合"达成长达约23000页的成员方具体产品关税减让表,大幅度降低了关税水平,扩大了关税受约束的产品范围。

在成员方履行了各自的关税减让承诺后,工业品的平均关税水平,发达成员由 6.3%降至 3.8%,发展中成员由20.5%降至14.4%。

从1995年开始,工业品约束关税税号占整个税号的比例,发达成员由78%升至99%,发展中成员由21%升至73%,经济转型成员由73%升至98%。

补充资料:WTO的基本原则

补充资料:WTO的基本原则

WTO 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2)国民待遇原则: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3)互惠互利原则原则:以相互提供优惠待遇的方式来保持贸易的平衡,谋求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互惠包括双边互惠和多边互惠。

(4)扩大市场准入原则:WTO倡导成员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5)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6)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在各项协议中允许发展中成员方在相关的贸易领域,在非对等的基础上承担义务。

(7)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

各成员将实施的有关管理对外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司法判决等迅速加以公布,以使其他成员加以熟悉。

简述wto基本原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1WTO基本原则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国际组织,主要负责监督国际贸易协议的执行。

WTO的基本原则被设计为保护和促进全球的自由贸易和共同发展,其核心原则包括:不歧视、透明度、提供公平条件、适度保护、促进竞争和可持续发展。

2不歧视不歧视原则是WTO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WTO的成员国承认,“一旦你踏进境外,就应该得到本国与其他国家贸易者一样的待遇”,即不能因为种族、国籍、性别、贸易形式等原因而歧视来自外国的产品或服务。

比如,如果某国际营销公司向美国公司提供5%的折扣,那么它同样应该向法国公司提供相同的折扣。

3透明度透明度原则要求WTO成员国在所有贸易事务中保持透明度,这包括价格和贸易条件的透明度和行业规则的透明度,以确保公平和公正的贸易。

例如,WTO要求其成员国发布所有法规、规定和其他措施,以便其他国家了解他们在贸易方面的做法。

4提供公平条件WTO的另一个核心原则是提供公平条件。

这意味着WTO成员国不得给予本国企业优惠,也不得在其他国家企业之间设置各种贸易壁垒。

而且,它们需要在本国和国际市场上进行贸易,即使这样,也要提供公平的条件,确保所有企业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进行竞争。

5适度保护适度保护原则是指WTO成员国必须在保持自由贸易的同时平衡各种利益,如国家安全和政府支持计划。

WTO准许成员国保护其本国企业,但要求其保护是适度的,以避免保护主义措施的滥用。

6促进竞争促进竞争是WTO的另一个核心原则,要求其成员国以竞争为基础促进包括国内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内的整个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性市场。

WTO进行反垄断监督,以防止市场垄断者通过失当行为阻碍其他企业参与竞争。

7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WTO成员国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考虑下进行贸易。

该原则的目的是确保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不会相互矛盾。

WTO鼓励可持续发展,支持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在保护和促进全球自由贸易方面,WTO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一个稳定的框架,使所有成员国都可以平等地参与国际贸易,并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WTO基本原则(规则)共九种,是世界贸易组织基准总则,为世界经济与贸易的推动保驾护航。

世界贸易组织是1995年1月1日问世的。

世界贸易组织总的准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适用货物、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一、无歧视待遇原则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

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

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特别的贸易优惠或加以歧视。

该原则涉及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消除、进口配额限制、许可证颁发、输出入手续、原产地标记、国内税负、出口补贴、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

该原则涉及一切与进出口有关的关税削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费及征收办法、数量限制、销售、储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三、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该原则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关税减让、国内税费征收、营销活动、政府采购、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以及公民法律地位等领域。

四、透明度原则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该原则适用于各成员方之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律规范和贸易投资政策的公布程序等领域。

五、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促进贸易的自由发展。

该原则主要是通过关税减让、取消非关税壁垒来实现的。

六、市场准入原则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该原则在WTO达成的有关协议中,主要涉及关税减让、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贸易、热带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服务贸易以及非关税壁垒的消除等领域。

