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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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及我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及我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及我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农业投入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更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

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打假治劣工作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结合近年来__农资市场监管情况分析目前农资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

由于目前国家对农资经营主体准入采取的是限制性政策如兽药经营必须获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必须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除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外)农药经营只能是《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七类单位(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化肥经营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39号文《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只有化肥生产企业、各级农资公司、农技推广站、土肥站、植保站、农垦、林业、烟草、军队系统的经营单位在本系统可以销售化肥、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有化肥内贸经营权。

这些对农资经营主体的限制性要求使得一些单位或个人难以从事此类经营但真正的情况是大多数供销社、农资公司和农业“三站”将农资经营权承包给了个人一些个体户也以连锁经营的名义挂靠农技部门、供销部门经营。

一些具有专营资格的单位根本就不经营农资而是靠出让农资经营资格证收取“管理费”。

农资专营造成不同经营者之间竞争地位不平等在相当程度上保护了专营企业的高额垄断利润造成其他市场主体难以合法进入干脆就无证无照地非法经营加剧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混乱导致农资价格居高不下而且农资专营制度未能消除假冒伪劣现象不少专营机构本身就在出售假劣农资。

农资专营制度使得其他经营者不能在公平的环境下参与市场竞争农民难以买到称心如意的农资。

由于目前这些限制性政策、法规仍然有效也使行政机关执法处于两难境地。

如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则限制了个体私营农资经营者及连锁、加盟经营者参与农资经营极大地不便农民购买农资也不利于农资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不严格执行法律对农资经营不加限制又违反了政策规定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有监管责任风险。

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农资市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当前农资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破坏了农民的增产增收,损害了农民利益。

就农资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经营违法行为分析存在以下问题:(一连锁经营尚不完善,农资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农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责任主体不清,造成查处难,索赔难。

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的农资商品,主要包括假冒进口品牌化肥、大企业知名化肥品牌。

侵权行为严重侵犯权利人利益,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合法经营也形成不公平竞争。

(二农资市场辨别真假难,农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严重:一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商品;二是生产、销售标签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其行为极易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减增农民收入。

(三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一是价格欺诈;二是哄抬物价。

农资经营网点在春耕农忙季节存在伺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坑害农民利益,其行为第一时间造成农民受到经济损失,对农民利益侵害最直接,也直接扰乱了农资市场秩序。

(四一些个人把农资经营看成牟利的手段,未经行政审批、许可,自身也不具备基础农资知识,擅自从事经营销售假冒、失效、违禁等农资行为。

冲击了正常的农资经营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监管秩序,极易造成侵害农民利益事件。

(五利用各种广告或传媒,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一加强农资市场主体有效监管。

加快构建以连锁配送为主导的农资销售网络,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管理经营、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提升农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加大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农资行为,重点理顺承包、挂靠经营,维护良好的农资经营主体竞争秩序。

农资监管情况汇报

农资监管情况汇报

农资监管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资的使用也随之增加。

然而,农资的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农资监管情况成为了当前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农资监管情况进行汇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提高农资监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健康。

首先,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农资经销商为了追求利润,存在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还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农资监管方面存在着监管不力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监管手段,导致了农资市场秩序混乱。

其次,农民对农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部分农民缺乏科学的农业知识和技术,对农资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

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等农资,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对土壤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

首先,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资市场的准入门槛,保障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次,加强对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农业知识水平,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资,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减少农资的过度使用,保护环境,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实施改进措施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加强对农资市场和农民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农资市场和农民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农资的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

总之,当前我国农资监管情况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和农民的监管力度,推动农资市场的规范化和农民的科学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取得更好的农资监管效果,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浅谈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议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省市工商局汉滨分局时根地址省市XX南路号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的开展进步,农资市场日趋涵丰富、供需两旺、空间广阔,监管执法的难度也相应增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是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整顿和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是各级工商机关革新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和谐监管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农资市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监管主体乱,行政资源配置不合理。

对农资市场具有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有工商、农业、质监、农机等部门,出于部门利益,往往会出现"都管而都不管〞的现象,此外,农业部门既是种子、农药的经营者,又是监管者,不符合市场化规那么,势必影响农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法规体系乱,市场巡查难。

