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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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发布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 (1)
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3)
三、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5)
四、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7)
领导讲话
五、关于印发王树平同志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13)
知识充电
低碳建筑、绿色建筑 (21)
绿色施工 (22)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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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为手段,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推动技术政策的贯彻实施,逐步构筑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构筑长效机制
研究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质量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
二、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以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检查,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继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方法,完善质量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有效保障监督工作经费。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和监督执法水平。
三、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督查和事故查处力度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针对建筑行业特点,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部位、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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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统计通报制度”,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颁发。
四、抓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的制、修订,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编制完成《2010—2015年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发展纲要》和《2010—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技术发展纲要》。组织召开全国建筑工程技术工作会议。加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大力推行绿色施工,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继续研究探索技术政策监督执行和评估制度,开展技术政策执行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和工程设计技术转移制度研究。编制完成《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组织申报并公布第七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抓好国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好中日合作建筑抗震技术人员培训JICA项目。
五、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交流培训
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制订风险评估、工程监测、环境调查等管理办法或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交流,推广建设经验较丰富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首条线路建设地区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加强地铁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控意识。制订地铁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各地加强地铁工程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配合有关方面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风险管理规范》、《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的出台。继续做好部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
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指导各地修订或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进一步强化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审查作用。推动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做好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制定出台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论证制度落实。修订并发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立超限高层建筑信息库。继续配合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做好中美地震工程与减轻地震灾害科技合作。
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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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建质[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部今年工作部署,现就2010年进一步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部署落实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通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继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有效措施和对策。要继续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我部今年将研究起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统一规范》等技术标准的制定。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要针对建筑行业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为了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督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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