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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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经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所能够获得的标识。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实行认证审核制度,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标志的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规定,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二章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认证审核第六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认证审核机构应当具有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能够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审核工作。

第七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认证审核应当按照统一的认证准则进行,认证准则应当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认证审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认证审核包括现场审核、样品检测等环节,审核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工作。

第三章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管理第十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要求,并依法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第十一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标准化的标志图案和标志文字,不得擅自修改、变换。

第十二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制定并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要求。

第十三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定期进行自检、报告,并接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人应当对其农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进行记录和留存,确保可以进行产品追溯。

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截止到200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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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第一批(NY 5XXX-2001)
第二批(NY 5XXX-2002)
第三批(NY 5XXX-2004) 第四批(NY 5XXX-2005) 第五批(NY 5XXX-2006) 第六批(NY 5XXX-2006) 第七批(NY 5XXX-2007) 第八批(NY 5XXX-2008)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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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无公害农产品概念
l 2、无公害农产品是在特定的技术标准下生长和生产 初加工出的产品,其标准涵盖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生产质量生产标准、投入品使用标准、产品标准和认 证管理技术规范类标准及相关标准,构成了一个“从 土地到餐桌”严格的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无公害 农产品的管理是一种质量性质的管理,而通常质量认 证合格的表示方式是颁发“认证证书”并在产品包装 上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食用农产品, 才是无公害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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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检测
l 产地检测机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 机构)指定,并报安全中心备案
l 产品检测机构由安全中心指定 ,但经工作机 构推荐
l 抽样人员应经专门的培训,熟知抽样程序和方 法
l 抽样方法依据《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NY/T5344.1~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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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无公害农产品刮开式标识(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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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无公害农产品标识(捆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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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及认证概述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认 证 示 意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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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商品质量相关标志简介

常见商品质量相关标志简介
常见商品质量相关标志简介
December 3, 2010
质量安全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保健食品标志 中国名牌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目 录
质量安全标志
标志图形
标志图形寓意
•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由“质量安全”英 文(Quality Safety) 字母“Q”、“S” 和“质量安全”中 文字样组成。 标志 主色调为蓝色,字 母“Q”与“质量 安全”四个中文字 样为蓝色,字母 “S”为白色。
强制性产品标志
标志图形
标志图形寓意
• 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 “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 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 写可简称为“3C”标志。
标志释义
•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标 志包括安全认证标志、消防 安全标志、电磁兼容标志、 安全与电磁兼容标志。凡列 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 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的产品必须经认证合格、加 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 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 使用。
标志释义
•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 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 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 饲料、水产养殖及食品 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 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 食品产品标准。 4.产品的包装、贮运 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 贮运标准。
备注
• AA级绿色食品标志 底色为白色,标志 与标准字体为绿色; • 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 底色为绿色,标志 与标准字体为白色。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标志图形
标志图形寓意
• “中国有机产品标志” 的主要图案由三部分组 成,既外围的圆形、中 间的种子图形及其周围 的环形线条。标志外围 的圆形形似地球,象征 和谐、安全,圆形中的 “中国有机产品”字样 为中英文结合方式。绿 色代表环保、健康,表 示有机产品给人类的生 态环境带来完美与协调。 橘红色代表旺盛的生命 力,表示有机产品对可 持续发展的作用。

粮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粮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粮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目录1.QS标志的含义是什么?2.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3.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是什么,怎样使用?4.什么是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区别?5.绿色食品的标志图形是什么?6.HACCP是什么意思?7.粮食安全储藏的基本条件是什么?8.农家储粮对粮食质量有什么要求?9.什么是绿色储粮?10.为什么不能在柏油马路上晒麦子?11.稻谷产生黄粒米有哪些原因?12.你知道什么是农药残留和残毒吗?13.什么是最大残留限量,粮食上哪些农药有残留限量?14.什么是真菌毒素,粮食上哪些真菌毒素有限量指标?15.怎么知道粮食是否带有真菌毒素?16.什么是粮食微生物?17.粮食霉变有哪几个阶段?18.什么叫储粮害虫?19.粮食害虫的来源途径有哪些?20.储藏的粮食为什么会生虫?储粮中常见的害虫有哪些?1.QS标志的含义是什么?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2.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自良好生态环境,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操作规范生产或加工,农药、重金属、硝酸盐及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3.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是什么,怎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标志整体为绿色,麦穗、对勾为金色。

