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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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本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管理,监督规范施测队伍的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安全,实现建设目标,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监理监控量测(以下简称为监理监测)是指土建监理监督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现场巡视和量测工作。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的监理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测机构与职责第4条总监办是监理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监理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和处理监理监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施工单位监测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的审核、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批;负责施工监测工作的计量审批;制定监控量测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督促施工单位监测人员、监测项目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必要时,进行复核,确保监测质量和效果。

第5条驻地办具体实施监理监测体系的运行,参与监控量测的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监测报告(日报、周报、月报)、落实施工监测的反馈信息;负责监督测点埋设的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全过程监督施工单位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报送及信息反馈落实工作,及时将有关资料和信息上报监控信息平台和工程部。

第三章监测相关人员要求第6条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监测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1名专职的监测工程师负责所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7条驻地办配备1名兼职的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测方案的管理第8条监测方案须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单位根据优化方案和土建工点的施工监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监测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核。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实施方案报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9条监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第10条监测所包括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要求及信息报送和反馈等内容须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和《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xx)之相关规定。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监控量测工作,提升监控量测水平,保障监控量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监控量测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监控量测是指对环境、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测量、分析,以评估其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指标。

第四条监控量测工作的目标是提供准确、可靠的量测数据,为决策、改进、评估等提供依据。

第五条监控量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可追溯、连续改进的原则。

第六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建立健全量测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工作程序、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监控量测工作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监控量测工作应设立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第九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设置监控量测主任,负责全面统筹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设置监控量测人员,负责具体的监控量测工作,包括样品采集、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第十一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与有关单位、部门建立联系,提供协助,共同推进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二条监控量测管理部门应与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监控量测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三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四条监控量测工作的程序应包括样品采集、检测、数据分析和结果报告等环节。

第十五条样品采集应按照规定方法和要求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第十六条检测应由专业机构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数据分析应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结果报告应明确、准确、全面地反映监控量测结果,包括数据分析和评估结论。

第十九条监控量测工作应确保工作记录完整、准确,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二十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两个方面。

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监控量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和监控效果,规范企业内部的量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量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质检、实验室等各类量测工作。

三、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层负责批准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量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质量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公司的量测管理工作。

四、量测设备及环境管理1、公司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的量测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

2、公司量测环境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要求,确保量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量测人员管理1、量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2、量测人员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如穿戴工作服、佩戴相关的防护用品等。

3、公司应建立量测人员档案,并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

六、量测流程管理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量测流程和程序,确保量测过程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2、量测人员应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量测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3、量测记录应真实可信,不得随意篡改、遗漏等情况。

七、量测数据管理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量测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量测数据应及时归档和备份,便于随时查阅和调用。

3、公司应建立数据监控和分析机制,定期分析量测数据,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八、量测结果管理1、公司建立量测结果审批程序和机制,确保量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量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便于及时进行后续的工作和处理。

3、量测结果对于公司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九、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和规定的量测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2、对于严重违规的情况,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制度的评价与完善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制度评价机制,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评价和检查。

2、对于评价结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是一种管理措施,用于确保监控设备和量测操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这种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设备管理:确保监控设备的选择、安装、校准和维护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的型号、产地、使用日期等信息,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

2. 量测操作规范:制定准确、可靠和一致的量测操作规范,包括量测方法、程序和标准。

管理办法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熟悉和遵守量测操作规范。

3. 数据管理:确保监控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数据收集、存储和处理的程序,包括数据验证、备份和恢复等措施。

此外,还要制定数据保密政策,确保数据仅被授权人员访问和使用。

4. 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政策、质量目标和质量手册。

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质量审核,评估监控量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要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监控量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

5. 文件管理:制定文件管理程序,管理监控量测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设备校准记录、操作规范、数据报告等。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文件控制措施,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

6. 培训和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了解和遵守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对现有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综上所述,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是一套完整的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监控设备和量测操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通过规范设备管理、量测操作规范、数据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和培训计划,可以提高监控量测的质量和效果。

25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最新版)

25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最新版)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DTJS/ZY-AZ-25)1 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工程监测是指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结构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地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分析、反馈监测成果的活动。

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1.5 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2 工程监测管理组织机构2.1天津地铁工程建设工程监测实行三层管理机制,即公司层、项目层和实施层,参见图2.1。