WTO基本原则

WTO基本原则

青 它可以允许发展中国家保持足够的外汇
岛 大
储备。待国际收支平衡时,应取消限制。

经 济
4、安全例外。指缔约方可以为了国家安
学 院
全和社会公德的需要,禁止武器、毒品、
淫秽出版物等产品的进口。
张 之 峰
峰 我们所有的文件,都全面向我们的企业和个人
公开。
三、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
这项原则,主要有这么几个主要的内容:
1、关税保护原则
青 岛
2、关税减让原则

学 经
3、关税稳定原则



张 之 峰
四、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为了保证关税作为唯一的保护手段,WTO
一般禁止使用如配额、许可证等办法,
律制裁,而是通过解决争端来保持缔约
青 岛
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学 经
七、互惠原则

学 院
又称对等原则,缔约方应在双方互惠互
利的基础上谈判,要有给有取,否则,
张 之
没有实质的互惠,任何协议都无法达成。
峰 在非歧视原则下,各成员国本着互惠原
则,对等地进行双边关税减让谈判。
八、紧急行动原则,也叫特别保障 原则
二、透明度原则
这项原则,主要是规范政府的行为的。
哪些透明度原则?

岛 大
按照世贸组织的原则,有这么几个主要
学 经
的内容:

学 院
1、第一个就是所有的文件,必须要公布
以后才能执行

之 峰
2、这些文件,要易于获取。
我随便都能看到,电视台和报纸都有,政府要
建立专门的机构对这些文件进行解释,所以我

WTO基本原则

WTO基本原则


第 24 条对区域贸易安排的规定包 括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和临时 协定。其优势在于,区域一体化 中贸易自由化的范围一般都优于 多边条约,可以在发展成熟的时 TO 仍未包括或自由化程度较低的领 域,如竞争政策、环保标准、投 资政策等,可以在区域贸易安排 中先行一步,为 WTO 将来主持的多 边谈判提供经验。但是,目前 RTAs 已经突破了疆土相连的界限。

其结果是 : 源于自由贸易区协定成 员国进口的任何增长不取代国内 生产 , 也不取代源于其他国家的进 口。经济学家们将这种取代国内 生产称之为‚贸易创造‛ (trade creation), 因为它导致贸易的净 增长 ; 将取代源于其他国家进口称 之 为 ‚ 贸 易 转 移‛(tradediversion),因为它总 体上不增加贸易 , 而是起到转移现 行贸易的作用。贸易创造比贸易 转移更有可能产生净经济利益。
WTO 的 基 本 原 则
一、最惠国待遇 1、WTO互惠是指双方的优惠待 遇给予是一种利益的相互给予, 即一方给予另一方优惠待遇, 另一方必须给予同等的待遇, 使双方从相互给予的优惠中获 得大体相当的利益。 提及搭便车问题



互惠原则使国内反对保护的政治力量 得以加强。外商关税减让通过改善国 内贸易条件使国内出口商受益 , 于是 , 在国内出口商间积累起足够的政治支 持力量,能平衡国内进口竞争性厂商对 自由化的反对。互惠创造了自由化的 ‘良性循环’:每一轮贸易谈判鼓励更 多的出口商进行游说,由于更多的出口 商热衷于政治,立法者愿意在保护方面 给出更多的减让。 互惠原则还有助于缓解权力不均衡对 谈判结果的影响。在这一原则下,谈判 国之间的协议不再取决于双方国内政 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因此弱小国家无需 担心被实力雄厚的贸易伙伴所利用,能 够积极参与谈判。

请简述wto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wto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wto的基本原则。

WTO(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
1. 平等互利:成员应该遵守贸易规则,确保贸易活动的互利性,
而不是通过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来获得优势。

2. 自由流动:货物、服务和技术可以自由流动,消除国界和区域限制。

3. 贸易自由:WTO规则允许成员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自由贸易、商品和技术的自由流动以及关税的完全消除。

4. 争端解决:成员可以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协商和谈判来解决分歧。

5. 可持续发展:WTO规则强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包括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责任。