无公害农产品名词解释

无公害农产品名词解释

无公害农产品名词解释1、无公害农产品概念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

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含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3、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机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机关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定位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产品方可申请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定位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

5、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性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政府行为,认证不收费。

6、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1)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再次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如何界定有机食品_绿色食品_无公害食品

如何界定有机食品_绿色食品_无公害食品

如何界定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食品质量安全标志:有机食品是通过不施用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为手段,利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和产品的污染,并在生产中建立一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以促进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机食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储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2、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个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转换期;3、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有机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发展绿色食品,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入手,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们健康紧密地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

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

绿色食品标志: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范本(2篇)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范本(2篇)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范本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通过认证并符合相关标准的农产品所使用的标志,用于标识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无使用农药、化肥和抗生素等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达到绿色、健康、安全的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为此,下面将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标志申请与审核1. 申请条件: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要求方可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2. 标志申请: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农业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环境、生产设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和记录等资料。

3. 标志审核:农业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要求。

审核结果应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二、生产过程监控与记录1.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建立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体系,确保农产品的生产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要求。

2. 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应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化肥、抗生素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记录、施用时间、施用量等相关信息的记录。

3.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及时更新和保存相关监控记录,以备农业部门随时查阅和审核。

三、标志使用与管理1.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在通过审核后,才可以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在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明确使用该标志的区域和方式。

2.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只能用于申请人所属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不得用于其他农产品或各种广告宣传等非相关活动中。

3.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在标志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标志,并确保标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1. 农业部门应定期进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监督检查,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2. 对于违反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农业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无公害产品标志标识

无公害产品标志标识

公害
农产品
I
I
:抓
志 弥I
i


无 公 害农产品标志作 为无 公 害农产品 的身份证 明和形象 特征 , 经农业
部和 国 家认监 委 联合公 告 , 由 农业 部农产品质 量 安 全 中心 发放 使 用 几 年来 , 已产生积极 的社会影 响 , 具 有 一 定 的市场知名 度 。 为 了便 于不 同 类型 的农
产品使 用 , 农业 部农产品 质量 安全 中心在原有无 公 害农产品标识基础上 推
出了刮 开 式 、
锁扣 式和 捆 扎 带三 种不 同使 用 类型 的新版 标识 。
新版 标识 在
标志 图案下 方增 加 了
“ 农业 部农产品 质量 安 全 中心 ” 、
“刮取 数码查真伪 ” 等字样 。 刮 开 标识 的表面 涂层 找到
1 6 位 防伪数码 , 发送 全 国 统 一 的
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 电信



中国 网通四 网合 一 的 10 6 6 9 5 8 8 7 8
手机短信查询 , 或通过互 联网登
的防伪查询栏 目可辨别产品真伪 。

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的区别

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的区别

认证机构
环境无害的方法
机构通过
无特殊要求
无特殊要求
无特殊要求
资格 认证方式
IFOAM认证资格 对生产、加工、销售 没有认证要求 对最后成果进行 对成果进行
过程严格检查
认证产品 有严格的区域

检查认证
有的区域规定
检查认证
有的区域规定
范围和数量 和数量的规定
认证书的
无数量规定
无数量规定
有效期规定 一年
不需要
有机农产品的成本减少40 %;销高20-50%
(2)我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现状
我国真正有机食品的开发是在1994 年国家环保 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 成产以后。产品有 高山茶叶,东北的大豆、野生果品、中药材等; 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有120 万亩。产品 主要有谷物、豆类、蔬菜、饮品、中草药等类别 的近100 多个品种, 大部分销往日本、美国、加 拿大及欧洲市场,有机食品出口额约为1500 万 美元 ,出口增长率都在30 %以上 。出口的有机 食品,大部分由外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生产并进行 认证的,而通过我国自己认证出口的有机食品相
有机食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⑴原料必须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
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⑵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
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⑶有机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
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⑷必须通过有机食品独立认证机构的认证。
有机食品标志
有机认证单位标志