图2.1工程监测管理组织机构框图2.2 公司层主要由公司主管领导、监控中心组成。

2.3 项目层由公司各项目管理部组成。

2.4 实施层由监理、第三方监测、施工单位(含施工监测单位)组成。

3 工程监测管理各方职责3.1 公司层职责3.1.1公司主管领导职责:a)组织和管理工程监测工作;b)发布监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c)负责对监理、第三方监测、施工单位的工程监测工作进行考核;d)审批综合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消警。

3.1.2 监控中心(监测总体)职责:a)接受质量安全部的直接领导。

b)负责制定监测管理制度、统一监测技术标准。

c)负责管理、考核第三方监测工作。

d)对施工阶段全网第三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掌控全网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状态。

e)负责审查施工监测设计文件。

f)组织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及专家论证。

g)负责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转。

h)定期编制全网施工阶段的监控管理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i)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风险事务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j)协助项目部对综合预警事务的处理工作,参与现场分析和专家论证。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模版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模版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监控量测工作,确保监控量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监控量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进行的各类监控量测活动。

第三条监控量测工作是指对特定对象或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

第四条监控量测管理应遵循主动管理、系统性管理、数据驱动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监控量测管理应实施责任下沉、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的原则。

第六条监控量测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监控量测工作的协同推进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设立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负责监控量测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监控量测管理制度和规范;2. 组织制定监控量测方案,明确监控指标和监控措施;3. 组织开展监控量测活动,确保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处理;4. 负责监控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5. 组织开展监控量测的培训和宣传工作;6. 监督和评估监控量测工作的实施情况;7. 提出监控量测工作的改进建议。

第八条各部门应配合监控量测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监控量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责包括:1. 按照监控量测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监控对象的相关信息;2. 配合监控量测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3. 定期汇报监控量测数据,及时报告异常情况;4. 配合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5. 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监控量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监控量测流程第九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包括以下流程:1. 监控量测需求分析:明确监控对象和监控指标;2. 监控量测方案制定:制定监控计划、确定监控周期和监控方法;3. 数据采集和处理:按照监控方案进行数据采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整理;4.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监控对象的状态;5. 结果报告和问题处理:将监控结果进行报告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6. 监控量测改进:根据监控结果和问题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控量测在隧道安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规范铁路隧道施工监控量测工作,根据《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控量测是隧道施工过程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监测,为初期支护参数的调整和二次衬砌施作的时机提出依据,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安全可靠、指导施工过程和施工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铁路隧道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铁路隧道施工作业中关键的重要作业环节,监控量测须纳入工序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管理机构中交四航局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以下简称“项目分部”)成立隧道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喻建伟(总工程师)副组长:张佳荣(生产副经理)、王剑(副总工)、胡国强(生产副经理)、杨振湘(工程部部长)、陈志广(安全部部长)组员:秦昭勇(测量主管)、陈利(工程部副部长)、王华涛(工程部副部长)、各隧道洞口技术员、测量班及专业监控量测评估单位(由局项目部招标的第三方)等负责人。

项目分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云桂铁路(云南段)隧道施工隧道监控量测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控量测测量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监控量测工作;监控量测测量小组由测量班抽调专人组成,组长由领导小组指定,并作为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隧道监控量测实施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职责分工隧道监控量测实行现场监控量测小组、分部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监控量测管理领导小组三级管理制度。

(一)现场监控量测小组1.负责分部内隧道施工现场监控量测工作,对监控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配备专业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建立健全监控量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一、背景与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指导监控量测工作,确保监控量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监控量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应用性,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监控量测的领域和行业,适用于各级监控量测机构和监测单位。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三、术语和定义1. 监控量测:指对特定事物、现象或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的过程和方法,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结果判断等。

2. 监控量测结果:指监控量测所得到的数据和分析结果。

3. 监控量测机构:指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监控量测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四、原则和要求1. 科学性原则:监控量测工作应符合科学的测量原理和方法,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和管理。

2. 独立性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保持独立性,避免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利益冲突,并确保监控量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公开透明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监控量测结果和相关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和评估。

4. 过程可控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制定完善的监控量测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监控量测工作的全过程可控。

5. 风险管理原则:监控量测机构应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监控量测中的风险和问题。

第二章监控量测组织一、监控量测机构设置1. 监控量测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监控量测部门或机构,负责监控量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2. 监控量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保证监控量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二、监控量测人员1. 监控量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素质,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

