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的等价置换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与计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由梦想会计学院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网络公司的等价置换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与计量问题背景:
某新三板互联网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发布、代理户外广告,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等.公司的收入主要组成为:广告收入、会员费收入、服务费收入等.
2016年,公司与部分商家签订了”等价置换协议”,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为某生态园提供网络服务,服务费收入32.6万元,对方提供了等价的门票.
与某生态农业公司签订协议,将网络广告费用5万元以等价的大米进行转换.
与某KTV歌房签订协议,服务费收入10万元,收到对方的等额消费券.
公司对这部分换回的门票、实物、充值卡等,主要用于搞拼团活动对外销售、
网友评选活动奖品发放、公关或者员工内部福利等.
目前处理方式为:对搞拼团活动等对外销售的,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用于公关和内部员工福利的则未确认收入.公司对这部分置换来的实物和卡另设立专门的进销存台账来控制.
审计项目组的看法和问题:
在与某生态园签订合同时,按市场价180元/张,合同签订32.6万元,另与业务员规定了团购价的底价,公司2016年7月份拼团销售50950元,每张票价45元/张.如按签订合同的32.6万元确认收入,确认的收入偏高,客户无法接受.我们初步认为,对对外销售的门票等,在收到款项时再确认收入是合理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