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评分细则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应急(2018)19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近年来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固有危险性,兼顾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风险管控的现实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指南》,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指南》,并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评估诊断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估诊断结果按照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对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四种情形的企业可直接判定为红色;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必须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诊断;要按照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分级情况,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要求,对诊断为红、橙、黄、蓝不同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要突出强化对红色及橙色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法严格处罚发现的事故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要督促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最新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应急(2018)19号文件.doc
周边环境
环境
(10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
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0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
0分;
3.设计与
评估
设计与评估(10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10
烃、粗苯、
重质苯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2加氢工艺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3火灾爆炸危险性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
(5分)
0无的,扣5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0
(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
对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四种情形的企业可直接判定为红色;涉及
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必须由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诊断;要按照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
指南(试行)的通知
应急〔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试行)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绿化施工和养护过程中危险源辨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以下简称安全风险)与评价,策划并确定应对安全风险的措施等过程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政策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绿化施工、养护作业、公园游客服务、建(构)筑物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库房管理、安保管理、消防管理、施工工程管理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分级、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定义第三条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第四条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第五条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第六条风险点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七条安全风险评估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已辨识的风险类别进行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风险点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风险分级的目的是确定风险管控的优先顺序。
第九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安全风险不同级别、所需控制资源、控制能力及控制措施复杂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控制层级的风险控制方式。
第十条风险信息指包括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分类、存在位置、当前状态、诱发事故类型、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备注: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3.设计与评估
设计与评估(10分)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
设备
(5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7.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0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10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分)
在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且不属于省化工重点监控点的生产企业,扣5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附件1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扣分值
1.固有危险性
重大危险源
(10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物质危险性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6.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
(1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word版本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未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
未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的;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备注:1.每个大项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2.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含加油站。
附件(二):附件1: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2、消费者分析类别
因此不难看出,自制饰品在校园里也大有市场所在。对于那些走在流行前端的女生来说,〝捕捉〞新事物便〝捕捉〞到了时尚与个性。项目(分值)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7.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0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备注: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蓝色;75分(含75分)至90分的为黄色;60分(含60分)至75分的为橙色;60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6.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
(1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类别项目(分值)评估内容扣分值1.固有危险性重大危险源(10分)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物质危险性(5分)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10分)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1 -(5分)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环境周边环境(10分)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3.设计与评估设计与评估(10分)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设备(5分)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5.自控与安全设施自控与安全设施(10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2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附件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统计表填报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公章)序号企业名称评估诊断得分风险等级(红橙黄蓝)直接判定红色的理由注:1.直接判定为红色的企业也需要填写得分,并简述直接判定的理由;2.各企业详细扣分表由各市安全监管局建档备查;3.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分别编号。
—1——2—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类别项目(分值)评估内容扣分值1.固有危险性重大危险源(10分)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物质危险性(5分)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10分)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5分)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环境周边环境(10分)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3—扣分值3.设计与评估设计与评估(10分)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设备(5分)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
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每一种扣2分;
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每一种扣1分。
物质存量
(15分)
储存任一危险化学品总量超过该物质重大危险源临界量10%的,每一种扣2分,且每种按储存量10%递增,每增加10%增扣3分。
设计
及总图
设计
(10分)
化学品储存设施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5分;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5分;
安全设施未投用或未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每一处扣2分;
防雷防静电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每一处扣1分。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 Nhomakorabea资质(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设备等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管理制度
(10分)
管理制度
(10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扣10分,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或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每一处扣2分;
未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扣10分,制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每一处扣2分;
未制定变更管理制度的,扣5分;变更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每一处扣2分;
未制定储罐定期检维修制度的,扣10分;未严格执行储罐定期检维修制度的,每一处扣5分;
未制定储罐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扣5分。
备注:1.适用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
2.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低风险;60分(含60分)至85分的为中风险;60分以下的为高风险;
3.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扣分值
1、固有危险性
重大危险源
(10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得,扣10分;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得,扣8分;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得,扣6分;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得,扣4分。
物质危险性
3、设计与评估
设计与评估(10分)
国内首次使用得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得,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得,扣10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得,加2分。
4、设备
设备
(5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得工艺及设备得,每一项扣2分;
(5分)
生产、储存爆炸品得(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得(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其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得(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得,每一种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得,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得。
备注:1、每个大项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0分。