2. 监控量测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监控量测的权益和机密,严禁泄密和违法行为。

3. 监控量测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保持专业水平和技能更新。

第三章监控量测工作流程一、监控量测计划1. 监控量测机构应制定年度监控量测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1. 引言监控量测是指对一个过程、系统或实体进行实时或定期的量测和监控,以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或领域而言,监控量测都是至关重要的管理工具。

本文将介绍监控量测的管理办法,包括监控量测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旨在帮助企业和组织提高监控量测的效率和效果。

2. 监控量测的目的监控量测的目的是提供实时和准确的数据,以评估和监测特定过程或系统的状态和性能。

通过监控量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事故和故障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3. 监控量测的内容监控量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监控目标:明确监控量测的目标和要求,包括监控的对象、监控的指标和监控的频率等。

3.2 监控方法:选择适当的监控方法和技术,包括实时监控、远程监控、离线监控等。

确保监控的数据准确可靠。

3.3 监控设备:选择适当的监控设备和仪器,包括传感器、仪表、数据采集系统等。

确保监控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

3.4 数据分析: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和算法,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和知识。

为决策提供依据。

3.5 故障诊断和预警:根据监控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进行诊断和预警。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故障的发生。

3.6 问题解决和改进:对监控量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处理和改进。

建立健全的监控量测管理体系,提高监控量测的效果和效率。

4. 监控量测的实施方法4.1 制定监控量测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控量测的计划和流程。

明确监控的目标和内容,确定监控的方法和频率。

4.2 选择监控设备和仪器:根据监控的对象和指标,选择合适的监控设备和仪器。

确保监控设备和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满足监控的要求。

4.3 安装和调试监控设备:根据监控设备和仪器的安装和调试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

确保监控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完成。

4.4 数据采集和处理:根据监控设备和仪器的采集和传输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工作。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new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new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new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治理二零零五年五月名目总则 (1)监测各方职责 (2)监测成果报告及专门数据处理程序 (6)附件1 北京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监测体系治理框图附件2 监控量测成果报告报送工作程序附件3 监测专门情形处理程序框图一、总则1.为确保地铁建设工程的信息化设计与施工,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治理工作,保证监测成果及时有效地为地铁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2.本治理方法适用于北京地铁四号线、十号线工程监控量测治理工作。

3.监控量测工作是为动态描述地铁土建施工期间结构自身、地下管线及周围建筑物的稳固性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对工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得到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与分析,为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提供依据,使都市轨道交通建设更加安全、可靠。

4.监控量测工作内容包括土建施工时期的结构变形监测及对周边阻碍范畴内地表建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变形监测。

5.监控量测治理体系包含第三方监测(地铁沿线阻碍范畴内的道路、桥梁、建筑物)、施工监测(在施结构)工程阻碍范畴内的桥梁监测及降水监测。

6.监控量测及其信息反馈是提出安全预警,调整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案的依据,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周边建筑构物、地下管线的安全。

7.监测各方应依照工程所处地层岩土条件、埋深和结构特点、支护类型、开挖方式以及环境状况等因素认真编制监控量测方案。

8.参与地铁施工建设的各单位有关监测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地铁监控量测的重要性及特点,严格治理,精心施测,确保数据精确。

9.北京地铁新建线路工程全线分区段施工,开工时刻、施工方法、承包商不同,参与地铁施工监测的监测单位要紧密配合施工进度进行监控量测工作。

10.各监测单位均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监测点不丢失、损毁。

11.为了确保地铁测量精度,监测单位应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保持监测工作人员的稳固。

12.本治理方法旨在规范地铁监控量测治理工作,提高地铁工程信息化设计与施工的技术水平。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类监控设备的管理,确保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境内所有使用监控设备进行量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监控设备指用于对特定区域、行为或对象进行实时监视、录像、录音等手段进行数据采集的装置,包括但不限于闭路电视、摄像头、监控摄像机等。

第四条监控数据指监控设备采集的图像、声音等相关数据。

第五条监控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监控设备的设置与使用第六条进行监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设置监控设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二)监控设备应当正常使用,合理布局,确保监控的有效范围和清晰度;(三)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公告公示,告知被监控对象,依法保护个人隐私权;(四)监控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五)监控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当进行安全防护,禁止恶意篡改和数据丢失。

第七条在公共场所、商业场所等需要设置监控设备的场所,应当明确告知使用者并获得其同意。

第八条在个人住所、办公场所等私人空间设置监控设备,应当事先告知并获得被监控者的同意,并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