绿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特点:
• 体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加强针对性,注 重实用性
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表7-2 我国部分现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NY/T 501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NY/T 5295-2015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 现场检查不合格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退回申 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环境检测
➢ 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须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及时安排 抽样,并自产地环境采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产品抽样 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地环境监测报 告和产品检验报告
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
• 种植业产品 • 畜牧业产品 • 渔业产品
一、无公害农产品概述
(二)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 指加施或印制于无公害农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记 • 无公害农产品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构成:
• 麦穗---代表农产品 • 对勾---表示合格 • 无公害农产品字样 • 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 • 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NY/T 2798.1-2015 ~ NY/T 2798.13-2015
实施时间 2016-10-1 2015-08-1 2016-10-1 2016-10-1 2017-10-1 2017-10-1
2015-8-1
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
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条件和生产管理要求的规模生产主体, 均可向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定
➢ 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在产品生产周期内组织两名以上人员完成现场检 查(其中至少有一名为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同 时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人及产品有关信息

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

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

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为使征订使用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单位或个人了解本标志含义、懂得如何使用并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务请在征订和使用标志之前仔细阅读本说明及规定。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二〇〇四年六月三日一、标志简介(一)标志图案涵义标志图案(见样标)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标志图案直观、简洁、易于识别,涵义通俗易懂。

(二)标志的种类、规格和尺寸1.标志的种类按印制的质材分为纸质标志和塑质标志:1)纸质标志:即其使用的纸和其它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防水和环保的功能,可直接加贴在无公害农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标志。

2)塑质标志:即其使用的塑质和其它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防水和环保的功能,可加贴在无公害农产品内包装上或产品外包装上的标志。

2.标志的种类、规格、尺寸(直径)及单价见下表:注:产品须储存于潮湿、冷冻环境中或产品包装(硬塑料袋)容易产生挤压、搓揉的,最好使用塑质标志。

(三)标志的权威性该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发放,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记。

该标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标志的防伪及查询功能标志除采用激光防伪、荧光防伪、微缩文字防伪、单色及凹版印刷技术等传统静态防伪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

目前,标志防伪数码的查询功能已经开通,通过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所使用的标志,在标志的揭露层(即标志稳定粘贴在附着物上后,揭下标志面层,留下的底层)上有16位防伪数码,通过输入此防伪数码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能了解到使用该枚标志的单位、产品、品牌及认证部门的相关信息。

食品包装上常见的质量标志标准图案

食品包装上常见的质量标志标准图案

食品包装上常见的质量标志标准图案据调查,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通常会留意商品包装袋上的各种质量标志。

然而,真正有多少消费者能够对这些五花八门的标志说个明白,下面的内容将为你一一介绍我国食品包装上常见的各种质量标志。

1、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由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国家质检总局在建立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创建了一种既能证明食品质量安全合格,又便于监督,同时也方便消费者辨别,全国统一规范的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母“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企业在使用食品市场准人标志时,可以根据需要按比例自行缩放,但不能变形、变色.《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质量安全的缩写 ,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当食品最小销售单元小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可以不加印(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必须加印(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规定的免检标志呈圆形,正中位置为“免”字汉语拼音声母“M” 的正、倒连接图形,上实下虚,意指免检产品的外在及内在质量都符合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这一中心图案上方,有“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显示了国家免检的权威性;图案左右,为标示免检有效期的起止年、月;图案下方,是呈弧形排列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9字及其英文缩写“CSBTS”.免检标志基调为白色,外圆及中心图形为蓝色,字及字母为黑色。

免检标志尺寸以标志外圆半径R为基础,以R 的相应比例确定标志上其他各部位的尺寸。

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免检的有效期为三年.免检到期后产品需要继续免检的,企业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

1、什么叫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2、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及其含义是什么?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是: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3、什么叫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国际上通常都冠之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因此定名为绿色食品。

4、绿色食品的标志及其含义是什么?绿色食品的标志是: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

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

整个图形表达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5、什么叫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6、有机食品的标志及其含义是什么?有机食品的标志是: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