6. 非歧视性:WTO规则禁止歧视性贸易行为,包括针对特定国家、种族、宗教或性别的歧视性贸易。

这些原则是WTO协议的基础,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公平、自由和可持续发展。

WTO基本原则及其例外

WTO基本原则及其例外
7
2、无限制与有限制旳最惠国待遇
无限制 对最惠国待遇旳合用范围不加以任何限制,不但 合用于商品进出口关税及其征收手续、措施、也合 用于移民、投资、商标和专利等各个方面。
有限制
将最惠国待遇旳合用范围限制在经济贸易关
系旳某些领域,只能在要求范围内合用,在
此范围外则不合用。
8
3、互惠与非互惠旳最惠国待遇
A、 13%
B、 15%
C、 20%
B
27
二、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
(一) 、国民待遇原则旳含义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组员方确保予以其他组员
方旳公民(自然人)、法人(企业)和商船 在本国(地域)境内享有与国内公民、企业 和商船在民商事权利方面旳同等待遇。
28
智利酒税案
有条件:一组员方目前或将来予以其他组员方
旳优惠、豁免或特权是有条件旳,任何第三方
必须提供一样旳条件才干享有这种优惠、豁免
或特权。 (美洲式)
5
比利时家庭补贴案
比利时对政府机构购置进口商品征收尤其税 ,但假如该商品旳生产国实施与比利时相同 旳家庭补贴计划,则能够免征尤其税。因为 挪威和丹麦不实施家庭补贴计划,所以不享 有免税。
29
成为WTO组员前
种类
税率
皮斯科酒
25%
进口酒
70%
其他酒
30%
30
种类 皮斯科酒 威士忌税率 其他酒
过渡期()
税率 25% 从70%逐渐降低至53% 30%
31
新税制
酒精含量 ≤35% 35%——36%
税率 27% 31%
36%——37%
35%
37%——38%
39%

WTO的基本原则

WTO的基本原则

WTO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贸易。

2.贸易自由化原则。

3.可预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市场准入程度。

4.促进公平竞争。

5.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

我国外贸依存度的现状与分析从总体趋势来看,1990—2003年大部分国家的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加总的贸易依存度(简称为贸易依存度)保持了上升态势,这与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快、各国间贸易往来密切的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形势相吻合。

但自2000年以来,部分国家的贸易依存度呈现了下滑趋势,但是在2003年随着经济复苏又出现了新的回升。

根据这些国家贸易依存度的高低,可大致分为三类作进一步的分析:(1)高贸易依存度:贸易依存度高于100%的国家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为代表。

这类国家往往资源较缺乏,以贸易立国,其贸易依存度大大高于其它国家。

(2)较低贸易依存度:贸易依存度低于30%的国家以日本、美国、巴西、印度为代表。

美国和日本虽然贸易额居世界前列,但是因为它们的GDP基数大,其贸易依存度远远低于平均水平。

印度为强内向型经济,贸易依存度也偏低。

(3)中等贸易依存度:贸易依存度集中在30%-100%之间,大部分国家位于此区间。

典型的如法国、意大利、英国,这几个欧洲发达国家资源有限,国内市场发达,因此贸易依存度也较高。

总体而言,发达国家的贸易依存度普遍低于发展中国家。

在分析中国的贸易依存度时可以发现,从1993年开始下降后,在1996—1999年间保持了平稳态势,贸易依存度值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中等贸易依存度国家中属于最低位。

但是2000年、2002年尤其是2003年的一连串强劲增长,使得中国在2003年末贸易依存度超过60%,大大高于世界同期水平,一跃成为中等依存度国家中的较高者。

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贸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

此外,从贸易依存度变化的幅度来看,俄罗斯、印尼、墨西哥、巴西和韩国波动剧烈,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变化相对平缓。

wto基本原则主要内容

wto基本原则主要内容

wto基本原则主要内容WTO的基本原则,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国际贸易的大门。

大家知道,WTO全名是世界贸易组织,这家伙可是全球贸易的“老大”哦。

它的基本原则其实不复杂,就像我们吃饭时的规矩,讲究的是公平、透明和互惠。

想象一下,在一个大家庭里,谁都希望能得到公平对待,是吧?WTO就是要确保各国在贸易中不被“夹生饭”,都能吃到热乎乎的美食。

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最惠国待遇”。

这个原则简直就像“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一国对其他国家的优惠,必须也要给所有其他国家。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跟我有个交易,我给你个特价,那我也得把这个特价传给其他所有国家。