第九条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场所设置监控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监控设备的录像和录音内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存并加密存储,不得随意删除或泄露。

第三章监控数据的使用与保护第十一条监控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监控数据的使用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二)从事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许可或资质;(三)监控数据的使用应当明确用途,不得超出合理范围,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四)监控数据的使用应当及时更新,否则将影响后续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七)参与工程的预警、消警、险情处置、事故处理。 第九条 监理单位职责 (一)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风险进行巡视检查。 (二)审查第三方监测方案、审批施工监测方案。 (三)检查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四)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监测点进行保护,对于监测点 破坏、压占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五)比对第三方监测与施工监测数据,并综合分析,判 定工程结构、周边环境安全状态。 (六)及时准确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参与预警响应,并对 施工单位提出的消警申请进行审核。 (七)督促施工单位对预警及时响应,具备消警条件后实 施消警。 (八)配合安全风险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置。 第十条 施工单位职责 (一)按照合同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 施工监测工作。 (二)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方 案执行。 (三)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提出消警申请。 (四)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风险进行巡视检查。 (五)出现预警时,及时响应、处置,具备消警条件后实
第二十四条 监测基准点应布置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 的稳定区域,并保证其埋设稳固、牢靠。
第二十五条 监测点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布设。监测点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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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监理单位应按照第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组织测点验收。 第二十六条 监测点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三次观测,取其
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监测点的
方监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独立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二)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风险进行巡视检查。 (三)开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控量测技术交底。 (四)审查施工监测方案。 (五)比对第三方监测与施工监测数据,对差异较大的异
常数据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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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控量测工作,提高监控量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监控量测结果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监控量测的场所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

第三条监控量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公正、实用的原则,确保监控量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四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合理选取监控参数和监控方法,保证监控量测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监控量测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篡改监控量测结果。

第六条监控量测工作由监控量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监控量测工作应建立健全监控量测档案,保存监控量测数据和结果,便于追溯和检查。

第二章监控量测的组织与实施第八条监控量测的组织与实施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确定监控目标和监控要求;(二)选择适当的监控参数和监控方法;(三)确定监控量测计划和方案;(四)组织监控量测的人员和设备;(五)进行监控量测,并记录监控数据和结果;(六)分析和评估监控数据和结果;(七)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改进措施;(八)定期评估和复核监控量测工作。

第九条监控量测计划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控目标和监控要求的具体描述;(二)监控参数的选取和测量方法的确定;(三)监控点的布设和监控周期的确定;(四)监控量测设备和仪器的选用和校准;(五)监控数据的记录和存储方式;(六)监控数据的分析和评估方法;(七)监控数据的报告和通报方式。

第十条监控量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禁无相关资质的人员从事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一条监控量测设备和仪器应具备标准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第十二条监控量测数据和结果应按照监控量测档案的要求进行记录和保存,严禁私自删除或篡改监控数据和结果。

第十三条监控量测数据和结果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及时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改进措施。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对监控量测活动的管理,提高监控量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控量测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监控量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监控量测:指通过使用监控设备、仪器等技术手段,对某一特定区域、场所或对象进行实时监视、录像、录音、测量等活动。

第四条监控量测原则监控量测活动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禁止滥用的原则,确保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第二章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第五条设备设置和使用原则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禁止滥用的原则。

第六条设备设置和使用的程序在设置和使用监控设备前,使用单位应履行以下程序:1. 编制监控设备设置方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2. 严格执行设备设置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监控设备的设置;3. 对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设备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 制定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规范和工作流程;5. 定期检修和维护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6. 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设备设置和使用的注意事项1. 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尽量保护被监控区域的客观性,不得干扰到他人的正常活动;2. 设备设置应符合安全、科学、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 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篡改、删除监控信息;4. 监控设备的录像录音内容需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一定的时间,并及时备份制作存档;5. 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不能随意删除监控信息,需经上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删除。

第三章监控量测的数据管理和保护第八条数据管理和保护原则监控量测的数据管理和保护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禁止滥用的原则。

第九条数据的采集和存储1. 监控设备所采集的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2. 监控数据的存储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 监控数据的存储地点应安全可靠,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2024版)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2024版)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监控量测管理制度监控量测是工程管理工作的耳目,来自于施工现场第一时间的监测资料,可帮助我们分析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及时采取措施,并调整设计方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通过监控量测的结果也可验证设计,并为以后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提供资料。