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

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

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7、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三者的区别:有机、绿色与无公害是我国对农产品划定的三个标准。

这三种标准是如何界定的呢?有机农产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他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后才能成为有机农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三品一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三品一标”
▪ 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 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绿色食品 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 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并积极采用生物学技术和物理方 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绿色食品标准的核心
▪ 绿色食品标准以“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 量控制理念为核心,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 生产过程控制技术-重点生产环节是病虫害防治和肥 料施用制定相应的生产操作规范,建立相应的文档、 备案待查。
❖ 质量控制技术-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后 续过程均应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执行标准。产品 是否无公害要通过检测来确定
7、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2002年4月29日联合发布(第12号 令),共八章四十二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 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做出明确法律规 范。
3、介绍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为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而实施的政 府质量安全担保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公益性事业,不收取 任何费用。
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低于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无公害农
产品认证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产地认定
主要解决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问题,是产
品认证的前提和基础,产品认证主要解决产品安全和市场准
2、状况
▪ 1990年5月 ,中国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 的名称 、标准及标志。
▪ 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着许多相似的名称和 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 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 等。由于在国际上,对于保护环境和与之相关的 事业已经习惯冠以“绿色”的字样,所以,为了 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严格的加工 程序,在中国,统一被称作“绿色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与管理规定》(GB/T28001-201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规定如下:
1. 标志适用范围:该标志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包括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养蜂等农业领域。

2. 标志标识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主要由一个蓝色地球和黄色麦穗组成,配有无公害农产品的中文名称和标志代号。

3. 标志管理机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原国家农业部)指定的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授权。

4. 标志授权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必须通过授权,申请使用者须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农药、化肥使用、养殖管理等。

5. 标志使用监督: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者要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和撤销使用资格。

6. 标志使用期限: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授权。

7. 标志使用费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和使用费用。

以上是中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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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定义及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定义及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定义及标志
佚名
【期刊名称】《农技服务》
【年(卷),期】2004(000)006
【摘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总页数】1页(P6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84
【相关文献】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标志是什么?各有何寓意? [J], 吉林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2.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标志及寓意 [J],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意见的通知 [J],
4.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J],
5.浅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要求的差别 [J], 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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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途径探讨刘心田(山东省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威海264200)摘要:本文结合山东省威海市的实际情况和典型做法,分析提出了在现有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框架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企业诚信体系,二是加强政府部门监管,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四是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关键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途径作者简介:刘心田(1975-),工程师,从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 -mail :wh5232382@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近几年发生的“多宝鱼”、“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既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又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挫伤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在现有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框架下,如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本文结合山东省威海市的实际情况和典型做法,分析提出了在现有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框架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安全生产、健康养殖、科学用药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和基础,企业诚信是其安全生产的保障。

因此,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应当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一)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水产育苗与养殖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管理规范》,明确企业水产养殖生产中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的制度、标准和要求,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健康养殖水平,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严格责任落实组织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与辖区内所有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并将责任书签订及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若发现企业未签订责任书,责令县级渔业主管部门限期签订;对签订率未达到100%的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坚决依法处理。

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规范性文件,建立约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药残超标、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在检查与抽检中不开门、不见面、不给样品、不签字的“四不配合”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记录载入企业信誉档案,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三)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黑名单”制度》,对具有各级水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或使用国家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或在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公务执法中“四不配合”的,经劝说仍拒不接受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的;或“三项记录”未建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或因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投诉举报经研究与探讨查证属实的;或因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或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形之一的,列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黑名单”,暂停办理申报海洋与渔业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创新示范等项目,暂停办理申报现代渔业园区、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原(良)种场、龙头企业、增殖站、无公害产品认证以及各类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荣誉称号等事项,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海洋与渔业项目有机结合,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提升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重视程度。

(四)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选择海参养殖加工品牌企业及部分健康养殖示范场等龙头企业作为试点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规范企业3项记录,配备快速检测、远程自动控制、条码打印等设备,实现海参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信誉档案,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对企业质量安全信誉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对信誉好、诚信自律的企业给予表扬,对失信企业进行相应处罚、曝光。

