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错了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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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流程

交警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流程

交警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讲讲交警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流程,这可太重要啦!
你想啊,要是你觉得那份责任认定书不太对劲,难道就这么认了?那可不行!这就好比你买了个东西,你觉得它质量有问题,你肯定得去找卖家问问清楚啊!
首先,咱得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请复核哦!就像你发现一个错误,得赶紧指出来一样,不能拖拖拉拉。

你要是晚了,那可就没机会啦,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例子:“哎呀,小张就因为没及时申请复核,后来懊悔得不行!”
然后呢,你得写一份申请书,把你的理由啊、想法啊都清楚地写上去。

这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的,得认真对待,就跟你给喜欢的人写信一样用心。

比如你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的地方,要详细说清楚。

“上次老王就是申请书没写好,结果没通过,多可惜呀!”
接下来,把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一起交到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这就好比你把你的宝贝证据小心翼翼地交给信任的人一样,可不能马虎。

他们收到后,就会进行审查啦。

他们会认真研究你的申请书和证据,就像侦探破案一样仔细。

“你说他们是不是很厉害,就像福尔摩斯一样!”
要是审查通过了,他们可能就会重新调查和认定啦。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稍微松口气,等着新的结果。

但要是没通过,也别灰心,咱至少努力过了呀!“别担心,小李上次没通过,后来他又找到了新证据,重新申请就成功啦!”
我觉得啊,这个交警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流程虽然有点麻烦,但是为了咱自己的权益,该走的步骤一个都不能少。

咱可不能稀里糊涂地就接受不合理的认定呀,要勇敢地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哦,说不定就能改变结果呢!。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推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理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在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复核机关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

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

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交通队。

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更,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二、申请交通事故复核会有啥结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10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1、申请人的资格事故当事人。

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

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

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现。

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亲属享有,其近亲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

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承,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3、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材料: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和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

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交警的认定书只是比较重要的证据,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

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的责任分担比例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复核交通事故之后总会进行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关键的文书,同时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需要去解决就只有找对了管辖的法院,法院才会受理案件。

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复核呢?接下来就由我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怎么复核申请人:***(死者***之妻),女,汉族,60岁,***人,住**市**区**乡**村,公民身份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公交认字【2012】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申请事项: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公交认字【2012】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依法认定***号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第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的错误。

1、《事故认定书》里基本情况一项中遗漏重要路面情况。

事故现场记录为南北向的一般乡村道路,水泥路面,全宽3.5米,道路稍弯,有坡度,视线良好,附着系数0.7。

而根据现场照片来看,事发路面大部分已被锰沙土所覆盖。

这样的道路状况不可能有0.7附着系数,且有一明显的对反映案件事实至关重要的障碍物――锰土丘没有记录。

2、事故现场图中绘制的车辆位置,其中一处已经超出路面与事故现场照片明显不符。

从照片中可以看出现场有很多老百姓站在事故车辆与路边之间,可以证明事故车辆并不在道路以外。

第二、《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不能正确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的事实真相。

1、事故认定的证据之一***的证言,其前述其听到碰撞声音后才到达现场看到的是事后现场,而后述中又表述事故前两辆车的行驶方向,前后表述不一致且相互矛盾,只能证明事故已经发生和事故发生后的情况,却不能证明事故发生之前和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其证言不能作为认定事故发生位置事故车辆行驶方向的证据;2、交警大队对同一方当事人***、***的询问记录中讲自己的车行驶在本方右侧且车速不快,因其两人即是母子关系、又是同一方当事人、还是对案件处理结果承担责任的人,其对案情的陈述证明力较弱,且对自身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3、事故认定的另一重要证据现场图中标识不清,不能正确反映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如果不小心遇到交通事故的话,作为当事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及时报警,让交警部门来针对于该场事故责任做一个最公正的评判。

但是,交警部门所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信息的收集时间短,有时也难免会有些差错。