目前,涉及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业法"、"种子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平安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关于化肥、农资、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等几十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各省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其中的好多法律法规是在农资商品严重紧缺的背景下产生的,有的已不符合当前的市场形势,容滞后,有的法律法规操作性差,不能适应当前的农资市场监管需要。

一言以蔽之,就是监管农资市场的法规体系不健全,使农资市场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经营秩序乱,消费维权难。

基层工商人员在农资消费维权的过程中常常因难于调查取证而中止案件的进展;行政强制措施也不够充分,对涉嫌假冒的农资商品予以封存后,经营者还顶着法律我行我素地出售,很难尽快有效地制止其行为。

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

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

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第一篇: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由于春耕存在季节性因素,部分个体农资经营业户受短期利益驱动,尽可能增加经营品种,致使超范围经营现象屡禁不止,如核准经营种子的业户经营了饲料,核准经营复合肥的业户经营了化肥,还有的经营非农资产品的业户经营了农资产品。

在我市查处的农资市场违法案件中,超范围经营占40%。

二是部分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农资商品经营主体比较复杂,农资公司、供销社的很多经营点被个人承包,他们临时建店,售完就走。

进货的渠道也不明晰,有的连进货发票都没有,销售的农资产品多数不明码标价,因此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部分农资经营者和生产厂家在经营中还存在虚假广告宣传,随意改变产品的标签和包装,欺骗消费者,有的还利用农民鉴别能力差、农村检测水平低的现状,低价抛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三是种子管理中存在漏洞亟需弥补。

目前新的种子品种上市较快,品种审定滞后于推广,大量新品种种子未经审定就进入销售市场,增大了监督管理难度,加上部分种子经营业户购销台帐不完善,销售的种子来源不清,去向不明,带来很多种子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行政监管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近年来工商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城镇农资经营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但是由于农资经营户多数分散在农村,点多面广,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仅仅依靠清理整顿,难以收到理想的监督管理效果。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一要把握“三个结合”,全面加强监管。

即将农资市场清理整顿行动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相结合,将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列为上述三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各项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一起督办。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不对称:由于农民对农资市场了解有限,容易受到不完全或不准确的信息影响。

在此情况下,一些不良商家存在夸大农资功效、掺假农资等行为,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

2. 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农资商家为了赚取暂时的利益,忽视了产品的售后服务。

这导致了一旦农民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商家的解答和帮助,从而降低了农民购买农资的积极性。

3. 包装标识不规范:农资产品的包装标识不规范或不够明确,容易给农民造成困惑。

农民对于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量等往往没有详细的说明,导致了农民在使用时容易出现错误或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农技培训:加大对农民的农技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农资市场的认知和辨别能力。

政府可以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培训课程,向农民介绍农资的选择、使用方法、存储等知识,帮助农民更好地选择农资。

2. 建立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检测机构和监管体系。

加大对农资商家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 推进农资电商发展:鼓励农资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农资产品的推荐和购买服务。

通过电商平台,农民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到农资产品的信息,了解产品的性能和效果,选择到质量可靠的农资。

4. 加强农资市场信息共享:建立农资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专家的合作,及时向农民推送最新的农资信息。

同时,鼓励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防止农民因为包装标识不规范而误用农资。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逐步解决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对农资市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保护农民的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继续改进基层农资市场,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以下是进一步的对策建议:5. 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控制:建立农资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把关。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通过不断地探索与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见解。

一、当前农资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

在农村,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采购农资进行销售,但缺乏办理营业执照的意识,由此出现无照经营。

主渠道优质化肥货源严重不足,受利益驱动,经营户多头分散进货,走乡串巷无照经营,使执法人员难以监管。

二是挂靠经营。

一些本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挂靠、承包为名,在缴纳一定的“承包费、挂靠费”后,成立“分店、连锁店”经营农资,名为集体,实为个人。

三是超范围经营。

一些商业经营户,主要经营食品、百货,但在农资销售旺季时又经销农资,扰乱市场秩序。

2、农资市场发育不健全。

一是经营主体“弱”。

由于农资经营户多为个体经营,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

二是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地域广博,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3、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

一是多头管理。

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各自为政,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监管工作滞后,部门打假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是政务不透明。