2、储存企业指带储存得经营企业,含加油站。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得,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得,扣2分;
化.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80119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6.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
(1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8.应急
管理
应急配备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9.安全管理绩效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涉及高风险等级(一级)危险源的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项目,涉及较高风险等级(一级、二级)危险源的各类教学科研活动。
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等级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危险源分类分级表(附件)确定。
第三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时,应当把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建设立项的必要条件。
实验室在开展新增实验项目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进行未经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活动。
第四条安全风险评估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瞒报危险源或篡改项目方案和实验流程。
第五条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一)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所涉危险源种类、特性及可能导致(引发)的风险。
(二)实验场所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满足与符合情况。
(三)防护用品配备、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四)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方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责任落实等事项的准备情况。
第六条评估时点安排(一)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实验室, 应在建设立项编制建设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教学实验课程修订教学大纲时对所涉及的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教师科研项目中涉及的实验项目在项目立项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及的实验研究在选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七条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应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评估所涉及危险源的最高风险等级情况,并履行不同的安全风险评估程序。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指标(试行)
压力容器
5
起重设备
5
钢瓶存放数量25
10
生物安全
20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局风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
10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
5
饲养、观察实验动物
5
辐射安全
20
I1IH类放射源
高风险
IV类放射源
10
V类放射源
8
乙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10
丙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8
I,H类射线装置
10
IH类射线装置
5
机电安全
20
有多台大功率用电设备或服务器机房
10
高温设备
5
高速运转的设备
5
可能造成机械伤害的设备
5
激光器
5
废弃物安全
10
有毒有害废气
5
有毒有害废液或固废
5
易燃易爆废液或固废
5
感染性医废
5
其他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除上述风险外,其他需要考量的安全风险,可列为高风险项目,也可提交具体项分值
(请另附情况说明)
附件1
XX
高风险:总分270中风险:50(总分〈70一般风险:30≤总分<50低风险:总分<30,具体项分值加总后得分不高于大类分值
主要大类与分值
具体项与分值
大类评分
项目组自评
院系复评
管理体系
实验场所
30
20
未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10
无实验室安全或应急管理制度
10
无安全教育培训或相关操作培训
10
未设立定期安全检查机制
10
无相关持证作业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参考范本)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二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二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 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 般安全事故的。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 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7•安全管 理制度
管理制度
(10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周边环境
在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且不属于省化工重点监控点的生产企业,扣
环境
(10分)
5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 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 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分)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近年来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固有危险性,兼顾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风险管控的现实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指南》,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指南》,并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评估诊断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估诊断结果按照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对存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四种情形的企业可直接判定为红色;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必须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诊断;要按照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分级情况,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要求,对诊断为红、橙、黄、蓝不同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要突出强化对红色及橙色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依法严格处罚发现的事故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要督促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沪安监危化〔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危化〔2018〕74号各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应急〔2018〕19号,以下简称《指南》),并对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指南》对本市构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能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指南》,认真做好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指南》的科学内涵《指南》重点考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固有危险性,兼顾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风险管控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反映了企业的安全风险情况。
市安全监管局经过研究,在《指南》的基础上,增加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位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的104工业地块外的、企业3年内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实施定置化管理的3种情形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指南》,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再细化。
二、分类分级科学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纳入此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的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自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加油站除外),取得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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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有效执行的扣2分;
未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或制度中未明确考核标准的扣2分;
其他未依法依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逐项扣分,每项扣2分。
2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30
未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机制和未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的扣5分;
23分
10
初次评定级别
黄色
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可以给予鼓励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存在金属冶炼、工业煤气、爆炸性粉尘、涉氨制冷等较大危险因素的,其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9人的扣5分;
其他作业场所人员达到9人及以上的每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存在其他能够引发中毒、窒息、火灾及爆炸事故较大危险因素的,每项扣2分,6分扣完为止;
存在其他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逐项扣分,每项扣1分;4分扣完为止。
信息系统中,风险分析、评价记录和隐患排查记录不完整扣2分;
企业自建信息系统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未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扣2分。
8
加分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2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7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实际判定得分
88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河南省工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评估单位: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序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扣分标准
评定得分1基本求20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
20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2分;
安全生产投入未有效实施的扣2分;
未制定应急预案和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扣3分;
未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扣2分;
6
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10
上年度被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罚的扣4分;
10分
超负荷生产且未经安全论证、设备设施未及时检修维护的每项扣2分;
其他未依法依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逐项扣分,每项扣1分,4分扣完为止。
7
信息化管理
10分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未实现信息化管理扣3分;
3分
信息系统中,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不真实扣3分;
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5分;
5分
未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扣2分;
5分
未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的扣3分。
4
安全生产标准化
10
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扣7分;
10分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扣3分。
5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
上年度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的扣3分;
10分
本年度发生1起一般事故的扣7分。
9
1.未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
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3.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4.金属冶炼、工业煤气、爆炸性粉尘、涉氨制冷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其作业场所作业人员9人及以上的;
5.钢铁企业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以上的;
6.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亡人事故或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