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制度:一、监控量测组工作岗位职责1、建立健全监控量测管理体系。

2、监控量测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方案要求(频率、点位、断面)布点量测。

做到三个及时(布点及时、观测及时、反馈及时),二个统一(形式统一、断面统一),四个固定(仪器、人员、线路、量测时间基本固定)。

测点埋设技术有关要求见附件。

3、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第三方监测方案及有关的施工监测技术要求、规范、规程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监控量测方案。

4、监控量测布点(点位、断面)应严格按照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确保能全面准确的反映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工程自身关键部位造成的影响。

量测频率应随工程进展情况而相应调整,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周边环境、围护结构体系及围岩的动态。

5、做好监测点的保护工作,确保不丢失、不损毁;定期对监测基准点进行复核和联测,确保水准高程的准确性。

6、监控量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保证其精度和可靠性,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校。

7、监测数据及资料必须有完整清晰的记录,包括图表,曲线,文字报告等,以保证监控量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8、量测数据的采集是量测过程中的最基本环节,是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的基础,量测人员要确保每个细节准确可靠,包括读数准确、记录规范、详细等。

9、原始数据采集之后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判断工程的稳定性,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施工中。

10、及时编制监测日报、监测周(月、年)报,通过电子版和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和业主。

11、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

12、建立监控量测信息反馈体系,监测项目按照“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制定监控量测控制标准,并按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进行反馈和控制,出现监测异常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并及时分析原因。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2023年监控量测管理办法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监控量测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监控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使用不规范,涉及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也不断浮现。

因此,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和公正的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监控量测活动,保护个人隐私,维护公共秩序,并提高监控量测技术的使用效率和科学性。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监控量测技术的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监控量测目标和原则2.1 监控量测目标监控量测技术的主要目标是提供有效、精确、及时的数据,帮助决策和维护公共秩序。

2.2 监控量测原则2.2.1 合法性原则:监控量测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个人的隐私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2.2.2 公开透明原则:监控量测的相关信息必须向公众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2.2.3 有效性原则:监控量测活动必须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事实。

2.2.4 数据保护原则: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监控数据,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2.2.5 比例原则:监控量测活动的范围和方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符,不得超出必要的范围。

三、监控量测活动的程序与要求3.1 准入许可3.1.1 使用监控量测技术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相关准入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3.2 数据采集3.2.1 数据采集活动必须在目标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且需要经过事先告知和同意。

3.2.2 数据采集活动中不得收集个人的敏感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除非取得相关授权。

3.3 数据使用和共享3.3.1 数据的使用必须符合监控量测的目的和要求,并且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3.3.2 数据的共享必须经过授权,且必须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

3.4 数据保护和存储3.4.1 监控数据必须采取加密和安全传输措施,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篡改。

监视和测量管理办法

监视和测量管理办法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1目的确保公司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与监视和测量要求相一致,为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对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管理职责3.1 技术质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工作,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总台账,对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工作进行检查。

3.2使用部门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监督本部门、项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管理;对本部门项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分类标识,确定校准状态,对失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有权停止使用。

4 管理过程和要求4.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监视和测量设备需用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2 需用计划应明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精度、数量等技术参数,以满足监视和测量要求。

4.3 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需用计划配置监视和测量设备,并办理有关手续。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建立并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过程,以保持监视和测量始终有效,准确可靠。

4.5 检定或校准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应能溯源到国家计量标准。

a)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由计量管理员根据校准周期送国家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自行校准;b)用作自行校准的基准必须送国家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且其精度高于被校准的设备;c)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应满足误差要求才能使用;d)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或校准合格后,计量员要对设备进行标识,以便标准状态得以识别,防止误用。

由计量员保存检定或校准记录,公司技术质量部应保持相应记录。

4.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a)使用者必须选择适宜的操作方法,确保测量结果准确。

应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现场测量结果必须经复核确认方能生效;b)根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要求,在适宜的环境下使用,以确保测量数值的准确性;c)如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虽在校准的有效期,却已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对以往的测量结果进行评价,找出不准确的测量结果所在的范围重新进行测量并记录,同时对该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监控量测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平稳推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风险事故的发生,更好地规范和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工程监测中的工作准则和关系,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外,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相关管理、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如在执行过程中,规范、文件有修编更新,以更新后的为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其它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建设单位及其他产权单位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其它与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等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三条为了确保本工程监测工作质量,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须设专人负责监测工作,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数量必须满足工程需要,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