由于农资市场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一个农资经营户需要办理多个证照,而每个证照的办理手续又各不相同,并且不同证照的办理还存在着程序上的先后,对于一个知识有限、规模不大、收益不多的农资经营户,不仅门坎高,而且也确实感到不便,往往是一头雾水。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监管措施不力、监管资源不足、黑市农药泛滥以及监管制度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药市场秩序,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隐患。

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资源配置,加大对黑市农药的打击力度,促使农药市场更加规范健康。

要着力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为农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生产保障。

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是当务之急,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为农业生产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问题、监管措施、监管资源、黑市农药、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打击力度。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孟连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县城。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近年来农药使用量的增加,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问题逐渐显露出来。

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不仅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影响,更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了威胁。

随着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农药市场监管问题日益凸显。

监管措施不力、监管资源不足、黑市农药泛滥、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相继出现,极大地影响了农药市场秩序和安全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资源配置,加大对黑市农药的打击力度,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抓实抓好,为孟连县的农业生产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部分到此结束。

1.2 问题引出孟连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县城,农药市场在农业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孟连县的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问题的存在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对于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问题,首先体现在监管措施不力。

由于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导致部分农药经销商存在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助长了一些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给农民和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监管不到位。

由于基层农资市场多为小微企业集聚,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容易出现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农民难以辨别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2. 农资供应渠道不畅。

在一些偏远地区,农资供应链条较长,物流成本高,导致农民购买农资的成本增加,甚至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

3. 信息不对称。

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缺乏有效的准确信息,往往依赖于经验和口碑,容易受到销售欺骗和误导。

对于以上问题,可以提出一些对策建议:1. 加强市场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基层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优化供应渠道。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资供应链的扶持力度,推动建设农资供应基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资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

3. 提供信息服务。

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农资信息平台,提供农资产品的信息查询和对比功能,开展农资使用指导和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农资使用建议。

4. 建立农资合作社。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组织成立农资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销售,降低农资的采购成本,提供农民所需的农资品种和数量。

总的来说,解决基层农资市场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优化供应渠道,提供信息服务;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和服务;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基层农资市场的宣传和监督,共同推动基层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基层农资市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与农民生产和农业发展息息相关。

然而,基层农资市场存在一系列问题,对农民的生产和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供应渠道,提供信息服务,以促进基层农资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首先,加强对基层农资市场的监管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核,对农资产品进行严格抽检和质量监控。

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农资市场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农资市场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农资价格波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农民的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提高农资质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建议:一、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1.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制度,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农资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力度和效果。

3.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对违规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并记录不良信用行为,限制其在市场内的经营活动。

二、加大农资质量检测力度1.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继续将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进行定期抽检,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

3.推广农资质量追溯制度,从源头把控农资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优化农资市场供应结构1.加强农资经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供需对接,引导农资经营企业根据农户需求合理安排农资调运供应。

2.加大对新型农资产品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资利用效率。

3.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农资供应服务质量。

四、加强农资市场宣传和培训1.加强农资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农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能力,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3.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的舆论监督,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我国农资市场管理将得到有效加强,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为农民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通过不断地探索与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见解。

一、当前农资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

在农村,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采购农资进行销售,但缺乏办理营业执照的意识,由此出现无照经营。

主渠道优质化肥货源严重不足,受利益驱动,经营户多头分散进货,走乡串巷无照经营,使执法人员难以监管。

二是挂靠经营。

一些本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挂靠、承包为名,在缴纳一定的“承包费、挂靠费”后,成立“分店、连锁店”经营农资,名为集体,实为个人。

三是超范围经营。

一些商业经营户,主要经营食品、百货,但在农资销售旺季时又经销农资,扰乱市场秩序。

2、农资市场发育不健全。

一是经营主体“弱”。

由于农资经营户多为个体经营,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

二是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地域广博,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3、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

一是多头管理。

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各自为政,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监管工作滞后,部门打假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是政务不透明。

由于农资市场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一个农资经营户需要办理多个证照,而每个证照的办理手续又各不相同,并且不同证照的办理还存在着程序上的先后,对于一个知识有限、规模不大、收益不多的农资经营户,不仅门坎高,而且也确实感到不便,往往是一头雾水。

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作思路和举措

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工作思路和举措

【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思路和举措】一、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传统农资使用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却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

