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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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的探讨
一、市局系统兼职监察员的设置、结构及工作职责
目前东阳市国税系统已建立了以专职监察干部为骨干,兼职监察员为辅助力量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监察队伍体系。系统内的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税局的处(科)室及分局均配备了1名兼职监察员。这些兼职监察员原则上由所在处(科)室、分局领导副职或相当级别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人员担任。没有设副职或相当级别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处(科?室、分局,则聘请适当人员担任。
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兼职监察员270名,分布在市局机关各处室及各区、县市局的处(科)室和基层分局的主要工作岗位,成为市局系统监察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本处(科)室、分局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在处(科)室、分局的反腐倡廉、税收法纪、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和反映本处(科)室、分局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制度、规定情况和违纪违规问题及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好人好事;协助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和调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负责对所在处(科)室、分局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和
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处(科)室、分局做好廉政测评、行风评议、“一书一卡”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等。
二、当前兼职监察员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好的方面
由于兼职监察员熟悉本单位税收业务工作,有利于开展两权监督,促使党风廉政工作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之中,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使监督工作得以延伸,监督比较到位,较好地发挥了教育防范、监督制约、反馈信息等作用。总的来讲,当前东阳市国税系统绝大多数的兼职监察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发挥作用情况是好的,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由于兼职监察员制度的建立、实施的时间还不长,兼职监察员工作面临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所带来许多新问题,以及各单位兼职监察员的制度落实、管理工作和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让我们清醒地看到了兼职监察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其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客观因素。由于受机构设置、岗位配备等因素的制约,从客观上给兼职监察员作用的发挥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一是管理部门多重性。兼职监察员既要接受监察部门的领导和
管理,又要服从本部门正职的领导,而且还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由于要服从多个部门的领导和安排,可能会顾此失彼,难以兼顾。而且“兼职监察员”这一工作不是专门、独立的,也不具有垂直管理的性质,因而一定程度降低了兼职监察员的权威性,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二是工作事务多样性。当前,各部门、各基层分局所担负的税收中心工作任务都比较重,加之兼职监察员要配合正职带领部门所属人员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负责起本部门的其他工作,如思想政治工作、党务、教育培训、后勤管理等工作,事务多样,繁重复杂,工作容易分心。三是工作制度滞后性。由于近年来各项改革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如何与税收工作的发展紧密同步也是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目前,关于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制度还相对滞后,具体的工作指导和岗位职责还有待细化。
2.主观因素。近几年来,通过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全体税收干部的共同努力,惩防机制逐步成熟完善,广大税务人员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监督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目前在少数兼职监察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是全局意识还不够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大局,部门、基层分局的监察工作是我们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
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少数兼职监察
员对做好所在部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对促进市局系统党
风廉政建设的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畏难情绪个别存在。个别兼职监察员开展监察工作有畏难情绪、有思想顾虑,甚至有害怕思想,片面地认为开展监察工作会影响干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团结和谐,怕得罪人。三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加强。少数兼职监察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与税收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强化兼职监察员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兼职监察员的责任意识
1.提高各级组织领导的重视度,给予兼职监察员工作更大的支持。兼职监察员身兼两职,一方面要熟悉税收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廉政监督,抓好队伍建设,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因此,各级党组和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兼职监察员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兼职监察员履行职责,并给予充分理解和关心。当他们在开展工作遇到困难时,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单位对兼职监察员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考虑,科学分配;要不断优化兼职监察员队伍结构,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选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道德素养、工作责任心强的部门领导担任兼职监察员。
2.提高兼职监察员自身对监察工作的重视度,促使兼职监察员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合理解读“兼职”。兼职
监察员的兼职是相对于专职监察员而言的,但对兼职监察员来讲,做好组织赋予的纪检监察工作则是其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或是本职工作的延伸。兼职监察员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是其本职工作的不同层面,并非是“兼职”与“本职”的关系。兼职监察员要明确自己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项细化。兼职监察员不仅要懂业务,更要懂政治。兼职监察员作为领导者的助手,也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工作中起到标杆作用,布置落实工作发挥“传”的作用,管理队伍发挥“帮”的作用、廉洁从政发挥“带”的作用,监督规范发挥“促”的作用,将廉政意识潜移默化地灌输一线干部队伍中。
3.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监察工作的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兼职监察员开展工作。由于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抓好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因此在工作上给人一种容易得罪人的感觉,有可能出现出力不讨好的情况。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增加税务人员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要求兼职监察员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争取本单位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由“治病医生”转变为“保健医生”。
(二)完善机制,落实制度,确保管理工作到位