相关人员和设备在施工期间应保持稳定。

第四条当监测项目变形异常、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必须加大监测频率;当变形急剧发展或出现破坏预兆时,必须进行连续监测。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监测工作的相关单位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程监测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监测工作。

安全风险管理咨询单位作为监测总体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以下职责:一、建立工程监测管理体系(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监理、第三方监测、施工单位,明确各方职责,建立监测管理体系;(二)建立工程安全、预警机制,对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三)引进先进的监测管理体系和理念,建立顺畅的监测信息互通、反馈、上报机制。

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XX 公司西空量测管理办法总贝IJ第一条为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建立健 全公司技术管理体制,完善公司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使项目技 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 化、确保在建项目施工进展科学有序、优质、安全、高效,按 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一)《公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二)《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三)《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制 度》(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 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 公司所有在建 项目。

本办法以土建专业为背景编制,其他专业参照执行。

第一章技术管理机构及职责(一)负责公司监测人员、仪器等资源的统计、调配、台帐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和组织培训。

(三)督促项目上传相关数据至集团公司监测管理平台, 并对预警信息进行及时批示。

(四)收集项目监测的相关报表及信息处理记录;对监测 不到位引起的工程事故及环境破坏等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项目部第四条第四条 监测室(一)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埋设工程监测项目所需点位和元器件,并负责对测点和元器件进行保护。

(二)负责日常量测、数据整理、分析工作,建立监测档案,并按相关方要求上报监测报表。

负责监测信息反馈和传递。

(三)加强监测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

(四)参与有关围岩及结构失稳所引起事件的调查工作,参与有关监测的科研工作,围岩及结构安全评估工作;接受考核及奖罚。

(五)负责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填写或录入各种监测报表;收集和整理监测技术资料,汇总并分析;建立人员及仪器台帐,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和保养。

(六)负责配置专职监控量测人员。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六条项目部根据设计文件、规范要求等制定监测方案,经内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七条项目策划阶段确定监测施工模式,对于一般山岭隧道、路基、桥梁等项目由项目自行完成,除非相关方有书面要求专业分包;若需进行专业分包,提前向公司工程部上报分包分析报告及相关支持性材料,内容须详实;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入分包管理流程,分包必须要求有相关资质、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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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新编版)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管理,监督规范施测队伍的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安全,实现建设目标,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监理监控量测(以下简称为监理监测)是指土建监理监督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现场巡视和量测工作。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的监理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测机构与职责
第4条总监办是监理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监理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和处理监理监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施工单位监测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的审核、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批;负责施工监测工作的计量审批;制定监控量测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督促施工单位监测人员、监测项目和
相关措施的落实,必要时,进行复核,确保监测质量和效果。

第5条驻地办具体实施监理监测体系的运行,参与监控量测的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监测报告(日报、周报、月报)、落实施工监测的反馈信息;负责监督测点埋设的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全过程监督施工单位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报送及信息反馈落实工作,及时将有关资料和信息上报监控信息平台和工程部。

第三章监测相关人员要求
第6条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监测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1名专职的监测工程师负责所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7条驻地办配备1名兼职的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测方案的管理
第8条监测方案须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单位根据优化方案和土建工点的施工监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监测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核。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实施方案报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9条监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及信息反馈系
统等。

第10条监测所包括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要求及信息报送和反馈等内容须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和《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2007)之相关规定。

第五章测点布设、验收及保护
第11条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测点埋设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测点埋设数量和质量。

第12条严格按照北京地铁工程监测测点验收、标示和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测点进行布设、验收及保护。

第六章监测资料和信息管理
第13条监测资料的报送形式、格式及内容严格按《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含补充附件)的相关要求。

第14条纸质监测报告(周报、月报、年报)加盖总监办公章,监测信息的报送、预警及综合预警的响应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并建立监测资料台帐。

第七章监测异常的处置
第15条当平均速率或最大速率超过监测管理控制值标准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报第四项目管
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16条对异常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监督实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将后续的监测情况及时向工程部汇报。

第17条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和项目管理中心,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停测项目申请进行审批。

第八章监测计量支付
第18条监测所发生的费用依据土建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计量,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和业主代表进行审核,报项目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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