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领导小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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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提升工厂的技术水平,规范工厂生产管理,提高工厂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解释。技术改造是工厂在现有基础上用先进的技术代替落后技术,以促进技术进步,工厂技术改造的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革产品结构,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新产品的质量。

2.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原材料等各种物资的消耗和劳动消耗,降低成本。

3.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4.加强生产薄弱环节,提高生产薄弱环节的生产能力。

5.促进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

第3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改革、模具工装改进、原材料综合利用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2章技术改造工作的责任权限

第4条技术改造的职责划分。

1.技术改造领导工作由技改领导小组负责,技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设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负责技术改造的评审工作。

2.技术改造项目须由工厂技改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通过方可实施。

第5条技术改造评审小组。技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评审,负责技术改造立项、评审工作。技改领导小组成员其成员由相关部门提名,由总经理批准任命。

第6条技改领导小组的职责。

1.积极鼓励员工和有关部门提交技术改造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搞好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工作。

2.审核各种合理化建议和各有关部门提交的技改方案,确定是否立项。如果某项目可立项,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别对该项目进行生产、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分析。

3.审核可行性论证,决定是否实施该项技改项目,并将决议报工厂总经理审批。

4.项目审批通过后,技改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项目的实施。

5.对已完成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评审与验证。

第3章技术改造实施

第7条技术改造项目立项及可行性报告论证。

1.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指对准备进行的改造项目通过调查研究和预测以及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较,提出是否值得改造、工厂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及如何进行改造等相关意见,以此作为技术改造项目的决策依据。工厂的技术改造项目,特别是重大改造项目,需通经过可行性分析方可实施。

2.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1)投资机会论证。通过各方面的调查与研究,分析项目的前途,确定是否有立项的价值。

(2)初步研究。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例如规模、技术要求等。

(3)详细研究。对现有资源、技术、设施、经济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

(4)结果评估。对可行性分析的结果,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完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3.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实施

(1)技改领导小组提交技改方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技改方案中必须注明立项的理由及依据,并指出该技改带来的经济效益。

(2)技术改造立项评审后,由技改领导小组对技改方案进行论证。

(3)技改领导小组审核可行性论证报告,确定最终技改方案和预算报告,并报总经理审批。

4.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编制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如下。

(1)项目背景与概况及项目改造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2)项目具体实施计划。

(3)项目的财务分析与经济评价,包括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计划、可获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等。

(4)项目不确定分析与风险预测。

(5)分析总结。项目优劣势分析,做出项目决策。

第8条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总经理将对技改方案和预算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技改领导小组方可执行跟进。

第9条技术改造项目实施。

根据技术改造方案的分工和项目进程安排,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技改领导小组技术改造项目。

第10条验收与评估。

1.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技改领导小组必须及时验收。

2.技改项目在验收时,技改领导小组应如实填写已完成的技术改造内容并由使用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认为该技改项目完成。

3.工厂依据评审结果和考核制度对技术改造的提出人(部门)和实施部门进行奖励。

第4章技改领导小组考核及技改奖励

第11条技改领导小组内部考核(奖励见附件)

1.技改领导小组应在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验收验证项目的实用性。如项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则按时间每一天扣除项目奖励金百分之八,直到扣完为此。

2.由于技改领导小组内部审核不细造成项目费用超支,超支部分视情况从奖励金中扣除。

3.技改领导小组内部成员提出技改建议,并形成方案被采纳及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

4.技改领导小组内部成员提出技改建议,没有形成方案,经技改领导小组形成方案并立项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

5.技改领导小组共同提出技改方向,形成方案并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技改领导小组。

6.技改领导小组接受小组外的建议、方案,评审后被采纳建议、方案,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技改领导小组。

第12条技改领导小组外部建议、方案考核

1.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员工,提出技改建议,并形成方案被采纳及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

2.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员工,提出技改建议,没有形成方案,经技改领导小组形成方案并立项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

3.各部门、车间、班组以集体名誉提出技改建议,并形成方案被采纳及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

4.各部门、车间、班组以集体名誉提出技改建议,没有形成方案,经技改领导小组形成方案并立项实施有效,一次性奖励元。

第13条项目等级的评定:由技改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综合评定,评定依据为建议、方案对生产成本、技术改进贡献大小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14条参加过技改的员工,将作为评选优秀员工重要的指标。

第15条本制度由技改领导小组制定,解释权归技改领导小组。

第1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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