这样一来,大家都能平等对待,不用担心被“暗算”。

这就像在朋友之间,谁都不能只顾着自己,要公平分享,才能大家和气生财。

还有“国民待遇”这个原则。

简单来说,就是外国的商品在进入你国市场后,待遇得跟你自家产品一样。

这就好比你带了个外地朋友回家,大家都要给他和自己一样的饭吃,绝不能因为是外乡人就特别对待。

这样一来,外国产品就不会被“冷落”,大家都能在同一个舞台上竞争。

再说说“透明度”,这也是WTO的一大原则。

各国在贸易上得开诚布公,别藏着掖着。

想想看,如果你在打牌,却不知道别人手里有什么牌,怎么玩都没底气。

这就是透明度的重要性。

WTO希望各国在上清清爽爽,大家都有一个明白账,不至于因为不透明的而搞得云里雾里,搞得自己忙得像无头苍蝇。

还有“贸易自由化”,这原则听起来就很厉害,简直是贸易界的“任性”。

WTO鼓励各国减少贸易壁垒,让商品像鱼儿一样,自由在市场中游弋。

想象一下,你去海边,看到一群小鱼在水里欢快地游着,那种自由无拘的感觉多好啊。

各国也希望通过减少关税和配额,让贸易变得顺畅无阻,这样才能让商品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大家都能享受到新鲜的“海味”。

还有“发展中成员的特别和差别待遇”。

这就是对那些经济发展较慢的国家的一种照顾。

就像是你家里有个小弟弟,大家都得多照顾他,不然他会跟不上。

第3讲:WTO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

第3讲:WTO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

思考题:
1、WTO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贸易审议机制的意义是什么? 3、你是如何理解非歧视原则和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原则 的?二者之间矛盾吗?
二争端解决机构三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一目的1了解各个成员对多边协议的遵守2为成员了解贸易政策与措施提供更大的透明度二审议的内容1贸易的期限1美日欧盟加拿大每2年审议一次2世界贸易排名520的国家每4年审议一次3其余成员68年审议一次
第三讲:WTO的基本原则
(二)市场开放原则—— 通过谈判实现更大的贸易自由化,扩大市场准入 的水平,促进开放贸易体制的形成,促进市场的合理 竞争与适度的保护。 开放原则的表现: (1)关税的减让 (2)取消数量限制(行政性手段) (3)开放服务市场 关税减让承诺: 发达国家4%以下; 发展中国家10%左右; 中国到2005年15%。
一、关于WTO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 1、非歧视原则; 2、市场开放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贸易政策与法规的透明度原则; 5、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 6、区域性贸易安排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
是WTO最重要的原则, 是WTO的基石。
1、最惠国待遇: 在WTO中缔约国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 权与优惠,也同样给予缔约的对方。不给予任何的 歧视。
例外的规定—— (1)GSP。 (2)经济一体化安排例外。 (3)边贸过相邻国家的小规模优惠。 (4)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优惠。
2、国民待遇: 按照WTO的规定:一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 缔约国领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于对相同的 国内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内地税或其他内地费用。
例如: A国产品进入B国,享受与B国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 同等的待遇。 注意: 要缴纳必要的关税; 不是本国公民的所有权利。

简述wto基本原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WTO(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化。

WTO成立于1995年,是一个由164个成员国组成的组织。

WTO的基本原则是其运作的基础,它们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非歧视性、透明度和争端解决机制。

本文将对这些基本原则进行简要介绍。

1.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WTO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它指的是对所有成员国一视同仁地对待。

这意味着,一个成员国不能给另一个成员国提供更好的待遇,而不给其他成员国同样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的目的是促进全球贸易的公平和透明,避免贸易歧视。

2. 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是WTO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在本国的市场上,国内企业和外国企业应该享有同等的待遇。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不能在本国市场上对外国企业实施不公平的贸易措施,包括对外国企业征收更高的关税或实施其他贸易壁垒。

3. 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WTO的第三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成员国应该向其他成员国开放本国市场,并消除不必要的贸易壁垒。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不能在其市场上实施不必要的贸易限制,包括对外国产品征收高关税或限制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活动。

4. 非歧视性非歧视性是WTO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成员国应该对所有其他成员国一视同仁。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不能在其市场上歧视外国企业或产品,也不能在其对外贸易中歧视其他国家。