传统的农资使用方式存在着浪费现象。

农民在使用化肥、农药等农资时,常常因为使用不当或过量使用导致资源的浪费。

这不仅浪费了农资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2. 农资质量安全问题农资质量安全问题也是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严重挑战。

在化肥、农药等农资领域,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并不完善,不时出现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给农业生产和农民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3. 农资供应渠道不畅另外,农资供应渠道也存在不畅的情况。

农民在获取农资时,由于供应渠道不畅,导致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农民的生产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思路和举措1. 完善农资管理制度针对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完善相关的农资管理制度。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监管,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农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 推广农资科技创新还应大力推广农资科技创新,加强对农资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引导农业生产者实施绿色农业生产,减少对化肥、农药等传统农资的依赖,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3. 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的农资市场体系也是解决农资供应渠道不畅的关键。

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政策支持和金融扶持的方式,引导和扶持农资企业发展,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提高农资市场供应能力,降低农资价格。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解决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还需要农业科技人员加大创新力度,农资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农民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共同为解决农资问题贡献力量。

在农业发展的道路上,我们需要站在科技、绿色、可持续的立场上,不断加强农资管理,推动农资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的高质量、高效益。

以上就是本文关于农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相应工作思路和举措的探讨。

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摘要分析了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管对策,包括强化领导、提高经营者素质、严把准入关口、规范市场秩序、搭建便民高效服务机制、壮大市场主体、强化绩效管理、加大投入等内容,以期为泗阳县农资市场的健康运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资市场;问题;监管对策;江苏泗阳近年来,泗阳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总体看来,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作一探讨。

1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1.1从业人员年龄较大,素质较低据初步统计,从全县所有经营者和直接从事农资经营、服务百姓的从业人员层次来看,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20%,40~50岁的占40%,其中50岁以上的占40%;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60%,其中部分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40%。

不少经营人员不具备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经营中时常出现指导失误。

大多数经营单位没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所掌握的知识仅为来自实践的粗浅认识,对法律法规、农业的基本知识、实用技术、新技术、新产品了解甚浅。

还有为数不少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较差,受利益的驱使,存在故意加大用药种类和数量的现象。

无形之中增加了农民的用药成本,破环了生态环境。

1.2农资市场不规范一是无证经营。

特别是村一级,有的是杂货店代销种子,有的是小商店代卖农药,还有的是副食品店也代销农药,并且类似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店有很多。

其经营方式严重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

部分市场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唯利是图,对所销售的产品以假乱真,冲击“放心农资”市场,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制假售假的终端。