同时,与出入境检验检疫、质监、工商等部门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

二、加强政府部门监管近年来发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企业诚信缺失和社会道德沦丧的声讨。

但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中,把责任仅仅归咎于企业诚信道德缺失是不够的,还应从政府部门监管抓起。

一旦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牟取暴利,得不到打击,或者违法成本过低,违规违法行为就会进一步扩大,而诚信守法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也会放松质量管理,降低安全标准,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生产有毒有害等质量不合格产品,彻底打碎企业诚信自律理念和道德观念。

因此,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还应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力度。

近几年,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把质量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水产品育苗与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

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水产养殖业还未达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多、小、散、乱等现象依然存在,证件不齐,制度欠缺,技术落后,还存在着质量安全隐患。

山东省威海市现有大大小小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2000多家,大到国家标准化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小到三五个人的个体户。

根据以往检查与抽检情况来看,个体户往往是质量安全隐患集中区域。

针对这些点多面广的个体户,要采取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柔性政策和刚性手段相结合,规范生产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等措施,全面治理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要积极引导,鼓励成立水产养殖合作社和基层协会,推动企业联合制定并加入《行业自律公约》,参加食品安全诚信联盟等,加强基层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要做好服务,举办健康养殖、科学用药、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班,深入企业发放资料、技术指导等,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要采取分类管理法,对多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少数拒不整改、多次违法违规或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则采取刚性手段,不合格产品坚决销毁,严厉惩处,坚决取缔。

对未取得苗种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生产条件的,补办生产许可证;对无技术、不够条件的,无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三、完善规章制度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不仅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者,还能有效保护诚信守法者,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几年,我国政府陆续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卫生部、农业部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但是,面对我国庞大的食品生产产业,复杂的食品安全监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健全,制度仍不完善,执行仍不彻底。

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还应在现有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框架基础上,在监管过程中,逐渐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

针对威海市的实际情况,海洋与渔业部门与质研究与探讨监、工商等5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并实施《威海市海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暂行规定》,对海参持证生产经营、质量标准、包装标识、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监测、市场准入、产品召回、投诉受理、商标管理和使用做出明确规定,实现从“池塘到餐桌”的全程无缝监管,维护海参养殖者、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参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他水产品种类推进,制定《威海市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食用水产品从产地、育苗、养殖、冷藏、加工、运输、配送、销售、餐饮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对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全产业链的无缝监管。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快建立健全食用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等制度,有利于明确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也加强了对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负责人等人员的培训。

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多、小、散、偏的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监管难度较大,单靠监管部门难见成效,而社会媒体具有信息来源广,反应迅速,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宽等特点,有利于监督。

近几年,发生的“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都是首先经过媒体率先曝光,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热切关注,促使事件得到迅速处理。

这几起食品安全事件中,社会媒体扮演了重要角色,发挥了积极作用,既是食品问题的发现者、报道者、揭露者,又是问题解决的推动者。

因此,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加强社会媒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有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诚信自律,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推动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预警机制的建设。

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应对时刻留意网络媒体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报道,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防止事态扩大。

(二)主动出击通过通告、明白纸、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扩大社会监督范围,提升公众监督积极性和参与性,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鼓励社会媒体和群众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

(三)积极引导理性对待媒体,正确引导媒体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客观真实报道,既报道严重药残超标等负面问题,也报道正面做法和典型。

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积极报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好的做法,好的典型,以及专项整治情况、检测结果等,与媒体合作联合开展水产品品质见证之旅活动,带领市民走进水产育苗、养殖与加工企业,让公众亲眼见证水产品品质,真正了解水产品质量状况,增强群众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四)分类曝光对少数违法行为重大、违禁药品严重超标或者屡禁不改的生产经营者,则进行公开处罚和产品销毁,主动邀请媒体曝光,而对大部分轻度违法企业和行为,则注重教育、指导、培训、规范,既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又有利于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又能避免因过度炒作产生的社会恐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尽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只要采取正确方法和方式,就能够解决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参考文献[1]李恩普,陈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4):23-25.[2]智红涛.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2):18-21.[3]李庆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论引导研究.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6):8-10.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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