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旅游消费举措已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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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旅游消费举措已初见成效
潜在或衍生性影响需加以关注
纵观我国旅游业30年的发展历程,由刺激性因素而致的阶段性加速发展,并非绝无仅有的个案。
改革开放之初,入境旅游飞速攀升,主要源于国门初开时对海外游客的神秘感召力;1988年以后,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猛增,主要源于台湾当局放松了对老兵赴大陆探亲限制;1997年以后,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大幅增长,主要源于放宽了出境旅游的政策限制;2000年以后,我国大众旅游“井喷式”增长,主要源于法定假日增加和“黄金周”式的放假安排。上述因素,对旅游市场都产生了明显刺激,起到了“撬动性”、“提升性”作用,把旅游接待规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但应该指出,对旅游行业来说,这些刺激性因素大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属于“天上掉馅饼”的发展机遇,而不是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降雨”,由此激发的一轮又一轮的旅游消费增长,业内有人曾称其为“机缘性”增长。
这次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没有巧遇外来刺激性因素的机缘,但旅游行业主动探索、尝试采取了一些刺激旅游消费的措施,也收到了较快见效的效果。一季度国内旅游取得的接待业绩,就有这些措施所发挥的作用。
旅游行业自发采取的刺激性举措,与外来的刺激性因素相比,虽都有较快和明显见效的特点,但也有与之所不同之处:一是在目的上,行业自发采取的刺激性措施,明确指向为拉动和扩大旅游消费;二是决策上,主要是由旅游部门或其主管领导,决策相对较快;三是在对象上,直接面向旅游者,而不考虑其他对象。
回顾半年多来的应对金融危机之举,包括国家、地方和企业层面的,通过梳理各地各种应对性的措施,研究长江三角洲部分城市发行旅游券,跟踪清明、“五一”、端午假日旅游市场,按照我们对刺激旅游消费举措的界定,仅有一部分属于这个范围,即价格打折、发放旅游券、推出旅游优惠套餐等让利,涉及了旅游景区门票、饭店房价、旅游线路套票、旅游餐饮优惠等,它们中相当一些是倚靠了地方财政补贴(门票打折、旅游券、奖励旅行社等),市县旅游局扮演了推动、组织或运作的角色,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还是企业让利和地方财政支持。
除此以外,无论是促进市场恢复的长效性措施,还是扶持旅游企业经营的保障性举措,都不属于刺激性举措的范畴,例如,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减免企业税费、加强宣传促销、鼓励旅游投资等;又如,像吉林、山东、湖北、重庆、安徽、陕西、贵州、宁夏等省区,由财政出资对旅游企业的以奖代补等。
总的来看,2008年末以来,刺激旅游消费举措与应对金
融危机影响的其他措施多管齐下,收到了初步的明显成效:
———提振了信心,鼓舞了士气
一些地方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旅游宣传促销攻势,若干城市蜂拥而起发放各类旅游券(仅长江三角洲地区,首期发放金额超过10亿元),经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产生了强烈社会反响,广大市民看到了地方政府倾力“救市”的决心,提振了克服金融危机影响的信心,也相应激发了出游意愿。
———保持了国内旅游增势,稳定了基本旅游市场
在刺激旅游消费措施的推动下,全国国内旅游一季度仍接待5.6亿人次、收入28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12.9%。清明、“五一”、端午3个3天假日,各地城郊游、短途游频现高峰。杭州一季度接待和收入同比增长8.4%和12.3%,西溪湿地公园清明节期间接待6.6万人次,同比增长5倍多;南京市1至6月旅游接待已接近去年全年水平。国内游的持续较快增长,对稳定全国旅游市场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拉动了相关产业,扩大了国内需求
经济学界分析认为,一季度我国经济能够保住6.1%的增长,消费的贡献率超过70%,主要因素一是有春节传统的消费高峰,二是中央启动的“家电下乡”政策和各地采取的多种刺激消费措施。其中,旅游刺激消费应是重要的一部分,例如:
杭州发放了1.5亿元旅游券,规定与现金配套使用比例为1∶4,最初设想以30%-40%回收率测算,可带动10亿元旅游收入,而一季度据实测算,拉动效应为1∶28.9,远超过当初测算;南京市发放的乡村旅游券,规定与现金使用之比为1∶1,据市旅游局估算,2000万元的旅游券,大致实际拉动2亿元的消费市场。旅游消费的有效扩展,直接为民航、铁路、公路、住宿等提供了客源,也保住了一大批人员的就业岗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凸显了旅游发展的特殊重要意义
2008年年底以来,国内旅游遇“冷”不冷,热点频现:有国民休闲计划在广东、浙江等省的先行先试,有“五一”黄金周恢复的争论,有设立“中国旅游日”的倡议,有对旅游券的围堵疯抢,客观上都发挥了刺激旅游消费的作用,使旅游消费像“家电下乡”等一样,成为眼下拉动内需最活跃、最有效的领域。因此,温家宝总理评价说,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拉动了旅游市场预期,托举了旅游投资小高潮
2008年下半年以来,新增中央投资和旅游发展资金12.86亿元,超过了“十一五”前两年旅游国债和旅游发展资金的总和(12.84亿元),各级财政也增加了配套性投入,估计总额将超过30亿元。北京、河北、四川、山西、湖南等省
市,把“加大旅游投资”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重点;云南、江西、重庆、贵州等省市,出台了推动旅游投资、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形成了全国旅游投资的一个小高潮。这既是各地持续重视旅游业发展与中央加大投资、扩大内需政策相互叠加的结果,也是与刺激旅游消费措施所营造的旅游市场“繁荣”相关联的。
但从全行业和旅游发展的宏观层面看,在刺激旅游消费措施的作用下,也直接产生或间接衍生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迹象:一是刺激性措施对低收入群体和“大旅游”领域作用有限旅游消费虽日益成为城乡居民的生活必需,但在轻重排序上处于传统“日常开销”之后,对于相当多的低收入群体来说(失业、待业、下岗、吃低保、农民),旅游往往是最先被“俭省”的对象。而对于以商务、公务、会展、宗教、探亲、修学等为目的的出游者,刺激性措施大多在“顺道旅游”中发挥作用,而难以起到“根本性”的推动作用。
二是东中西部旅游业增幅拉开距离
据国家旅游局对“五一”假日旅游的监测,东中西部之间旅游接待和收入增幅已拉开差距。东部地区受监测的46个景区(点)接待游客469万人次,同比增长15.2%,门票收入1.8882亿元,同比增长14.0%;中部地区受监测的21个景区(点)接待游客127万人次,同比增长6.7%,门票收入6731万元,同比增长5.5%;西部地区受监测的23个景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