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日常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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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广东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发票、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与确认、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等业务。

为确保纳税人出口退税业务顺利开展,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操作中参考。

一、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操作注意事项(一)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控Ukey。

(二)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二、相关操作流程(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流程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退税勾选”模块下设“发票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退税确认勾选”和“退税勾选统计”四项功能。

外贸企业、水电气等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退税勾选”功能权限,可作退税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的流程为:先通过“发票退税勾选”和“退税批量勾选”功能逐票勾选或批量勾选多份发票,再通过“退税勾选确认”功能进行确认。

外贸企业未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一个自然月内可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一经确认无法撤销。

注意:外贸企业退税勾选成功后,必需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已勾选为退税用途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才能完成退税发票的认证;如果未做退税确认勾选,相应发票不传递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导致获取不到发票信息无法受理退税申报。

(二)“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的操作1.“抵扣勾选”调整为“退税勾选”外贸企业误将用于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为抵扣,区分以下不同情形调整。

⑴若应勾选为退税的数据错误勾选为抵扣,但该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的,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①已“抵扣勾选”数据尚未“申请统计”和“确认签名”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将用途调整为退税:撤销勾选框中的“√”,点击提交确认,这些发票就会再次回归到未勾选状态。

【本期热点】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或视同内销,如何处理?今天完整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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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热点】外贸企业出⼝转内销或视同内销,如何处理?今天完整说⼀说!有同学问,出⼝的货物退运后转成内销了,或者因为申报的原因视同内销了如何处理?学习出⼝退税,⾸选⼤⽩菜会计学堂!关于这个问题,⼤⽩菜答复如下:⾸先我们明确⼆个政策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于出⼝或内销,⼀律记⼊出⼝库【政策1】根据出⼝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于出⼝或内销,⼀律记⼊出⼝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库存账转⼊内销库存账存账,内销时从出⼝库存账转⼊内销库存账。

外【政策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条第六款规定,外贸企业发⽣原记⼊出⼝库存账的出⼝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货物发⽣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货物转内销证明。

申请开具出⼝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发⽣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货物转内销证明。

表》,提供正式申报电⼦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

现在我们举例说明某外贸公司2018年8⽉25⽇购进⼀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8万元,尚不确定是⽤于出⼝还是内销。

2018年9⽉20⽇将该批货物出⼝,出⼝收⼊按FOB价折合⼈民币60万元。

该货物征税率16%,退税率13%。

2018年11⽉20⽇,该批货物退运后转成内销,销售收⼊69.6万。

1、2018年8⽉确认采购,因不能确定⽤于出⼝或内销,⼀律记⼊出⼝库存账借:库存商品-出⼝ 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进项税额80000贷:应付账款 580000【税务申报】该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认证后对应的进项税额80000元单独设账核算,在9⽉15⽇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不得申报为当期进项税额,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6-28栏“待抵扣进项税额”中,不得与内销商品进项税额混淆。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

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填报指南一、外贸出口企业外购货物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认证和申报。

二、外贸出口企业的内、外销必须分开核算。

三、外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所对应的进项发票应分别取得、核算和申报。

其中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发票允许抵扣,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发票计入待抵扣税额;如取得的同一份进项发票既有用于外销的货物也有用于内销的货物,则应采取换票方式进行处理;出口货物中属于不予退(免)税货物的,其对应的进项发票准予抵扣。

对购进的货物不能区分是否用于出口和内销的,一律暂视同出口货物处理,对应的进项发票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财务核算上,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外贸企业退税实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即免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购进环节的进项增值税,进项退税是“先征后退”。

一、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要填写的项目如下:1)主表:销售额(人民币)填写主表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后,第8栏(免税销售额)的数字自动生成;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填写此销售额人民币,并且等于你的损益表的当月销售收入栏。

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生产企业填写,外贸企业不填。

2)附表一:只需填写第17和第18栏的免税货物销售额,并且等于当月的销售收入额。

3)附表二:进项税额(在认证后申报时)填写在附表二第24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与前一申报期附表二第27栏相衔接)及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其中: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栏中(也即28栏),它的数字等于你当月去税务局认证的发票的合计数。

补充: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填写在主表第8栏“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中,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2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中,主表中无需体现。

出口转内销抵扣进项情况说明

出口转内销抵扣进项情况说明

1.什么情况下开具货物转内销证明
货物转内销证明是外贸企业开具的,有两种情况下需要开具转内销证明:
一、内外销未分别核算的购进货物(一般指进货发票开在一起了)。

根据财税2012 39号,外贸企业出口享受退税的货物,必须对库存及进项税额单独核算,不能与内销货物混合核算。

对于内外销货物未分别核算的,其购入的货物一律暂按出口货物处理,取得的进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只能在出口货物出口完毕后,才能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把内销的货物进项税进行抵扣。