5. 透明度透明度是WTO的第五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成员国应该在贸易政策方面保持透明度,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有关其贸易政策的信息。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应该公开其贸易政策,包括其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的设置,以便其他国家能够更好地了解该国的贸易政策。

6. 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最后一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成员国应该通过协商和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任何贸易争端。

这意味着,一个国家不能自行采取报复措施,而应该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任何贸易争端。

总之,WTO的基本原则是其运作的基础。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贯穿于世贸组织的各个协定和协议中,构成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这些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其中,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地对待其他成员,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这是一成员方处理与其他各成员方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四个要点:一是自动性。

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立即和无条件”的要求上。

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地享有了这种优惠。

二是同一性。

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

三是相互性。

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即在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

四是普遍性。

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及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

二、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对待外国和本国的产品或服务等,在出口成员和进口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这是一成员方处理本国与其他各成员方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包含三个要点:一是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对象是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但因产品、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具体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则和重要性有所不同;二是国民待遇原则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三是国民待遇定义中“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并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

浅析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仅供参考

浅析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仅供参考

浅析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仅供参考一、 WTO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WTO是一个由135个成员国组成的政府间组织。

(一)WTO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

4。

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

职能组织世贸成员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制定国际经贸原则;监督各国对市场开放和世贸组织原则的执行;建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二)基本运行原则 1.自由竞争原则。

各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实行自由竞争,排除行政干预和垄断。

2.关税减让原则。

缔约国之间互减关税,应自动地运用于所有其他缔约国同类产品的进口。

3.非歧视性原则,主要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缔约国给另一个缔约国的贸易条件、优惠、特权等应一律运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不得有差别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缔约国对来自其他缔约国的产品,在税收、运输等方面,应与本国产品同等对待,不得歧视。

4.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指缔约国对进口的产品,除关税、国内税及其他规定外,不得以配额和许可证对进口产品实行数量限制。

5.公平原则。

当一缔约国发现另一缔约国对其出口的产品实行补贴或以极低价格倾销,使其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遭受损失时,可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6.协商原则。

当缔约国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应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互相报复。

7.透明度原则。

缔约国涉及对外经贸的有关政策、法令、条例,包括财务、价格、检验、展览和加工等政策法规,未经正式公布,不得实施。

二、行政公开是我国透明政府建立的前提透明度原则是WTO重要的基本原则。

WTO规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行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WTO规则属于国际行政法的范畴,我们要特别重视我国行政制度的创新,以适应WTO规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

简述wto基本原则WTO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的缩写,是一个由成员国组成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WTO的基本原则是其行动的指导方针,这些原则确保了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的实现。

本文将简述WTO的基本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WTO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它要求成员国在贸易政策上平等对待所有其他成员国,不得对某一成员国给予特别优惠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向某一个成员国开放市场,那么它也必须向其他所有成员国开放市场,而不得对某个成员国采取歧视性措施。

二、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对外贸易中,对自己国民和外国人一视同仁。

也就是说,一旦外国产品进入了成员国的市场,那么它们就应该和本国产品受到同等待遇。

这意味着,成员国不得对本国产品给予优惠待遇,而对外国产品采取歧视性措施。

三、市场准入原则市场准入原则要求成员国在贸易政策上,不得设置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成员国应该尽可能地开放市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四、贸易保护措施原则贸易保护措施原则允许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例如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紧急情况措施。

但是,这些措施必须符合WTO的规定,不得滥用,也不得影响其他成员国的贸易利益。

五、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国在贸易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公开信息,确保透明度。

成员国应该及时向其他成员国提供有关贸易政策和措施的信息,并允许其他成员国对其贸易政策进行审查。

这样可以确保贸易政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协商解决争端原则协商解决争端原则是WTO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确保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