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

3、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有哪些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当事人对原始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处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今天小编律师收到了读者提出的宝贵建议,读者建议这周更换个“普法主题”,说我们还年轻,看离婚分财产的文章太不近人情。

首先感谢读者们的认真阅读和热情反馈,其次,我们的法律工作室面向各个领域陆续普法,我们将继续推出“交通事故刑事犯罪劳动争议消费保护”等普法版块,貌似听起来仍然不是很解风情。

哈哈。

法律不同于心灵鸡汤,它没有生命力、它约束制裁人、它严肃冷酷、它让人心生敬畏,但它又离我们的生活很近很近。

好了,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那些事。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么作出来的?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

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

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

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

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来之后,不服怎么办?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18条、第46 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拒绝在上面签名,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紧接着可能要面对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的问题,而赔偿责任的确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

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非常重要。

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认为不当,应该如何处理呢?第一、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行使职权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认定事故双方过错的证据,仅具有证据效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故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可以将其作为确认双方过错程度的证据,也可以重新分析事故成因,对双方过错程度作出更符合事实的认定。

福建出台的《福建交通事故案件审核复核规则》对此就作了相关规定。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对此进行申诉。

福建省交警部门以后对交通事故责任实行三级终审制。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交警支队申诉,支队将进行复查。

当事人对复查结果还是不服向交警总队提出申诉的,交警总队将进行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不予以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通过申诉责任认定仍然没有得到改变,那么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

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

责任认定复核流程

责任认定复核流程

责任认定复核流程责任认定复核流程通常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流程。

根据所搜集的信息,以下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一般流程:1. 提出复核申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具体理由以及支持复核请求的主要证据。

2. 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后,通常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完整等,则予以受理;否则,可能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 复核审查:•对于受理的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部分资料提到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原认定机关提交案卷材料,具体期限可能根据实际操作或规定更新有所调整),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认定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过程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4. 复核结论与后续处理:•经审查,若发现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程序违法等问题,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若认为原认定书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则维持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复核结论作出后,通常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

注意事项:•复核次数限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一般以一次为限,不允许当事人在复核一次后仍因不满意结果而再次申请复核。

•时间限制严格:申请复核必须在收到认定书后的3日内完成,超过这个期限,复核申请将不予处理。

•形式要求明确: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申请不被接受。

•递交部门特定:应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交复核申请,而非原作出认定的交管部门。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书是合法合理的,但是⼀旦出现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呢?这是困扰⼤家的⼀个问题,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事故认定不合理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例是否划等号,法院应当依据但不能绝对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例判决责任⽅承担同等⽐例的赔偿,应不同案例区别对待,不能搞“⼀⼑切”。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例确实不合理、不公正,法院有权利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由裁量权,适当判决责任⽅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增加承担赔偿责任的⽐例(如认定部分责任的,可以判决承担50%的责任;认定同等责任的,可以判决承担70%的责任),这样判决,既是充分⾏使⾃由裁量权、“否定”原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对受害⼈的⽣命权、健康权的⼀种法律关怀和被抚养⼈⽣活费的⼀种制度保障。

当事⼈是可以申请复核根据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提出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对⼈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的其他情形。

2、⼀⽅当事⼈⾃⾏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当事⼈有证据⾜以反驳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当事⼈⾃⾏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1⽇起施⾏。

交通事故当事⼈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起3⽇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复核申请。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之⽇起30⽇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Don't put all the eggs in the same baske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会接到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当事人拿到认定书之后,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或不服时,应该怎么做?这是很多人都想弄清楚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只是复核非行政复议)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12123事故责任书复议流程

12123事故责任书复议流程

12123事故责任书复议流程一、复议前的准备。

1. 了解复议条件。

- 你得先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复议的条件。

一般来说,如果您觉得事故责任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就可以考虑复议。

比如说,事故现场有一些关键的证据没有被考虑进去,像当时有目击证人能证明您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事故责任书里却没有提到这个证人的信息,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复议条件。