二、享受退税的货物出口后,由于某些原因不能退税需要视同内销征税,或者退运回来的出口转内销货物,其进项税由于原来按政策不允许抵扣,但是转内销或视同内销征税后,需要把原未抵扣的进项税进行抵扣,这时需要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并以证明上显示的进项税进行抵扣。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后,需要在开具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填列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第11栏抵扣。

2.外贸企业出口后转内销处理,进项税如何抵扣
问:外贸企业出口后转内销处理,进项税如何抵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保税区货物出口报关、转关、操作流程

保税区货物出口报关、转关、操作流程

保税区货物出口报关、转关、操作流程一、报关流程(一)境外货物进区流程描述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2.货物到达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加工贸易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仓储、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提货手续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二)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2.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

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货物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4.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

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

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2009-11-1715:29:18来源:新浪博客作者:出口转内销纳税申报如何处理2009-11-1715:29:18来源:新浪博客作者:一、所需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向税务分局报送以下资料,属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的,还应将经税务分局审核的以下相关表格复印件报税源管理二科备案: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3.《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

二、报税申报操作(开票的处理)1、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不开票的处理)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例如出口销售额为元,按金额为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额填报),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为元,账务上,将其所发生的差额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外贸人一定要知道的资讯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政策详解

外贸人一定要知道的资讯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政策详解

外贸人一定要知道的资讯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政策详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外贸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海关总署下发了《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公告〔2020〕78号),通过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时限进一步加大对加贸企业内销的支持力度。

一、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什么是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实施内销集中征税前,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先征后销”的方式向海关申请内销,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集中征税,即变先征税再出货为先出货再征税,能够引导企业更好地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为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赢得宝贵的时间。

申请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的条件01.区外联网监管企业(E账册企业)、区外以企业为单元企业(以企业为单元账册企业)。

02.区外非联网监管的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无需提供担保,事先向海关提交《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情况表》备案即可。

03.区外非联网监管的一般信用企业,向海关提供有效担保后,可实施内销集中征税。

担保计算方式:一般信用企业保证金(保函)金额=企业计划月内销纳税金额×50%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的申报时间新政策实施前:符合条件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對上月内销情况进行保税核注清单及报关单的集中申报,但集中申报不得超过手(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不得跨年申报。

保税区转口贸易收入税务申报流程

保税区转口贸易收入税务申报流程

保税区转口贸易收入税务申报流程一、了解保税区转口贸易收入的基本情况1.1 什么是保税区转口贸易收入保税区转口贸易收入呢,就是在保税区这个特殊区域里,货物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转运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过程中产生的收入。

这就好比是货物在旅途中“歇脚”的地方产生的收益。

打个比方,就像一个人在旅途中的中转站做了一笔买卖赚了钱,这就是转口贸易收入的大致概念。

1.2 相关税务规定的重要性这税务规定啊,可是个大事儿,就像交通规则一样,必须得遵守。

它规范着咱们企业的纳税行为,要是不按规定来,那可就像在马路上乱开车一样,会被处罚的。

了解相关税务规定,能让企业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申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可是企业在商业海洋里航行的“航海图”。

二、准备税务申报所需的材料2.1 基础交易文件首先呢,基础交易文件得备齐。

像货物的买卖合同,这就像是买卖双方的“契约书”,得清楚地记录着货物的交易情况,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价格啥的。

还有货物的运输单据,这就像是货物的“旅行护照”,能证明货物的运输轨迹。

这些文件可不能马虎,缺了哪一个都可能让税务申报卡壳。

2.2 资金往来证明资金往来证明也是不可或缺的。

银行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就像金钱的“脚印”,清楚地显示着资金的流向。

企业得把这些凭证整理好,证明转口贸易收入的资金进出情况,让税务部门一看就明白。

2.3 企业身份相关材料企业自身的身份材料也得带上。

营业执照副本就像是企业的“身份证”,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

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也不能少,这些材料是企业参与税务申报的“入场券”。

三、税务申报流程3.1 填写税务申报表接下来就到了填写税务申报表这个环节。

这就像学生考试填答题卡一样,得认真仔细。

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格式,把转口贸易收入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填进去。

比如说收入金额、交易日期等,一个数字都不能错,要是填错了,那可就像下棋走错了一步,可能满盘皆输。

3.2 提交申报材料填好表之后,就得把准备好的申报材料和申报表一起提交给税务部门。

外贸进项税额转出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外贸进项税额转出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外贸进项税额转出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说说外贸进项税额转出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外贸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这个事儿。