二是挂靠经营。

目前,只有肥料、种子实行放开经营,农药还没有放开,乡村经营者要想有证照经营农药,就必须挂靠上级经销单位。

一般情况下,具备法人资质的单位,为了经营的合法化,在乡村大肆增设网点、设立许多分支机构,造成低素质、无条件的经营者披着合法化的外衣经营农资现象,扰乱了市经秩序。

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工商部门监管对策
近年来通过多个部门整治和协会规范,商户自律,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很大好转,农民投诉率连年下降,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态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虽是个别情况、局部现象,但通过现象看本质,农资市场的监管形式不容乐观。农资违法行为已经从主体资格不合法,外在包装不合格为主向内在质量不合格方向发展,违法的行为和方式更加隐蔽。作为农资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找准农资市场监管的切入点,及时处置和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抓好红盾护农工作,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二)农资外在包装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化肥虚假标注、标识不清的问题严重。通过检查发现市上经销的化肥,特别是小厂家生产的化肥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外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和具体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标注;有的标注的企业生产标准已经过期,而袋内也没有合格证,即使有合格证的也无生产日期;有的外包装上标注俄罗斯、美国等外国原料加工或原产地的其实为国产,确没有标注具体的国产分装企业或加工企业;有的只标注有总养分,而没有标注其中成分量;有的复混肥将总养分标注很高,实际上把微量元素、有机质及其它添加物计入到总养分中;有的外包装上竟标称一次施肥,无需追肥;有的明明是复混肥,外包装上却标注为复合肥;有的有机肥在其宣传材料上称含有多种物质,而其产品外包装上却没有标示。这些行为都将严重误导消费者,存在明显的虚假标注和欺诈行为。二是农膜“三无”或合格证问题标注存在问题。部分经销商为了迎合农民购买廉价农资的心理,从游商或外地购进价格相对低廉的“三无”农膜。这些农膜既没有厂名、厂址、商标,更不要说有合格证;而有的只标有某某企业荣誉出品的字样,这些都属典型的“三无”产品。农膜的合格证是检查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但部分农膜的合格证却缺少生产日期和规格及执行标准等必要数据,有的甚至出现了与外包装所标注的生产厂家不相符的情况。这些问题农膜往往因价格低廉,有一定的消费市场,但却会使农作物生产受到影响,极易造成减产或绝收的情况,会严重伤害农民的权益。三是改换包装制售假种子行为仍有存在。由于受利益驱使,仍有个别不法之徒私自印制包装,加工生产假种子谋取差价。今年我市就查处了用在当地销路较好地种子包装袋制售假玉米种子案。有的种子外包装标识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存在标识不全或不清的情况。特别是有的进口种子没有中文标识。四是农药标识存在扩大范围现象。今年由于对于制售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已经上升到刑律的角度,农户已不敢再购买和使用。失去了买方市场的高残留、高毒农药,很难再继续流通,违法销售和使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农药随意扩大使用作物及防治对象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农药产品,登记一种作物及1-2种防治对象,标签上标明几种甚至10多种作物及防治对象。所扩大的作物或防治对象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标示为“专家推荐”的使用作物、防治对象、有的标示为作物及病、虫图片等。一些违法厂家,为了吸引农民,扩大产品销量,在标签使用说明中有意降低使用剂量,误导农药使用。这些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很难防范,需要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并引导其规范。

浅析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工商管理范文.doc

浅析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工商管理范文.doc

浅析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工商管理-近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活动,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农资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治理整顿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仍然存在从近两年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农资市场的检查中发现,仍存在着无照、无证销售农资等问题,一些农资经销人员肆意夸大农资使用范围和效果,误导农民消费。

由于其流动性强、隐蔽性大,品种质量、售后服务均无保障,对种子市场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二)农资市场经营不够规范有的农药夸大产品作用,在包装袋上冠以欺骗性的名称,欺瞒消费者;有的农药有效成分和实际含量不达标,虚假标识,肥料标注虚假含量,夸大总养分含量。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目录”中的规定,化肥、农药、农膜属于国家专营产品,只有农资公司、供销合作社等农资部门才有经营主体资格,但部分个体经营户为了达到经营农资产品的目的,挂靠农业部门等单位从事农资经营活动。

(三)不正当竞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农资经营单位使用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采用更换包装、更换厂名、更换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方法欺骗农民,使农民利益受损。

此外,农村的一些个体经营户,将日常生活用品和农药化肥等混合经营,给农民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二、农资市场监管出现难点的原因(一)监管手段相对落后,农业专业知识缺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一直沿袭着靠组织大规模整顿,凭经验、直觉、感观执法,监管手段相对落后,难以承担当前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的监督管理。

在对农资产品的鉴定上,由于农资商品品种多、批次多,工商部门主要侧重于经营行为和主体资格的监管,对农资商品质量的监管则是近年来才进行的。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由于基层农资市场的竞争激烈,一些商家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常常使用劣质农资来追求低价销售,给农民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2. 缺乏专业指导:由于基层农资市场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服务,农民在购买农资时难以判断产品的性能和适用性,容易受到误导。

3. 缺乏良好的售后服务:一些基层农资市场的商家为了快速销售,忽视了售后服务的重要性,农民在使用农资过程中遇到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影响农业生产。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农资的质量抽检,对使用劣质农资的商家进行严厉的处罚,确保农民购买到优质的农资。

2. 建立专业指导服务体系: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或农技人员,向农民提供农资使用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民正确选择和使用农资,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3. 加强培训和宣传:政府可以组织农资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增强他们对农资性能和适用性的了解。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农资市场的认识和辨别能力。

4. 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农资市场的商家应当加强售后服务,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在使用农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通过以上的对策建议,可以有效解决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质量,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基层农资市场是农民获取农资的重要渠道,解决好基层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对于保障农民的农业生产和增加农产品的品质至关重要。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提出了一些针对基层农资市场问题的对策建议,下面将详细阐述以加深理解。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是解决基层农资市场存在问题的重要方面之一。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提高对农资的质量抽检和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