2. 收集证据材料。

- 证据类型。

- 现场证据:如果事故现场还有遗留的痕迹,像刹车印、碰撞后的车辆碎片等,您可以拍照或者录像留存。

要是当时没有留存,现在也可以去事故现场看看,也许还有一些能证明情况的东西。

- 证人证言:联系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让他们出具书面的证人证言,写明他们看到的事故发生的经过、您在事故中的行为等内容。

同时,要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方便后续核实。

- 行车记录仪视频:如果您的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那里面的视频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把视频拷贝出来,确保视频内容完整、清晰,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 整理证据。

- 将收集到的证据按照类型分类整理好。

比如把所有的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给每个照片命名,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证人证言也整理成一个文档,按照证人的顺序排列好。

3. 确定复议申请时间。

- 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

通常是自事故责任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一定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哦)。

所以您收到事故责任书后,要赶紧看一下时间,别错过了复议的时机。

二、提出复议申请。

1. 申请途径。

- 线上申请(部分地区支持)- 登录当地的12123交通管理平台。

进入平台后,找到事故处理相关的板块,一般会有专门的事故责任书复议申请入口。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事故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编号等),然后上传您整理好的证据材料。

- 线下申请。

- 您需要前往处理该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

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怎么办

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怎么办

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到现场勘察,进而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个责任认定书直接决定了这场交通事故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那么,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怎么办这是不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的相关法律救济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相关内容解答如下:第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三,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庭审核实后,没有相反的证据法院予以采信,作为判决的依据首先在法定的期限内(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申请上一级机关复核,如还认复核结果与事实不符,可在诉讼中提出。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4、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以上便是由我为您介绍的关于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事实不符怎么办的内容。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页眉可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导读: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但是进行这个复核申请还需要准备理由还有相关的证据才可以。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出具的技术性法律文书,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同时决定了该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予采信。

二、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来函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吗

交警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吗

交警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吗交警在道路交通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服务于人民。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警方需要对事故进行认定,分清次要责任和主要责任,能够更好的帮助双方解决交通事故。

那么交警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吗?下面就由法网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警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吗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种证据,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

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三)通过信访程序。

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

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变更或者撤销事故认定的,而信访的成本又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非常小、途径少。

三、交警能自己修改事故认定书吗交警可以修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怎么办?这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毕竟谁也不想在马路上发生意外,但是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巧合,不是你的问题就是别人的问题。

那么这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小编这就来给你支招!我们要明确一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说,如果你对这个结论不服,那么你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去证明它是错误的。

这里小编给大家提供几个可能的原因:1. 证据不足:比如说,交警在现场勘查的时候没有发现事故的证据,或者没有对你的车辆进行检查,这些都可能导致责任认定不准确。

2. 证人证言不实:有时候,证人在事故现场可能会受到一些误导,导致他们的证言不真实。

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找到更可靠的证人来证明事实真相。

3. 交警判断失误:虽然交警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但是毕竟人非圣贤,有时候也会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

如果你认为交警的判断有误,那么你可以尝试申请复核。

4. 程序问题:如果在申请复核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程序性问题,比如说你的材料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你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申请,那么也可能会导致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

当然了,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如何去申请复核吧!你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勘查记录、相关证人证言、你的车辆维修费用发票等。

这些材料需要能够证明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及责任认定的不准确性。

然后,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在申请中,你需要详细说明你对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

你还需要注明你的诉求,比如说要求重新认定责任等。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一般来说,复核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月内给出答复。

如果你对答复结果仍然不满意,那么你可以继续申诉。

但是请注意,申诉次数是有限制的哦!遇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论不服的情况,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程序去申请复核。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怎么办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怎么办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怎么办很多车主在发⽣交通事故后最关⼼的莫过于⾃⼰要负的责任⼤⼩,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会令双⽅当事⼈都不满意,那在当事⼈对于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咋办?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内,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当事⼈,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作进⾏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作进⾏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作规范》,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作进⾏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可以向法庭说明⾃⼰的理由,⼈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例。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不妨到店铺寻求专业意见。