成员国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贸易争端,这些方式都是基于WTO规则和程序的。

如果这些方式无法解决争端,成员国可以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申诉。

总之,WTO的基本原则确保了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的实现,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增长和繁荣。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7 互惠原则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的重要原 则之一;按照这一原则;成员方应在互惠 互利的基础上谈判;要有给有取;否则;没 有实质的互惠;任何协议都无法达成
在的市场活动中;对价是保证交易公平的基础;但是;在经 济体制的健全度不同;经济实力差异极大;经济竞争能力不 同的成员方之间;市场开放的对价影响是否能保障交易公 平呢
–二是WTO对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经常性的审议; 即贸易政策评议
透明度Transparency原则涉及成员国的贸 易制度和政策规定公开化
•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所有法规只有在正式公布以后才可实施; • 法规文件必须易于获取; • 政府要建立咨询机构将法规的具体内容和法规实
施情况的统计资料向WTO秘书处提供; • 从文件公布到实施要有一个公众评论期; • 政府在制定幼稚工业保护例外
–幼稚工业一般是指刚刚建立尚不具备竞争力; 但有发展前途的新工业
–WTO规定;可以视国家 行业和产品的具体情况; 对幼稚工业通过提高关税 实行进口许可证 临 时征收附加税等手段进行保护 总协定允许发 展中国家对某些幼稚工业实施保护;以利其经 济发展 但是对什么是幼稚工业;WTO没有做出 明确界定;通常是采取申请;由成员方审议批准 的办法予以确认;而且对幼稚工业的保护有期 限限制
听证程序
3 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
• 主要包括: ①关税保护
–关贸总协定规定各缔约国只能通过关税对国 内产业进行保护;而不可采用其他非关税壁垒 的办法
–目的是使保护程度一目了然;具有可预见性; 易于比较;使关税减让谈判有明确的衡量标准; 易于取得成果
• ②关税减让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要逐步降低进口关税的 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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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基本原则WT O基本原则,共九种,是世界贸易组织基准总则,为世界经济与贸易的推动保驾护航。

这九大基本原则也可归纳为“非歧视性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和“透明度原则”这“三原则”,简单明了,与市场经济的“三公”原则联系起来了,“公开、公平、公正”世界贸易组织是1995年1月1日问世的。

从1986年到1994年进行的乌拉圭回合,是最近最大的一个回合,它导致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问世。

关贸总协定(复关)主要解决货物贸易问题,而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协议现在的使用范围除了货物贸易外,还有服务贸易和可交换的发明创造和设计(知识产权)。

世界贸易组织总的准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适用货物、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基本原则这些协议主要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

“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

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

3、公平贸易原则。

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

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

从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分析,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基本分为三类:第一类: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

其判断依据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

按1995年世界银行标准,是指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个是世贸组织成员。

第二类: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

世贸组织曾列举过这类国家,主要指玻利维亚、喀麦隆、埃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塞内加尔、斯里兰卡和津巴布韦等。

第三类:“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即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的发展中国家成员。

但是,世贸组织没对这类成员及“发达国家成员”规定判断标准,这对一些协定、协议的执行会带来不确定因素。

例如,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的国家可以被认定属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但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的韩国是否仍是此类成员,还是应视为“发达国家成员”呢?这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世贸组织中的资格认定尤显突出。

原则简介一、无歧视待遇原则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

指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性待遇。

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另一方特别的贸易优惠或加以歧视。

该原则涉及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消除、进口配额限制、许可证颁发、输出入手续、原产地标记、国内税负、出口补贴、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领域。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指WTO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

该原则涉及一切与进出口有关的关税削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费及征收办法、数量限制、销售、储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三、国民待遇原则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该原则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关税减让、国内税费征收、营销活动、政府采购、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以及公民法律地位等领域。

四、透明度原则指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以及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必须迅速公布。

该原则适用于各成员方之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律规范和贸易投资政策的公布程序等领域。

五、贸易自由化原则指通过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促进贸易的自由发展。

该原则主要是通过关税减让、取消非关税壁垒来实现的。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非关税壁垒大致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前者是由海关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品种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进口限额制、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额制、出口许可证制等;后者是指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和标准,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苛刻的技术标准和卫生检验规定等。

六、市场准入原则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该原则在WTO现在达成的有关协议中,主要涉及关税减让、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贸易、热带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服务贸易以及非关税壁垒的消除等领域。

七、互惠原则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该原则的适用随着关贸总协定的历次谈判及其向WTO的演变而逐步扩大,现已涉及到纺织品和服装、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农产品、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八、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指如果发展中国家在实施WTO协议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物质准备,可享受一定期限的过渡期优惠待遇。

