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分则)期末复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分则)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
1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特定物全面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提存: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满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4债的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5债的抵消: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6债权人的代位权:指当债务人怠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券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务,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
7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8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9保证: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10地役权:以他人的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而使用,一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1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12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
13共同危害行为: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
14遗赠抚养协议:指自然人(遗赠人、受抚养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简答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哪些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并且凡债务人的债权人,只要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均享有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人债权的必要为限度,即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应依诉讼的方式为之,请求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为给付。
2债权人的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2、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3债权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1、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4债的履行原则?
1、适当旅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变更原则
5债的消灭原因?
其一,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
其二,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
其三,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
其四,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6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一、为他人管理事务。
二、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三、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7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包括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8定金罚则的内容?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9抵销具备的要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
10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顺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遗嘱的类型及失效要件?
11遗产的分配原则?
1、遗嘱分割自由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3、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
4、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12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13物质性人格权内包含哪些内容?
物质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
14身份权包含哪些内容?
(1)著作权
(2)发明权
(3)专利权
(4)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5)亲属权和监护权。
15保证的担保范围有哪些?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6哪些是只有自然人享有的权利?
论述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1物权作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从权利的作用上来看,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2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损害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
3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
4物权客体是物,债权客体是行为;
5物权是静态财产权,债权是动态财产权。
联系:
1债权物权化,即债权逐渐具有物权某些特征,如法定性,排他性;物权债权化,物权逐渐具有债权的某些特征,如意定性,相对性;
2债权法对物权关系的类推适用,如债权请求权利是债务不履行所生请求权,原则上可类推适用于物权请求权。
3物权与债权在功能上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