发生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情况下是必须要根据交通事故产生的证据进行判断,但是也同样会产生事实认定错误的可能,因此法律赋予了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自身进行救济。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处理?接下来将由我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不认可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以下三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但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对上述调解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须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来说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不当之处,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再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第三,通过信访程序维权,但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关系。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申请复议

一、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申请复议交警部门内部设定了一个复核程序,即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一次。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部门复核后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仍然不服,就只能在向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后,对责任划分一并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划分。

在诉讼中,事故责任也并不等同于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需要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当事人在此阶段就要与交警进行沟通,向交警提交有利的证据,以影响交警的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怎么办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结论不服时,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如果他们在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上签了字,白纸黑字,就意味着同意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所做出的结论,以后就不能推翻了,所以许多交通事故当事人都选择拒绝在交通事故的回执上签字,以免犯错后悔。

但是拒绝签收,又怕有什么不良的法律后果,于是很多当事人就想知道对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不可以拒签?其实,交通事故的各有关当事人不论对公安机关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没有异议,都应当予以签收并领取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为该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所做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当有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有异议而不予签收时,并不影响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相反,当事人只有对有异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签收以后进行具体的审读研究,才有可能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具体错误。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会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如果原认定书认定的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责任划分公正,则维持原认定结论。

反之则做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结论性意见。

下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重新调查、认定通知后,必须重新调查、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怎么办

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怎么办

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怎么办交融事故责任是指在发⽣交通意外的情况下应该担负的责任。

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呢?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应该怎么办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法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怎么办当事⼈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

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内向各⽅当事⼈或代理⼈公布。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四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来做出的,当事⼈对这个检验鉴定有⼀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

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两⽇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如果当事⼈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三⽇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旦作出,交警部门不在进⾏复议。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之后诉讼之前,交管部门有内部纠正的义务。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处理交通事故⼯作进⾏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作进⾏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三)起诉后不服交通认定怎么办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难免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出现错判的可能,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个纠正的渠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之前,相对⼈对道路认定提出异议,可以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之后,取消了复议程序,也不属于法院⾏政诉讼受案范围。

国家法律规定当事⼈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法的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处理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都是根据现场的情况划分的,但是有时候当事人会伪造现场,就会导致这种划分结果并不十分标准也因此有些人会对认定书表示不服。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异议。

接下来就有我为您解答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二、重新申请责任认定注意什么(一)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15日。

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

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二)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是事故各方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所谓法定代理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般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三)受理时限接到重新认定书,在对原责任认定全面审理以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30天内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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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错了该怎么办呢
母亲:儿子不是事故的当事人
温凤枝介绍,去年6月30日晚,在万全县某单位开车的儿子
温某同单位另一司机开车外出,车中还乘坐两女孩。

途中,该车与一货车追尾,车上两名女孩身亡,温某及其同事受伤。

事后,万全县交警队事故科下发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温某驾驶该汽车,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但是,温某却称,当时并不是他开的车,而是他的同事靳某,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

这让温凤枝对万全县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产生了质疑。

但是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万全县交警队事故科出具的认定书不能申请进行重新认定。

无奈中,温凤枝向万全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万全县法院却以“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交通事故认定
书只是一个证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为由驳回了温凤枝的诉讼请求。

律师:“新交法”忽略当事人权利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警部门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却又不能进行复议或重新申请认定,这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

针对温凤枝的遭遇,律师对“新交法”的一些规定产生了质疑。

律师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依据,如此重要却由一级部门说了算,显然不合常理。

而根据“新交法”的精神,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作为一个证据来使用,如此推理,仅仅是一份证据法院也不能受理,这就把当事人推到无处可说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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