同时,对使用劣质农资的商家进行惩罚,通过高额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手段确保商家遵守法规,不向农民销售劣质农资。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农药市场的扩大和规模的增加,农药市场监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孟连县农药市场存在监管不到位、农药质量监管不严格、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药市场的秩序和农产品的安全质量。

现在是时候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提高监管质量,完善监管体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民利益。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对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2 问题意识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管不到位、农药质量监管不严格以及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等方面。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药市场的秩序和农民的生产安全。

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以滋生,一些不符合标准的农药产品流入市场,给农民的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农药质量监管不严格,使得一些劣质农药被长期使用,影响了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

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取缔,对农药市场的整体监管形成了一定制约。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必须意识到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这些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以及完善监管体制,才能有效地改善孟连县农药市场的监管状况,确保农民的生产安全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这一环节是我们深刻认识问题所在,为下文的对策建议和措施提供了有效的思路和基础。

2. 正文2.1 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孟连县农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不到位、农药质量监管不严格和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三个方面。

在监管不到位方面,孟连县农药市场存在监管盲区和监管缺位现象。

部分农药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存在未经批准销售、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这些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给农田生产安全和农民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农药质量监管不严格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部分农药产品质量不达标,可能存在农残超标、残留期过长等问题,但监管部门对其监管不够严格,导致这些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一、当前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1、农资经营行为“乱”。

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

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

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

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布局“散”。

由于农村存在着自然村落和农村地域广博,无论交通是否便利,农资经营户都会在各个村落中存在。

这样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其布局也不尽合理,又无相关证照。

给行政执法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4、法律法规的滞后,导致化肥农药无照经营较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的规定,化肥也只能农资公司、供销社已改制,农业“三站”和化肥生产企业经营,这些经营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化肥、农药无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5、农村食品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比较突出,严重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1、要严格涉农经营的市场准入。

尤其是经营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等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农业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肥料、农药作为一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农业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农业部先后多次召开全国农业投入品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农业部门要起到农业执法牵头作用,要通过市场准入、检验检测、查处曝光、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综合措施,开展禁用农兽药、假冒劣质种子、肥料等农业投人品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抽查,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因此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执法中,要不断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1阿克苏地区农资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农资市场经营不够规范近两年从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的检查中可以看出。

农资市场上仍存在着无照、无序、无证销售农资等问题,农资经销人员肆意夸大农资使用范围和效果,误导农民消费。

有些肥料品种虽然“三证”齐全,但有效养分含量很低。

例如,农资市场常见的“黑铵”、“腐殖酸铵”复混肥、“白钾”“红钾”、中量元素复混肥等虽然都含有一定的有机质、腐殖酸和中微量元素,但氮磷钾有效养分含量极低,甚至没有。

1.2农民购买农资较盲目由于农民对农资的选择购买缺少必要的知识,不管是否有效果,广告宣传什么就买什么产品。

例如一包普通的叶面肥,成本价只有几毛钱,但是卖到农民手中可能是几元钱甚至十几元钱。

还有部分农民购买风化煤腐殖酸类肥料替代氮肥,用难溶性磷矿粉替代磷肥,把氯化钾当作硫酸钾使用,把钙镁肥当做磷酸二氢钾使用,把氨基酸类叶面肥当做微量元素肥使用。

即便是有些农民购买了复混肥和专用肥,但有效含量也很低。

1.3供应零售单位无序竞争现象突出随着国家对农资经营渠道的放开,除了有限的几家国有农资销售企业外,大部分农药、肥料、种子经营单位都是私营的企业。

零售网点的增多,虽然对方便农民、活跃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增加了管理难度,影响了技术规范的落实,同时也给部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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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来,全国工商部门在保护农民利益、净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中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开创了农村市场监管维权工作新局面。

尽管红盾护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制售假劣农资坑农的现象尚未彻底禁绝,随意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经营主体监管不到位。

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作为国家规定的农资销售主渠道的供销社、农资公司、农技站等部门,由于受自身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在乡镇以下基本没有设立网点,造成多制并举经营的现象普通存在。

