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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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管理与控制,保证设备持续、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充装站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管理。
3.职责
3.1充装站站长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定期检验工作。
3.2充装检查工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工作。
3.3安全员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
4.1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4.1.1做好特种设备包机,建立特种设备包机台账。
4.1.2每天上午7:00~8:30对特种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打扫,要做到特种设备表面无灰尘、无杂物、无油污,漆见本色、轴见光。
4.1.3严格交接班,设备维护保养不合格,及时整改。
4.1.4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使用设备,不准非本岗位人员随意操作设备。
4.2特种设备定期检查
4.2.1操作工每1小时一次认真进行设备点检,检查机体有无裂纹和振动情况、机体连接螺丝连接紧密性及该处有无裂纹。检查管道及阀门是否有泄漏或振动现象,适当的
紧固各法兰的螺栓以消除存在的振动,并填写好点检记录。
4.2.2操作工根据运行参数判断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处理。
4.2.3操作工每周一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4.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包括装卸软管)进行
定期检验,填写相应档案并妥善保管检验报告。
5.考核
5.1充装站站长每周一对各岗位的设备点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少点检或提前点检一次(未按点检标准进行点检),扣罚当班责任人20元/1次。
5.2发现每班出现两次少点检或提前点检,扣罚当班责任人50元。(是否去掉该条款)
5.3点检人未按检查频次及分配的检查点进行检查,当月累计10次以上的责任人直接
进入末位淘汰。
5.4不如实填写点检记录、弄虚作假、乱涂乱画者,考核责任人20元/1次。
5.5特种设备存在隐患未检查出来,考核充装工20元/1次。
二、充装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充装资料的完整齐全,便于管理和控制,做好充装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充装资料的管理。
3.职责
3.1资料管理员负责除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以外充装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3.2化验工负责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的收集和管理。
4管理内容
4.1管理范围
4.1.1文件包括作业文件(各类规程、标准及支持性文件)和外来文件(主要指法律法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以及顾客提供的资料)。
4.1.2记录包括充装记录、台帐、用户档案、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 4.2文件的管理
4.2.1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
作业文件由技术员(有该岗位吗?)组织编写,充装站站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后发布。
4.2.1.1文件标识、发放及管理
4.2.1.2文件以现行修改状态、编号和加盖“受控”印章的方法标识,只有“受控”文件才及时予以更新。
4.2.2 文件发放
文件发放由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发放/控制记录》,经充装站站长批准,持有者在记录上签字后按号发放。
4.2.3 资料管理员及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文件有效版本。使文件内容完整、清晰,易于识别。
4.2.4文件如需查阅、外借或复印,需经充装站站长同意。资料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对查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并放回原位。
4.2.5文件破损或遗失,原管理号注销,复制后补发(破损文件收回后销毁)。
4.2.6文件持有者工作调动,要及时收回,由资料管理员在《文件发放/控制记录》上予以记录。
4.2.7文件评审
4.2.7.1充装站站长每年年初组织一次文件评审。评审在运行过程中,对较长时间内相对稳定执行的文件,其对充装管理的有效运行是否充分和适宜,同时填写《文件评审记录》,由主管部门保存。以下情况应及时进行修订:
a)法规废止、新法规修订颁布 b)工艺技术、装置发生改变
4.2.7.2 经评审认为文件需要修改时,按本程序
4.2.8条款的规定实施修改。
4.2.8 文件的修改
4.2.8.1文件的修改分为划改、换页、换版三种方式。
4.2.8.2文件使用者若发现文件不适用可提出修改要求,报资料管理员。若修改则文件修改人填写《文件修改通知单》,由充装站站长批准后实施修改(文件划改则在划改处加盖划改人员印章);资料管理员保存相关的修改手续。
4.2.9 作废文件及处置
4.2.10 换版/换页或废止执行的文件,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回收作废文件/页,并填写《回收文件销毁/作废保留记录》后进行处置。作废文件如保留,加盖“作废保留”印章。
4.2.11短期文件,(什么是短期文件?未注明,本条可以删掉)执行期满,资料管理员加盖“作废保留”印章后保留,下年度销毁。
4.2.12外来文件,由资料管理员识别、收集和保存。
4.3记录的管理
4.3.1 填写要求
a) 记录的填写要做到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b) 记录填写有误时,在错误处划双横线“=”并更改正确,更改人要签字或盖章;
c) 记录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需复写的要用圆珠笔填写。
4.3.2 记录的收集和标识
资料管理员/化验工分别将充装记录(台帐)、用户档案和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每月进行一次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加上封皮标识清楚,标识内容包括:记录名称、编号、记录的截止日期、保存期限。
4.3.3 记录的查阅
记录如需查阅、外借或复印,按4.2.4条款执行。
4.3.4 记录的贮存和保管
按各项记录期限进行贮存和保管,贮存场所要达到:通风、防潮、防霉、防虫蛀、防火等基本要求。
4.3.5记录的处置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记录,由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每年经充装站站长批准后进行处置。
5考核
5.1因工作失职造成资料遗失或不完整,考核责任人20元/次。
5.2对相关作业文件的发放和更换、回收、处置不及时者,考核责任人20元/次。
5.3对资料查阅时,因拒绝查找或不协助查找而影响工作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因资料回收不及时而导致资料丢失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