这是关贸总协定和WTO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利益而给予的差别和更加优惠的待遇。

是对WTO无差别待遇原则的一种例外。

九、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指在调解争端时,要以成员方之间在地位对等基础上的协议为前提。

调解人通常由总干事来担任。

普遍适用。

相关论文WTO协定基本原则的商法分析摘要:本文从商法角度对WTO协定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重新定位,认为指导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商事原则与WTO基本原则具有相同之处。

关键词:WTO;基本原则;商事原则WTO协定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既是WTO运营的规则也是各成员履行WTO协定义务和行使权力、制定各国国内法的国际法依据。

这些原则包括:非歧视待遇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透明度原则等。

而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准则,它包括:利润最大化原则,依法自由行使权利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安全原则等。

从表面上看,WTO基本原则与商法基本原则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实际上二者具有“异曲同工”的特性。

本文从商法的角度试图对WTO基本原则进行分析,以便重新阐释该基本原则,使其具有更加广泛的使用空间。

一、WTO是为建立世界贸易统一市场而成立的多边贸易组织,正如霍克曼、考斯泰基评价GATT那样:“GATT的创立和成功成为在历史上曾以重商主义为准则的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杰出范例。

重商主义政策的基础是保持最大的出口和最小的进口以积累外汇(诸如金银)。

”1即GATT/WTO在推动各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削弱重商主义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WTO基本原则是WTO规则的核心,也具有WTO规则的一般功能。

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商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贯穿于整个商法制度和规范中。

它主要包括规制商主体因素的基本原则和规制商行为因素的基本原则两类。

2表面上看,二者的区别十分显而易见:首先,适用主体不同。

WTO基本原则适用于各成员政府,商法基本原则适用于商主体与商行为。

其次,适用目的不同。

WTO基本原则是规范各成员政府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管制权力,商法基本原则的确定是为了保障各类商事法律关系基本要素稳定和统一,或是为了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公平、便捷的基本条件“3.最后,适用方式不同。

一成员违反WTO基本原则,另一成员可提起”违反之诉“(violationcomplmnts),寻求DSB保护;商主体违反商法基本原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另一商主体可寻求一国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司法或行政救济。

然而,透过表面,我们也能从实质上探究WTO基本原则与商法基本原则的相同之处:第一,产生根据相同。

WTO基本原则的确定奠定了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基础,促进了各成员间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统一、开放市场的形成。

如前所述,WTO 基本原则的产生基础是基于市场机制,商法的基本原则亦产生于市场交易的建立与完善。

从商法历史发展讲,商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商法基本原则的产生与发展依然如此。

第二,规范对象相同。

WTO基本原则适用于国际贸易关系,而商法基本原则适用于商事关系。

通常人们认为,国际贸易关系即国际商事关系。

施米托夫先生关于商法与国际贸易法关系揭示了国际贸易关系与国际商事关系的同一性,他指出:“我们正在开始重新发现商洽的国际性,国际法-国内法-国际法这个发展圈子已经自行形成;各地商法的总趋势是摆脱国内法的限制,朝着普遍性和国际性概念的国际贸易法的方向发展。

”4第三,规范性质相同。

WTO基本原则作为强制性规范,具有公法性质。

尽管商法规范兼具公、私法性质,但究其基本原则规范性质而言,仍为强制性规范,且具有公法性质。

第四,适用环节相同。

WTO基本原则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市场准入及准入后待遇、条件。

商法基本原则亦同样适用于商主体设立、商行为等环节,换言之,即为商主体市场准入及运行条件、方式等。

二、上述关于WTO基本原则与商法基本原则相同性分析,为我们从商法角度研究WTO 基本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

然而,WTO基本原则如何体现商法基本原则呢?(一)非歧视待遇原则。

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WTO的宗旨是:在发展贸易和经济关系方面应坚持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并扩大生活和商品交易以及服务等方面的原则,为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而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寻求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护;根据各自需要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状况,加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能获得与其他国家贸易额增长需要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根据互惠互利安排,切实降低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并在国际贸易关系上消除歧视待遇;建立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永久的多边贸易体系,巩固原来GATT、以往贸易自由化的努力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结果。

5从这些宗旨我们可以看出,WTO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贸易自由化为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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