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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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管理规定
1 目的
展厅是反映和展示公司基本概况和实力的场所,更是与客户进行有效交流的窗口。为了确保展厅的基本功能和样品的安全,保证展厅的整洁、有序,规范展厅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展厅的管理职责
2.1展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综合部指定前台文员负责(卫生工作由保洁工配合做好);
2.2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由工程部负责。
2.3展厅的策划、布置和改善由策划部负责。
2.4展厅需新增样品或需重新布置展厅的由销售部负责提出申请。
3 展厅的维护及管理
3.1展厅每周两次的全面卫生清洁,由综合办前台安排公司清洁人员打扫。
3.2展厅内所有样品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并登记造册。
3.3展厅设备由工程部专人维护更换,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改变其设置。
3.4展厅样品领取、借用:如展厅需新增样品,需由销售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批后,展厅管理部门向仓库领取、借用最新样品,放入展厅妥善保管,并填入《展厅样品登记表》。
3.5展厅所有样品,原则上不得随意外借;如果在展示过程中因客户要求,确需借用样品,应由客户所属销售部门申请办理样品借用手续,由总经办签字后综合办方可借出。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
3.6如各销售部展会需借用展厅样品,需联络单申请经总经办审批后方可借出,由综合部前台确认样品借出时是否有损坏,归还时需经综合部前台及研发人员确认,如有损坏需由借用部门负责。
3.7产品开发人员因工作要求,可不经登记进入展厅使用相关样品;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处。确需带出展厅的样品,同样需办理样品借用登记。
3.8样品借用完毕后,需及时放回原处,且保持样品的整洁无损坏。
3.9如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违者予以警告惩处。造成样品的破损、遗失则按样品原价的双倍赔偿。
3.10如相关部门需放置样品在展厅,应将样品明细提供一份给综合部,由综合部登记造册,便于管理。
3.11展示厅钥匙:综合办、前台各一套。
4 展厅的使用
4.1各部门需使用展厅,一般应由使用人员提前半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展厅使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综合办,综合办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展厅的正常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
4.2如因临时需要使用展厅,申请人员必须先到综合办展厅管理人员(前台)处登记后方可带人进入展厅。
4.3进入展厅参观的客户主要以合作中的签约经销商、工程客户、代理商为主,申请部门至少有两人陪同,在展厅销售人员不得报价。
4.4新客户参观,销售人员必须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并请示部门主管或经理,经同意后方可申请到展厅参观。
4.5严禁带同行业竞争者进入展厅参观。
4.6如其他部门(不属于销售部)借用展厅,必须获得总经办批准,再到综合办展厅管理人员(前台)登记后方可使用。
4.7客户参观时未经允许,不得拍照或摄像。
4.8进入展厅人员请珍惜保洁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4.9使用完后综合办前台关好门窗和所有电源及洗手间的水阀以及茶具的清洁、归位。
4.10保持展厅内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爱护展厅内部设施,营造舒适、温馨的展厅环境。
4.11进展厅人员禁止在展厅吸烟和乱扔垃圾,一经发现应该及时制止和劝阻。
4.12出展厅切记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
5 相关文件
5.1《会客接待管理制度》
6 附件
6.1《展厅样品登记表》
6.2《展厅进入登记表》
6.3《展厅样品借用登记表》
上述规定,需使用展厅的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执行,违者按相应奖惩处罚。
编制:审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