一是挂靠经营。

一些本无经营权的个人以挂靠、承包为名,在缴纳一定的“承包费、挂靠费”后,打着供销社或农业植保站的名义,成立“分店、连锁店”经营农资,名为集体、实为个人。

二是无证照经营。

在一些偏远的乡镇农村,少数农村干部或种田大户以服务农民为借口,既不办理《农资经营许可证》,又不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对村民赊销。

三是超越范围经营。

有少数农村副食品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也经常偷偷从事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挂靠经营、无证照
经营、超越范围经营现象在目前特定的环境下有一定生存土壤,因此给工商部门的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加之少数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农资经营主体不能完全得到有效规范。

(二)农资整体质量不容乐观。

由于农资质量监管体系还不完善,使得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少数经营者为贪图便宜,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甚至是国家明显禁止生产销信的农资产品,还有一些农资经营者质量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农资购销台账流于形式,农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三)农资广告监管还未引起重视。

有些经营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私自印制虚假农资广告,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还有些任意夸大农资功效、用途,引发农民的购买欲望,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相对农资产品监管,农资广告的监管还未引起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重视,存在一定的漏洞。

(四)农民的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许多农民对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的运用主要凭经验,对于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多,缺乏识别真伪,质量高低的知识,有的甚至道听途说上当受骗的现象时有发生。

而工商部门的宣传,大量的只是局限在投诉维权上,对相关识别使用专业知识宣传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农民防范能力提高的需要。

(五)管理机制不够顺畅。

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
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管理方法,好办的事情抢着管,出现问题相互推,部门间的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各自为政多,联合执法少,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部门利益偏好作祟,致使在基层很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六)监管素质不相适应。

农资监管需要执法人员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主要侧重于经营行为和主体资格的监管,而对生产加工,执行检验标准、使用效果、商品包装等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严重制约了执法的效能。

二、深化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彻底清查经营主体。

近几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多次发文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

因此,工商部门登记窗口要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审查登记材料。

基层工商所要对涉农市场主体要进行“实地勘验”,充分发挥年度检验的作用,积极与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核查经营主体资格。

对具备经营零售业务的,直接办理营业执照。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前置审批证件无(失)效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企分开的要求,认真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和乱挂靠
的农资经营主体,从源头上杜绝乱挂靠、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规范经营关,延伸打假维权网络。

一是强化“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即加强农资经营户“进货台账”、“销货台账”、“进货发票”、“销售发票”、“产品质量信誉卡”、“承诺书”的建立规范,对农资的来源、仓储、运输、质量状况、购货、销售情况详细记录,建立跟踪档案,通过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增加农资商品经销透明度。

二是强化农资市场长效的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便民服务、发现预警、权益保护三大机制和助手、协调、举报、监督、宣传的五大功能作用,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农村、进市场活动,健全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完善农村消费纠纷维权机制,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三是积极推进农资商品连锁经营。

实行由供销社下属的农资公司在城关设立连锁总店,在各乡(镇)、行政村设立连锁店,连锁总店对连锁店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内部管理。

工商部门统一核定乡(镇)、村级连锁店名称及经营范围,重点加强农资连锁总店管理。

通过推进连锁经营,全面规范农资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农资商品质量。

(三)落实监管关,引进科学监督手段。

通过加大资金
投入,不断引进现代的科学监管手段,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能力。

一是完善市场巡查手段。

因地制宜引进农资质量检测设备,如质量检测车、质量检测仪,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随时对农资市场产品质量进行监控。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培养。

对身处农资市场监管第一线工商执法人员进行农资专业知识培训,聘请专家传授农资商品基本知识,增强对假冒伪劣农资的鉴别能力。

三是成立农资专项整治队伍。

通过专业执法队伍,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

四是建立起一套横向联动机制,加强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建立相互监督,快速反应,案件转办、定期联席等制度,构筑一道强有力的质量保障屏障。

(四)完善售后关,建立售前留样备查制度。

一是要建立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和信用档案,对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并公之于众。

二是建立农资商品陈列室,实施登记备案制,对每个农资经营户所经营的农资品种(特别是种子、农药)数量来源进行售前登记备案,留样陈列备查,并依托村委会和农产品种植协会,将备案室建在种植面积较大的农业园区,真正方
便农民及时对比和甄别。

三是加强事后监管。

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试行保证金制度,对信誉高、规模大的农资经营户,先行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当农民因为农资质量问题遭受损失时,可从保证金中先行赔付,再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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