说实话,这可不是个简单的小任务,但咱别怕,一步步来,总能搞明白的。

首先咱得知道啥时候得搞这个外贸进项税额转出申报。

比如说咱从国外买了一堆货,结果这货后来出了问题,不能免税啦,或者用途改变啦,那这时候就得转出来啦。

就好像咱本来打算走一条路,结果突然路不通啦,咱就得换条道走。

申报流程呢,其实也没那么复杂。

就像是走迷宫,咱得找到正确的入口和出口。

先把该准备的资料都准备好,什么发票啦、合同啦,一个都不能少,就跟咱出门得带钥匙一样重要。

然后呢,按照要求一步一步填好各种表格,可别填错啦,不然就像走到死胡同一样得重新来。

申报的时候可得注意一些小细节哦,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出错。

比如说要仔细核对那些数字,别把一写成二啦。

还有就是要注意申报的时间,可别拖延症犯了,最后错过了时间那就麻烦大啦。

就好像咱约好了时间去见重要的人,迟到了可不好。

我记得刚开始接触这个的时候,那真是一头雾水,感觉像在云雾里走路。

但是咱别怕,多问,多学,慢慢就弄明白了。

这就像学骑自行车,刚开始可能会摔倒,但只要坚持,总会骑得稳稳当当的。

还有啊,别一个人埋头苦干,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交流经验。

大家一起互相分享,互相学习,就会发现很多难题迎刃而解啦。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嘛!总之,外贸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虽然有点麻烦,但只要咱有耐心,仔细,再加上一点小幽默,就一定能搞定。

就把它当成一个小游戏,我们要一步步通关,取得最后的胜利!嘿嘿,朋友们,一起加油哦!别被这些小难题吓倒,我们可都是厉害的人呢!。

内销补税是什么 内销补税流程和账务处理

内销补税是什么 内销补税流程和账务处理

内销补税是什么内销补税流程和账务处理小编来简单说下内销补税的定义和补税流程,以及相关的账务处理,很适合外贸企业的会计小伙伴们参考哦!简单来说:企业有外销,也有内销。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外销没有申报免抵退税,那么外销就要按照内销补税。

一、所需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xx]10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向税务分局报送以下资料,属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的,还应将经税务分局审核的以下相关表格复印件报税源管理二科备案: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3. 《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

二、报税申报操作(开票的处理)1、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不开票的处理)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例如出口销售额为元,按金额为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额填报),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为元,账务上,将其所发生的差额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转内销处理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转内销处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二、对出口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不再办理退税。

对已计算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冲减调整免抵退税额;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向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三、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

进出口部-保税业务流程图

进出口部-保税业务流程图

第一部分:保税业务流程图合同存案加工贸易保税入口料件内销审批流程1、外经贸部门审批: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是加工贸易内销的审批机构。

2、海关的审批:各隶属海关的加工贸易看管部门负责审查公司的内销申请。

3、公司办理内销业务的作业流程。

(1)入口环节收税的作业流程:外经部门审批——货物入口报关——纳税——海关放行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内销。

(2)内销核销环节补税的作业流程:合同存案——货物入口——(因故需转为内销)外经部门审批——海关审查——纳税——成品内销。

向海关申报内销时应递交以下单证:(一)《加工贸易保税入口料件内销同意证》;(二)相关允许证件(配额允许证、自动入口允许证等);(三)入口报关单、登记手册;内销波及的税收有以下三种:关税、增值税,以及缓税利息。

第二部分:所需单证一、三资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存案须供给以下单证:(一)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如属配额允许证管理的商品,则还应供给《外商投资公司加工贸易入口配额证明》。

(二)进料加工的出入口合同或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合同(一式二份)。

(三)已填写公司基本状况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登记手册》经报关行输机打印的《加工贸易存案呈报表》(预录入);(四)如需外发加工,还需供给与加工单位签署的正本加工协议一份;(五)如加工产品不直接出口而需结转给国内其余公司作深加工的,需供给深加工单位的出口合同或加工贸易手册;(六)海关需要供给的其余单证。

二、外(工) 贸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存案须供给以下单证:( 一) 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同意证》;如属配额允许证管理的商品还应供给《加工贸易业务批复单》;( 二) 进料加工的出入口合同或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合同( 一式二份) ;( 三) 与加工单位的加工协议( 正本) 加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属外处手册,还应供给加工单位的保证函和经营单位主管海关的关封;( 四) 如须外发加工,还应填写《外发加工申请表》,并供给正本加工协议一份。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处理办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处理办法

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业务处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2004〕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的业务处理规定如下:一、对政策明确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的处理(一)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1.一般纳税人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法定增值税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征收率)(二)生产企业单证不齐超过规定期限的出口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三)2005年5月1日后外贸企业超过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或单证不齐超过规定期限的出口货物计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法定增值税税率)二、操作方法(一)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本文所提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第二条所列的出口货物。

1.每月由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企业自行向主管征收分局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并同时报送《一般纳税人出口国家不予退(免)税货物申报明细表》(附件1),小规模纳税人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所含进口料件金额)÷(1+征收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并同时报送《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2.若出口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不予退(免)税货物属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时,需填报《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虚拟进项抵扣表》(附件3)一式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按表中计算的“进口料件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二第11栏;我市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采用“实耗法”计算(以下有关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相同),即:在手册核销前,根据复出口货物的出口额乘以计划分配率计算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手册核销后再根据实际分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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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日常申报操作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列纳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填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印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一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

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

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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